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宾夺主(全息) 作者:凭仗丹青
分卷阅读83
已经慢慢沉下,最后一丝光亮也湮灭在阮离的叹息声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在这条路上来来去去。
他说:
“冷暖自知。”
作者有话要说: 听着醉梦千城的远空,打着最后一串字,忽然觉得很悲凉。
第63章 番外4万花片叶蒲大少
蒲羽不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人。
他良好的修养促使他在看到宣城和他的好兄弟阮离的jq时没有哭出来。
说好做彼此的背景板,怎么你说弯就弯?
好吧,弯就弯了,我们还是好朋友。
但是,宣城一个人就把阮离所有的时间都占了,因为怕被打,所以他并没有表示不满,导致他周末只能一个人玩泥巴……
他家豪华别墅旁边有一个专供别墅区居民娱乐的小会所,他没事就喜欢去那里打打台球,这一来二去的就和老板熟了。
老板姓罗,是个美籍华裔,理个寸头,穿个花衬衫,按蒲羽的话来说,就是模样倒是挺帅,可惜穿着品味不怎么样。
罗老板年方27,大龄单身青年一枚,学历不高不低,据说本来是在国外开酒吧的,结果为了追寻自己的初恋,这才回国。
他的悲催爱情故事,讲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初恋女友在寻常人的印象里都是清纯可爱天使白莲花一样的存在,但罗老板的初恋女友不一样,这厮是个大姐大。
大姐大年少成名,建立的黑帮第一年就荣获帮派大赛最佳新帮奖,声望很高,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为人仗义,手下弟子众多,并蝉联三届秋名山机车大赛第一名,在宋家湾是响当当的大人物,据说只要有她在的地方,没人敢做偷鸡摸狗的事,为什么?呵呵,姐都没抢,你敢比我先?我恁死你!
罗老板年轻风华正茂的时候再怎么说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教育跟得上九年义务,家庭环境也比较优良,但就是这样一个根正苗红的五好青年,偏偏对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大姐大一见钟情。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非常平常。
罗老板出门买酱油,撞见大姐大打伤了人,被抓进局子的全过程,罗老板当时就爱上她了,他发誓这是他见过的最骄傲洒脱的女人!警察抓住她,她依然勇敢地一脚踹上被打男子的胸口,然后潇洒进了警车。大姐大拘留结束后一出来,看见门口就一人:罗老板。
他手里捧一束黄玫瑰,端端正正站着,说:
“我来接你了。”
大姐大当时没理他。
废话,换谁谁都不会理好吗,一看就是神经病。
罗老板被无视了,但他没有选择放弃,自此以后,死缠烂打,什么方法都用尽了,可还是没什么效果。
直到有一天,他撞了大运。
大姐大的仇家来找她算账,趁她走着路不注意,一棍子挥上去,结果半路突然蹿出一个罗老板,挡在大姐大背后,正要拍她肩膀给她“惊喜”,结果手刚放上去,自己先惨叫起来,“啊——”
大姐大很感动啊,泪眼盈盈地说:
“没想到你竟然愿意为了我付出生命。”
罗老板很痛,真的很痛,他本来还想提醒大姐大打120,可是被认可的喜悦更加突出,以至于高兴地直接晕过去了。
好吧,也可能是失血过多的缘故。
送医院送得有点晚,人差点没了,不过罗家爹妈爱烧香,估计因为这个,罗老板的命才保住了,不仅如此,大姐大开始变得温柔体贴千依百顺,那段时间可以称得上是罗老板的人生巅峰。
可是,好景不长,感动带来的爱始终不能长久,但大姐大没好意思说,于是就默默地劈腿了。
劈腿对象是一个和她一样放荡不羁爱自由的青年。
杀马特,葬爱家族,反正怎么非主流怎么来。
人不咋地,但大姐大迷到不行。
罗老板知道了以后,非但没有觉得气愤,还跟她一个劲儿道歉,我错了,你告诉我我哪里不好,我改。
大姐大说,你没错,只是我不爱你了,我们好聚好散吧,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天涯陌路好自为之。
罗老板说,不,我可以改!
他以为照着杀马特青年的特质改变自己就能追回爱情,但是又实在get不了红头发嗳到吥哘的帅点,于是干脆把自己弄成七八十年代港风古惑仔的模样,反正都不是主流,杀马特和古惑仔都差不多的是吧?
这一改,大姐大彻底无语了。
我是真不爱你,我这人不看皮相,你不是我的菜。
罗老板冷静了一段时间,再想找大姐大说说清楚,结果已经人去楼空了,所以他就守着自己的小娱乐会所过自己的日子。
蒲羽听完狗血故事,不禁问:
“你还爱她吗?”
罗老板站在夕阳下窗棂前,手里是十二块钱一听的啤酒,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打了发蜡的寸头,说:
“爱与不爱,往事成风。”
蒲羽瘪瘪嘴走了,得,又疯一个。
都是别人的故事,怎么自己就没一点儿故事呢?
蒲羽很郁闷,可是再怎么郁闷,这学还得上,阮离和宣城的狗粮还得吃,蒲羽可以说是见证他们爱情生根发芽折枝枯萎的第一人,当他发现阮离不抗拒宣城喂饭的时候就知道,他这兄弟从此以后再也直不起腰了。
那天晚上,好不容易盼到宣城有事先走,他终于能够和阮离一起玩耍了。
结果两人刚出教室,一个女孩子就出现在他眼前,穿的白裙子,蹦蹦跳跳,清纯可爱,马尾飞扬,天哪,白裙子,穿白裙子的女孩子最可爱了!
阮离看见蒲羽直勾勾的眼,心里猜出了个一二三,了然,“去吧,去追吧。”
那段时间除了上课,阮离没有怎么和蒲羽一起走,他的生活充斥着宣城的气味,他知道蒲羽的生活里全是和白裙子恋爱的酸臭味。
果然,还是宣城的味道好闻一点。
这段时间的事情阮离不是很清楚,他只知道蒲羽失恋了,但是失恋以后的他,好像并没有怎么伤感。
更多的情绪,应该是对失恋这种情况的研究。
蒲羽真的非常平静,想他蒲大少一个屌炸天的男人,失去了自己的爱情,这种事为什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古往今来,多少失恋的人,多少为爱情困惑不堪的人,但敢问,又有几人知道失恋的真正原因呢?
他仍旧记得那天,白裙子娇羞地拉着自己的裙子,娇滴滴地对他说:
“对不起,我们分开吧,我知道,你是个好人……”
“停!”打住!我蒲大少才不屑被发好人卡!
“是这样的,请你告诉我,你和我分手的原因。”
白裙子娇羞地说:
“哎呀,我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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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慢慢沉下,最后一丝光亮也湮灭在阮离的叹息声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在这条路上来来去去。
他说:
“冷暖自知。”
作者有话要说: 听着醉梦千城的远空,打着最后一串字,忽然觉得很悲凉。
第63章 番外4万花片叶蒲大少
蒲羽不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人。
他良好的修养促使他在看到宣城和他的好兄弟阮离的jq时没有哭出来。
说好做彼此的背景板,怎么你说弯就弯?
好吧,弯就弯了,我们还是好朋友。
但是,宣城一个人就把阮离所有的时间都占了,因为怕被打,所以他并没有表示不满,导致他周末只能一个人玩泥巴……
他家豪华别墅旁边有一个专供别墅区居民娱乐的小会所,他没事就喜欢去那里打打台球,这一来二去的就和老板熟了。
老板姓罗,是个美籍华裔,理个寸头,穿个花衬衫,按蒲羽的话来说,就是模样倒是挺帅,可惜穿着品味不怎么样。
罗老板年方27,大龄单身青年一枚,学历不高不低,据说本来是在国外开酒吧的,结果为了追寻自己的初恋,这才回国。
他的悲催爱情故事,讲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初恋女友在寻常人的印象里都是清纯可爱天使白莲花一样的存在,但罗老板的初恋女友不一样,这厮是个大姐大。
大姐大年少成名,建立的黑帮第一年就荣获帮派大赛最佳新帮奖,声望很高,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为人仗义,手下弟子众多,并蝉联三届秋名山机车大赛第一名,在宋家湾是响当当的大人物,据说只要有她在的地方,没人敢做偷鸡摸狗的事,为什么?呵呵,姐都没抢,你敢比我先?我恁死你!
罗老板年轻风华正茂的时候再怎么说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教育跟得上九年义务,家庭环境也比较优良,但就是这样一个根正苗红的五好青年,偏偏对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大姐大一见钟情。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非常平常。
罗老板出门买酱油,撞见大姐大打伤了人,被抓进局子的全过程,罗老板当时就爱上她了,他发誓这是他见过的最骄傲洒脱的女人!警察抓住她,她依然勇敢地一脚踹上被打男子的胸口,然后潇洒进了警车。大姐大拘留结束后一出来,看见门口就一人:罗老板。
他手里捧一束黄玫瑰,端端正正站着,说:
“我来接你了。”
大姐大当时没理他。
废话,换谁谁都不会理好吗,一看就是神经病。
罗老板被无视了,但他没有选择放弃,自此以后,死缠烂打,什么方法都用尽了,可还是没什么效果。
直到有一天,他撞了大运。
大姐大的仇家来找她算账,趁她走着路不注意,一棍子挥上去,结果半路突然蹿出一个罗老板,挡在大姐大背后,正要拍她肩膀给她“惊喜”,结果手刚放上去,自己先惨叫起来,“啊——”
大姐大很感动啊,泪眼盈盈地说:
“没想到你竟然愿意为了我付出生命。”
罗老板很痛,真的很痛,他本来还想提醒大姐大打120,可是被认可的喜悦更加突出,以至于高兴地直接晕过去了。
好吧,也可能是失血过多的缘故。
送医院送得有点晚,人差点没了,不过罗家爹妈爱烧香,估计因为这个,罗老板的命才保住了,不仅如此,大姐大开始变得温柔体贴千依百顺,那段时间可以称得上是罗老板的人生巅峰。
可是,好景不长,感动带来的爱始终不能长久,但大姐大没好意思说,于是就默默地劈腿了。
劈腿对象是一个和她一样放荡不羁爱自由的青年。
杀马特,葬爱家族,反正怎么非主流怎么来。
人不咋地,但大姐大迷到不行。
罗老板知道了以后,非但没有觉得气愤,还跟她一个劲儿道歉,我错了,你告诉我我哪里不好,我改。
大姐大说,你没错,只是我不爱你了,我们好聚好散吧,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天涯陌路好自为之。
罗老板说,不,我可以改!
他以为照着杀马特青年的特质改变自己就能追回爱情,但是又实在get不了红头发嗳到吥哘的帅点,于是干脆把自己弄成七八十年代港风古惑仔的模样,反正都不是主流,杀马特和古惑仔都差不多的是吧?
这一改,大姐大彻底无语了。
我是真不爱你,我这人不看皮相,你不是我的菜。
罗老板冷静了一段时间,再想找大姐大说说清楚,结果已经人去楼空了,所以他就守着自己的小娱乐会所过自己的日子。
蒲羽听完狗血故事,不禁问:
“你还爱她吗?”
罗老板站在夕阳下窗棂前,手里是十二块钱一听的啤酒,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打了发蜡的寸头,说:
“爱与不爱,往事成风。”
蒲羽瘪瘪嘴走了,得,又疯一个。
都是别人的故事,怎么自己就没一点儿故事呢?
蒲羽很郁闷,可是再怎么郁闷,这学还得上,阮离和宣城的狗粮还得吃,蒲羽可以说是见证他们爱情生根发芽折枝枯萎的第一人,当他发现阮离不抗拒宣城喂饭的时候就知道,他这兄弟从此以后再也直不起腰了。
那天晚上,好不容易盼到宣城有事先走,他终于能够和阮离一起玩耍了。
结果两人刚出教室,一个女孩子就出现在他眼前,穿的白裙子,蹦蹦跳跳,清纯可爱,马尾飞扬,天哪,白裙子,穿白裙子的女孩子最可爱了!
阮离看见蒲羽直勾勾的眼,心里猜出了个一二三,了然,“去吧,去追吧。”
那段时间除了上课,阮离没有怎么和蒲羽一起走,他的生活充斥着宣城的气味,他知道蒲羽的生活里全是和白裙子恋爱的酸臭味。
果然,还是宣城的味道好闻一点。
这段时间的事情阮离不是很清楚,他只知道蒲羽失恋了,但是失恋以后的他,好像并没有怎么伤感。
更多的情绪,应该是对失恋这种情况的研究。
蒲羽真的非常平静,想他蒲大少一个屌炸天的男人,失去了自己的爱情,这种事为什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古往今来,多少失恋的人,多少为爱情困惑不堪的人,但敢问,又有几人知道失恋的真正原因呢?
他仍旧记得那天,白裙子娇羞地拉着自己的裙子,娇滴滴地对他说:
“对不起,我们分开吧,我知道,你是个好人……”
“停!”打住!我蒲大少才不屑被发好人卡!
“是这样的,请你告诉我,你和我分手的原因。”
白裙子娇羞地说:
“哎呀,我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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