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为饵 作者:面面不面了
分卷阅读38
下滚动,白皙的皮肤上青筋蜿蜒而下,像是一条融化后的雪水汇成的溪流……
很快一罐啤酒就见了底,沈昭大大的叹了一声,修长的手指一紧,将易拉罐捏成了一块铁皮,朝墙角一丢,豪气干云的问到:“还有吗?”。
“有有有!”詹家瑞又递了一罐过去。
沈昭捏着啤酒罐又喝了一大口,他小小年纪心里就压了许多事,加之对詹家瑞又没什么防备,终于开口道:“其实……我刚被养父卖去蓝夜的时候又瘦又小,在那里实在算不上出挑。”
沈昭那混蛋养父的事情,詹家瑞是知道的。那时沈昭日日被他折磨,可以想象被卖来蓝夜时到底是怎么一个小萝卜头的模样。
“我在蓝夜一向也没什么存在感,不过胜在乖巧听话,经理给我安排什么客人,我便接什么客人,所以他们一直对我还算照顾……”
沈昭又喝了一口酒,眼神有些迷离:“我记得那天晚上,经理把我叫去包厢,里面坐在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穿的斯斯文文的,像个上班族。那个人和我说话的时候会脸红,喝酒还会呛到,我以为这不过是个第一次出来玩的普通同志而已,便跟着他去了房间……”
“他对你做了什么?”詹家瑞不自觉紧张起来,他以前在圈子里不是没听过这样的事,有些人平时衣冠楚楚,在亲人和朋友面前都是一副好好先生模样,其实都是在压制自己!一旦爆发出来,比谁都疯狂!
沈昭苦笑了一声:“他用尽一切他能想的到的办法折磨我,用皮带抽我,带着普通的蜡烛往我身上滴蜡油,还将手机塞进我身体里面……我原以为这世上不会有比养父第一次闯进我房里更痛苦的时刻了,可我那天才知道我错了。我声嘶力竭的跟他求饶,可扭头看见的却是他因为我的求饶而狂喜到扭曲的面孔……”
“妈的!”詹家瑞将手里的啤酒罐狠狠的砸到了地上,“狗杂种!”
詹家瑞气那个人,也气自己,如果自己能早点认识沈昭就好了,他就不会受这么多苦了。
“那天我是真的以为自己会死在那里,直到有人闯了进来,按住那个男人,将他拖了出去……我那时候已经意识不清了,只迷迷糊糊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门口,冷冷的对我说,死了没?没死就不会死了……”
“那人是叶凛?”
“嗯。”沈昭点了点头,“叶先生正好经过门口,听到我的呼救声,便砸了房门进来救的我。”
“没想到叶凛还挺有正义感啊!”堂堂华城老大,竟然亲自砸门救人,想想也是帅的没边了!
沈昭摇了摇头:“并不是,叶先生会救我,只是因为我和蓝夜其他人一样,都是他的财产,他不许别人弄坏他的财产而已。”
“……”詹家瑞无言以为,这倒真的很像叶凛会做的事。
“之后我在医院养了两个多月的伤,回来之后第一天,就被叫到了叶先生的房间。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就是蓝夜的幕后老板。”沈昭神色有些恍惚,“那时候我又瘦又小,性格也不活泼讨喜,可也不知怎么的,叶先生还是把我留在了他的身边。那段日子对我来说,简直好的像做梦一样。他平时很忙,可无论去哪都会带着我,哪怕是我不方便出席的场合,也会让我在车上待着等他。我小时候被养父限制,从没去过家之外的地方,可是和他一起,却能去喝咖啡、逛超市,甚至还去海边看过日出。我人生之中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也是叶先生送的,一台数码相机……”
虽然只是些很平常的事,但对于那时候的沈昭来说,已经算是天大的恩赐了。詹家瑞不禁感叹,打动沈昭的成本未免太低了。
“既然叶凛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最后还要走?”
沈昭像是从美梦之中乍然惊醒,抬头看了詹家瑞一眼,苦笑了一声:“因为后来我才知道,我并不是叶凛第一个养在身边的男孩子,蓝夜里的几位头牌或长或短都被养过。在蓝夜,他们都被称为……叶先生的宠物。”
“所以呢?”詹家瑞有些难以置信,“因为这个你就要走?”以叶凛的身份,要说他在沈昭之前身边没个人,那换谁都不信的。
“不是为了这个。”沈昭摇了摇头,“只是我之前一直没有意识到,叶凛对待我的方式,的确和养一只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分别。我小时候,就像是被养父圈养的一只宠物,早就被养惯了,所以无论经受了怎么折磨都离不开他。在叶凛这,我实在不想再继续当一只宠物了……”
“因为你爱上了他?”詹家瑞顿时反应了过来,就因为是这样,所以沈昭才会有了那么强烈的自主意识,“你怕他对你的喜欢,不是对一个人,而是对一只宠物?”
“因为宠物终究不能陪他一辈子,总有一天是会被抛弃的。”沈昭眼睑低垂,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圈阴影,“他将我送上某位华城元老床的时候,我就懂了。”
“怎么会?”詹家瑞瞠目结舌,那个不过碰一下沈昭都想要扭断人家脖子、一口一个我家昭昭的叶凛,竟会做这样的事?
“怎么不会?”沈昭深深吐了口气,“和华城的未来比起来,我算什么呢?他从来也不缺宠物……”
“可我看他对你的态度,明明很在乎!”
“那是因为他无法忍受我竟然想要从他身边逃走!他大概也没想到,一向怯懦胆小的我会反抗他吧?”沈昭摇了摇手里的半罐啤酒,一饮而尽,“可惜最终,我还是没能逃的掉。”
第26章 第 26 章
詹家瑞抱着钝痛的脑袋从床上坐了起来,花了半响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里。昨夜和沈昭喝了整夜的酒,他连自己什么时候醉的都忘了,只留下此刻一脑子的浆糊和火烧火燎的喉咙。
沈昭早就不在房间,詹家瑞望了眼桌上的闹钟,才惊觉自己竟然睡了一天!揉着一脑袋横七竖八的头发下了楼,发现叶然正坐在客厅里对着笔记本电脑敲敲打打。
“干嘛呢?”詹家瑞一边问一边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
“工作!”叶然的声音有些愤然。
“为什么不去书房?”詹家瑞在他身边坐下,各种报表摊了一桌子,打眼看过去,全是英文和数字。
“叶凛和小人妖霸占了!”叶然咬牙切齿的说到。
昨晚的对话在詹家瑞脑子里一闪而过,他心中一动,忽然问到:“如果有一天,让你在华城和我之间选择,你也会选华城吗?”
这话问完詹家瑞就后悔了,因为实在有些矫情,就像小女生非拉着男朋友问,她和他妈掉河里了,男朋友会先救谁似得。毕竟是没有发生的事,就算回答先救你,也并没什么意义。
“这有什么好选的?华城又不关我的事。”叶然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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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滚动,白皙的皮肤上青筋蜿蜒而下,像是一条融化后的雪水汇成的溪流……
很快一罐啤酒就见了底,沈昭大大的叹了一声,修长的手指一紧,将易拉罐捏成了一块铁皮,朝墙角一丢,豪气干云的问到:“还有吗?”。
“有有有!”詹家瑞又递了一罐过去。
沈昭捏着啤酒罐又喝了一大口,他小小年纪心里就压了许多事,加之对詹家瑞又没什么防备,终于开口道:“其实……我刚被养父卖去蓝夜的时候又瘦又小,在那里实在算不上出挑。”
沈昭那混蛋养父的事情,詹家瑞是知道的。那时沈昭日日被他折磨,可以想象被卖来蓝夜时到底是怎么一个小萝卜头的模样。
“我在蓝夜一向也没什么存在感,不过胜在乖巧听话,经理给我安排什么客人,我便接什么客人,所以他们一直对我还算照顾……”
沈昭又喝了一口酒,眼神有些迷离:“我记得那天晚上,经理把我叫去包厢,里面坐在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穿的斯斯文文的,像个上班族。那个人和我说话的时候会脸红,喝酒还会呛到,我以为这不过是个第一次出来玩的普通同志而已,便跟着他去了房间……”
“他对你做了什么?”詹家瑞不自觉紧张起来,他以前在圈子里不是没听过这样的事,有些人平时衣冠楚楚,在亲人和朋友面前都是一副好好先生模样,其实都是在压制自己!一旦爆发出来,比谁都疯狂!
沈昭苦笑了一声:“他用尽一切他能想的到的办法折磨我,用皮带抽我,带着普通的蜡烛往我身上滴蜡油,还将手机塞进我身体里面……我原以为这世上不会有比养父第一次闯进我房里更痛苦的时刻了,可我那天才知道我错了。我声嘶力竭的跟他求饶,可扭头看见的却是他因为我的求饶而狂喜到扭曲的面孔……”
“妈的!”詹家瑞将手里的啤酒罐狠狠的砸到了地上,“狗杂种!”
詹家瑞气那个人,也气自己,如果自己能早点认识沈昭就好了,他就不会受这么多苦了。
“那天我是真的以为自己会死在那里,直到有人闯了进来,按住那个男人,将他拖了出去……我那时候已经意识不清了,只迷迷糊糊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门口,冷冷的对我说,死了没?没死就不会死了……”
“那人是叶凛?”
“嗯。”沈昭点了点头,“叶先生正好经过门口,听到我的呼救声,便砸了房门进来救的我。”
“没想到叶凛还挺有正义感啊!”堂堂华城老大,竟然亲自砸门救人,想想也是帅的没边了!
沈昭摇了摇头:“并不是,叶先生会救我,只是因为我和蓝夜其他人一样,都是他的财产,他不许别人弄坏他的财产而已。”
“……”詹家瑞无言以为,这倒真的很像叶凛会做的事。
“之后我在医院养了两个多月的伤,回来之后第一天,就被叫到了叶先生的房间。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就是蓝夜的幕后老板。”沈昭神色有些恍惚,“那时候我又瘦又小,性格也不活泼讨喜,可也不知怎么的,叶先生还是把我留在了他的身边。那段日子对我来说,简直好的像做梦一样。他平时很忙,可无论去哪都会带着我,哪怕是我不方便出席的场合,也会让我在车上待着等他。我小时候被养父限制,从没去过家之外的地方,可是和他一起,却能去喝咖啡、逛超市,甚至还去海边看过日出。我人生之中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也是叶先生送的,一台数码相机……”
虽然只是些很平常的事,但对于那时候的沈昭来说,已经算是天大的恩赐了。詹家瑞不禁感叹,打动沈昭的成本未免太低了。
“既然叶凛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最后还要走?”
沈昭像是从美梦之中乍然惊醒,抬头看了詹家瑞一眼,苦笑了一声:“因为后来我才知道,我并不是叶凛第一个养在身边的男孩子,蓝夜里的几位头牌或长或短都被养过。在蓝夜,他们都被称为……叶先生的宠物。”
“所以呢?”詹家瑞有些难以置信,“因为这个你就要走?”以叶凛的身份,要说他在沈昭之前身边没个人,那换谁都不信的。
“不是为了这个。”沈昭摇了摇头,“只是我之前一直没有意识到,叶凛对待我的方式,的确和养一只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分别。我小时候,就像是被养父圈养的一只宠物,早就被养惯了,所以无论经受了怎么折磨都离不开他。在叶凛这,我实在不想再继续当一只宠物了……”
“因为你爱上了他?”詹家瑞顿时反应了过来,就因为是这样,所以沈昭才会有了那么强烈的自主意识,“你怕他对你的喜欢,不是对一个人,而是对一只宠物?”
“因为宠物终究不能陪他一辈子,总有一天是会被抛弃的。”沈昭眼睑低垂,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圈阴影,“他将我送上某位华城元老床的时候,我就懂了。”
“怎么会?”詹家瑞瞠目结舌,那个不过碰一下沈昭都想要扭断人家脖子、一口一个我家昭昭的叶凛,竟会做这样的事?
“怎么不会?”沈昭深深吐了口气,“和华城的未来比起来,我算什么呢?他从来也不缺宠物……”
“可我看他对你的态度,明明很在乎!”
“那是因为他无法忍受我竟然想要从他身边逃走!他大概也没想到,一向怯懦胆小的我会反抗他吧?”沈昭摇了摇手里的半罐啤酒,一饮而尽,“可惜最终,我还是没能逃的掉。”
第26章 第 26 章
詹家瑞抱着钝痛的脑袋从床上坐了起来,花了半响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里。昨夜和沈昭喝了整夜的酒,他连自己什么时候醉的都忘了,只留下此刻一脑子的浆糊和火烧火燎的喉咙。
沈昭早就不在房间,詹家瑞望了眼桌上的闹钟,才惊觉自己竟然睡了一天!揉着一脑袋横七竖八的头发下了楼,发现叶然正坐在客厅里对着笔记本电脑敲敲打打。
“干嘛呢?”詹家瑞一边问一边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
“工作!”叶然的声音有些愤然。
“为什么不去书房?”詹家瑞在他身边坐下,各种报表摊了一桌子,打眼看过去,全是英文和数字。
“叶凛和小人妖霸占了!”叶然咬牙切齿的说到。
昨晚的对话在詹家瑞脑子里一闪而过,他心中一动,忽然问到:“如果有一天,让你在华城和我之间选择,你也会选华城吗?”
这话问完詹家瑞就后悔了,因为实在有些矫情,就像小女生非拉着男朋友问,她和他妈掉河里了,男朋友会先救谁似得。毕竟是没有发生的事,就算回答先救你,也并没什么意义。
“这有什么好选的?华城又不关我的事。”叶然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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