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第二天了,简忆还是晕头转向的,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东方不败。凤镜夜从外面推门而入,说:“我查到了一些消息,如今日月神教的教主还是任我行,他女儿任盈盈现在还没有出生。所以,我猜东方要么还没有出生,要么就还是一个小娃娃。”

    顿了顿,凤镜夜又说:“我觉得是小娃娃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这个时空已经有一个东方了,所以我们的东方才会消失不见。”他们六个人一直是形影不离的,即使后来随着幸福指数的提高,他们不需要时刻不离简忆左右,但因为习惯了在一起生活,所以他们依然住在同一栋别墅中。但是,这次莫名其妙来到这个笑傲江湖的时空之后,简忆、凤镜夜、雍正爷、斯内普教授、梅壬钰都在,偏偏就少了东方不败。

    因为有了斯内普教授提供的生发剂,他们五个人如今都是长发打扮,乍一看和本土人士相差不大。简忆演过不少古装剧,对于现在的生活到还算适应,听到凤镜夜的话,简忆垮了脸,说:“……不是吧?书上也没有具体说东方是在哪里出生的啊,而且如果他还没有进入日月神教,那他现在的名字也不叫东方不败啊,难道我们要大海捞针一样去找吗?这要找到什么时候!”

    “你可以往好的地方想,比如说如果我们现在就能找到他的话,我们可以救下他的父母,可以从根源改变他的一生。”凤镜夜说着,随手做了一个推眼镜的动作,然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戴眼镜了。这里毕竟是古代,还是一个武侠背景的古代,除了斯内普教授还有魔法以外,其他的人都是没有内力的普通人,为了不成为江湖人士刀剑下的炮灰,凤镜夜觉得自己几个人在还没有实力前还是先保持低调比较好。所以,他连眼镜都不戴了。为了不让自己失去镜片遮挡的目光显得太过犀利,凤镜夜现在在大部分时间都喜欢微微眯着眼睛,就像是《网球王子》中的不二周助。

    简忆慢慢坐回椅子中去。他犹豫又犹豫,终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说:“你说的对,如果我能尽快找到小东方,我可以保证让他这辈子都过得无忧无虑的。可是,那就不是我的东方了啊……即使是同一个人同一个身体甚至是同一个灵魂,那也不是我的东方了。”他喃喃地说着,声音越来越低。

    凤镜夜以为简忆哭了。但简忆没有。他难过得几近绝望,但他没有哭。

    从穿越到这个时空开始,简忆就仿佛靠着一口气撑着——他要找到东方不败。可是,这一刻,他就像是一个被放了气的气球,整个人都彻底瘪了下来。有些事情,其实简忆早已经心知肚明,但是他总是还存着一个希望。可是现在,这个希望都快被打破了。

    凤镜夜有些不忍心,说:“……我们先找到东方再说吧,说不定他还记得呢?我们身上经历的事情还不够神奇吗,如今连穿越时空都发生了,说不定东方能带着记忆重生呢。”

    “……去哪里找他呢,不知道他叫什么,不知道他出生在哪里,这比大海捞针还困难。”简忆喃喃地说,“不知道他现在几岁,难道要等到童百熊带他上黑木崖的时候,才能找到他吗?”那个时间点也还算可以,虽然在那个时间点上,东方不败的父母已经被杀了,可是他至少还没有挥刀自宫。

    忽然,简忆像是想到了什么,抓着凤镜夜的手,说:“如果,我是说如果,东方有记忆,那么我们不如在江湖中做出一些大事来,这样一来,东方就能来找我们了。而就算他没了记忆……我们势大了以后,我也能护住他,总要叫他这辈子平安喜乐的。”最坏的情况不过是东方不败如今还什么都不知道,简忆会把他养大的。但还是那句话,这样的东方就不是简忆的东方了。

    大概男人在爱情上的追求是异于女人的,女人执着于爱情本身,男人则执着于护着自己的爱人让他一世安稳。既然那些伤痛都不曾发生,那么简忆就做不到冷眼旁观。他会想办法护住东方不败的。即使,一个不曾挥刀自宫、一个不曾自怨自艾又忍不住女袍加身的、一个没了那些记忆的东方不败大概已经不能算是简忆的爱人了。

    凤镜夜眼中闪过一道精光,说:“我正有此意。”

    这是一个不存在于历史上的朝代。这是一个乱世。老皇帝昏庸,朝堂无力,江湖势大,藩王蠢蠢欲动。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时代。乱世嘛,百姓过不下去就揭竿而起,这个江山指不定会是谁家的江山了。凤镜夜曾一手操纵了一个跨国大公司,如今只要时机一到,他大概也能一手操纵一个王国。那么,小皇帝就是真正的皇帝了。

    简忆和凤镜夜正说着话,梅壬钰和斯内普教授推门而入。梅壬钰的手上牵着小雍正。斯内普教授的手上提着一个食盒。梅壬钰见屋子中气氛凝重,他也知道如今还不知道去哪里找东方“姐姐”,只好努力调节着气氛,说:“我们今天在街上碰到了一个强抢民女的纨绔,教授把他的钱袋子偷过来了。所以我们又有钱了。这些菜都是从镇上最好的酒楼中买回来的。先吃饭,填饱肚子好干活。”

    斯内普教授虽然有魔法,而且他是经历过战争的人,身手自然也不错,但是这是一个有着武侠背景的时空,谁知道会不会存在着几个堪比东方不败的老怪物。斯莱特林习惯谋定而后动,因此大部分时间斯内普比麻瓜更麻瓜。

    听了梅壬钰的话,斯内普教授黑着脸反驳说:“这不能叫做偷,事实上是他的马弄脏了我的衣摆,我只是‘合理’地在他身上取了一些银子作为补偿而已。”

    雍正爷闷头闷脑地说:“又要从头再来了……我们先努力赚钱,然后想方设法找个门派拜师学武。赚了钱才能做大事,学了武才能保住自己的小名。对了,有东方的消息了吗?他那么厉害,在江湖中不可能没有名气的。”

    凤镜夜叹了一口气,说:“他就算有名气,那也应该是日后的事情了。现在的他估计还是一个小娃娃呢。我们势单力薄,就算有心想找到他,也真是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按照我的想法,最好能把童百熊给监视住了,毕竟日后是他领着东方进入日月神教的。只是,我们现在没钱没势没能力,上哪里去监视童百熊去!”

    几个人互相看了几眼。

    雍正爷说:“不如,我们先去黑木崖吧。运气好的话能混上山去,学上几招功夫,运气不好就先在山脚下的村子里住着,好歹也能在心理上离着东方近一点。不是说童百熊这个人很讲义气嘛,要是能借机和他相识,日后他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我们也有理由跟着,总会遇到东方的,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救下他的父母。”

    似乎只能这样了,不管此东方是不是彼东方,他们都要先找到东方不败再说。

    日月神教如今还担着一个邪教的名声,其实不能算是个好去处。但是他们也都等不及了,除了有寻找东方不败这个原因,还因为如今他们就算真想方设法拜入各大名门正派门下,他们其实也没法在短时间——三五年之内——取得门派的信任,并学到高深的门派武功。毕竟,除了雍正爷,他们看上去都是成年人,而门派的正规弟子都是需要从小培养的。

    在这个时代,普通百姓手中是没有地图的。鉴于日月神教的“魔教\\\”地位,他们也不能光明正大的打探黑木崖到底该怎么走。耗费了三天,他们才弄清楚,从他们现在的落脚地方赶去黑木崖,即使是坐马车,也要月余的时间。众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先用一些“特殊”的方法弄到盘缠——比如让斯内普教授去偷,额,不是偷,是让他用“合理”的方式获得赔偿,或者说是劫富济贫。

    说真的,他们现在其实是真穷啊。凤镜夜以前有钱归以前有钱,反正他的银行卡在这个时代已经刷不了了。而各人钱包中的纸币也只剩下用于烧火取暖一个用处了。所以,他们此刻穿在身上的衣服,其实还是他们在现代社会中的那一套,因为他们没有钱买衣服。好在斯内普教授的永久变形术用得还算不错,几个魔咒下来,衣服就变得符合当地人审美了。

    他们现在的临时住处是一间普通的民居。凤镜夜想办法弄到了一两银子,说要借住几天,这个民居的主人接过那两银子就欢天喜地地腾出屋子自己住村头破庙中去了。虽然住宿条件依然算不上很好,可是总比住在荒郊野外强。他们现在所待的村子不算大,但是靠近小镇,村民们的生活勉强算得上是安居乐业。

    简忆和凤镜夜想办法弄马车弄干粮弄生活必需品的时候,斯内普教授就在屋子里捣鼓魔药。

    因为是武侠的世界,这个时空中自然就有很多神奇的药材——不然日月神教的三尸脑神丹是怎么炼出来的——斯内普教授听闻各大门派都会有一些神奇的药物之后,对自己一行人学武很有信心。不就是年纪大了么,不就是筋脉堵塞么,不就是内力不足么,霍格沃茨魔药学教授兼本世纪最伟大的魔药大师正致力于炼制某种神奇的丹药,一颗下去腰不酸腿不疼月经不痛(又被乱入了)了,真是值得拥有。

    只可惜,江湖的事情江湖了,那些神奇的药物啊估计也只有江湖中的郎中能知晓一二,市面上根本没有相关的书籍卖。而就算去了医馆,里头的大夫也只会在常理范围之内的中医知识而已。这让喜欢自学但又自学无门的斯内普教授非常暴躁。

    “……到了黑木崖就好了,等到了那里,只要遇上了平一指,我们就想办法把他给绑架了,你就有老师了。”简忆只能这么安慰斯内普教授。他其实也挺想学好武功的,因为,只要他强大了,只要他能把东方保护好了,这一世的东方不败就可以不学《葵花宝典》。只可惜,学武又需要根骨,又需要秘籍。即使魔药能改变根骨,秘籍也是可遇不可求的。简忆只好把变强的想法暂时压制在脑海中。

    就在他们离开村子的那一天,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直接拦着他们的马车跪下来了。

    “各位爷,求求你们发发善心,就把我的孩子也带走吧。我家里孩子多,这个小儿子实在是养不起了……是我这个做娘的对不起他,没给他生一个健壮的身体,七娃生下来就是体弱多病的,光药材钱也能把家里的老底吃空了啊,孩子他爹说要把这个孩子丢到山里去……几天前,也就是各位爷来我们村子的那天,这孩子的病忽然就好了。想来七娃也是和各位爷们有缘,各位爷就把他当个小猫小狗养在面前吧,七娃必定做牛做马报答你们……”那妇人想必心里已经有了腹稿,这串话说得都不带歇的。

    简忆一行人着实没多少同情心,他们这一路要赶去黑木崖,带上一个体弱多病的孩子算是什么事?万一这个孩子受不住颠簸,死在路上了怎么办?你们做父母的都不待见这个孩子,一个想着丢到山里去,一个求着要送人,还指望着别人能对你家孩子负责吗?

    这一会儿功夫,周围已经围了一圈人了。农家人说话没顾忌,他们的嗓门大,没一会儿,简忆等人就把一些该听不该听的都听进去了。

    “啧啧,这不是柳三斤家的吗?我听我家的那婆娘说,这柳三斤家的几个月前又生了一个儿子,不会就是她怀中抱着的这个吧?”

    “真是可怜哟,柳三斤家里的孩子够多的了,他前头的婆娘给他生了三个男娃,三个闺女,这个是后娶的,又给生了四个男娃!虽然说儿子多是好事,可这儿子也太多了些!这个小儿子生下来就是一身的病,也难怪都养不起了!”

    “嘿,柳三斤家的也不老实,她那儿子啊就是个药罐子,喝的药比吃的奶还多!还说什么几天前全好了……呸,我可听说她那儿子都要死了!不就是这几个少爷来村子里的那天吗,我记得可清楚了,当时村尾的廖大夫都说没救了的,摇着头走出他们家院子的!这几天好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回光返照!”

    ……

    简忆和凤镜夜对视一眼,这孩子之前身体不好,在他们来这个时空的这天就差点死掉了,可是现在身子又好了。简忆掀开帘子从车子上跳下来,他走到妇人身边。那妇人是个乖觉的,立刻掀了自己儿子脸上的帕子给简忆看,说:“爷,你瞧,我儿子是真的好了,这小脸都红润起来了……只是我们家实在养不起了,爷若能赏他一口饭吃,叫他活了,他日后一定会报答爷的啊!”

    简忆一呆。那孩子看着瘦,但到底已经养了几个月了,脸已经长开了,只看那脸型,看那鼻子和嘴巴,活脱脱就是一个小东方不败啊!简忆踉跄着走了几步,在他大脑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捞起孩子抱进自己怀中了。那种感觉真是难以描述,简忆只觉得他和这个孩子之间是有某种联系的。

    等到离开村子很远了,一行人都还傻着。

    梅壬钰瞧着简忆怀中的婴儿,说:“快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凤镜夜向来是个理智的人——他还记得给那妇人留了十两银子,算是把孩子给买下来了——他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说:“书里没说过东方的父亲叫柳三斤,他家里有好多兄弟姐妹,而他从小体弱多病差点被他父亲丢进山里自生自灭吧?”

    简忆摇了摇头,说:“我也觉得奇怪,东方对他的父母一直很敬重也很怀念,想必他父母是真心疼爱他的。”他看着怀着的婴儿,孩子还在睡着,不知道是不是做了什么美梦,孩子砸了砸嘴。其实,即使还没有确定这个孩子的身份,但其实他们都没有将这孩子的父母当成是东方的父母,否则他们不会在留下银子之后离开得这么干脆利落。

    看着这张和东方不败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脸,简忆只觉得自己越来越忧伤。他听见自己说:“……可就算这是故事中的东方又如何,如果他没了记忆,那么他就不是我的东方了。我会把他养大的,就算他是真的东方,我也只能把他当成我和东方的孩子来养大了。刚才那女人不是叫他七娃吗,不如我给他取个名字,就叫简小七吧。”

    简忆眨了下眼睛,一滴泪落在了简小七的脸上。

    车厢中的气氛很沉重。斯内普教授的目光闪了闪,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莉莉。其实,斯内普教授已经很久很久不曾想起莉莉了。他是死过一次人,他害了莉莉,但也为莉莉付出了几乎一生。想起莉莉,斯内普教授依然会觉得自己心中的某一处空空的,所以,他特别能理解简忆现在的心理。

    男人之间的安慰不需要特意说什么。斯内普教授默默在车厢的一角架起了坩埚,他的小药箱一直是随身携带的,因此他现在手头上还有不少的药材。斯内普教授觉得,他应该给简小七熬制一瓶营养剂。

    车厢因为施了空间放大咒而显得不算拥挤。赶车的马夫是雇来的。

    雍正爷看了一眼简忆,他正一脸茫然地盯着自己怀中的简小七。雍正爷凑上去,伸出胖嘟嘟的手指,在简小七的脸上戳了一下。大概是雍正爷的手指有些凉吧,简小七觉得很不舒服,他撇了撇嘴,开始嚎啕大哭起来。哭着哭着,简小七就哭醒了。他睁开了眼睛。

    这下,除了在角落中专心致志熬煮营养剂的斯内普教授,车子里的其他人全部傻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决定先写番外,番外君们存在脑子里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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