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前,请终结 作者:夏隙
分卷阅读67
情恍惚地且行且远,拐进了一条小胡同,茫然地看看四周,才发现迷路了。
……我居然连家都找不到了。
不对,小叶不是说了,我们的家不在这里。
回过神来往胡同外走去,到了街口忽然有人拍我的肩膀。
我回头看去,眯起眼细细看了一番,然後笑了起来。
刚要叫他的名字,天地突然颠倒了位置。
然後眼前一片漆黑。
% end if %>
☆、第五十五章
最先醒来的是耳朵。
周遭很安静,有倒水的声音,杯子渐满,声音变得尖锐。
我用力睁开眼睛,被微弱的烛光刺得又闭回了眼,於是动了动手指。
有人把我扶起来,拖著後背把水杯抵在了唇边。
下意识喝了两口,睫毛动了动,缓缓睁开眼,呆了一会儿笑了起来,接著之前没说完的话说道:“郝笙……”
他皱了皱眉,退了几步把水杯放在桌子上,双臂环胸,挑眉道:“几年不见,你居然折腾成这样了。”
我不满道:“你也老了。”
他一撇嘴:“难为你还能记著我。”
我笑道:“忘谁也忘不了你,”说著抬抬左臂,“你送的大礼我可是天天带著呢。”
他忽然沈默下去,跳跃的烛火映的他消瘦几分的脸忽明忽暗。
这时我才有机会仔细打量他的变化──他瘦了很多,样子没有变,只是周身阴鸷的戾气在这几年间磨个精光,为人随和了些。
我坐在床上,默默环视这间屋子,典型的胡同民居,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剥落了油漆的深红色窗框,白色的墙壁因为年头久了变成了灰色,架子上放著几本武侠小说,一张床占了屋子近一半的空间,倒显得卧室狭小拥挤。
我开口道:“这几年怎麽样?”
他耸耸肩:“老样子,”顿了顿自己都抖落了出来,“地震那天我在t市,半夜睡不著去街上喝点酒,然後地震了。跟我的那几个都被埋了。”
“……节哀。”
“你呢?”他面目温和,像重逢的老友,没想到这辈子还能有机会如此心平气和地跟他谈天。
“我?”我想了想,笑了,“有老婆有儿子,生活幸福美满。”
“是吗,那就好。”他点了点头,“终於想通了?”
我知道他说的想通了是什麽意思,但我还是回答:“想通了。”
与他所说的“想通”是截然相反,但总归都是想通了。
又是沈默。
我们算不得朋友,因为当初我们各为其主;但我们又算不得敌人,我们没有恩怨,还能心平气和坐下聊天。我们曾经都太过凌厉不知好歹,愿为了自己心中所需而甘心成为一名亡命之徒,而如今两人都被磨平了棱角,我们是彼此的镜子。
这应该叫做……知己。
不知不觉就把这话说出来了,他一笑,鼓鼓掌:“我原以为只能算作故人。”
又跟他聊了几句,他把话题转向崔明博:“那家夥近两年风光无限,在新加坡发展的前途无量。”
我笑道:“你呢?有什麽打算?”
他眯眼,盯著烛火,半晌道:“去hk吧。我想过正常的日子了。”
过了一会儿我提出告辞,他也没多做挽留,这些太虚,我们之间不需要这套。
临出门前他拽住我,说道:“打打杀杀久了也会看点病,你身体太差,别太为难自己。”
我笑道:“能活到啥时候又不是老子说的算,趁还活著赶快把想做的事情都做一次,免得死完了追悔莫及。”
他叹道:“我越来越信命了。”
我笑道:“我早就认命了。”
我俩相视,哈哈大笑。
这次做别後,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机会再见,他不回来找我,我也不会去找他,未来如何但且从命吧。
叶清,只是命中情劫呀。
回到家叶清已经下班了,早上出去时穿的衬衫还没换下。因为地震的缘故,为了恢复正常秩序,他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常常深夜才回,或是干脆在办公室窝一晚。
我四处看看,没看到小叶,小叶和我亲近,我回来他一定是第一个扑上来的。
叶清脸色不太好看,问道:“你去哪了?”
我笑道:“出去一趟,”说著回卧室找儿子,一边问他,“小叶呢?”
他脸上愠怒,寒声道:“你轻易就把他俩交给邻居了,你认识他们吗?”
我叹气,轻声道:“你不认识,因为你不怎麽在家,我天天在家,当然认识了,他们都是外交官,在大使馆工作,人很好,信得过的。”
我实在没力气和他吵架,只有一退再退,向他妥协。
只是这方寸间的退让能退让多少?我觉得我已经退让到场地外,直接出局了。
他冷哼道:“信得过?俩孩子现在在医院发著高烧,这就是你说的信得过?”
喉头猛然一紧,也过不得他的冷嘲热讽,急声道:“发烧?现在在哪?你怎麽没跟著去医院?”
“我回来给他俩拿换洗的衣服,”他双臂环胸阴阳怪气,“天天在家呆著没有工作,连孩子都照顾不好吗?你还能干什麽!”
身体僵住,他说的每个字如有实质,一字一字压在我身上,堆成了五指山,只可惜这里只有我和他,没有唐僧路过。没人救我。
嘴唇不易察觉地抖了抖,我抬眼看看他,眼前模模糊糊的,泛泛空洞,鼻子堵得慌,抽了两下,轻轻说道:“……我有工作……”
我是男人,我有工作,我能养家,我没有固定的收入,我的收入取决於作品、市场、宣传、发行量,虽然不像他随便签署一个订单的进账就能养活整个公司,至少自给自足养大小叶是不成问题的。
我也是个抢手货,是各个音乐公司的香饽饽,但是签约都被我推掉了,因为家庭中总有一个是站在另一个後面的,就像patrick永远在林睿身後支持他一样。
叶清年轻气盛,他有光明的未来,所以我妥协,心甘情愿在他身後打理这个家。每次得知林睿又开了演奏会,又受邀接受访谈,又出了个人专辑,我也会嫉妒,但回头看到小叶和泰迪熊玩得正欢的笑脸和叶清在书房暖黄灯光下柔和了的面孔,心底有暖流流过,把嫉妒冲刷得一干二净。
原来我的妥协在他看来是无能。
我也确实无能,如果我再有魄力一点,再决绝一点,再自私一点,也许不会落到这步田地。
但人生没有回头路,只求下辈子,绝了情根,斩了情丝。不会爱,就不会疼。
我定定神,小腹微微有些疼,刚想覆上去安抚,才记起里面已经没有了住户。
下面好像流出了一些液体,但是不多,也就没在意,我
分卷阅读67
分卷阅读67
情恍惚地且行且远,拐进了一条小胡同,茫然地看看四周,才发现迷路了。
……我居然连家都找不到了。
不对,小叶不是说了,我们的家不在这里。
回过神来往胡同外走去,到了街口忽然有人拍我的肩膀。
我回头看去,眯起眼细细看了一番,然後笑了起来。
刚要叫他的名字,天地突然颠倒了位置。
然後眼前一片漆黑。
% end if %>
☆、第五十五章
最先醒来的是耳朵。
周遭很安静,有倒水的声音,杯子渐满,声音变得尖锐。
我用力睁开眼睛,被微弱的烛光刺得又闭回了眼,於是动了动手指。
有人把我扶起来,拖著後背把水杯抵在了唇边。
下意识喝了两口,睫毛动了动,缓缓睁开眼,呆了一会儿笑了起来,接著之前没说完的话说道:“郝笙……”
他皱了皱眉,退了几步把水杯放在桌子上,双臂环胸,挑眉道:“几年不见,你居然折腾成这样了。”
我不满道:“你也老了。”
他一撇嘴:“难为你还能记著我。”
我笑道:“忘谁也忘不了你,”说著抬抬左臂,“你送的大礼我可是天天带著呢。”
他忽然沈默下去,跳跃的烛火映的他消瘦几分的脸忽明忽暗。
这时我才有机会仔细打量他的变化──他瘦了很多,样子没有变,只是周身阴鸷的戾气在这几年间磨个精光,为人随和了些。
我坐在床上,默默环视这间屋子,典型的胡同民居,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剥落了油漆的深红色窗框,白色的墙壁因为年头久了变成了灰色,架子上放著几本武侠小说,一张床占了屋子近一半的空间,倒显得卧室狭小拥挤。
我开口道:“这几年怎麽样?”
他耸耸肩:“老样子,”顿了顿自己都抖落了出来,“地震那天我在t市,半夜睡不著去街上喝点酒,然後地震了。跟我的那几个都被埋了。”
“……节哀。”
“你呢?”他面目温和,像重逢的老友,没想到这辈子还能有机会如此心平气和地跟他谈天。
“我?”我想了想,笑了,“有老婆有儿子,生活幸福美满。”
“是吗,那就好。”他点了点头,“终於想通了?”
我知道他说的想通了是什麽意思,但我还是回答:“想通了。”
与他所说的“想通”是截然相反,但总归都是想通了。
又是沈默。
我们算不得朋友,因为当初我们各为其主;但我们又算不得敌人,我们没有恩怨,还能心平气和坐下聊天。我们曾经都太过凌厉不知好歹,愿为了自己心中所需而甘心成为一名亡命之徒,而如今两人都被磨平了棱角,我们是彼此的镜子。
这应该叫做……知己。
不知不觉就把这话说出来了,他一笑,鼓鼓掌:“我原以为只能算作故人。”
又跟他聊了几句,他把话题转向崔明博:“那家夥近两年风光无限,在新加坡发展的前途无量。”
我笑道:“你呢?有什麽打算?”
他眯眼,盯著烛火,半晌道:“去hk吧。我想过正常的日子了。”
过了一会儿我提出告辞,他也没多做挽留,这些太虚,我们之间不需要这套。
临出门前他拽住我,说道:“打打杀杀久了也会看点病,你身体太差,别太为难自己。”
我笑道:“能活到啥时候又不是老子说的算,趁还活著赶快把想做的事情都做一次,免得死完了追悔莫及。”
他叹道:“我越来越信命了。”
我笑道:“我早就认命了。”
我俩相视,哈哈大笑。
这次做别後,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机会再见,他不回来找我,我也不会去找他,未来如何但且从命吧。
叶清,只是命中情劫呀。
回到家叶清已经下班了,早上出去时穿的衬衫还没换下。因为地震的缘故,为了恢复正常秩序,他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常常深夜才回,或是干脆在办公室窝一晚。
我四处看看,没看到小叶,小叶和我亲近,我回来他一定是第一个扑上来的。
叶清脸色不太好看,问道:“你去哪了?”
我笑道:“出去一趟,”说著回卧室找儿子,一边问他,“小叶呢?”
他脸上愠怒,寒声道:“你轻易就把他俩交给邻居了,你认识他们吗?”
我叹气,轻声道:“你不认识,因为你不怎麽在家,我天天在家,当然认识了,他们都是外交官,在大使馆工作,人很好,信得过的。”
我实在没力气和他吵架,只有一退再退,向他妥协。
只是这方寸间的退让能退让多少?我觉得我已经退让到场地外,直接出局了。
他冷哼道:“信得过?俩孩子现在在医院发著高烧,这就是你说的信得过?”
喉头猛然一紧,也过不得他的冷嘲热讽,急声道:“发烧?现在在哪?你怎麽没跟著去医院?”
“我回来给他俩拿换洗的衣服,”他双臂环胸阴阳怪气,“天天在家呆著没有工作,连孩子都照顾不好吗?你还能干什麽!”
身体僵住,他说的每个字如有实质,一字一字压在我身上,堆成了五指山,只可惜这里只有我和他,没有唐僧路过。没人救我。
嘴唇不易察觉地抖了抖,我抬眼看看他,眼前模模糊糊的,泛泛空洞,鼻子堵得慌,抽了两下,轻轻说道:“……我有工作……”
我是男人,我有工作,我能养家,我没有固定的收入,我的收入取决於作品、市场、宣传、发行量,虽然不像他随便签署一个订单的进账就能养活整个公司,至少自给自足养大小叶是不成问题的。
我也是个抢手货,是各个音乐公司的香饽饽,但是签约都被我推掉了,因为家庭中总有一个是站在另一个後面的,就像patrick永远在林睿身後支持他一样。
叶清年轻气盛,他有光明的未来,所以我妥协,心甘情愿在他身後打理这个家。每次得知林睿又开了演奏会,又受邀接受访谈,又出了个人专辑,我也会嫉妒,但回头看到小叶和泰迪熊玩得正欢的笑脸和叶清在书房暖黄灯光下柔和了的面孔,心底有暖流流过,把嫉妒冲刷得一干二净。
原来我的妥协在他看来是无能。
我也确实无能,如果我再有魄力一点,再决绝一点,再自私一点,也许不会落到这步田地。
但人生没有回头路,只求下辈子,绝了情根,斩了情丝。不会爱,就不会疼。
我定定神,小腹微微有些疼,刚想覆上去安抚,才记起里面已经没有了住户。
下面好像流出了一些液体,但是不多,也就没在意,我
分卷阅读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