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乘船去南极旅行一次需要数月,有时甚至需要好几年才能到达,没想到现在,麦克默多已开通三条航线,跟以前相比好到达许多。”千泯华带着玉簪边走边说。
“地方是找到了,但杨涛说的洗是啥意思啊?”玉簪看着手中无法分辨颜色的链子说。
“或许是最简单的办法,用南极的水来洗?”韩风插话道。
玉簪感觉甚有道理,就要拿着链子到冰川边试试被千泯华拦下:“你当这水是家里的自来水啊,冰着呢。韩风,你去。”
韩风嘴角一耷,接过链子,发牢骚:“这就是打工的命啊,苦啊……”
链子被粘水拿起来瞬间就冻住了,韩风运用内力使劲扒开外面的冰,好像扒掉链子外面的一层皮似的,黑不溜秋的随着冰走,留下的是泛着柔光的银。
银色的链子变成一团银色光球,在韩风手掌上跳跃。
“离魂。”千泯华淡淡的看了眼说。
“集齐离开肉身的魂魄就可以让杨涛复原了,是不是?”玉簪问。
千泯华点头,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对韩风说:“把它放到这里,交给我保管。”
“那我们下一站该去哪?”玉簪刚问完,千泯华拿着的小瓶子发出柔光,在瓶身慢慢凝聚四个字,约克角。
“这是哪?”
“澳大利亚,约克角半岛。”
从南极到澳大利亚,可真够折腾的,路上千泯华耐着性子为一直问约克角什么情况的玉簪解说着。
“澳大利亚除了袋鼠外。一直以来,都以其超低的人口密度和原汁原味的自然风光闻名世界,而位于澳大利亚极北点的一片广袤的纯天然荒原之地——约克角半岛,显然是展现澳大利亚这两个着名特征的最好例子。”
“约克角半岛地区有将近两万的人口,大部分都是澳洲原住民,同时,该地区也被认为是世上遗留的面积最大的处女地。未被人工开发,虽然使约克角半岛拥有令人惊讶的自然美景,却也让它成为了澳大利亚最难到达的地方。”
“啊?我们不会又是攀岩,又是冰川雪地的走吧?”
千泯华笑着说:“那个地方这个时候正是藤蔓植物最茂盛的时期,除了这个烦人的植物,约克角半岛已经成为探险旅行者们最心仪的目的地了,还有一条半岛发展之路可以走。”
“当然,那条半岛发展之路并不是万能的,它到了夏季,会因为雨季洪水而关闭。”
“只要那条路在,开着吉普车或卡车就可以从那条路进入半岛区域。”
“我们到了。”千泯华将玉簪从风狸背上抱下来。
绿色的植物,蓝蓝的天空,空气中散布着自然的味道。
“泯华哥,瓶子好像在发光。”玉簪指着千泯华的衣服兜说。
“这下好办了,它可以感受到另一个魂魄所在的位置,我们跟着它走吧。”韩风乐了。
一路上,玉簪看到很多不知名的虫子,这些带壳不带壳的,看起来都恶心吧啦,凶巴巴的,吓得直飘着走,同时还担心树叶上会不会掉下虫子,精神一直保持紧绷的状态。
“就是这个了。”
玉簪看了一眼,迅速躲在千泯华身后,“你们谁,谁去拿,拿,拿要赶紧走。”
一个巴掌大的虫子腹部闪着微微柔光,与千泯华瓶子里的相互呼应。
千泯华请拍玉簪道:“不用用手直接抓,他们之间有联系,会自动合二为一。”说着,千泯华将瓶子微微往前举,果然,虫子腹部的光越来越盛,像起红酒瓶子发出的轻轻‘碰’的一声,一颗小光球从虫子腹部穿出。
千泯华将瓶塞打开,小光球‘咻’的一下钻了进去。
瓶子上的字出现的更加清晰,写着:ittoqqotoomiit。
“这个怎么读?一特可特噢米特?”玉簪用拼音加瞎编的方法读道。
“这个地名,挺拗口的,这一时我还真记不清,等我们走出这里,估计就想的差不多了。”
回去的路,被生长力旺盛的藤蔓堵住,不得不骑着风狸从树叉间穿梭到空中。
“那个地方跟英格兰大小差不多,但人口只有五百,位于世界最大的岛屿——格陵兰岛上。”
“我想起来它叫什么了,它叫依托克托洛米特,是格陵兰小镇最偏远的地方。”
“那这个岛总体居民多不多啊?”
“这世界上最大的岛屿上,人口有不到六万人。”
“哇啊。”
“那里的人,是不是跟地主一样,每个人有这么多这么多自留地?”玉簪天真的比划着。
千泯华笑呵呵的说:“理论上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超过150平方英里的土地,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有那么多地也没用,它是全球十分荒芜的地方。”
他们抵达目的地后,已经渐进黄昏,所以临时找了个猎户家借住。
晚上,玉簪他们受到猎户热情的款待,饭后,千泯华语言毫不受阻碍的,流畅的用其当地的语言与猎户聊天,玉簪听得直打瞌睡。
第二天,向猎户家告别后,朝北面走。
“泯华哥你怎么知道往这边走,它会发光啊?”
“昨天他跟我说,这北面有个北极熊额头带光,以为是他们猎杀太多导致熊神降临。”
“猎杀?”
“依托克托洛米特沿海、冰岛的北方,是一个以捕鱼和狩猎为主的小村庄,当地的居民以猎杀北极熊和鲸鱼为生,这十分普遍,而在温暖的月份,人们则会捕捉大比目鱼。”
“听猎户说,这里每年只有三个月时间容易登船过来,这个月很冷,很少有船过来,还问我们怎么来的。”
“你怎么答的?”玉簪好奇的问。
“我说坐飞机,这地方25英里以外有一座机场,虽然少有航班在这里起降,但也不是没有,所以。”
“蒙混过关!”玉簪惊喜叫道。
“说什么呢。”千泯华轻轻敲了玉簪脑袋一下。
“诶?快看!前面那个北极熊!”玉簪指着前方脑袋发光的北极熊叫到。
“地方是找到了,但杨涛说的洗是啥意思啊?”玉簪看着手中无法分辨颜色的链子说。
“或许是最简单的办法,用南极的水来洗?”韩风插话道。
玉簪感觉甚有道理,就要拿着链子到冰川边试试被千泯华拦下:“你当这水是家里的自来水啊,冰着呢。韩风,你去。”
韩风嘴角一耷,接过链子,发牢骚:“这就是打工的命啊,苦啊……”
链子被粘水拿起来瞬间就冻住了,韩风运用内力使劲扒开外面的冰,好像扒掉链子外面的一层皮似的,黑不溜秋的随着冰走,留下的是泛着柔光的银。
银色的链子变成一团银色光球,在韩风手掌上跳跃。
“离魂。”千泯华淡淡的看了眼说。
“集齐离开肉身的魂魄就可以让杨涛复原了,是不是?”玉簪问。
千泯华点头,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对韩风说:“把它放到这里,交给我保管。”
“那我们下一站该去哪?”玉簪刚问完,千泯华拿着的小瓶子发出柔光,在瓶身慢慢凝聚四个字,约克角。
“这是哪?”
“澳大利亚,约克角半岛。”
从南极到澳大利亚,可真够折腾的,路上千泯华耐着性子为一直问约克角什么情况的玉簪解说着。
“澳大利亚除了袋鼠外。一直以来,都以其超低的人口密度和原汁原味的自然风光闻名世界,而位于澳大利亚极北点的一片广袤的纯天然荒原之地——约克角半岛,显然是展现澳大利亚这两个着名特征的最好例子。”
“约克角半岛地区有将近两万的人口,大部分都是澳洲原住民,同时,该地区也被认为是世上遗留的面积最大的处女地。未被人工开发,虽然使约克角半岛拥有令人惊讶的自然美景,却也让它成为了澳大利亚最难到达的地方。”
“啊?我们不会又是攀岩,又是冰川雪地的走吧?”
千泯华笑着说:“那个地方这个时候正是藤蔓植物最茂盛的时期,除了这个烦人的植物,约克角半岛已经成为探险旅行者们最心仪的目的地了,还有一条半岛发展之路可以走。”
“当然,那条半岛发展之路并不是万能的,它到了夏季,会因为雨季洪水而关闭。”
“只要那条路在,开着吉普车或卡车就可以从那条路进入半岛区域。”
“我们到了。”千泯华将玉簪从风狸背上抱下来。
绿色的植物,蓝蓝的天空,空气中散布着自然的味道。
“泯华哥,瓶子好像在发光。”玉簪指着千泯华的衣服兜说。
“这下好办了,它可以感受到另一个魂魄所在的位置,我们跟着它走吧。”韩风乐了。
一路上,玉簪看到很多不知名的虫子,这些带壳不带壳的,看起来都恶心吧啦,凶巴巴的,吓得直飘着走,同时还担心树叶上会不会掉下虫子,精神一直保持紧绷的状态。
“就是这个了。”
玉簪看了一眼,迅速躲在千泯华身后,“你们谁,谁去拿,拿,拿要赶紧走。”
一个巴掌大的虫子腹部闪着微微柔光,与千泯华瓶子里的相互呼应。
千泯华请拍玉簪道:“不用用手直接抓,他们之间有联系,会自动合二为一。”说着,千泯华将瓶子微微往前举,果然,虫子腹部的光越来越盛,像起红酒瓶子发出的轻轻‘碰’的一声,一颗小光球从虫子腹部穿出。
千泯华将瓶塞打开,小光球‘咻’的一下钻了进去。
瓶子上的字出现的更加清晰,写着:ittoqqotoomiit。
“这个怎么读?一特可特噢米特?”玉簪用拼音加瞎编的方法读道。
“这个地名,挺拗口的,这一时我还真记不清,等我们走出这里,估计就想的差不多了。”
回去的路,被生长力旺盛的藤蔓堵住,不得不骑着风狸从树叉间穿梭到空中。
“那个地方跟英格兰大小差不多,但人口只有五百,位于世界最大的岛屿——格陵兰岛上。”
“我想起来它叫什么了,它叫依托克托洛米特,是格陵兰小镇最偏远的地方。”
“那这个岛总体居民多不多啊?”
“这世界上最大的岛屿上,人口有不到六万人。”
“哇啊。”
“那里的人,是不是跟地主一样,每个人有这么多这么多自留地?”玉簪天真的比划着。
千泯华笑呵呵的说:“理论上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超过150平方英里的土地,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有那么多地也没用,它是全球十分荒芜的地方。”
他们抵达目的地后,已经渐进黄昏,所以临时找了个猎户家借住。
晚上,玉簪他们受到猎户热情的款待,饭后,千泯华语言毫不受阻碍的,流畅的用其当地的语言与猎户聊天,玉簪听得直打瞌睡。
第二天,向猎户家告别后,朝北面走。
“泯华哥你怎么知道往这边走,它会发光啊?”
“昨天他跟我说,这北面有个北极熊额头带光,以为是他们猎杀太多导致熊神降临。”
“猎杀?”
“依托克托洛米特沿海、冰岛的北方,是一个以捕鱼和狩猎为主的小村庄,当地的居民以猎杀北极熊和鲸鱼为生,这十分普遍,而在温暖的月份,人们则会捕捉大比目鱼。”
“听猎户说,这里每年只有三个月时间容易登船过来,这个月很冷,很少有船过来,还问我们怎么来的。”
“你怎么答的?”玉簪好奇的问。
“我说坐飞机,这地方25英里以外有一座机场,虽然少有航班在这里起降,但也不是没有,所以。”
“蒙混过关!”玉簪惊喜叫道。
“说什么呢。”千泯华轻轻敲了玉簪脑袋一下。
“诶?快看!前面那个北极熊!”玉簪指着前方脑袋发光的北极熊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