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凝视她,眼中的温柔无法伪装:“你长得不丑。”

    叶夫人摸了摸自己的脸庞:“凡夫俗子的眼光,怎么能跟你比?咱们别跟这些凡夫俗子计较了啊。”

    叶公子哼了哼:“这次就算了,再有下次,我一定要她好看。”

    “知道了知道了。”叶夫人拉起他的手,“进屋去吧,我熬鸡汤给你喝。”

    叶公子这才道:“你先进屋休息,我把鸡宰好了切好了,你再进厨房。”

    叶夫人点了点头:“嗯,我等你。”

    说罢,她转身进屋,坐在梳妆台前,看自己的脸。

    这张脸丑吗?

    她很认真地看了看,唔,好像真的挺丑的,但因为夫君不在意的缘故,她从来没介意过。

    现在仔细一看,确实算不上好看啊。

    这具身体,原本是避风巷后一个女乞丐的身体,那天,她被影如梦杀掉之后,魂魄不知怎的又附在这具身体身上,她想这一定是天意,便又折回来,将苍巴打晕,将梁红叶的身体带走。

    原本,她是想和夜九埋葬在一起的,但因为魂魄附在这具身体上的缘故,她想她需要给红叶单独立一个坟,好让她的家人将来可以拜祭,便在蔷薇行宫的废墟上给红叶修建了一座坟,并留了一封信给夜九,让他只带着红妆的尸骨离开即可。

    哦,他现在不叫夜九了,而叫叶不离。

    夜九已经不存在了,当然,红妆也不存在了,她现在叫洛小妹,因为她的小名就叫“小妹”。

    叶不离回到郦央以后,她就一直在暗中跟着他,一直跟到遥州,并跟到叽啾山,在他自尽之时救了他。

    想到那个时刻,她还心有余悸。

    她腿脚不便,不能及时跟上他,加上看到苍巴出现在附近,更是不敢轻易靠近,直到苍巴离开以后才跑过来,结果就看到他奄奄一息的样子……好在她总算赶得上了,要不然,她又要后悔一辈子了。(

    早在郦央的时候,看到他平安归来,她当然很激动,很想跟他相认,然而,她无法以这具身体与他相认,只能再度默默地在暗中跟着他。

    这具身体,是一个女乞丐的身体,三十多岁的年纪,脸上有水痘遗留下来的疤痕,腿脚不好,身材更谈不上婀娜多姿,这样的她,要如何与他相认?

    所以,她只能跟着他走过千山万水,却无法与她相认。

    在跟着他的过程中,她一直带着那块玉佩,隐隐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尤其是那块玉佩的事。

    一定是那块玉佩,保留了她的魂魄,并让她得以转生到将死之人的身上。

    那天,她被影如梦杀死的时候,虽然死得平静,但她的潜意识里,怎么会不想着他?怎么会不渴望着与他相聚?怎么会不想着“如果能够重来”?

    而巧的是,此时的郦央,战争刚过,尚有许多流民和难民散布在全城各处,有些人已经熬到了生命的尽头,而这些人也在想着“真不想就这样死去,真想活下去”,所以,她的灵魂得以重生。

    只是,她这回重生的身体,既不年轻,也不美貌,想让他相信她,太难了。

    好在,好在这一次,他终于知道她就是她。

    无需她做任何解释,无需她做任何证明,他就这样认同了她,接受了她,并且,深爱着她。

    想到这里,她笑了,眉眼之间俱是风情。

    叶不离一踏进屋门,就看到了她温柔而甜蜜的笑容,心神又是一荡。

    他走过来,从背后环抱住她,轻吻她的脖子:“娘子,咱们生个孩子吧。”

    将养了这么久,他和她的身体都很健康了,生一个孩子,应该不会影响他们的两人生活罢?

    她将手轻轻地覆在他的手上,感受着他的体温与气息,闭上眼睛,微笑:“好……”

    她与他的孩子?那得多可爱哪。

    他不再耽搁,抱起她,往床上而去。

    一室的春色与旖旎。

    她沉醉在他的温柔与热情里,想着,这具身体长成什么样,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长得美丽才得到的爱,能持续多久?

    因为被深爱而衍生出的美丽,才能永恒。

    他的爱,让她觉得她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美。

    她爱现在的自己,胜过以前的任何时候。

    这天,两人很晚才吃饭,吃过饭之后,就相偎着坐在大树上,看着漫天繁星。

    再也没有比这更幸福的时刻。

    再也没有比这更圆满的人生。

    当星星隐去的时候,他们回到茅屋,相拥而眠,如同他们的誓言,一生不分离。

    他们希望这样的生活,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但只要有人,特别是人多的地方,就会有是非。

    第二天,因为昨天在集市上出了那样的意外,两人没能买到想要的东西,叶不离准备去山里打猎。

    这是从入冬到开春这几个月里的第一次狩猎。

    他拿起弓箭,拉起洛小妹的手:“走吧。”

    洛小妹摇头:“你去吧,外头冷,我脚不好,就不去拖后腿了,在家里蒸馒头就好。”

    他从来不让她离开他的视线,就算去打猎,也一定带上她,让她坐在安全的高处看着他,她也习惯了与他形影不离,不过天气还冷,她的腿有些疼。

    叶不离拿毛毯盖上她的腿:“我不会走远,有什么事就大叫。”

    洛小妹笑笑:“放心吧,不是还有小灰吗,我能有什么事?”

    叶不离这才吻了吻她的脸颊,走出去。

    走到篱笆墙边,他摸了摸小灰的头:“我出去了,你好好看家,有人来记得叫大声一点。”

    名为小灰的狗摇摇尾巴,舔他的手心,“汪汪”叫了几声。

    叶不离又集中精神,朝四周仔细地扫了一遍,确定四周没有人后,才能旋风般的速度往溪边奔去。

    刚刚开春,草长莺飞,很多小动物开始冒头,到处活跃,正是打猎的好时期。

    他在打猎的时候,洛小妹正在厨房里揉面。

    慢慢地揉,细细地揉,她要蒸天底下最好吃的馒头给他吃。

    这样的时光,总是柔和而美妙的。

    但这一天,出了些意外。

    她刚把馒头放进蒸锅里,外头就传来“汪汪”的吠叫声。

    她探头张望,看到一行人往这里走过来,领头的女子,竟然是昨天撞到她并将她的面纱扯掉的那个。

    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呢?

    她在心里叹气,对外头道:“灰灰,过来——”

    小灰叫着跑进来,她摸了摸小灰的头:“你就呆在厨房里,乖乖的哦,不许出来。”

    而后,她走进房间,披了外衣,拎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前,双手放在外衣之下,安静地看着那一行人。

    带头的女子带着五六个人,气喘吁吁地走到篱笆墙外,看着眼前的茅草屋,一脸不屑。

    这么破的房子,怎么配让那样的男人住?

    那样的男人,就该住豪宅,坐香车,拥美人,怎么可以住茅屋,行无车,被个丑女人糟蹋?

    “小姐,叶公子真的住在这种鬼地方吗?”丫环一边给她擦汗,一边不可思议地道,“这种地方能住人吗?叶公子真是太可怜了!”

    叶公子面具被揭开的那会,她们和小姐就坐在酒楼上看着楼下的热闹,瞬间就被叶公子的容貌惊艳得几乎停止了呼吸。

    遥州说大是不大,说小却也不是很小,算得上是人杰地灵,长得好看的人不少,然而,她们所见过的任何长得好看的人,不论男人女人,都比不上他的十分之一,更遑论他那种鹤立鸡群、超凡脱俗的味道了。

    凡是见过他的人,没有人会忘记他的绝世风姿。

    如果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偷偷地在心里这么想?

    特别是在见过那个女人的丑颜之后,她们更坚信,这么丑的女人都能嫁给他,她们凭什么不能?

    而且她们家小姐还是城里有名的富家美千金,难道不比那个丑女人更配叶公子吗?

    “是啊,叶公子真的很可怜!”大小姐摇头,而后得意地道,“不过,他的命运就要改变了!我可以改变他的命运,让他少奋斗二十年!”

    在她看来,没有男人会甘于贫穷和平庸,何况是外形那么出众的男人?

    这个男人会守在这种地方,一定有不得已的理由,但她可以改变他的命运,让他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几名丫环都附和:“是的啊,小姐就是叶公子的贵人!叶公子遇到小姐以后,命运就会不一样了,以后一定会过着富贵的日子,他一定会感激和爱死小姐的!”

    像她们这样的丫环,不敢奢求太多,能给那样的男人当个侍妾什么的,她们就心满意足了。

    想到这里,她们都脸泛红晕,窃笑不已。

    大小姐一眼就看透了她们的心思,冷哼一声,推开篱笆门,走进院子,冲坐在门口的丑女人道:“喂,这里是不是叶公子的家?”

    自从过年前在街头对叶公子一见钟情后,她就没一刻忘记过叶公子,为了让叶公子注意到她,她暗中派了不少人去打听他的事情,还暗中派人去叽啾山接近他,想让他知道他有机会娶一个出身和容貌都很不错的女子,但是,那些人连他的身都靠不近,就莫名其妙地被丢下山。

    她一直等,一直等叶公子知道她的存在,从而对她产生渴慕,然后向她示好,结果,等了几个月,一点迹象都没有,而她每个赶集日都打扮得千娇百媚地上街晃荡,想“巧遇”他,但是,他却一次都没有出现。

    直到昨天,她才再次见到了他,哪怕他戴着面具,也是如此与众不同,独一无二,令她迷醉不已。

    这样的男人,莫说是她,绝大多数人此生都未必能见到一次,她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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