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树滋气的浑身发抖,高声咆哮起来:“你这个不孝女,滚出去,给我滚出去。”
靳容华才不想留下来,迈开步子就往外走去。
“滚,滚的越远越好,最好一辈子都别再让我看见你这个不孝女。”靳树滋还不觉得解气,冲着靳容华的背影吼道。
“老爷息怒,别气坏了身子。”蒋氏见他脸色实在是难看,连忙上前劝道。
“我靳树滋是上辈子造了孽吗?怎么会生出这样不知礼数,忤逆我的女儿?”靳树滋既生气又郁闷。
大哥家的芳华,他家的淑华,还有四弟家的敏华,一个个都很懂事听话,靳容华怎么变成这样了?
这个死丫头若是嫁到蒙古去,肯定会令所有人蒙羞,还不如让她在庵子里待一辈子,这样对大家都好。
若不是帝后已经赐婚,这丫头轮不到他来管,他非要把她送去庵子里不可。
这样的女儿,她的所作所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耻辱。
“老爷别生气,容华她……。”蒋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劝他才好,因为靳容华真的很让人讨厌啊。
“夫人,你受委屈了。”靳树滋握着蒋氏的手说道。
人家好好的大家闺秀嫁给他做继室,又温柔又贤惠,如今又有了身孕,却还要看靳容华那个不孝女的脸色,他这心里真不是滋味。
“妾身不委屈。”蒋氏笑着摇头,连忙吩咐身边的丫鬟去另外准备早膳过来。
她都饿了。
“老爷,我们先用膳吧。”蒋氏挽着他的手臂,柔声说道。
“吃不下,气都气饱了。”靳树滋摇头说道。
“陪妾身一起吃点吧,我们的孩子也饿了呢。”蒋氏柔声说道。
靳树滋闻言脸色总算好看一些,轻轻点了点头,然后对身边的侍从吩咐道:“好好看着三小姐去,今儿个不许她到处跑。”
他虽然恨不得这个女儿马上从他眼前消失,可是她好歹是皇家赐了婚的人,到不能有任何闪失,还是看牢点好。
靳树滋才喝了碗粥,就听侍从禀报,说三小姐出府去了。
“没用的东西,不是让你们好好看着他吗?怎么让她出府去了。”靳树滋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还能不能让他安生的吃顿饭了?
“回老爷的话,不是奴才们不拦,三小姐是应邀进宫赴宴的。”侍从一脸委屈道。
他们根本不敢拦啊。
“进宫赴宴!今儿个是元宵,宫中有家宴,可是和她有什么关系,她去凑什么热闹?难道又是她自作主张去找人嫌吗?”靳树滋阴沉着脸说道。
不是他要往坏处想,实在是因为他太不信任自己这个女儿了,觉得她人品已经出现问题了。
“应该不会,容华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再说皇后娘娘也不是好糊弄的。”蒋氏连忙说道。
她虽然不喜欢靳容华,但也不会落井下石,免得把靳树滋气出个好歹来。
她还想和靳树滋好好过日子呢,当然要事事以他为重。
“但愿如此,若她又闯了什么祸事回来,我这回非要打断她的腿不可。”靳树滋恶狠狠说道。
这样的话,蒋氏听听也就罢了,根本没有当真。
她家老爷是个慈父,虽然放了无数次狠话,也没见真的把靳容华怎么样,倒是那丫头,气焰越来越嚣张了。
……
宽敞的宫道上,积雪初融,路面有些湿滑,很难行走。
靳容华由两个丫鬟扶着,小心翼翼走在宫道上。
“郡主,天冷路滑,要不奴婢让几个小太监弄一顶软轿来抬您吧。”
“不用。”靳容华摇头,脸上满是倨傲之色,看着丫鬟问道:“本郡主今儿个这打扮怎么样?”
“美极了。”两个丫鬟连忙恭维道。
靳容华长的很美,加之今儿个穿的又很单薄,走起路来格外阿罗多姿,实在是没。
她今儿个特意穿上了去年年底皇后赏赐的一匹丝锻做的衣裳。
这可不是一般的丝缎,这是江南制造局新做出来的一种料子,既轻薄又暖和。
她特意找了最好的绣娘做了一身衣裳,上面绣满了她喜欢的海棠花,如今穿上,简直人比花娇啊。
冬日里穿上这样一件衣裳,简直叫人眼前一亮。
“从前我就知道有这样的缎子,只是外头千金难求,只有皇后和公主们能得到,如今我也算熬出头了,待的本郡主飞黄腾达了,也会让你们沾沾光的。”靳容华一脸得意道。
“是,郡主。”两个丫鬟连忙颔首,脸上都是喜意。
靳容华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迈着小碎步在宫道上走着,沿途见到了不少太监和宫女,大家都忙不迭的向她请安。
她很享受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这也是她不愿意坐轿子,非要步行的原因。
只是走久了,踩着盆底鞋的她也有些受不了,走走停停,休息了好几次,总算到了永寿宫。
珍珍正陪着自家额娘说话呢,听雪丽禀报,说靳容华求见,她还有些不敢相信。
“这都还没有到午时呢,她来这么早做什么?”珍珍十分郁闷的说道。
今儿个元宵家宴是在下午,受邀者都是用了午膳后才慢慢进宫的,靳容华来这么早做什么?
“不想见她就让她去偏殿侯着吧。”靳水月摸着女儿的头笑道。
“算了,正好有事和她说,还是见吧。”珍珍一边说着,一边挥了挥手,让小宫女把靳容华请到了她住的地方。
“公主万福金安。”靳容华屈膝请安,脸上满是笑容。
“怎么这么早就进宫了?”珍珍低声问道。
“在府里闲着也是闲着,我想着公主一个人也无聊,便进宫陪您。”靳容华笑道。
珍珍真想说,我才不要你陪,看见你就晦气,可是想了想后,还是作罢了。
“容华,有件事我要和你说说。”珍珍看着靳容华,强压着心中的不耐烦,低声道:“那天我不是答应要撮合你和弘晈嘛,可是一打听才知道弘晈有了心上人,十三婶已经支会过我额娘了,用不了多久便要赐婚。”
靳容华才不想留下来,迈开步子就往外走去。
“滚,滚的越远越好,最好一辈子都别再让我看见你这个不孝女。”靳树滋还不觉得解气,冲着靳容华的背影吼道。
“老爷息怒,别气坏了身子。”蒋氏见他脸色实在是难看,连忙上前劝道。
“我靳树滋是上辈子造了孽吗?怎么会生出这样不知礼数,忤逆我的女儿?”靳树滋既生气又郁闷。
大哥家的芳华,他家的淑华,还有四弟家的敏华,一个个都很懂事听话,靳容华怎么变成这样了?
这个死丫头若是嫁到蒙古去,肯定会令所有人蒙羞,还不如让她在庵子里待一辈子,这样对大家都好。
若不是帝后已经赐婚,这丫头轮不到他来管,他非要把她送去庵子里不可。
这样的女儿,她的所作所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耻辱。
“老爷别生气,容华她……。”蒋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劝他才好,因为靳容华真的很让人讨厌啊。
“夫人,你受委屈了。”靳树滋握着蒋氏的手说道。
人家好好的大家闺秀嫁给他做继室,又温柔又贤惠,如今又有了身孕,却还要看靳容华那个不孝女的脸色,他这心里真不是滋味。
“妾身不委屈。”蒋氏笑着摇头,连忙吩咐身边的丫鬟去另外准备早膳过来。
她都饿了。
“老爷,我们先用膳吧。”蒋氏挽着他的手臂,柔声说道。
“吃不下,气都气饱了。”靳树滋摇头说道。
“陪妾身一起吃点吧,我们的孩子也饿了呢。”蒋氏柔声说道。
靳树滋闻言脸色总算好看一些,轻轻点了点头,然后对身边的侍从吩咐道:“好好看着三小姐去,今儿个不许她到处跑。”
他虽然恨不得这个女儿马上从他眼前消失,可是她好歹是皇家赐了婚的人,到不能有任何闪失,还是看牢点好。
靳树滋才喝了碗粥,就听侍从禀报,说三小姐出府去了。
“没用的东西,不是让你们好好看着他吗?怎么让她出府去了。”靳树滋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还能不能让他安生的吃顿饭了?
“回老爷的话,不是奴才们不拦,三小姐是应邀进宫赴宴的。”侍从一脸委屈道。
他们根本不敢拦啊。
“进宫赴宴!今儿个是元宵,宫中有家宴,可是和她有什么关系,她去凑什么热闹?难道又是她自作主张去找人嫌吗?”靳树滋阴沉着脸说道。
不是他要往坏处想,实在是因为他太不信任自己这个女儿了,觉得她人品已经出现问题了。
“应该不会,容华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再说皇后娘娘也不是好糊弄的。”蒋氏连忙说道。
她虽然不喜欢靳容华,但也不会落井下石,免得把靳树滋气出个好歹来。
她还想和靳树滋好好过日子呢,当然要事事以他为重。
“但愿如此,若她又闯了什么祸事回来,我这回非要打断她的腿不可。”靳树滋恶狠狠说道。
这样的话,蒋氏听听也就罢了,根本没有当真。
她家老爷是个慈父,虽然放了无数次狠话,也没见真的把靳容华怎么样,倒是那丫头,气焰越来越嚣张了。
……
宽敞的宫道上,积雪初融,路面有些湿滑,很难行走。
靳容华由两个丫鬟扶着,小心翼翼走在宫道上。
“郡主,天冷路滑,要不奴婢让几个小太监弄一顶软轿来抬您吧。”
“不用。”靳容华摇头,脸上满是倨傲之色,看着丫鬟问道:“本郡主今儿个这打扮怎么样?”
“美极了。”两个丫鬟连忙恭维道。
靳容华长的很美,加之今儿个穿的又很单薄,走起路来格外阿罗多姿,实在是没。
她今儿个特意穿上了去年年底皇后赏赐的一匹丝锻做的衣裳。
这可不是一般的丝缎,这是江南制造局新做出来的一种料子,既轻薄又暖和。
她特意找了最好的绣娘做了一身衣裳,上面绣满了她喜欢的海棠花,如今穿上,简直人比花娇啊。
冬日里穿上这样一件衣裳,简直叫人眼前一亮。
“从前我就知道有这样的缎子,只是外头千金难求,只有皇后和公主们能得到,如今我也算熬出头了,待的本郡主飞黄腾达了,也会让你们沾沾光的。”靳容华一脸得意道。
“是,郡主。”两个丫鬟连忙颔首,脸上都是喜意。
靳容华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迈着小碎步在宫道上走着,沿途见到了不少太监和宫女,大家都忙不迭的向她请安。
她很享受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这也是她不愿意坐轿子,非要步行的原因。
只是走久了,踩着盆底鞋的她也有些受不了,走走停停,休息了好几次,总算到了永寿宫。
珍珍正陪着自家额娘说话呢,听雪丽禀报,说靳容华求见,她还有些不敢相信。
“这都还没有到午时呢,她来这么早做什么?”珍珍十分郁闷的说道。
今儿个元宵家宴是在下午,受邀者都是用了午膳后才慢慢进宫的,靳容华来这么早做什么?
“不想见她就让她去偏殿侯着吧。”靳水月摸着女儿的头笑道。
“算了,正好有事和她说,还是见吧。”珍珍一边说着,一边挥了挥手,让小宫女把靳容华请到了她住的地方。
“公主万福金安。”靳容华屈膝请安,脸上满是笑容。
“怎么这么早就进宫了?”珍珍低声问道。
“在府里闲着也是闲着,我想着公主一个人也无聊,便进宫陪您。”靳容华笑道。
珍珍真想说,我才不要你陪,看见你就晦气,可是想了想后,还是作罢了。
“容华,有件事我要和你说说。”珍珍看着靳容华,强压着心中的不耐烦,低声道:“那天我不是答应要撮合你和弘晈嘛,可是一打听才知道弘晈有了心上人,十三婶已经支会过我额娘了,用不了多久便要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