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既望,午后闲时,洛水河畔,邀玉散人君共赏女角力、蹴鞠,望君赴会。——颍川荀七”
    “顺便说再说一句:散人君的小说写得真心不错,鄙人也算是散人君的拥趸(笑)”
    吴顺在看到那龙飞凤舞的“颍川荀七”四个字时,大脑登时就当机了,这这这……这是何等的荣幸啊!
    然后他又怀疑这是不是有人恶作剧,想到刚刚那个神出鬼没的家伙,他顿时心中一定,连送信的都这么高深莫测,应该不会有错。
    关键的是,这行书实在太过于有神韵了,一看就是大师手笔!
    就在吴顺的那些狐朋狗友被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激怒时,凑到吴顺身边偷看这封信笺的韩洛,顿时咋呼道:“吴公,原来你和那个荀粲,真的是至交好友啊,这是他写给你的信吧!”
    此话一出,韩洛口中的“荀粲”二字,仿佛有魔力一般,一下镇住了全场,众人都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这个容貌平凡的年轻人。
    这家伙,竟然能有荀粲写给他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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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三章 荣幸
    荀粲的一封书信,就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
    吴顺不得不承认,虽然非常明白荀粲的影响力,但真正感受到这种沉甸甸的影响力时,他才觉得无比震撼。
    当然,此时此刻的他,胸中的郁闷一扫而空,他知道,自己有这封信在,就有了真正的护身符,原本担心别人针对他的家族,现在这样的担心的一扫而空,因为他不相信,这个曹公子敢对荀粲有什么想法,就算是他的老大崔染,在人荀博士面前,也是服服帖帖的!
    这时最难以置信的无疑是被吴顺教训的很惨的曹震,他听到韩洛的那句话时,整个人就懵了,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家伙,难道来头真的很大,居然能跟那一位搭上关系,这不可能啊!
    但曹震终究连质疑的想法都没有了,哪怕有一丝可能性,他也不敢对那个人有任何不敬之处,至于报复,自然也是可以的,当然这报复只能报复吴顺本身,而不涉及家族,这属于纨绔斗气的传统,打架斗殴而已,若是打输了回家打小报告,那才叫丢人了呢。
    曹震觉得现在服软只是权宜之计,等到自己召集真正的高手,一定可以把这个家伙教训一顿,就算这家伙有那人罩着,但那人也不能破坏大家约定俗成的东西,想必以那人的爱惜羽毛,也不会太过搀和这种斗气的事情。
    仅仅一封信,曹震便扔下一句“你等着”这样的无力的狠话灰溜溜的带着自己的帮闲走了,这让在场的所有人,心中更加震撼,尤其是吴顺的那些狐朋狗友们。
    吴顺并没有拦着曹震,因为他的气也平息了,冲动也消失了,作为老好人的他,还是很明白得饶人处且饶人的,至于曹震的狠话,他也没放在心上,他当然也明白纨绔间的传统,下次就算曹震报复,也只会报复他个人,不过前提条件就是,荀粲是不是真的帮他一把。
    这个时候,吴顺的狐朋狗友们,其中有一些要点脸面的,自然羞惭而退,毕竟做人不能太过无耻。
    当然免不了还有一些脸皮很厚的,这时又腆着脸簇拥到了吴顺身边,大肆赞美道:
    “吴公子你很有一手嘛,身手居然那么好,能将人将门虎子打得满地找牙,真是高!”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吴公子真乃我辈义士也!”
    “没想到吴公子果然有贵人青睐,真不愧是富贵公子!”
    “吴公子,不如今日我做东,大家一起去那飞花望月楼潇洒一把?”
    ……
    这些脸皮很厚的人,全都围绕着吴顺拍马屁,对荀粲只字不提,顶多就用贵人二字形容,显然这深得拍马之精要,突出要拍马的最主要的人才是正道,其余盖过主角的风头的存在,大家心里明白就行,不用说出来。
    若是往日的吴顺听到这些话,免不了心中飘飘然,继而和他们一起去潇洒一番,好似真正的至交好友,可是经过眼前的事,早已将这些人的本质看透的吴顺,哪里还会因为这些马屁而动容?
    他的脸上带着不屑的冷笑,只恨自己之前怎么那么脑残,居然以为自己真的朋友很多,还孜孜不倦的维护朋友情意,现在看来,这些人,不过都是无耻之徒而已!
    吴顺突然很不耐的高声道:“都给老子滚,老子没你们这帮朋友!”
    吴顺拨开诸人,紧紧攥着手中视若珍宝的信函,然后去安慰那赵芸了。
    这些被喝斥的人脸色自然不好,却也不想再纠缠了,不过他们离去时自然免不得要说一些闲话,诸如“重色轻友”“攀上高枝就忘了旧人”“真是眼瞎了”之类的话,当然那些羡慕嫉妒恨的话语也不在少数。
    “小赵,你没事吧?”
    吴顺一抹脸,将脸上的脚印擦了擦,使得这印记模糊一些,不过他依旧露出是很随和的笑容,一点都不像之前那个奋不顾身冲上去的热血男儿,不过他心里却明白,他真的变了,整个人的质变。
    赵芸望着这个样子的吴顺,心里自然感动异常,不过她也没有其他的心思,虽然是被英雄救美的对象,但却也没规定美女一定要以身相许,她会报答这个男人,但确确实实没有动男女之情。
    “放心吧,我还好,只是被坏了生意而已。吴公子,这次真的太感谢你了,给你添了大麻烦。”
    赵芸用感激而真诚的语气说着,当然语气中还有一丝担心,虽然她也听说过荀粲,却根本不知道这荀粲能不能帮这个吴公子一把,毕竟那个曹公子的来头确实不小,虽然他的行为一点都不符合他的来头。
    吴顺感受到赵芸真诚的感激,只觉得念头通达,心情畅快,于是他便觉得做这件事的理由足够了。
    “吴公子,难道那封信真的是写给你的吗?”
    韩洛见周围人已经全散了,才用一种不确定的语气对吴顺说道,刚刚他其实只是灵机一动扯虎皮而已,却没想到那个荀粲居然真的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他当然不知道,荀粲“性简贵,不能与常人交接,所交皆一时俊杰。”这个说法,所以有不少人都以能够与荀粲攀上关系为荣,哪怕那关系真的很浅很浅。
    韩洛确实看到了信的内容,但他却同样不知道吴顺就是那个笔名为玉散人的小说家,他一时间也没有想到这一点。
    “嗯?你不是看到信的内容了吗,这封信不写给我,还能写给谁?”
    吴顺这时又忍不住表达自己心中的优越感了,看看人家荀粲在信上写什么了,比起那个宴会邀请,他更喜欢后面补充说的那句话啊,连荀粲都喜欢看他写的小说,这是何等荣幸啊,人荀粲可是真正的大文豪,不像他这种野路子。
    韩洛这时忽然醒悟过来,他惊讶道:“原来你就是那个写不入流小说的玉散人啊!”
    吴顺听到这话,顿时眼前一黑,心中暗道忍耐忍耐,反正荀粲都认可他了,韩洛这种高贵冷艳的家伙根本无需在意。
    这时韩洛忽然想起之前在吴顺面前对玉散人的评价,不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一笑,倒让他那雌雄难辨的脸颊更加妩媚漂亮了,让吴顺心中连喊这小子真是够邪乎的,完全分不清到底是男是女啊!
    韩洛一点都没觉得尴尬,所谓我之毒草,彼之仙草嘛,在他看来,吴顺写的东西确实不入流,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玩意喜欢的人更多,这不,写小说写得都惊动那个荀粲了,这个吴顺的运气,确实很不错。
    吴顺轻哼一声,再次跟喝了蜜似的读了一遍荀粲的信函,顿时这念头又通达,此时他才仔细思考这洛水河畔的宴会自己是不是要准备准备。
    这女子角力,又称女子相扑,原本就是中国古代的娱乐项目,亦称角力,即后来的摔跤。在宋代女子相扑在当时堪称京城开封的一绝,是最能吸引看客眼球的一项娱乐表演。宋仁宗就因为爱好女子相扑而被司马光上书《论上元令妇人相扑状》劝谏。
    皇宫里的女子相扑,并不始自宋朝。正史之中三国时期的吴国就特别盛行。吴国末帝孙皓年年都要征选美女入宫,妃子最多时达到五千人。这么多女子闲置在那里,不让她们把剩余精力发泄出来,那是会出问题的,于是孙皓搞起了女子相扑运动。
    皇宫里的女子相扑,观赏第一,比赛第二。她们比赛时,脱得很彻底,不但外面衫子卷做一团,丢在桌子上,而且里面那一抹红肚兜也丢在一旁,先是扭胯送腰走几个台步,“对打套子,令人观睹”,亮相惊艳,拉拉人气,然后才是“以膂力者争交”,一对肉/团,滚来滚去,香汗淋漓,娇/喘微微。
    而在这个时空,早在南楚的时候,女子角力就已经出现,原本还是在亵衣亵裤时代时,女子角力,自然就十分暴露,观众都是男人,讲究一个观赏性,有种彪悍的脱衣舞变种的感觉,而自从轻便合适的胸罩内裤出现时,女子角力当然也紧跟时代主流,让选手们穿上了胸罩内裤遮住三点比试,这虽然比以往的直接露胸要好一些,但不可否认的是,穿上三点式服装的选手们,角力起来的姿态,更加诱人了。
    况且对选手们的要求是只需遮住三点,却并没有要求胸罩内裤的格式,这无疑就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往往有些选手就以内衣内裤的样式先声夺人,但真正的高手,大抵都穿得十分简洁,最适合女子角力。
    至于蹴鞠这项运动,更是古代中国国粹般的存在,最早载于《史记·苏秦列传》,苏秦游说齐宣王时形容临苗:“临苗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竿、鼓瑟、蹋鞠者”。蹴鞠又名“蹋鞠”、“蹴球”、“蹴圆”、“筑球”、“踢圆”等,“蹴”即用脚踢,“鞠”系皮制的球,“蹴鞠”就是用脚踢球,它是中国一项古老的体育运动,有直接对抗、间接对抗和白打三种形式。
    由于蹴鞠运动的兴盛,汉代还出现了研究这项运动的专著,汉代曾有人写了一部《蹴鞠二十五篇》,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体育专业书籍,也是世界上的第一部体育专业书籍。班固在写《汉书·艺文志》时,把《蹴鞠二十五篇》列为兵书,属于军事训练的兵技巧类,可惜后来失传了。西汉时期的项处是第一个因足球而名垂史册的人,不过他的经历却很不幸。《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名医淳于意为项处看病,叮嘱他不要过度劳累,但项处不听,仍外出踢球,结果呕血身亡,这也使得项处成为了世界上有史可查的第一个狂热“球迷”。
    在这个时空,蹴鞠的流行也不用说,吴顺觉得自己能被邀请观赏这两项运动,真的是一种荣幸。
    第五百二十四章 洛水河畔
    “既然玉散人真的是你的话,不如这次洛水河畔的盛宴带上我行不行?”
    韩洛作为身上怀有不可告人目的的游侠,对于能接触到荀粲之流真正的名门公子,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那荀粲还是他重点调查的对象。
    吴顺眉头微微一皱,他迟疑道:“这不太好吧,毕竟他只是邀请了我一人,若我带不相干的人去,会不会不合规矩啊?”
    韩洛切了一声,故意激将道:“不带就不带,找什么借口,就当我刚刚的帮忙喂狗吃了,参加这样的宴会,难道连个家奴跟班之类都不能带?”
    虽然知道这家伙对自己使用了激将计,但吴顺依旧忍不住说道:“那好吧,既然你愿意当我的跟班,那我就带上你,毕竟你的武功确实不错。”
    吴顺主要是想到刚刚这个韩洛确实帮他解决了曹震的那几个帮闲,要不然他还没办法把那个家伙揍得那么痛快,这一起打过架之后,关系确实不一样,带上这家伙见见世面也无妨。
    洛水河畔的宴会,真正的发起者当然并非荀粲,他才不喜欢去操心这些事情,准备这样的宴会,那自然是要考虑许多东西的,以荀粲那远离是非的性子,自然只是坐享其成,而他去这次宴会,便给了发起者天大的面子,这就是荀粲的底气。
    宴会发起者为何晏,那个名声可以与荀粲相媲美的何晏,极端自恋的家伙,他这次邀请了许多在圈子里赫赫有名的人物,不仅仅是荀粲,包括卫泓、傅嘏、夏侯玄等等名声极佳的名门公子,以及崔染崔建曹震等声名狼藉的纨绔,总之,何晏办事,向来好大喜功,广撒网以保证来的人多,使得宴会热火朝天,这样他也会觉得倍儿有面子。
    不过有些人是绝对不会受邀的,例如那位傅家的傅嘏,他交友虽然不像荀粲那么苛刻,但却很有原则,他并不喜欢何晏、夏侯玄等人:
    何晏、邓颺、夏侯玄并求傅嘏交,而嘏终不许。诸人乃因荀粲说合之,谓嘏曰:“夏侯太初一时之杰士,虚心於子,而卿意怀不可,交/合则好成,不合则致隟。二贤若穆,则国之休,此蔺相如所以下廉颇也。”傅曰:“夏侯太初,志大心劳,能合虚誉,诚所谓利口覆国之人。何晏、邓颺有为而躁,博而寡要,外好利而内无关籥,贵同恶异,多言而妬前。多言多衅,妬前无亲。以吾观之:此三贤者,皆败德之人尔!远之犹恐罹祸,况可亲之邪?”后皆如其言。
    傅嘏认为何晏三人都是“败德之人”,远离他们就是远离祸患,所以根本就不想和他们沾上关系,他不像荀粲那样,可以表面上显得亲近,实则心中却远远的划开界限,而他认同荀粲,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荀粲的才华。
    傅嘏善言虚胜,荀粲谈尚玄远。每至共语,有争而不相喻。卫季风释二家之义,通彼我之怀,常使两情皆得,彼此俱畅。
    由此可见,荀粲与傅嘏之间能有良好的关系,卫泓在其中功不可没,他就像一架桥梁,使得荀粲与傅嘏二人结交通畅。
    洛水悠悠,伴随着许多神奇的传说。诸如河图洛书的传说,诸如秦始皇巡幸洛阳,祭祀洛水,忽有“黑头公”自水中出,向他大喊“来受天之宝”,激动的秦始皇手舞之,足蹈之,放声高歌:“洛阳之水,其色苍苍。祭祀大泽,倏忽南临……”
    洛水两岸一片清幽,向来达官贵人们举行户外活动的一个好地方,比如举行上面所说的一些活动,加上近些年兴起的美味烧烤,显然这是极其利于散心与放松的好地方。
    这时候的洛水,还是浩渺无际的一条大泽,漕船络绎,驶于河心,帆樯林立,遮天蔽日。河边则岸柳成荫,芳草萋萋。
    直通皇宫正门的一道长桥横亘于洛水之上,桥上人车熙攘。这座桥叫“天津桥”,因为接连着皇城的正门,每天清晨,晓月尚高挂空中,桥上便车水马龙,因此成为洛阳一景,被称为“天津晓月”。
    洛水边上,清静安闲。
    一片空旷的河岸空地上,用竹竿插地,紧挨着河水围了一圈布围子,只放出临河的一面以观风景,布围子里边吹着筚篥,拨着箜篌,隐隐传出歌乐之声,看起来是某个大户人家在此踏秋。
    百丈之外另一处地方,也围了一圈布围子,不过距河岸还有数十步距离,一些家仆下人正在布围子外面蒸煮烹炙,调制各种美味,肉香迎风飘散,而布围子正面的空地上,则有两个力士正在相扑,帐围之中,倒是一群莺莺燕燕,看起来是名门贵女出行。而观其暗中护卫的数量,却能让人暗暗惊讶,因为那数量确实吓人,显然这些莺莺燕燕,来头极大。
    这时,又有一群人来了,鲜衣怒马,一看就是非富即贵。
    伴当的壮汉们一个个粗犷威风,中间簇拥着一位名声赫赫的人物,此人正是何晏,他的胯下也是雄骏的辽东马,他头戴锦绣浑脱帽,身穿翻领窄袖袍,脚下蹬一双黑色鹿皮小靴,紧腰修背,风度翩翩。
    何晏身材修长,细腰嫩臂,朗目如星,鼻如悬胆,只是一笑时颊上便有两个酒涡儿,俏则俏矣,却不免减了几分男儿的俊朗豪气,不过这也正常,毕竟他有个“粉面何郎”的称号,就连敷粉这样的行为,也是因为他而流行起来的。
    而且何晏自认为自己的容貌天下第一,最爱如此华丽的打扮,或有人问,荀粲比他如何,何晏答曰,粲虽有风仪,然过于素,不如我也。能够大言不惭的这样说,足见他的自恋,况且何晏坚定的认为,容貌是不包括气质的,要比气质,他自然有些心虚。
    在何晏一群人旁边还有一匹高头大马,马背上却伏着一头金钱豹,驯兽师紧紧随在豹子旁边。
    这大概是何晏驯养的宠物,身为安于享乐的顶级贵族,当然要养这样帅气的宠物,崔家的那位邪道音律大师崔染,甚至还养了一头狮子,有时看某些家奴不爽,就直接把他喂狮子,以此为乐。
    荀粲也有宠物,不过那宠物就显得极其低调了,那只纯黑的小猫咪,大小不过两个手掌,可谓袖珍可爱,基本上是对付女孩的大杀器。
    何晏一群人自然就是提前来这里布置东西,作为宴会的发起者,何晏亲自做这些,是要将宴会弄得更加华丽完美,省得被那些赴宴者看扁了,尤其这次那个荀粲还要来,荀粲一来,那个卫泓必定也会来,卫泓一来,自然又会带动一大批圈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对此颇为开心的何晏,当然会让赴宴者获得无上的享受,他的女子相扑队与蹴鞠队可向来名不虚传,也不知这次有没有人会给他带来惊喜
    一群人在洛水边停下,似乎选好了地点,他们选择的地点好巧不巧的,正在那两处帐围子中间的位置。
    很快,下人们便开始忙碌起来,几个大汉拿了插竿开始插杆围帐。另有人从车上卸下竹席毡毯、各色器物布置起来。
    他们的到来并没有引起那群名门贵女们的注意,来洛水边游玩的人很多,谁有闲心去管旁边是谁人扎下的围帐。
    那处貌似名门贵女的帐围子里面,此刻正有三个妇人围坐在毡毯上,玩着酒令游戏。奴仆下人们在四下里恭立侍候着。
    三个妇人中间,放着一只玉制的乌龟,碧色的乌龟背负着一个蜡烛状的高筒,整个玉龟和蜡烛状的筒子是由一块完整的玉石雕刻而成的,筒上还镂刻着莲花状的钮瓣。
    筒内放了一把玉制的长筹,一个妇人抽出一支,看了看玉筹上刻的字,笑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放!哈哈,这一轮我不用喝了。”这个妇人虽然衣着锦绣,巧施脂粉,可是依旧掩饰不住她的老态,只是因为保养得宜,所以她的皮肤比较细嫩,再加上头上戴了乌黑的假发套,遮住了那一头白发,所以看起来年轻一些。
    然而岁月不饶人,毕竟是过了六旬的妇人了,她脸上的皱纹就像那龟背上的镂刻一般清晰。另外两个女子则不然,这两个女子看起来都还只是双十年华的模样,芳姿妩媚,艳丽无双。
    其中一个妙龄少妇斜卧于榻上,身着一袭大红牡丹衫子,外披一件白色的纱衣,下着粉色水仙散花绿叶裙,裙幅褶褶,被阳光一照,如雪月光华般轻泻于地,衬得她那婀娜柔美的体态更加性感诱人,让人觉得简直就是个祸国殃民的妖女。
    而那个成熟娇媚的少妇并未如那老妇一般身着盛装,她那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只是用一条发带束起,两缕青丝便分垂于削肩之上,将她那因为略宽而显得有些刚性的下巴掩得尖尖的,韵味便俏皮起来,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整个人身上,都充满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王霸之气。
    大约用“女王”二字,可以完美的形容这个少妇的气质。
    第五百二十五章 准备完毕
    帐围子的三人,自然是郭嬛、韦婧,以及卞太后。
    这太后卞氏,原本出身于娼家,二十岁时被曹操在谯纳为妾,并随他到了洛阳。到董卓为乱时,曹操弃官,微服东出避难。袁术传曹操凶讯,曹操身旁的人都欲逃回,卞后识断精明,制止了众人的莽撞行动。后来曹操听说后十分赞赏。丁夫人被废,曹操就将卞后扶正。曹丕当太子后,左右向卞后称贺,被卞后婉言谢绝。
    建安二十四年,拜为王后;魏帝曹丕践位后,封卞氏为皇太后,卞后生平节俭,不喜华丽,曹操曾得名铛数具,命后自选一具,后选中者,言:“取上者为贪,取下者为伪,故取其中。”不但自律如此,对亲戚外家亦然,为人称道。卞后随军征进时,但见路上有老年人,便赏赐绢帛,对他们哭泣说:“可惜我的父母没能等到这个时候就去世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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