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0墓园骇人听闻的一幕——虐尸症

    故事悦读

    某年,在法国巴黎某墓园,发生了一件令人惊诧的事情,刚埋下不久的尸体又接二连三地被挖出来,并且受到蹂躏。奇怪的是所有被挖出的尸体都是女性,其中还有一个年仅七岁的小女孩。

    死者家属对此表示愤慨也对看管人员很是不满。为此,墓园管理者开始加派人手在夜间看守墓园。但当这个墓园的守卫增加后,凶手却又转移到另一个墓园去,而且变本加厉,不仅挖出尸体,还剖开尸体,掏出肠子和内脏,弄得满地狼藉。

    有一晚,在某某墓园的看管人员发现一个黑影正翻墙想进来,他们开枪射击,对方却溜掉了,不过从现场留下的一块衣服碎片判断,对方是一个军人。

    几天后,一个挖墓工人听到一个工兵说,有一位叫琼斯的中士最近意外受伤而在某军医院住院。有关单位派侦探去刺探,结果琼斯很爽快地坦陈他就是那位令人发指的尸体蹂躏者。

    在犯案时,他才二十几岁。当他被捕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甚为惊讶,因为他是一个表现出色的军人,还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在军中同胞之间颇孚众望,他不像一般军人喜欢说脏话,而且定期上教堂做礼拜。同时,他也很有女人缘,善于对女性献殷勤,有不少女朋友——虽然都是乡下女孩,其中还有几个是真心想嫁给他。

    琼斯成长于农村,据他说在8岁时就发现自己有非常强烈的**,耽溺于**,到十几岁时,一天自慰的次数常高达七八次,只要看见女性的衣服就会勃起。他不仅过度自慰,还一边自慰一边幻想自己正在折磨、蹂躏**的女孩。这种虐待倾向似乎跟他易怒及不耐烦的脾性有关,他从小就喜欢摔东西,他说笛子和小刀若落到他手里,不到一天就坏了,因为他忍不住用它们乱敲乱割。成年以后,他竭力想克制这种破坏的冲动,但每当喝醉酒时,就又失去理智,而摔打身手所及的任何东西。

    24岁时,他开始有了虐待动物的行为,曾将一只狗折磨至死,而且还掏出它的肠子来。第一次虐待尸体则发生在25岁时,据他自述:

    “某天中午,我和一个朋友外出散步,我们刚好走过一个墓园,看到一个尚未埋妥的坟墓(可能是工人做到半途歇工)。我找个借口离开那位朋友,又折返墓园。在一种可怕的兴奋和压力下,我拿起旁边的铲子开始挖墓,完全忘了这是大白天,而且可能被发现。当尸体被挖出后——那是一具女尸,我变得非常激狂,而用铲子猛击尸身,因为声音太大,结果引来一位在墓园附近的工人。当我看到他出现在墓园的大门口时,我连忙在尸体的旁边躺下来,保持安静。后来,他大概是跑去报警,于是我将一些土覆在尸体上面,然后离开墓园。我全身颤抖、冒冷汗,而且茫茫然地隐身于附近的一个小树林里。”

    那天晚上,他又潜回墓园,用手挖出那具女尸,而且撕开她的肚子。

    此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在不可遏制的冲动下,到墓园里挖出女尸,在尸体上面自慰,有时还亲吻和爱抚尸体,但最后则加以蹂躏摧残。如果挖出的是男尸,他就嫌恶地避开,有一次甚至连挖了十五次,才找到一具“理想”的女尸。

    晚上,他从事这些令人发指的恐怖行动,但在白天,他却周旋于乡下姑娘间,和她们谈恋爱,而且在性方面让她们获得完全的满足。但他还是比较喜欢女尸,他说:“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但我从活生生女人身上得到的所有欢乐都无法和它相比。”

    智慧点拨上述案例是一个恐怖的虐尸症个案。一般而言,虐尸症的患者以未婚男性居多,通常孤僻而冷酷,对“性”可能没有多大的兴趣,但在潜意识里,对女人可能有很深的积怨。多数的虐尸症者,都是先引诱或强逼活生生的女人,在将对方折磨至死后(有时是失手),内心的压力仍无法解脱,而继续以折磨尸体来取乐,譬如咬、割、捶打尸体,甚至“吃掉”对方的**或尸体的其他部分等。在这样做时,虽然会相当激狂,但事后通常并不惊慌或有罪恶感,照样吃饭、睡觉,可以说是相当病态的反应。

    精彩看板对于虐尸癖这种病态心理的预防与矫正,可以借鉴以下两点:

    (1)主要是提高公民心理素质,改善生活环境条件,加强婚姻家庭道德和性道德教育。

    (2)除了必要的法律处理外,应有针对性地施行心理治疗和行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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