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饲魔[综武侠] 作者:直白人家
分卷阅读250
然叫住人,然后当着他的面从筐里拿出两个豆饼,迎着副官惊讶的视线,他淡淡吩咐,“送去吧,记得,三个人平分,这是老人家答应给我的。”
一边吃着豆饼一边离开,花家本来就是江南人,豆饼也是花满庭从小吃惯的,只是到了边疆,再想吃这么精细的东西就变得难了,后来他的口味也跟着本地人同化,变得非烈酒和大肉不过瘾,所以再次吃上豆饼他整个人都震了一下。
舔去嘴角的黄豆粉,花满庭再一次孜孜不倦的和其他将士研究起辽人下一次进攻的应变。
雁门关再险要,也有他们在守!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直很佩服军人和他们背后的家人,都是坚强厉害的人物,当然,我佩服的是那些真正为国家出生入死的军人,而不是某些←_←,仗着自己是军人,家属不能离婚就家暴的呵呵哒。
第114章
距离上一次交谈,宫九已经许久没再见到小老头, 也很久没有回去无名岛, 自己手下的情报网也一直有在正常运转, 江湖上关于隐形人的组织仍旧每天呈在他的案前。
眼看形势一片大好,大庆颓势刻不容缓, 但是心里头却总有些不是滋味。
宫九觉得自己是缺女人了,男人嘛,成功之时怎么能没有美女相伴呢?
这样一想, 他不禁怀念起沙曼来。
她本来只是一名卖身的清客, 后来因为一把好嗓子叫自己赎了出来, 也是唯一一个愿意满足自己欲/望的女人。
回想起沙曼的鞭子,宫九的身体不禁骚动起来, 眼也不眨的从袖子里掏出钢针扎进大腿, 血肉发出的微不可查的哀鸣声令宫九满足的舔舔嘴角, 勉强压制下心头的骚动。
“咚咚咚——”
房门在这时有序的响起来, 被打断兴致的宫九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很快松开, 拔出钢针, 裤子下的皮肉已经迅速愈合完好。
何等逆天的功夫!
这也是宫九修行之后唯一满意的地方。
足够厉害, 才对得起自己的付出。
“是你?”
打开门,如花美眷亭亭玉立,可看他却是一脸的花容失色。
宫九眯起眼睛:“公孙大娘, 你还没走吗?”
公孙兰咬咬嘴唇,忍气吞声道:“你允许……我没有您的命令不敢离开?”
宫九冷眼瞧着刚开始还倔强不从, 但几日过去不仅乖顺下来还懂得审时度势的公孙大娘,微微一笑。
“你可以走,就是红鞋子……”
“它是您的!”
公孙兰睁大的眼里透出深深的惊慌,她已经不愿意去想自己继续留在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光是回想几天来的遭遇就让她不禁打起冷颤。
宫九满意道:“那你可以走了,对了……”
忍不住想要转身就走的公孙兰立刻停下来,仿佛蓄意培养出来的条件反射一样。
宫九冷淡的视绝色美人于无物,回味的却是沙曼的“热情”。
“我不想再在江湖上看见你。”
公孙兰握紧双拳,全身发着抖也没说出反驳的话,老老实实跟在突然出现的黑衣人背后离开。
多年心血一夕给他人做嫁衣,公孙大娘没歇斯底里去和宫九拼个同归于尽都是自制力强大的表现。
常年混迹三教九流,公孙兰也最清楚什么样的人最可怕。
无疑,季闲珺是一个,这个宫九也是一个。
他们都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所以勾引不成,公孙兰无论被季闲珺折腾成什么样也没想过报复,宫九要她的红鞋子,她除了最后的挣扎以外也只能乖乖从了。
不然还能怎么样?
不识时务的把命搭进去吗?
公孙兰回头看眼这间平平无奇的大宅,心中苦笑着想着。
但就怕自己这一条命根本不能让人家满意。
须知死之前,尚且有生不如死。
成功脱离魔窟的公孙兰看起来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发角多出几根斑白,她像是真的老到符合自己本身的年纪,而非艳色逼人,会叫人一下子想到卓越如仙子,高贵如皇后的曼妙美人。
江湖浊浪掀盖起,谁人乘船逞英雄?
一桨渡舟尚可取,横越大海是愚人!
只有傻子才会在风浪加身之时,还打算用一船一桨横跨大海,君不见多少盖世英雄死后都占不足这方寸之地,而江湖之中又有多少英雄埋骨他乡?
在大形势之下,公孙兰的落魄不是唯一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只争朝夕,所以不知在某一刻变故突生是武林人注定的命运。
因此天才,神童,智者,恶贼,大侠,强盗也全都摆脱不了,随波逐流……
宫九本也是奔着大金鹏王的宝藏去的,在见识过季闲珺的手段之后退而求其次盯上了红鞋子这个组织,现在属于公孙大娘的红鞋子落到他手里真正是如虎添翼。
羽翼渐丰的宫九也不知是否令小老头生出威胁,往日隔三差五会叫宫九返回无名岛一趟的吴明居然已经好几天不曾叫他。
这会是某种不祥的信号吗?
实则不然,吴明之所以不去盯着自己给予厚望的弟子,是因为他无暇分身。
两个“老朋友”突然来了无名岛,作为主人家可不是要好好欢迎欢迎吗?
一桌的好菜加上好酒,牛肉汤香醇浑厚,美人在前翩翩起舞,帘后倩影执笛奏乐更添一分诱惑。
说是皇宫大殿内的享受也不为过了,可备受招待的两个人却视之如常,甚至一脸的不以为然。
吴明无可奈何的瞧着这两个“年轻人”,比起他们自己是真的老了。
只是老马识途,虎老余威在,老将出马,一个顶俩,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等等评价都叫人不能小瞧了老人。
因为老人的阅历之丰,远非年轻人可比的,尤其是这个老人本身还是个奇才天才,某种意义上的完人与天下第一!
不论他的外表何等平凡干瘦,起码在座的两个人,一个会状似轻佻的叫他小老头,一个会淡淡喊他吴明,却全都没有一丝小看的意思。
即使小老头表现的跟个再和蔼不过的寻常老人一样,他们也只会更加警惕而不是拿起酒,夹着菜,如同他期待的那样稀里糊涂的死在这座岛上。
要问玉罗刹为什么会那么清楚,三十年前他们就打过一架,三十年后也打过一架。
两次战斗一输一平,最后一战至今没寻到好时机。
所以不管怎么看,玉罗刹和吴明之间也不是亲密的可以一起喝酒的关系。
至于王怜花更好理解,吴明和他有仇。
什么仇呢?
当年他还做着千面公子和沈浪斗来斗去,斗得整个江湖都不消停,最后把快活王的野心暴露出来,隐形人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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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叫住人,然后当着他的面从筐里拿出两个豆饼,迎着副官惊讶的视线,他淡淡吩咐,“送去吧,记得,三个人平分,这是老人家答应给我的。”
一边吃着豆饼一边离开,花家本来就是江南人,豆饼也是花满庭从小吃惯的,只是到了边疆,再想吃这么精细的东西就变得难了,后来他的口味也跟着本地人同化,变得非烈酒和大肉不过瘾,所以再次吃上豆饼他整个人都震了一下。
舔去嘴角的黄豆粉,花满庭再一次孜孜不倦的和其他将士研究起辽人下一次进攻的应变。
雁门关再险要,也有他们在守!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直很佩服军人和他们背后的家人,都是坚强厉害的人物,当然,我佩服的是那些真正为国家出生入死的军人,而不是某些←_←,仗着自己是军人,家属不能离婚就家暴的呵呵哒。
第114章
距离上一次交谈,宫九已经许久没再见到小老头, 也很久没有回去无名岛, 自己手下的情报网也一直有在正常运转, 江湖上关于隐形人的组织仍旧每天呈在他的案前。
眼看形势一片大好,大庆颓势刻不容缓, 但是心里头却总有些不是滋味。
宫九觉得自己是缺女人了,男人嘛,成功之时怎么能没有美女相伴呢?
这样一想, 他不禁怀念起沙曼来。
她本来只是一名卖身的清客, 后来因为一把好嗓子叫自己赎了出来, 也是唯一一个愿意满足自己欲/望的女人。
回想起沙曼的鞭子,宫九的身体不禁骚动起来, 眼也不眨的从袖子里掏出钢针扎进大腿, 血肉发出的微不可查的哀鸣声令宫九满足的舔舔嘴角, 勉强压制下心头的骚动。
“咚咚咚——”
房门在这时有序的响起来, 被打断兴致的宫九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很快松开, 拔出钢针, 裤子下的皮肉已经迅速愈合完好。
何等逆天的功夫!
这也是宫九修行之后唯一满意的地方。
足够厉害, 才对得起自己的付出。
“是你?”
打开门,如花美眷亭亭玉立,可看他却是一脸的花容失色。
宫九眯起眼睛:“公孙大娘, 你还没走吗?”
公孙兰咬咬嘴唇,忍气吞声道:“你允许……我没有您的命令不敢离开?”
宫九冷眼瞧着刚开始还倔强不从, 但几日过去不仅乖顺下来还懂得审时度势的公孙大娘,微微一笑。
“你可以走,就是红鞋子……”
“它是您的!”
公孙兰睁大的眼里透出深深的惊慌,她已经不愿意去想自己继续留在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光是回想几天来的遭遇就让她不禁打起冷颤。
宫九满意道:“那你可以走了,对了……”
忍不住想要转身就走的公孙兰立刻停下来,仿佛蓄意培养出来的条件反射一样。
宫九冷淡的视绝色美人于无物,回味的却是沙曼的“热情”。
“我不想再在江湖上看见你。”
公孙兰握紧双拳,全身发着抖也没说出反驳的话,老老实实跟在突然出现的黑衣人背后离开。
多年心血一夕给他人做嫁衣,公孙大娘没歇斯底里去和宫九拼个同归于尽都是自制力强大的表现。
常年混迹三教九流,公孙兰也最清楚什么样的人最可怕。
无疑,季闲珺是一个,这个宫九也是一个。
他们都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所以勾引不成,公孙兰无论被季闲珺折腾成什么样也没想过报复,宫九要她的红鞋子,她除了最后的挣扎以外也只能乖乖从了。
不然还能怎么样?
不识时务的把命搭进去吗?
公孙兰回头看眼这间平平无奇的大宅,心中苦笑着想着。
但就怕自己这一条命根本不能让人家满意。
须知死之前,尚且有生不如死。
成功脱离魔窟的公孙兰看起来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发角多出几根斑白,她像是真的老到符合自己本身的年纪,而非艳色逼人,会叫人一下子想到卓越如仙子,高贵如皇后的曼妙美人。
江湖浊浪掀盖起,谁人乘船逞英雄?
一桨渡舟尚可取,横越大海是愚人!
只有傻子才会在风浪加身之时,还打算用一船一桨横跨大海,君不见多少盖世英雄死后都占不足这方寸之地,而江湖之中又有多少英雄埋骨他乡?
在大形势之下,公孙兰的落魄不是唯一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只争朝夕,所以不知在某一刻变故突生是武林人注定的命运。
因此天才,神童,智者,恶贼,大侠,强盗也全都摆脱不了,随波逐流……
宫九本也是奔着大金鹏王的宝藏去的,在见识过季闲珺的手段之后退而求其次盯上了红鞋子这个组织,现在属于公孙大娘的红鞋子落到他手里真正是如虎添翼。
羽翼渐丰的宫九也不知是否令小老头生出威胁,往日隔三差五会叫宫九返回无名岛一趟的吴明居然已经好几天不曾叫他。
这会是某种不祥的信号吗?
实则不然,吴明之所以不去盯着自己给予厚望的弟子,是因为他无暇分身。
两个“老朋友”突然来了无名岛,作为主人家可不是要好好欢迎欢迎吗?
一桌的好菜加上好酒,牛肉汤香醇浑厚,美人在前翩翩起舞,帘后倩影执笛奏乐更添一分诱惑。
说是皇宫大殿内的享受也不为过了,可备受招待的两个人却视之如常,甚至一脸的不以为然。
吴明无可奈何的瞧着这两个“年轻人”,比起他们自己是真的老了。
只是老马识途,虎老余威在,老将出马,一个顶俩,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等等评价都叫人不能小瞧了老人。
因为老人的阅历之丰,远非年轻人可比的,尤其是这个老人本身还是个奇才天才,某种意义上的完人与天下第一!
不论他的外表何等平凡干瘦,起码在座的两个人,一个会状似轻佻的叫他小老头,一个会淡淡喊他吴明,却全都没有一丝小看的意思。
即使小老头表现的跟个再和蔼不过的寻常老人一样,他们也只会更加警惕而不是拿起酒,夹着菜,如同他期待的那样稀里糊涂的死在这座岛上。
要问玉罗刹为什么会那么清楚,三十年前他们就打过一架,三十年后也打过一架。
两次战斗一输一平,最后一战至今没寻到好时机。
所以不管怎么看,玉罗刹和吴明之间也不是亲密的可以一起喝酒的关系。
至于王怜花更好理解,吴明和他有仇。
什么仇呢?
当年他还做着千面公子和沈浪斗来斗去,斗得整个江湖都不消停,最后把快活王的野心暴露出来,隐形人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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