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望向女军官的时候,我也看着她。
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连刚才义愤填膺的模样都消失不见。
但是很快就有一条影子掠过,是那个女人。她的速度很快,一把抓起呆住的胡天放就冲进了远方。
胡天放出奇地没有挣扎。甚至连呼喊都没有,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个变故,或者说,无论怎样的变故,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
当所有白衣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还来不及破口大骂,甚至还来不及收敛白净胖子的遗体就飞快地追了出去。
村庄很小,只是片刻他们就掠了出去。远方是大片大片灿烂的小黄花,一望无际,很是迷人。
这是个旅游的好地方,至少,也仅仅在秋天是这样。
春天,夏天,还有冬天,它都有一个很奇妙的用处----它是很多生命的坟墓。
当然了,在这个金黄的秋天。能够葬身此处,也是一桩美事,至少比死在乱葬岗要强。
女军官犹豫着要不要施展轻功追去,旁边拂过一阵风。黑衣男子已经抢先一步冲了出去。
我怎么会犹豫呢。
秋风拂面,花香醉人,但是没有一个人有心情去欣赏。
“臭娘们儿,给我站住!”白衣人气急败坏,不断加速,诡异的步伐配合浑厚的内功,竟然一点点地赶了上去。
“放下那小子,给你留个全尸!”
“草,老子弄不死你!敢杀我的兄弟,我要把你剁成肉酱!”
金秋的早晨,在莽苍的荒原之上,遍地金灿灿的菜花之中,一行人展开了疯狂地追逐。
美貌女子如同一只翩跹蝴蝶,飞舞在花丛中。她的身后,是一群白衣凶神。
“动手!”
矮小男子一声大喝。七名白衣人分别向着不同方向飞掠,乍看之下,竟有合围之势,要将女子困住。
七个人,仿佛北斗七星,蜿蜒成白色蛟龙,以阵法开始追杀彩衣女子。
他们步法轻快敏捷,脚踏天罡北斗,无论如何出招,始终都在一线,剑光如虹,气贯北斗。
“呵呵呵呵,要和姐姐比拼内力么。”讨农役技。
女子堪堪避过那飞来一剑。出手飞扬,彩衣大袖鼓舞之间拍出一掌。
素手如玉,剑光参差。
眼看一剑落空,高瘦男子紧接着戳出一指,蕴含苍凉内劲,刺破空气而来。
指掌相交,彩衣女子觉得掌心一股阴寒内力冲来,立时运起十足内功抵挡,电光石火间另一把长剑破空而来,抬眼间已经到了十丈之内。“呵呵呵呵,内功不错,有前途哦。”彩衣女子摆了摆手,妩媚一笑。
“不对!那小子没了!”矮小汉子突然大喊了一声,众人耸然醒悟。
适才只顾着追逐彩衣女子,却把首要目标给忘了。
彩衣女子杀了白净胖子,这固然令众白衣剑客悲愤欲绝,但是胡天放却是最最重要的。他们潜意识里认为胡天放一直被彩衣女子抓住,可是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人,眨眼就没了。
“你们去找,我来对付她!”矮小汉子一声令下,众人分头行动,他则是挥剑劈出,剑光抖动如同孔雀开屏,气势纷扬。
“哎哟喂,真是好剑法,这位一定就是侠肝义胆的方大侠了,不知什么时候成了卖国贼了,替那个卖国求荣的家伙拼命。”
“方某不知道阁下在胡言乱语些什么,还是赶快说出那小子的下落,也可以给你留个全尸。”
“论功夫,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其他的嘛,”彩衣女子眼波流转,突然张开素手,飞出一片金色。
方胜往后急掠,同时手中长剑舞动,飞出大片的剑花。
他曾经吃货暗器的苦头,当时仇家在暗器上喂了剧毒,若不是掌门以内力强行将毒药化解,他早就一命呜呼了,但是掌门古先生也因此元气大伤,足足休养了三年。三年未曾动剑,这对于一名嗜剑成性的剑客来说,该是多么的痛苦。
所以从那以后,方胜就对掌门言听计从,再也没有半点违背。
“方大侠中计了,哈哈哈哈!”远处传来彩衣女子的轻笑声,方胜回头一看,果然是一把金灿灿的菜花,可怜自己还以为是多么厉害的暗器,闻到一股幽香还认为是毒药的气味儿。
“你逃不掉的!”方胜一跺脚,再次抽剑,漫天的光华如同银河,璀璨夺目。
他自信剑法难有匹敌,只是眼前的女子武功怪异,并且轻功身法别具一格,再加上诡计多端,所以迟迟没有拿下,这让他不免焦急。
嗖!
破空之声。
于无声处呼啸而来,一根金色的箭矢螺旋绞杀,刺破空气宛如一道阳光,不,应该是比阳光更刺眼,炽热火辣。
“小心!”彩衣女子大惊失色,慌忙飞出一道匹练般的绸带,击中方胜胸口,将他软绵绵地轰飞数丈。
方胜扭头望去,金色箭矢着地的刹那,整片大地裂成了两半。
黑暗中传来一声叹息。
“这是我的事,你不要管!”彩衣女子冲着林中大喊道。
回答她的是又一声叹息和再次飞出的六道金光。
分别射向不同的方向,六个白衣人。
“当心,这箭力道不小!”方胜焦急大喊,可是最近的一人,肩膀已经被穿透,霸道的箭矢打碎了他的肩胛骨。
“二哥,快救我,我的骨头碎了!”
话音未落,另一处又传来惨嚎,高大男子的膝盖中箭,直接倒在了地上,动弹不得。
“走!不要恋战!”彩衣女子冲着林中高喊一声,继续向着东方飞掠。
方胜已经手忙脚乱,一边安排兄弟全力救治伤员,一边又找了两个功夫最好的和自己继续追击。眼下彩衣女子又逃到了远方,他只得提气全力追赶。
女军官果然也是个高手,至少她的轻功不错,自始至终都和白衣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而我则是远远地跟在他们后面,只要胡天放没有危险,我也不会现身,目的就是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大片大片的菜花真的很美,很辽阔。但是再美再辽阔的地方,也终归有尽头。
彩衣女子看到远方的山头了,她知道,那是一座巍峨百里的巨峰。
也是此行最为凶险的所在,那座最高的山峰此时云遮雾绕掩藏在白色的云层中,仿佛擎天利剑,直刺云霄。
它的名字,叫昆仑。
没来由地,心头一颤,彩衣女子停下脚步,她的前方是金灿灿的阳光,阳光下,是一望无际的荒原,荒原的尽头,是昆仑。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敕勒歌》
彩衣女子想起了这首民歌,风中她的袖袍鼓舞,美如画的容颜在那一刻真的有种惊心动魄的美,她笑了起来,风中流淌着花草泥土的香气,她忽然觉得幸福起来,因为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一同放牛牧马的日子。
她又回头,想看看方胜来了没有,所以她等了一会儿。
远处的林子里发出一声低吼,似乎在表达某种不满的情绪。
“不要吵,就一会儿。”彩衣女子温柔地说道。
方胜还是没有来。
她回头了,虽然不想回头,但是没有办法。
因为在荒原的某个深处,站着一个人,穿着干净的衣袍,水蓝色的清爽完美地融合在远方的天地间,好像一副画。
但是彩衣女子却没有欣赏美的心情,因为她的心是凉的。
看到那个人的一刹那,她的心就已沉了下去。
昆仑血出三千里,一剑汪洋黄河黄。
他竟然真的,来了么。
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连刚才义愤填膺的模样都消失不见。
但是很快就有一条影子掠过,是那个女人。她的速度很快,一把抓起呆住的胡天放就冲进了远方。
胡天放出奇地没有挣扎。甚至连呼喊都没有,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个变故,或者说,无论怎样的变故,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
当所有白衣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还来不及破口大骂,甚至还来不及收敛白净胖子的遗体就飞快地追了出去。
村庄很小,只是片刻他们就掠了出去。远方是大片大片灿烂的小黄花,一望无际,很是迷人。
这是个旅游的好地方,至少,也仅仅在秋天是这样。
春天,夏天,还有冬天,它都有一个很奇妙的用处----它是很多生命的坟墓。
当然了,在这个金黄的秋天。能够葬身此处,也是一桩美事,至少比死在乱葬岗要强。
女军官犹豫着要不要施展轻功追去,旁边拂过一阵风。黑衣男子已经抢先一步冲了出去。
我怎么会犹豫呢。
秋风拂面,花香醉人,但是没有一个人有心情去欣赏。
“臭娘们儿,给我站住!”白衣人气急败坏,不断加速,诡异的步伐配合浑厚的内功,竟然一点点地赶了上去。
“放下那小子,给你留个全尸!”
“草,老子弄不死你!敢杀我的兄弟,我要把你剁成肉酱!”
金秋的早晨,在莽苍的荒原之上,遍地金灿灿的菜花之中,一行人展开了疯狂地追逐。
美貌女子如同一只翩跹蝴蝶,飞舞在花丛中。她的身后,是一群白衣凶神。
“动手!”
矮小男子一声大喝。七名白衣人分别向着不同方向飞掠,乍看之下,竟有合围之势,要将女子困住。
七个人,仿佛北斗七星,蜿蜒成白色蛟龙,以阵法开始追杀彩衣女子。
他们步法轻快敏捷,脚踏天罡北斗,无论如何出招,始终都在一线,剑光如虹,气贯北斗。
“呵呵呵呵,要和姐姐比拼内力么。”讨农役技。
女子堪堪避过那飞来一剑。出手飞扬,彩衣大袖鼓舞之间拍出一掌。
素手如玉,剑光参差。
眼看一剑落空,高瘦男子紧接着戳出一指,蕴含苍凉内劲,刺破空气而来。
指掌相交,彩衣女子觉得掌心一股阴寒内力冲来,立时运起十足内功抵挡,电光石火间另一把长剑破空而来,抬眼间已经到了十丈之内。“呵呵呵呵,内功不错,有前途哦。”彩衣女子摆了摆手,妩媚一笑。
“不对!那小子没了!”矮小汉子突然大喊了一声,众人耸然醒悟。
适才只顾着追逐彩衣女子,却把首要目标给忘了。
彩衣女子杀了白净胖子,这固然令众白衣剑客悲愤欲绝,但是胡天放却是最最重要的。他们潜意识里认为胡天放一直被彩衣女子抓住,可是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人,眨眼就没了。
“你们去找,我来对付她!”矮小汉子一声令下,众人分头行动,他则是挥剑劈出,剑光抖动如同孔雀开屏,气势纷扬。
“哎哟喂,真是好剑法,这位一定就是侠肝义胆的方大侠了,不知什么时候成了卖国贼了,替那个卖国求荣的家伙拼命。”
“方某不知道阁下在胡言乱语些什么,还是赶快说出那小子的下落,也可以给你留个全尸。”
“论功夫,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其他的嘛,”彩衣女子眼波流转,突然张开素手,飞出一片金色。
方胜往后急掠,同时手中长剑舞动,飞出大片的剑花。
他曾经吃货暗器的苦头,当时仇家在暗器上喂了剧毒,若不是掌门以内力强行将毒药化解,他早就一命呜呼了,但是掌门古先生也因此元气大伤,足足休养了三年。三年未曾动剑,这对于一名嗜剑成性的剑客来说,该是多么的痛苦。
所以从那以后,方胜就对掌门言听计从,再也没有半点违背。
“方大侠中计了,哈哈哈哈!”远处传来彩衣女子的轻笑声,方胜回头一看,果然是一把金灿灿的菜花,可怜自己还以为是多么厉害的暗器,闻到一股幽香还认为是毒药的气味儿。
“你逃不掉的!”方胜一跺脚,再次抽剑,漫天的光华如同银河,璀璨夺目。
他自信剑法难有匹敌,只是眼前的女子武功怪异,并且轻功身法别具一格,再加上诡计多端,所以迟迟没有拿下,这让他不免焦急。
嗖!
破空之声。
于无声处呼啸而来,一根金色的箭矢螺旋绞杀,刺破空气宛如一道阳光,不,应该是比阳光更刺眼,炽热火辣。
“小心!”彩衣女子大惊失色,慌忙飞出一道匹练般的绸带,击中方胜胸口,将他软绵绵地轰飞数丈。
方胜扭头望去,金色箭矢着地的刹那,整片大地裂成了两半。
黑暗中传来一声叹息。
“这是我的事,你不要管!”彩衣女子冲着林中大喊道。
回答她的是又一声叹息和再次飞出的六道金光。
分别射向不同的方向,六个白衣人。
“当心,这箭力道不小!”方胜焦急大喊,可是最近的一人,肩膀已经被穿透,霸道的箭矢打碎了他的肩胛骨。
“二哥,快救我,我的骨头碎了!”
话音未落,另一处又传来惨嚎,高大男子的膝盖中箭,直接倒在了地上,动弹不得。
“走!不要恋战!”彩衣女子冲着林中高喊一声,继续向着东方飞掠。
方胜已经手忙脚乱,一边安排兄弟全力救治伤员,一边又找了两个功夫最好的和自己继续追击。眼下彩衣女子又逃到了远方,他只得提气全力追赶。
女军官果然也是个高手,至少她的轻功不错,自始至终都和白衣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而我则是远远地跟在他们后面,只要胡天放没有危险,我也不会现身,目的就是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大片大片的菜花真的很美,很辽阔。但是再美再辽阔的地方,也终归有尽头。
彩衣女子看到远方的山头了,她知道,那是一座巍峨百里的巨峰。
也是此行最为凶险的所在,那座最高的山峰此时云遮雾绕掩藏在白色的云层中,仿佛擎天利剑,直刺云霄。
它的名字,叫昆仑。
没来由地,心头一颤,彩衣女子停下脚步,她的前方是金灿灿的阳光,阳光下,是一望无际的荒原,荒原的尽头,是昆仑。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敕勒歌》
彩衣女子想起了这首民歌,风中她的袖袍鼓舞,美如画的容颜在那一刻真的有种惊心动魄的美,她笑了起来,风中流淌着花草泥土的香气,她忽然觉得幸福起来,因为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一同放牛牧马的日子。
她又回头,想看看方胜来了没有,所以她等了一会儿。
远处的林子里发出一声低吼,似乎在表达某种不满的情绪。
“不要吵,就一会儿。”彩衣女子温柔地说道。
方胜还是没有来。
她回头了,虽然不想回头,但是没有办法。
因为在荒原的某个深处,站着一个人,穿着干净的衣袍,水蓝色的清爽完美地融合在远方的天地间,好像一副画。
但是彩衣女子却没有欣赏美的心情,因为她的心是凉的。
看到那个人的一刹那,她的心就已沉了下去。
昆仑血出三千里,一剑汪洋黄河黄。
他竟然真的,来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