第十二封情书 作者:糖霜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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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项明戈一时间有些羡慕。

    公交车很快驶了过来,项明戈迅速投币上车,在车的后部找到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座位上方的空调口安静的向下散发凉气,安抚着发热的头顶,项明戈这才重新活过来一样长舒了一口气。

    之前陈明哲给项明戈打电话说要去吃饭时在电话里提议吃烧烤,但项明戈拒绝户外,因此两人折中了一下,选了商场内的一家新开的日料店。所以下公交后项明戈便直奔商场而去,通向商场的街道上同样布满了小吃店,在考虑要不要买一杯饮料时项明戈看到了那个站在人行道上的小朋友。

    那是个大约六七岁的女孩,头发长长的,穿着非常可爱的蓝色裙子。她正站在一家烧烤店前的路上,表情有些茫然。项明戈犹豫了一下,步伐减慢,在发现女孩身边没有大人时,他走向了女孩。

    “小朋友,”项明戈蹲下来面对小女孩,柔声问她:“你爸爸妈妈呢?”

    小女孩先是向后退了几步,不知所措的看了一眼项明戈,也不说话,只是背着手低着头。

    项明戈耐心地重复问她:“你爸爸妈妈呢?在这附近吗?”小女孩还是不说话,脸上却已经有了要哭的模样。

    “哥哥带您找妈妈好不好?你记得爸爸和妈妈的手机号吗?”项明戈努力表现出真诚,但这似乎适得其反,小女孩瞬间哭了起来,路上行人的目光也随着哭泣声聚集到了他的身上。

    项明戈手忙脚乱的安慰她,试图问出小女孩是怎么跟家人走散的,这时他眼角余光看到从烧烤店出来了一位工作人员,他看向那个工作人员,想问他有没有见过小女孩的家人,但小女孩却扑进了他怀里,抽噎道:“刚、呜呜,刚刚,刚刚妈妈还旁边,看小猫,妈妈就不见了……”

    项明戈便明白小女孩是和家长走散的,而且肯定没有走丢很长时间,而前面过了一个红路灯便有交警亭

    。

    他轻轻拍着小女孩的背,安抚她:“没事没事,妈妈肯定也在找你呢,我这就带你找妈妈。”

    小女孩仍在抽噎,但哭泣的声音小了很多,项明戈便抱着她站起来,一边跟她讲话分散她的注意力,一边询问有用的信息,然后两人一起向交警亭走去。

    ——

    项明戈:

    见字如面。

    今天的雨断断续续,但几乎下了一整天。大约是早上六点多开始,雨珠噼里啪啦的往地面坠,我被雨声吵醒,之后就没有再睡。虽然因雨声失去了睡意,但步入夏天之后接连的高温终于暂时消失在了这雨幕中,窗外的落雨声和偶尔的闷雷也像在拼命驱走闷热,这些都令我感到了愉快。我真的非常讨厌夏天皮肤上的粘腻感。

    其实这个假期我本应十分轻松的度过。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每日都在忙碌……而忙完之后总是满满的空虚。因为一天结束后,我还有印象的事情寥寥,明明日程是满满当当,但那些已安排好的日程却好像只是用于消磨漫长时间。

    我之前跟你说过我去烧烤店打工了吧,今天也是工作日。但或许是因为这场暴雨,烧烤店的老板十点多时在兼职群通知了今天歇业的消息。我没有很喜欢在烧烤店打工,但看到这消息还是感到了失落,突然失去一件已习惯去做的事,繁忙的日程一下空出大半,我那时都不知道自己今天该做些什么了。

    后来知礼下午应去的兴趣班的老师因大雨没能赶到学校,所以他的课程推迟到了下个周。于是理所当然的,我和知礼玩了一下午。我跟你说过知礼吧,他是个再乖不过的小孩,只是我有时会想,他是不是有些过于乖巧了。

    我很担心他,却不知该从何做起。或许做家长的都会有这些烦恼吧,我是他的哥哥,但俗语说‘长兄如父’,我们父母又工作繁忙,因此我难免会多操心一些。

    x,你有兄弟姐妹吗?你会喜欢小孩吗?我想你是喜欢的吧,因为我曾见你安慰哭泣的孩子。那时候是发生了什么吗?在街上小朋友就哭得很厉害,叫声又吵嚷,你却没有丝毫不耐烦。

    我那时离你很近,本想去问你发生了什么,可你却突然抬眼看我。而我竟因你这注视害羞得逃走了,我很后悔自己为这没有道理的原因逃开,但又有些庆幸自己的逃开。但愿在我慌乱离开的那一刻,你没有认为我是个冷漠的人。

    老实说,这开脱理由很烂,而我又很笨拙,笨拙得没办法将自己所思所想统统告诉你,没办法让你明白我担忧的一切……x,我并不想冷漠,只是在对和你交流这件事上,我有太多担忧,也太多紧张。

    愿你假期愉快。

    郑知君

    第七封情书(过去)

    项明戈:

    展信佳。

    喜怒哀乐是构成了感情的基本情绪,而在体会喜怒哀乐时人们又衍生出了更多的情绪。x,我见过你大笑,见过你发怒,也见过你无奈;在喜欢上你后,我的情绪有一半是因你的情绪起伏而起伏的。

    看到你笑时我也会笑,看到你发怒我会禁不住担忧,看到你不开心时我也会不开心。这种感觉很奇妙,好像我的情绪不再是我的情绪了,我因此患得患失,因此变得柔软,也因此更加坚定。

    人在喜欢上另一个人时好像总是会做些傻事,你喜欢上过谁吗?又为她做过什么傻事?我所知道的陷入爱情中的人做过的最傻一件事,是我堂弟做的。他为了追一个女孩(他们是朋友,但不同班),曾天天为那女孩准备早饭。只是那女孩总是吃了早饭才到教室,于是便把饭给了自己同桌。就这样持续一个月后,当我堂弟信心满满准备告白时,却被告知女孩和他的同桌在一起了,他为女孩准备的早饭反而撮合了女孩和同桌。

    我知道这件事后,曾想过是不是因为送早饭时我堂弟没有署名的原因,但已经发生过的事是没办法改变的,而假如他一开始就表明自己喜欢女孩,他和女孩又真的能在一起吗?可能性也只有百分之五十而已。我始终认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不该以付出为基础,如果仅因为别人对自己付出了很多就要喜欢他,那怎么才能知道这喜欢究竟是是因为愧疚才产生的,还是真的喜欢?

    人人都会付出,却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回报。喜欢没有那么公平。

    其实听堂弟讲述这件事时,我第一反应是堂弟对女孩还不够喜欢,因此没能发现到女孩的变化(喜欢一个人时会有掩饰不了的变化)。但后来我发现是我太想当然,喜欢没有这样神通广大,因为喜欢就知晓自己喜欢人的情感变化,那不是因为喜欢,只可能是因为有读心术。

    x,我因喜欢你有了一些我自己都没有想到过的变化,但却没有人怀疑或认为我喜欢你,这难道是我对你的喜欢不够吗?不是的,我非常喜欢你,但喜欢你后的变化都是在悄无声息中发生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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