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过来,我有话和你说。”那道士对林凡说。

    林凡蹑手蹑脚的走到他面前,心里有些胆怯。“道长,你?”

    说时急那时快,那道士站起来一把掐住了林凡的脖子,力道大到林凡竟丝毫不能反抗。

    林凡喘着粗气汗如雨下,想要求饶却说不出话来。

    道士松开林凡的时候,他们已经身在一个山洞之中。

    林凡捂着脖子咳嗽起来。“道长你这是干嘛?差点给你掐死。”

    道士叹了口气道:“我刚才不那样做,你又怎么会和我走呢?”

    林凡迟疑一阵,想想道士说的也有道理,便认可的点了点头。

    道士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了下去,他脸色苍白,靠在石壁上似要晕厥过去。“我乃天公将军张角,想拯救世人于水火,却不想大限将至。今天时间紧迫,我在战场上发动引雷诀把你引了过来。”

    “什么?你把我召到这里的啊!你这不是坑人吗?”林凡有些激动。

    “你先别急着,先听我说。”张角有些喘不过气于是歇了一会,“把你召过来给你荣华富贵送你锦绣江山不好吗?”

    林凡听张角这么一说,悬着的心才算落到了肚子里,同时还有点小激动,显然是被张角说的荣华富贵和锦绣江山诱惑了。

    张角叹了口气自嘲一笑。“我也是实属无奈,只好引雷找个传人,好继承我的衣钵。”

    林凡听他说要传承衣钵,眼睛也神采奕奕起来。“你说传衣钵?有什么绝世武功吗?”

    张角凝了一下,从胸前摸出三本破旧的小书。“贫道有三本天书,分别是《太平要术》,《遁甲天书》和《吸魔天书》。这《遁甲天书》修至大成,就是想去哪就去哪,我方才带你离开战场就是用了这《遁甲天书》里的功法。《太平要术》乃医界至宝,救死扶伤无所不能。《吸魔天书》乃上古奇术,可以把别人的功力转换到自己身上。”

    林凡给他说的蠢蠢欲动,转念一想又觉得哪里不对。“《吸魔天书》天书如此变态,你又为何这么狼狈?《太平要术》在手,你为何不医好自己?”

    张角叹了口气,脸色煞白比先前不如。“我也想是如此,可惜一切都有定数,由不得我了,日后你自会明白。”

    林凡还是有些迟疑,不过得了天书也不会损失啥,刚才张角带着他逃跑时确实有几把刷子,便把心放宽了。“那好,我接受你的三卷天书。不过你有什么要求?要我替你杀人还是放火?”

    张角语重心长的说:“没有目的是不可能的,拿我天书你得认我做干爹。”

    “什......什么?你说什么?”林凡被他惊的目瞪口呆,怎么也没曾想到张角会来这么一句。

    “我一直膝下无子,只求死的时候有个儿子给我披麻戴孝,就心满意足了。”张角神情低落的说。

    林凡看他越来越虚弱,心想认个干爹也没什么。满足一下这年近垂暮的老人,也算是自己尊老爱幼了。

    林凡灵机一动,这张角可是天公将军,啥宝贝没有?得再和他谈谈条件索要些东西。他突然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这个认干爹,怎么也得和父母商量一下吧?太冒昧了不太好吧。”

    张角何许人也?你看他这副模样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把三本天书递到林凡手中,摇摇晃晃的走到一处石缝处,‘噌’的拔出一把剑来。

    只见那剑的剑身之上彷如鲜血流淌,微弱的红光时隐时现熠熠生辉。

    林凡不由呆了,心想这必定是个宝贝,得了这剑可真是发了。

    张角把剑微微撩起,眸子中掠过一丝贪婪与不甘。“这剑名为血影离光,兵器谱排名第九。这剑生性暴虐,能吸食人血蛊人心智,所以我一直都不敢用它。今天就把它送给你,你要好好利用。”

    林凡着实给这宝剑给震撼到了,不由赞叹到:“真是好宝贝啊!”

    张角把剑立在一边,那剑尖遇石竟插了进去。“那是自然,天下人无不梦寐以求这把剑。”

    “这神剑才排第九,那还有比它还了得的兵器?”林凡疑惑的问到。

    “兵器谱排行,轩辕剑第一,斗觉青龙第二,圣剑斩蛇,堪卢,七星宝刀,龙吟八荒,方天画戟,魏武青魂,血影离光,倚天青罡并列第十。”

    林凡有些失落。“这么多比血影离光好的啊?”

    “这你都不满足?天下兵器多的是,排名前一百的都是神兵利刃,世人皆是做梦都想拥有。”张角没好气的说。

    听他这么说,林凡欣慰不少。眼睛珠子一转,鬼点子又上来了。“满足是满足了,只是你有没有金银财宝给我些啊?”

    张角咳了两口血出来。“金银财宝你休想了,我早都是招兵买马给用光了。”

    林凡顿觉头顶给人倒了一盘冰水。“前辈你没事吧?”

    张角有些上气不接下气起来。“书......也给你了,血影离光也送......你了,你还不叫爹吗?”

    林凡一拍脑门,方才一直在琢磨宝贝,竟把这是给他忘了。‘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结结实实喊了一声爹。

    张角极为欣慰,老泪纵横起来。嘴角流出股哈喇,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林凡急忙跑过去把手伸到他的鼻间,竟然已经去了,但愿他能含笑九泉。

    真是英雄一世真了得,繁华归去入黄土!

    东汉末年,百姓从张角反者四五十万,贼势浩大,官军望风而糜。

    大将军何进令各处备御,讨贼立功。遣中郎将卢值,皇甫崇等引精兵分三路追讨。

    张角一军前犯幽州界分,幽州太守刘焉征得三员奇将,给黄巾军打的丢盔弃甲横尸千里。贼首张角不明去向,张宝张梁带着残部苟延残喘。官府贴出告示:“取此三贼任意一人首集者,赏金万两官封千户。”

    黄巾之乱自公元184年开始到公元192年结束,一共打了八年的仗。此八年黄巾渐平,诸侯却日渐做大。尤其是西凉刺史董,黄巾之乱他卓屡战屡败,未立寸功。却因巴结十常侍,结交朝贵,遂任显官,统西州大军20多万。

    林凡埋掉张角,把山洞又翻了个底朝天。什么都没有了,就是些破旧的瓶瓶罐罐,这老头前些日子还整的天下不宁,现在连一两银子也没有了,这可是叫林凡吃西北风的节奏。

    林凡心里有些着急,自己**凡胎,不想被饿死就得先出去找食物。他把血影离光握在手里,却是感觉隐隐不安。这家伙太快显眼,直接带着出去,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还不给人杀人越货?

    林凡越想越害怕,琢磨找个地方先给它藏起来。

    地方找到了,剑却没了。剑去哪了?手里握着就没了?

    林凡仔细回想刚刚自己做了什么,闭上眼睛琢磨刚刚握剑的感觉,想通过这样的方法把剑找到。

    恩!感觉到了,就是这个样子,异常熟悉的感觉。林凡急忙睁开眼睛,血影离光就在手中。好生奇怪,原来这血影离光需要它时它就来,不需要它时他就自动消失,真是个好东西,看来没有必要把它藏起来了。

    毕竟这是古代,穿着半袖牛仔裤出去有些不伦不类。于是林凡找了张角一件洗的褪了色的青布衣衫换上,于次日清晨匆匆下山去了。

    林凡走了一天的山路,滴水未进,口干舌燥腹空如也。他的布衣满是土尘,不知走了多少路,当太阳即将下山时,他来到了新野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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