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后面的日记竟然跟自己有关的时候,李素心跳莫名的加快。他不是玻璃心,从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但肖紫月除外,不仅因为她是他的未婚妻。也不单因为她长得很像那个让他难以忘却的女人,更因为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在他心里占据了很大的空间。
“未婚夫?妈妈是疯了吗?她竟然告诉我,我有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夫,这简直荒缪至极。从小开始,妈妈就告诉我要做个坚强的,独立的人,现在我如她所愿成为了这样的人,可她竟然强制性的安排我的婚姻,这岂不可笑?我不会屈服的!”
……………………
“好吧,妈妈的理由让我无从拒绝。我可以暂时接受未婚夫的存在,但我必须对他考察。”
………………
“这就是妈妈给我找的的未婚夫?我身边的那个男人不比他优秀?不行,我一定要退婚!”
………………
“今天我去找妈妈退婚,她问我想找什么样的男人。对啊。我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找丈夫?我想了很久。终于找到了答案。我萧紫月乃是华夏三龙之一神龙的女儿,我的丈夫不求比肩父亲。但最少要有父亲一半优秀,这就是我的标准,而李素……”
“没了?不对,是被人撕掉了!”李素正看的精彩,非常期待的想知道在肖紫月的心目中,他跟神龙萧布衣的比较,结果翻过页,却发现后面的内容被人撕掉了。
李素想了仔细观察了很久。发现后面纸张上连字迹都没有,只好无奈的放下笔记本嘀咕道:“肖总为啥把后面的内容撕掉?真奇怪。”
本来偷看肖总的笔记是想满足自己的好奇欲,现在好了,看过之后好奇心非但没有消除,反而更加浓了。
………………………………
连山又被称为大山,是一片群山相连,横跨了大半个渝市边界线。这片山脉因为保护的比较好,里面充满了原始的气息,树林高耸茂密,时不时的还有大型野兽在林间跑过,不起眼的地方也许潜伏着毒蛇虫蚁,这就是原始山林里的致命危险。
也正是因为危险的存在,陌生人只有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才敢进入其中。但即便是当地很有名气的老练猎手,也不敢进入最深处的山林,不如深山不知山之雄伟,不入密林不知道林之广袤浓密,大山深处的山林简直就像一座迷宫,稍有不慎就会迷失方向,再也找不到出路,而且山里有传闻,大山深处关押着邪恶的吸血恶魔,它虽然被镇压不能出来祸害人,但很多动物都被它感染,成为它的奴隶,会将进入大山的人抓到山洞里,供他吸食。
这样的传说在民国到建国之初非常盛行,山里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知道,而且版本还不一样,一个比一个血腥离谱,但那时候的人们却非常相信这传说,直到现代的时候,随着老一辈的人死去和社会越来越开放,相信这种迷信说法的人越来越少。低坑台扛。
凤宵站在小山村的后山上,眺望远处连绵不绝的大山,心头却在想他出发前在玄部看过的那些辛密文件:“吸血恶魔?吸血鬼?如果玄部档案室里记载的事情是真的,那么大山里关押的应该是当年侵华的西方异族首领之一的吸血鬼始。如果天少能控制住他,是不是就能控制住西方的那些吸血鬼氏族,如果能控制住数量庞大,能力超绝的吸血鬼族群,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天少?”
面对巨大的诱惑时,人们总是会第一时间想到将来的美好画面,心跳加速眼神火热的在脑海里勾勒自己君临天下的场面。很难评价凤宵的心里,得知如此惊世骇俗的消息,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掌控这股力量,然后称霸天下,而是很自然的把力量的主人放在了凤九天的身上。
难道是所谓的忠诚?还是不为人知的真爱?
“组长,已经打清楚了,五天前有几个白人在村里找了两个老练猎手做向导,进了大山深处,应该就是神组织的人。我们下一步怎么做?”一名穿着户外越野装的人疾步走到凤宵的面前,很严肃恭敬的汇报道。
“这也用我教吗?”凤宵鹰钩似的眼眸里划过寒芒,就像冰冷的刀子划破夜空,很是骇人。他声音淡漠,不含感情的说道:“既然神组织的人已经进山五天,我们需要加快行程追上他们。马上去把村里最好的猎手给我找来,让他带我们进山。”
“可、可是组长,我们有最先进的地图仪和定位装置,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找向导。而且根据那些村民所说,就连他们村里最好的猎人,都没到大山深处去过,根本帮不了我们。”那名下属磕磕巴巴的说道,额头上的汗水越出越多,双腿在轻轻的颤抖,显然反驳队长,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心里压力。
那人说完这些话,山坡上瞬间静的能够到虫鸣声,还有那队员粗重的呼吸声。这种安静很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那队员身子颤抖的更加厉害了,额头上的汗水不要钱似的往下滴,后背的衣服很快也湿透了。
就在他闭上眼睛,等到队长的狂风暴雨时,耳边突然响起凤宵温和的声音:“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这点值得表扬,但你也要知道科学仪器并不是万能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
如果我们自持有这些精密仪器,就这么闯进这片原始山林里,突然发现当地磁场紊乱,仪器不能使用,怎么办?所以,我们需要向导。在这种既原始又充满危险的地方,向导这个角色很重要,而且当地的猎人比我们所有人都熟悉怎样在山林里生存,所以找个向导是必要的,你明白吗?”
“属下明白!”到这番话,那队员心里大松一口气,用崇拜和敬畏的目光看了自己队长一眼,旋即很恭敬的说道:“属下这就去找向导。”
……………………
夜晚,在某个山谷里燃起一堆篝火,旁边坐着一对男女。男的长得很英俊,比偶像剧里那些所谓的男神欧巴还要帅气,他那双充满磁性的桃花眼仿佛天生带电,不经意间的某个眼神都能让女孩儿心跳加速,坐在他旁边的断臂女孩儿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视线始终没有离开过他。
“手臂还疼吗?”唐逸云轻轻抚摸褚燕的断臂,眼神温柔如水,用磁性的声音满含关切的问道。褚燕的娇躯微微一颤,俏脸瞬间绯红一片,低垂着脑袋轻声道:“不疼了,谢谢公子关心。”
“都怪我,你要不是替我挡子弹,也不会被炸断手臂。”唐逸云蹙着眉头,很愧疚的说道。
褚燕猛地抬头,惊慌的喊道:“不不,这不是公子的错。为公子挡子弹是褚燕心肝情愿的,而且我不觉得那是痛苦,更觉是甜蜜。公子若非要说怪谁,那就只能怪李素,都是他该死,如果不是他偷袭公子,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你说的没错,造成这一切的都是李素,所有的错都归咎于他。”到李素的名字,唐逸云原本儒雅的脸顿时阴沉下去,桃花眼里阴霾的想魔云,闪烁着深入骨髓的痛恨,咬牙切齿道:“燕子你放心,我很快就能帮你报仇的。只要我能成功的继承始祖的力量,就可以天下无敌,到时候想要杀死李素不过是吹口气的功夫,你等着我亲手帮你复仇。”
“多谢公子,你对我真好!”褚燕感动的眼眶含泪,禁不住涌入唐逸云的怀里,感动的说道:“公子如此待我,就算让褚燕为你而死,我也心甘情愿。”
“傻瓜,我怎么会让你为我而死呢?”唐逸云淡笑,低下头笑的很温和,眼神很柔情:“今天我抱着你入睡,赶紧睡吧,睡吧……”
“公子,你真好,真的很好!”褚燕更加感动了,但却觉得眼皮越来越低,最后彻底陷入了沉睡中。
而在同时,唐逸云眼眸里的浓浓柔情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无尽冷漠,看向怀里的尤物的眼神,就像实在看一件器皿,不带丝毫感情。
啪啪啪!
“不愧是神主选中的弟子,果然有成为枭雄的潜质。”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鼓掌声,枯瘦如柴面色丑陋的血月领主如幽灵般飘了过来,玩味的看着唐逸云,戏谑的说道:“云公子,这位褚燕姑娘可是天生的尤物,而且对你痴情一片,甚至甘愿为你而死,你真的忍心拿她当祭祀品?”
“我当然不忍心,不过她自己都说愿意为我去死,我又何须内疚?”唐逸云冷漠的笑了笑,对血月领主玩味的眼神视而不见,淡淡的说道:“领主还是别说废话了,先完成祭献阵纹的描绘吧。”
“哈哈,既然公子这么心急,那我就不客气了。血月刻画祭献阵纹的方法有些特殊,还请公子多担待啊!”
哈哈大笑间,血月领主鬼魅般飘到唐逸云的面前,伸手捞起褚燕,然后次啦一声撕破她的衣服,场面顿时变得香艳无比。
“未婚夫?妈妈是疯了吗?她竟然告诉我,我有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夫,这简直荒缪至极。从小开始,妈妈就告诉我要做个坚强的,独立的人,现在我如她所愿成为了这样的人,可她竟然强制性的安排我的婚姻,这岂不可笑?我不会屈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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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妈妈的理由让我无从拒绝。我可以暂时接受未婚夫的存在,但我必须对他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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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妈妈给我找的的未婚夫?我身边的那个男人不比他优秀?不行,我一定要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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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去找妈妈退婚,她问我想找什么样的男人。对啊。我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找丈夫?我想了很久。终于找到了答案。我萧紫月乃是华夏三龙之一神龙的女儿,我的丈夫不求比肩父亲。但最少要有父亲一半优秀,这就是我的标准,而李素……”
“没了?不对,是被人撕掉了!”李素正看的精彩,非常期待的想知道在肖紫月的心目中,他跟神龙萧布衣的比较,结果翻过页,却发现后面的内容被人撕掉了。
李素想了仔细观察了很久。发现后面纸张上连字迹都没有,只好无奈的放下笔记本嘀咕道:“肖总为啥把后面的内容撕掉?真奇怪。”
本来偷看肖总的笔记是想满足自己的好奇欲,现在好了,看过之后好奇心非但没有消除,反而更加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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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又被称为大山,是一片群山相连,横跨了大半个渝市边界线。这片山脉因为保护的比较好,里面充满了原始的气息,树林高耸茂密,时不时的还有大型野兽在林间跑过,不起眼的地方也许潜伏着毒蛇虫蚁,这就是原始山林里的致命危险。
也正是因为危险的存在,陌生人只有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才敢进入其中。但即便是当地很有名气的老练猎手,也不敢进入最深处的山林,不如深山不知山之雄伟,不入密林不知道林之广袤浓密,大山深处的山林简直就像一座迷宫,稍有不慎就会迷失方向,再也找不到出路,而且山里有传闻,大山深处关押着邪恶的吸血恶魔,它虽然被镇压不能出来祸害人,但很多动物都被它感染,成为它的奴隶,会将进入大山的人抓到山洞里,供他吸食。
这样的传说在民国到建国之初非常盛行,山里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知道,而且版本还不一样,一个比一个血腥离谱,但那时候的人们却非常相信这传说,直到现代的时候,随着老一辈的人死去和社会越来越开放,相信这种迷信说法的人越来越少。低坑台扛。
凤宵站在小山村的后山上,眺望远处连绵不绝的大山,心头却在想他出发前在玄部看过的那些辛密文件:“吸血恶魔?吸血鬼?如果玄部档案室里记载的事情是真的,那么大山里关押的应该是当年侵华的西方异族首领之一的吸血鬼始。如果天少能控制住他,是不是就能控制住西方的那些吸血鬼氏族,如果能控制住数量庞大,能力超绝的吸血鬼族群,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天少?”
面对巨大的诱惑时,人们总是会第一时间想到将来的美好画面,心跳加速眼神火热的在脑海里勾勒自己君临天下的场面。很难评价凤宵的心里,得知如此惊世骇俗的消息,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掌控这股力量,然后称霸天下,而是很自然的把力量的主人放在了凤九天的身上。
难道是所谓的忠诚?还是不为人知的真爱?
“组长,已经打清楚了,五天前有几个白人在村里找了两个老练猎手做向导,进了大山深处,应该就是神组织的人。我们下一步怎么做?”一名穿着户外越野装的人疾步走到凤宵的面前,很严肃恭敬的汇报道。
“这也用我教吗?”凤宵鹰钩似的眼眸里划过寒芒,就像冰冷的刀子划破夜空,很是骇人。他声音淡漠,不含感情的说道:“既然神组织的人已经进山五天,我们需要加快行程追上他们。马上去把村里最好的猎手给我找来,让他带我们进山。”
“可、可是组长,我们有最先进的地图仪和定位装置,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找向导。而且根据那些村民所说,就连他们村里最好的猎人,都没到大山深处去过,根本帮不了我们。”那名下属磕磕巴巴的说道,额头上的汗水越出越多,双腿在轻轻的颤抖,显然反驳队长,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心里压力。
那人说完这些话,山坡上瞬间静的能够到虫鸣声,还有那队员粗重的呼吸声。这种安静很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那队员身子颤抖的更加厉害了,额头上的汗水不要钱似的往下滴,后背的衣服很快也湿透了。
就在他闭上眼睛,等到队长的狂风暴雨时,耳边突然响起凤宵温和的声音:“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这点值得表扬,但你也要知道科学仪器并不是万能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
如果我们自持有这些精密仪器,就这么闯进这片原始山林里,突然发现当地磁场紊乱,仪器不能使用,怎么办?所以,我们需要向导。在这种既原始又充满危险的地方,向导这个角色很重要,而且当地的猎人比我们所有人都熟悉怎样在山林里生存,所以找个向导是必要的,你明白吗?”
“属下明白!”到这番话,那队员心里大松一口气,用崇拜和敬畏的目光看了自己队长一眼,旋即很恭敬的说道:“属下这就去找向导。”
……………………
夜晚,在某个山谷里燃起一堆篝火,旁边坐着一对男女。男的长得很英俊,比偶像剧里那些所谓的男神欧巴还要帅气,他那双充满磁性的桃花眼仿佛天生带电,不经意间的某个眼神都能让女孩儿心跳加速,坐在他旁边的断臂女孩儿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视线始终没有离开过他。
“手臂还疼吗?”唐逸云轻轻抚摸褚燕的断臂,眼神温柔如水,用磁性的声音满含关切的问道。褚燕的娇躯微微一颤,俏脸瞬间绯红一片,低垂着脑袋轻声道:“不疼了,谢谢公子关心。”
“都怪我,你要不是替我挡子弹,也不会被炸断手臂。”唐逸云蹙着眉头,很愧疚的说道。
褚燕猛地抬头,惊慌的喊道:“不不,这不是公子的错。为公子挡子弹是褚燕心肝情愿的,而且我不觉得那是痛苦,更觉是甜蜜。公子若非要说怪谁,那就只能怪李素,都是他该死,如果不是他偷袭公子,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你说的没错,造成这一切的都是李素,所有的错都归咎于他。”到李素的名字,唐逸云原本儒雅的脸顿时阴沉下去,桃花眼里阴霾的想魔云,闪烁着深入骨髓的痛恨,咬牙切齿道:“燕子你放心,我很快就能帮你报仇的。只要我能成功的继承始祖的力量,就可以天下无敌,到时候想要杀死李素不过是吹口气的功夫,你等着我亲手帮你复仇。”
“多谢公子,你对我真好!”褚燕感动的眼眶含泪,禁不住涌入唐逸云的怀里,感动的说道:“公子如此待我,就算让褚燕为你而死,我也心甘情愿。”
“傻瓜,我怎么会让你为我而死呢?”唐逸云淡笑,低下头笑的很温和,眼神很柔情:“今天我抱着你入睡,赶紧睡吧,睡吧……”
“公子,你真好,真的很好!”褚燕更加感动了,但却觉得眼皮越来越低,最后彻底陷入了沉睡中。
而在同时,唐逸云眼眸里的浓浓柔情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无尽冷漠,看向怀里的尤物的眼神,就像实在看一件器皿,不带丝毫感情。
啪啪啪!
“不愧是神主选中的弟子,果然有成为枭雄的潜质。”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鼓掌声,枯瘦如柴面色丑陋的血月领主如幽灵般飘了过来,玩味的看着唐逸云,戏谑的说道:“云公子,这位褚燕姑娘可是天生的尤物,而且对你痴情一片,甚至甘愿为你而死,你真的忍心拿她当祭祀品?”
“我当然不忍心,不过她自己都说愿意为我去死,我又何须内疚?”唐逸云冷漠的笑了笑,对血月领主玩味的眼神视而不见,淡淡的说道:“领主还是别说废话了,先完成祭献阵纹的描绘吧。”
“哈哈,既然公子这么心急,那我就不客气了。血月刻画祭献阵纹的方法有些特殊,还请公子多担待啊!”
哈哈大笑间,血月领主鬼魅般飘到唐逸云的面前,伸手捞起褚燕,然后次啦一声撕破她的衣服,场面顿时变得香艳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