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沉思着说:“我知道,华生,你已经扼要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说的完全是假话。照你的看法,根本就没有什么暗藏的威胁,没有什么秘密团体,也没有什么‘恐怖山谷’,没有什么叫做麦金蒂之类的大头目或诸如此类的事情。好啊,这也算是一种不错的归纳。让我们看看它会使我们得到什么结果。他们捏造这种论点来说明犯罪原因。然后,他们配合这种说法,把这辆自行车丢在花园里,伪造出凶手来自外部的物证。窗台上的血迹也是出于同一目的。尸体上的卡片也是如此,卡片可能就是在屋里写好的。所有这一切都符合你的假设,华生。“可是接下来,我们就要碰到一系列讨厌棘手、处处不吻合的问题了。世界上有那么多种武器,他们为什么却要选一支锯短的猎枪呢?而且还是支美国猎枪。他们怎么能确信猎枪的射击声不会惊动别人,怎么能保证别人不朝他们跑过来呢?像艾伦太太把枪声当成关门声不过来查看,这不过是碰巧而已。华生,你所谓的这对罪犯为什么这么傻呢?”
“我承认我无法解释这些情况。”
“此外,假如一个女人跟她的情夫合谋杀死了自己丈夫,他们难道会在他死后摘走他的结婚戒指,然后以此炫耀胜利,宣传自己的罪行吗?华生,你认为这也很有可能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
“再说,假如你认为是他们把一辆自行车藏在了外面,这么做真有什么价值吗?即使是最笨的侦探也会说,这显然是故意耍的障眼法,一个亡命徒要逃跑,自行车自然是首选工具了。”
“我想不出什么解释了。”
“然而,面对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事件,人的头脑不可能想不出解释。我提示一条思路,权当一次智力练习,咱们也不要一口咬定说肯定是对的。我承认,这仅仅是一个想象,不过,想象往往是真实之母,难道不是吗?
“我们不妨假定,道格拉斯这个人生活中确实有过犯罪的秘密,而且确实是个可耻的秘密,这最终让他遭到复仇者谋杀。我们设想凶手是个来自外面的仇人,出于某种目前还无法解释的原因,这个仇人摘走了死者的结婚戒指。这种宿怨可以假定是由他的第一次婚姻导致的,由于这种原因,凶手才取走他的结婚戒指。“这个复仇者还没来得及逃跑,贝克和死者的妻子已经来到屋门口。凶手使他们相信,如果他们企图逮捕他,那么,一件耸人听闻的丑事就会公之于世。于是他们改变了主意,情愿放走他。为了让凶手离去,他们可能悄没声地放下吊桥,然后再拉起来。凶手逃走时,出于某种原因,认为步行比骑自行车更安全。所以他把自行车丢到他安全逃走以后才可能被发现的地方。到此为止,我们只能认为这些推测是可能的,对不对?”
“嗯,这无疑是有可能的。”我嘴上这么说,可心里稍稍有点保留意见。“华生,我们一定不要忘记,不论当时发生过什么事,情况肯定非常特殊。现在我们继续想象这个案情。这一对男女不一定是罪犯,但是,凶手逃走后,他们意识到自己处在了受嫌疑的地位,他们也许既难以证明自己没有动手行凶,又无法证明没有纵容他人行凶。于是他们急急忙忙、笨手笨脚地应付这种情况。贝克用他沾了血迹的拖鞋在窗台上假造脚印,伪造了凶手逃走的痕迹。他们两人显然听到过枪声,所以在安排好现场后,才拉铃发警报。不过这已经是案发后整整半个小时了。”“你打算怎么来证实所有这些假设呢?”
“嗯,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外来人,他就可能被追捕归案,这当然是最有效的证明。但如果没有——哼,科学的方法没这么简单就用尽,我想让我独自在书房留一晚会很有用。”
“独自留在书房一晚!”
“我现在就打算去。我已经先跟老实可信赖的艾姆斯说好了,他并不喜欢贝克。我会待在那个房间里,看看现场的气氛是否会带给我一些灵感,我是现场守护神的忠实信徒。你觉得好笑吗,华生,哼,我们瞧着吧。噢,顺便问一下,你那把大伞在身边吧?”
“在。”
“我可以借用吧。”
“当然,不过它可不是什么好武器!如果有危险发生——”
“我亲爱的华生,没有什么危险,否则我一定会请你帮忙。可是,我要带上那把伞。现在我只是在等待我们的同事们从唐布里奇韦尔斯市归来,他们目前正在那里忙着查找谁可能是自行车的主人。”
还没等麦克·唐纳警官和怀特·梅森调查回来,夜幕就已经降临。
他们到来时兴高采烈,报告调查有了极大进展。
麦克·唐纳说:“啊,我承认我怀疑过是否有外来人,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已经让人识别出了自行车,有了我们说的那个人的相貌特征,所以我们这一趟跑得很彻底。”
“让我听上去,好像这个案子就要了结了,我相信我要衷心祝贺你们俩。”福尔摩斯说。
“好,我是从这个事实开始的:道格拉斯先生从前一天起就显得心烦意乱,当时他在唐布里奇韦尔斯市。正是当时在唐布里奇韦尔斯市,他才意识到了有某种危险。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一个人是骑自行车来,那就可以料想,他是从唐布里奇韦尔斯市来的。我们随身带上那辆自行车,让那些旅馆的人看。雄鹰商业旅馆的经理马上认了出来,说车主是一个名叫哈格雷夫的人。这个人两天前曾经在那里开过房间。这辆自行车和一只小提箱就是他的全部财产。他登记的名字来自伦敦,但没有写地址。小提箱是伦敦制造,里面的东西也是英国制造,而那个人本身无疑是一个美国人。”福尔摩斯开心地说:“好,好!
你们确实做了一件扎扎实实的工作,而我却一直和我的朋友坐在这里编造一些推测!麦克先生,这是实际经验中的一次教训。”“啊,正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麦克·唐纳警官满意地说。
“可是,这也许完全符合你的推测。”我对福尔摩斯说。
“那也一不定。但是,要让我们听一下结果,麦克先生,没有什么可以查明这个人的吗?”
“很明显,他在小心提防,不让人认出来。他既没有文件和书信,衣服上也没有标记。在房间桌子上只有一张这个郡的自行车路线图。
昨天早上,他吃过早饭后,就骑车离开了旅馆,直到我们去调查,都没有再听到他的消息。”“福尔摩斯先生,这正是让我困惑的地方,如果这个家伙不想被缉拿归案,他就一定会返回旅馆像无事人一样待在那里。实际上,他一定知道旅馆经理会去报警,他的失踪一定会和凶杀案有关。”怀特·梅森说。
“谁都会这样想。既然还没有抓到他,至少到现在证明他还是有智慧的。可是,他的外貌特征是什么样的呢?”
麦克·唐纳查阅了一下笔记本。
“我们在这里把他们说的尽可能记了下来。他们对他的观察似乎不很详细,但门房、店员和女仆说的那些点和这个完全一致。他身高大约5英尺9英寸,年龄在五十岁左右,头发有点儿斑白,胡子呈淡灰色,鹰钩鼻,还有一张残忍可怕的脸,他们都这样描述。”
“好,不要说了,这几乎就是道格拉斯本人的外貌特征,”福尔摩斯说,“道格拉斯刚过五十岁,头发和胡子斑白,身高也大致一样。
你还了解到其他什么情况了吗?”
“他身穿暗灰色套装和双排扣夹克,外披黄色短大衣,头戴呢帽。”“那支猎枪呢?”
“猎枪不到二英尺长,完全可以放进他的小提箱。他可以毫不费力地把它放在大衣里。”
“你认为这些情况同这桩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噢,福尔摩斯先生,”麦克·唐纳说,“我查到这些情况后,当然立刻采取行动,没出五分钟就发了电报,在电文中描述了这个人的相貌和特征。等我们抓到这个人,就能判断得更准确了。
“不过,就在案情陷入僵局时,我们向前大大迈了一步。我们已经知道,一个自称哈格雷夫的美国人两天前来到唐布里奇韦尔斯市,这个人随身带着一辆自行车和一个手提箱,箱子里装着一支锯短了枪管的猎枪。所以他是有备而来,专门来行凶杀人的。昨天早晨他把猎枪藏在大衣里,骑着自行车出发直奔此地。据我们了解,他到达的时候,谁也没有看到他。不过他到那庄园的大门口用不着穿过村子,而且大路上骑自行车的人很多。
“照我们推测,他马上把自行车藏到月桂树丛里,后来人们就是在那里找到那辆车子的,他自己也可能潜伏在树丛里,注视着房子里的动静,等待道格拉斯先生出来。
“要知道,那把猎枪在室内并不实用,他本来也是打算在室外使用的。在室外用猎枪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因为不可能打不中,而且附近到处是爱好射击运动的英国人,人们经常听到枪声,不会特别注意的。”
“这一切都很清楚了!”福尔摩斯说。
“可是,道格拉斯先生并没有出来。他下一步该怎么办呢?他丢下自行车,在暮色中走近房子。他见吊桥没有吊起,附近一个人也没有,他就利用了这个机会。毫无疑问,假如有人看见他,他可以找个借口。可他一个人也没遇到。他溜进了最先看到的屋子,隐藏在窗帘后面。从那个地方,他看到吊桥已经拉起来,他知道,唯一的生路就是趟过护城河。他一直等到夜里11点15分,道格拉斯先生检查房间时走进了这间屋子。他按事先定的计划向道格拉斯开了枪,然后就逃走了。“他知道旅馆的人会说出他有自行车,这是个对他不利的线索,所以他把自行车丢在那里,另行设法到伦敦,或者去了他预先安排好的某个安全藏身的地方。福尔摩斯先生,你觉得我这套推论怎么样?”
“很好,麦克先生,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你这推论非常好,也很清楚。到此,你假设的情节已经结束了。可我的结论是:犯罪时间比人们说的要早半小时;道格拉斯夫人和贝克先生两个人合谋隐瞒了一些情况;他们帮助杀人犯逃跑了,或者至少是在他们进屋以后凶手才逃走的;他们还伪造了凶手从窗口逃跑的假证据,而且很可能是他们自己放下吊桥,让凶手逃走的。这是我对案子前一半情况的判断。”
两个侦探摇了摇头。
“嗨,福尔摩斯先生,假如真是这样,那我们就是走出一个谜团又闯进另一个谜团了。”麦克·唐纳说。
“而且是个更难解开的谜团,道格拉斯夫人一辈子根本没去过美国,跟美国杀手有什么瓜葛,怎么会庇护这个罪犯呢?”怀特·梅森补充说。
“说实在的,我承认这些疑问的确存在,”福尔摩斯说,“我打算今晚亲自去调查一下,可能会发现一些东西,有助于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
“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能帮你的忙吗?”
“不,不用!我想要的东西很简单。只要天色漆黑再加上华生大夫的雨伞就行了。还有艾姆斯,那个忠实的艾姆斯,毫无疑问,他会破例给我提供些方便的。我的一切思路总是回到同一个简单的问题:
一个有着运动员体魄的人,为什么锻炼身体的方法那么不合情理,他怎么只使用一只哑铃?”
那天半夜时候,福尔摩斯才独自调查回来。我们两人睡在摆放了两张床的一个房间里,这已经是这家乡村小旅馆对我们的特殊优待了。
当时我已经入睡,他进门时把我惊醒了。
“哦,福尔摩斯,”我喃喃地问,“你发现什么新情况没有?”
他手持蜡烛站在我身边,默默不语,然后,他那高大而瘦削的身影向我俯过来,低声说:“我说,华生,你跟一个精神失常、头脑失去控制的白痴睡在同一间屋子里,不觉得害怕吗?”
“一点也不怕。”我回答,心里觉得很诧异。
“啊,运气还不错。”他说。
之后,一夜无话。
“我承认我无法解释这些情况。”
“此外,假如一个女人跟她的情夫合谋杀死了自己丈夫,他们难道会在他死后摘走他的结婚戒指,然后以此炫耀胜利,宣传自己的罪行吗?华生,你认为这也很有可能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
“再说,假如你认为是他们把一辆自行车藏在了外面,这么做真有什么价值吗?即使是最笨的侦探也会说,这显然是故意耍的障眼法,一个亡命徒要逃跑,自行车自然是首选工具了。”
“我想不出什么解释了。”
“然而,面对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事件,人的头脑不可能想不出解释。我提示一条思路,权当一次智力练习,咱们也不要一口咬定说肯定是对的。我承认,这仅仅是一个想象,不过,想象往往是真实之母,难道不是吗?
“我们不妨假定,道格拉斯这个人生活中确实有过犯罪的秘密,而且确实是个可耻的秘密,这最终让他遭到复仇者谋杀。我们设想凶手是个来自外面的仇人,出于某种目前还无法解释的原因,这个仇人摘走了死者的结婚戒指。这种宿怨可以假定是由他的第一次婚姻导致的,由于这种原因,凶手才取走他的结婚戒指。“这个复仇者还没来得及逃跑,贝克和死者的妻子已经来到屋门口。凶手使他们相信,如果他们企图逮捕他,那么,一件耸人听闻的丑事就会公之于世。于是他们改变了主意,情愿放走他。为了让凶手离去,他们可能悄没声地放下吊桥,然后再拉起来。凶手逃走时,出于某种原因,认为步行比骑自行车更安全。所以他把自行车丢到他安全逃走以后才可能被发现的地方。到此为止,我们只能认为这些推测是可能的,对不对?”
“嗯,这无疑是有可能的。”我嘴上这么说,可心里稍稍有点保留意见。“华生,我们一定不要忘记,不论当时发生过什么事,情况肯定非常特殊。现在我们继续想象这个案情。这一对男女不一定是罪犯,但是,凶手逃走后,他们意识到自己处在了受嫌疑的地位,他们也许既难以证明自己没有动手行凶,又无法证明没有纵容他人行凶。于是他们急急忙忙、笨手笨脚地应付这种情况。贝克用他沾了血迹的拖鞋在窗台上假造脚印,伪造了凶手逃走的痕迹。他们两人显然听到过枪声,所以在安排好现场后,才拉铃发警报。不过这已经是案发后整整半个小时了。”“你打算怎么来证实所有这些假设呢?”
“嗯,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外来人,他就可能被追捕归案,这当然是最有效的证明。但如果没有——哼,科学的方法没这么简单就用尽,我想让我独自在书房留一晚会很有用。”
“独自留在书房一晚!”
“我现在就打算去。我已经先跟老实可信赖的艾姆斯说好了,他并不喜欢贝克。我会待在那个房间里,看看现场的气氛是否会带给我一些灵感,我是现场守护神的忠实信徒。你觉得好笑吗,华生,哼,我们瞧着吧。噢,顺便问一下,你那把大伞在身边吧?”
“在。”
“我可以借用吧。”
“当然,不过它可不是什么好武器!如果有危险发生——”
“我亲爱的华生,没有什么危险,否则我一定会请你帮忙。可是,我要带上那把伞。现在我只是在等待我们的同事们从唐布里奇韦尔斯市归来,他们目前正在那里忙着查找谁可能是自行车的主人。”
还没等麦克·唐纳警官和怀特·梅森调查回来,夜幕就已经降临。
他们到来时兴高采烈,报告调查有了极大进展。
麦克·唐纳说:“啊,我承认我怀疑过是否有外来人,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已经让人识别出了自行车,有了我们说的那个人的相貌特征,所以我们这一趟跑得很彻底。”
“让我听上去,好像这个案子就要了结了,我相信我要衷心祝贺你们俩。”福尔摩斯说。
“好,我是从这个事实开始的:道格拉斯先生从前一天起就显得心烦意乱,当时他在唐布里奇韦尔斯市。正是当时在唐布里奇韦尔斯市,他才意识到了有某种危险。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一个人是骑自行车来,那就可以料想,他是从唐布里奇韦尔斯市来的。我们随身带上那辆自行车,让那些旅馆的人看。雄鹰商业旅馆的经理马上认了出来,说车主是一个名叫哈格雷夫的人。这个人两天前曾经在那里开过房间。这辆自行车和一只小提箱就是他的全部财产。他登记的名字来自伦敦,但没有写地址。小提箱是伦敦制造,里面的东西也是英国制造,而那个人本身无疑是一个美国人。”福尔摩斯开心地说:“好,好!
你们确实做了一件扎扎实实的工作,而我却一直和我的朋友坐在这里编造一些推测!麦克先生,这是实际经验中的一次教训。”“啊,正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麦克·唐纳警官满意地说。
“可是,这也许完全符合你的推测。”我对福尔摩斯说。
“那也一不定。但是,要让我们听一下结果,麦克先生,没有什么可以查明这个人的吗?”
“很明显,他在小心提防,不让人认出来。他既没有文件和书信,衣服上也没有标记。在房间桌子上只有一张这个郡的自行车路线图。
昨天早上,他吃过早饭后,就骑车离开了旅馆,直到我们去调查,都没有再听到他的消息。”“福尔摩斯先生,这正是让我困惑的地方,如果这个家伙不想被缉拿归案,他就一定会返回旅馆像无事人一样待在那里。实际上,他一定知道旅馆经理会去报警,他的失踪一定会和凶杀案有关。”怀特·梅森说。
“谁都会这样想。既然还没有抓到他,至少到现在证明他还是有智慧的。可是,他的外貌特征是什么样的呢?”
麦克·唐纳查阅了一下笔记本。
“我们在这里把他们说的尽可能记了下来。他们对他的观察似乎不很详细,但门房、店员和女仆说的那些点和这个完全一致。他身高大约5英尺9英寸,年龄在五十岁左右,头发有点儿斑白,胡子呈淡灰色,鹰钩鼻,还有一张残忍可怕的脸,他们都这样描述。”
“好,不要说了,这几乎就是道格拉斯本人的外貌特征,”福尔摩斯说,“道格拉斯刚过五十岁,头发和胡子斑白,身高也大致一样。
你还了解到其他什么情况了吗?”
“他身穿暗灰色套装和双排扣夹克,外披黄色短大衣,头戴呢帽。”“那支猎枪呢?”
“猎枪不到二英尺长,完全可以放进他的小提箱。他可以毫不费力地把它放在大衣里。”
“你认为这些情况同这桩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噢,福尔摩斯先生,”麦克·唐纳说,“我查到这些情况后,当然立刻采取行动,没出五分钟就发了电报,在电文中描述了这个人的相貌和特征。等我们抓到这个人,就能判断得更准确了。
“不过,就在案情陷入僵局时,我们向前大大迈了一步。我们已经知道,一个自称哈格雷夫的美国人两天前来到唐布里奇韦尔斯市,这个人随身带着一辆自行车和一个手提箱,箱子里装着一支锯短了枪管的猎枪。所以他是有备而来,专门来行凶杀人的。昨天早晨他把猎枪藏在大衣里,骑着自行车出发直奔此地。据我们了解,他到达的时候,谁也没有看到他。不过他到那庄园的大门口用不着穿过村子,而且大路上骑自行车的人很多。
“照我们推测,他马上把自行车藏到月桂树丛里,后来人们就是在那里找到那辆车子的,他自己也可能潜伏在树丛里,注视着房子里的动静,等待道格拉斯先生出来。
“要知道,那把猎枪在室内并不实用,他本来也是打算在室外使用的。在室外用猎枪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因为不可能打不中,而且附近到处是爱好射击运动的英国人,人们经常听到枪声,不会特别注意的。”
“这一切都很清楚了!”福尔摩斯说。
“可是,道格拉斯先生并没有出来。他下一步该怎么办呢?他丢下自行车,在暮色中走近房子。他见吊桥没有吊起,附近一个人也没有,他就利用了这个机会。毫无疑问,假如有人看见他,他可以找个借口。可他一个人也没遇到。他溜进了最先看到的屋子,隐藏在窗帘后面。从那个地方,他看到吊桥已经拉起来,他知道,唯一的生路就是趟过护城河。他一直等到夜里11点15分,道格拉斯先生检查房间时走进了这间屋子。他按事先定的计划向道格拉斯开了枪,然后就逃走了。“他知道旅馆的人会说出他有自行车,这是个对他不利的线索,所以他把自行车丢在那里,另行设法到伦敦,或者去了他预先安排好的某个安全藏身的地方。福尔摩斯先生,你觉得我这套推论怎么样?”
“很好,麦克先生,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你这推论非常好,也很清楚。到此,你假设的情节已经结束了。可我的结论是:犯罪时间比人们说的要早半小时;道格拉斯夫人和贝克先生两个人合谋隐瞒了一些情况;他们帮助杀人犯逃跑了,或者至少是在他们进屋以后凶手才逃走的;他们还伪造了凶手从窗口逃跑的假证据,而且很可能是他们自己放下吊桥,让凶手逃走的。这是我对案子前一半情况的判断。”
两个侦探摇了摇头。
“嗨,福尔摩斯先生,假如真是这样,那我们就是走出一个谜团又闯进另一个谜团了。”麦克·唐纳说。
“而且是个更难解开的谜团,道格拉斯夫人一辈子根本没去过美国,跟美国杀手有什么瓜葛,怎么会庇护这个罪犯呢?”怀特·梅森补充说。
“说实在的,我承认这些疑问的确存在,”福尔摩斯说,“我打算今晚亲自去调查一下,可能会发现一些东西,有助于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
“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能帮你的忙吗?”
“不,不用!我想要的东西很简单。只要天色漆黑再加上华生大夫的雨伞就行了。还有艾姆斯,那个忠实的艾姆斯,毫无疑问,他会破例给我提供些方便的。我的一切思路总是回到同一个简单的问题:
一个有着运动员体魄的人,为什么锻炼身体的方法那么不合情理,他怎么只使用一只哑铃?”
那天半夜时候,福尔摩斯才独自调查回来。我们两人睡在摆放了两张床的一个房间里,这已经是这家乡村小旅馆对我们的特殊优待了。
当时我已经入睡,他进门时把我惊醒了。
“哦,福尔摩斯,”我喃喃地问,“你发现什么新情况没有?”
他手持蜡烛站在我身边,默默不语,然后,他那高大而瘦削的身影向我俯过来,低声说:“我说,华生,你跟一个精神失常、头脑失去控制的白痴睡在同一间屋子里,不觉得害怕吗?”
“一点也不怕。”我回答,心里觉得很诧异。
“啊,运气还不错。”他说。
之后,一夜无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