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 作者:Bli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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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

    但是他突然兴奋起来:“承扬哥,你说‘嗯’了欸!”然后甩掉怀里的抱枕,在我还措手不及的时候,迅速起身抱住我,然后一鼓作气地在的脸颊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我有些惊愕地转过头,看向他,他满面桃花的脸又冲着我傻笑,然后他用手环住我,再把头埋在我的肩膀里,沉沉地呼吸。

    “承扬哥,我爱你。”这次尾音没有上翘。

    我于是无言,只是说“嗯”,并且尽力把逃避与敷衍的话说得十分庄重,然后回抱他,他扑过来的时候,啤酒从罐子里溅出来,溅湿了我的右手,于是我只是伸出了左手,轻轻地拍他的背,右手像傻子一样举着啤酒瓶。

    在他死那天之前我和他之间唯一的亲密接触就是他亲我的脸颊,他第一次亲我,是在初中毕业的那一天晚上。

    那天晚上他约我出去散步,借口是“终于初中毕业了”,我像往常每一次的答应一样,准时应邀了。

    那个时候我们都还穿着初中的校服,校服套在他的身上更显得他青涩、浪漫而理想。

    我们一言不发地在漆黑的世界里走了很长一段路,后来他拉住我,我向他看过去。

    他一直都比我矮,那时候更是高下立见,我看见他仰着头,用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对我说:“承扬哥,我喜欢你。”

    “我们都是男生。”

    “我知道。”

    “不要喜欢我。”

    “不,我就要喜欢你。”他笑了起来,然后凑上来抱住我,附着我的耳朵,说:“承扬哥,我想亲你。”

    他来抱我的时候,我插着口袋笔直地站在晚风里,面无表情;他来抱我,我没有推开他,也没有像往常一样撑住他,他接着说他想亲我,我说:“好。”顿了顿,“亲完就不要在喜欢我。”

    他置若罔闻,双手撑着我的肩,踮起脚尖,嘴角翘着,眼睛也眯起来,细致而深情地盯着我的嘴唇,盯了很久,后来凑过来,停了停,像在思考,最后只是轻柔而虔诚地吻了一下我的脸颊,接着又迅速地退回去,把踮起的脚尖放回去,然后看着我,一脸满足与灿烂。

    我默然,之前说“好”的时候,我以为他想吻我的嘴唇,他盯着我嘴唇看的时候,我也是这样想,大概他自己真实的想法也是这样,但是无论如何,总之,最后他没有。

    再后来他低下头,嘴角翘着,失笑而略带嘲讽地摇头,之后他再抬起头,笑眼盈盈地看着我,一只手伸过来,把我插在口袋里的手拽出来。我没有甩开他,低下头看他的动作:他一根一根地掰开我的手指,再一根一根把他的手指嵌进去,攥紧了以后,就扬起了手,向我得意地挥了挥,之后牵着我的手继续往前走,我没有睁开。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记不太清楚了,可能我从一出生就喜欢上你了吧。”

    “沈榆林,不要喜欢我。”

    “为什么?”

    “我喜欢女生,我喜欢不上你。你不要折磨你自己。”

    “没有啊,我没有折磨自己;我也没要你喜欢我,我喜欢你,我就很开心。”

    我说不出话,好几阵冷风吹过去,于是我们都沉默下去,只是往前走的时候,他把我的手攥得很紧,我感觉到一阵一阵像蚂蚁爬过去的颤抖。

    我猜他其实怕我们从此就分别了,或许他真的不奢望我喜欢他,他只是很在乎我的态度。

    他只是不想分开而已。

    他怕我们牵手走过的路就像是一段告别的旅程。

    虽然我不知道他对我的感情究竟算不算得上是爱情,男生对男生说“喜欢”这件事我难以介定,也略带怀疑,但是无论如何,我稍微懂一点。

    所以我后来没有远离他,他微微地松了一口气,只是为了打消他的顾虑,我主动去抱他的时候,他比以前要犹豫。不过很快之后就恢复原状了,只是和以前不同的是,有时候他会笑着,一遍一遍地对我说:“承扬哥,我喜欢你。”

    高二分科他又向老师自荐做我的同桌以后,有一天他笑容可掬地问我是不是把他向我告白的那件事给忘了,我看着他灼灼的目光说不出话,接着他又自问自答,说:果然是忘了,然后失笑着缓缓摇头。

    我知道问这句话原因,是因为他疑惑:为什么我一个直男能接受一个喜欢我的男生和我在一起,并允许他亲我的脸颊。同性恋一直都是一种很扭曲的事。其实我反而觉得还好,至少那个人是沈榆林。

    我和沈榆林是青梅竹马,他家和我家从小是邻居,我们从幼儿园的时候打着勾,说“一辈子”,我们时时刻刻都把这句话铭记在心,即使我并不清楚沈榆林从什么时候对我的感情变了质,但是我知道:我们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放弃,这个不谙世事而年少轻狂的誓言,我们都将刻骨铭心地遵循下去。

    所以我并没有忘记,那个晚上樟树的清香,以及他手心清冷的温度,连同他二十三年来如同我的影子一般的人生,都用血迹雕刻在我的脑海里。

    只是我确实不喜欢男生而已。

    第2章 002

    在西南财经大学毕业以后,沈榆林和我去了汶川羌禹投资有限公司,我的想法很简单:汶川不太繁华,羌禹也并不是大公司,我需要在这样的公司积累经验,然后按照我有条不紊的人生计划跳槽,最后再飘到上海抑或是北京去创业。

    至于沈榆林,他总会勤勤恳恳地追随我的脚步。

    于是我们三点一线的生活在狭小而拥挤的人潮里展开了,我和他合租了一套出租屋,像读大学的时候一样,我们两个人挤在一居室里,睡一张床。第一天搬进去的时候,沈榆林很兴奋,像大一过去以后搬进外租的房子的那一天,高兴得跳到我的身上,然后亲我的脸颊,我有些无奈,两只手抱着他的腰,向后倒。

    我并不理解沈榆林的兴奋,沈榆林说,这是直男和gay之间天生的思维差异。他向我解释他高兴的原因是:我们身边的环境一直都在变换,可是他一直都还在我的身边,我是他喜欢的人,他很高兴。

    于是我突然能够理解:这并不是直男和gay之间的差异,我认为这其实是人之常情,至于为什么我无动于衷,我想这可能真的和我是直男不无关系。

    沈榆林当天还做了满汉全席,说是“搬家宴”,他还开了好几罐啤酒,一杯一杯笑眯眯地对着我喝,喝完了就来亲我。

    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榆林开始慢慢地装饰搬回来的时候就像茅草屋一样的家,每次一发工资以后,他都要拉着我去德惠超市,我们是在公司周围租的房子,公司在盛世天苑,出来就是桑坪路,走过西街,再穿过大桥街就是德惠超市,在闽江路上段。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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