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被人格2所蚕食,早晚会消失。
这么继续下去,理想的发展是人格2完全吞噬了人格3之后,顺利恢复到正常状态,万事大吉。往坏的方向发展就是人格2将人格3蚕食完毕,更加崩坏。
宋子夏所认识的和熟知的,是丁司宇的人格1。但他也深爱着丁司宇的人格2和人格3。因为不管是表面上还是实际上,他们都是丁司宇。
要是丁司宇走向了毁灭,他的感情也不会改变。
宋子夏的感情和丁司宇掺杂了执着的感情不同,他对丁司宇的感情只有爱。他能够原谅丁司宇除了背叛以外的一切行为。
“好了,我该回家了。”丁司宇对终于安分下来的宋子夏道。
“今天陪我不好吗?”宋子夏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丁司宇。
纵然已经坦诚相待过,还做过更加深入的交流,丁司宇还是觉得非常害羞:“别这么盯着我看。”
宋子夏别扭地别过身,连看都不给看了?睡过以后就立马翻脸不认人,真过分。
丁司宇听到通讯器震动的声音,打开一看,是陆久发来消息,说他的假期提前结束了,让丁司宇最好在朋友家多住一段时间。
“……”丁司宇盯着短信无语凝噎。
宋子夏凑过来瞅了瞅,嘿嘿坏笑:“哎呀,真是天助我也,你直接在我这里住到开学也没有关系哟,我是不会介意的。”
我介意。丁司宇想要这么说,却提不起劲开口。
啊,感觉好累。这样真的好吗?
一直苦苦追寻、想要抓住的东西,如今被轻易地送到了他的面前,以至于他手足无措,根本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现在的局面。
宋子夏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要想太多了。就算现在觉得很迷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也没有关系。总有一天能够弄清楚的,你安心住下来就行了。”
对了,这就是丁司宇喜欢宋子夏的原因,因为这个人很聪明,能够仅从他的一个眼神就知道他在为什么而烦恼。丁司宇沉溺于这种被珍视的感觉而无法自拔。
丁司宇弄不明白的是,宋子夏、陆久和陆明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被他所吸引的。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做过什么特别的事,为什么会这么优秀的人喜欢呢?
啊,一不留神就又开始思考这种问题了。真拿现在的自己没有办法。
想要像应对过去的伤痛一样对法自己的软弱,但是眼前一片黑暗,无法继续前进。
如果能够把现在的自己杀掉就好了,活着真无趣。
可恶,曾仁吒到底给他注射了什么药,他的精神都快崩溃了。昨天那个强势的、目空一切的自己跑到哪里去了?赶快出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 跟你们讲一个鬼故事,存稿用完了。
☆、大结局
六年以后,丁司宇已经成为全球综合小说网的大神之一,是令众读者又爱又恨的一个存在。
爱他,是因为他更新稳定迅速,从来不坑;恨他,是因为他自《丛林求生》开始,每本小说写到一半就开始往诡异的方向发展。
有时候前面是治愈,后面成了致郁;也有前面甜到不行,后面把你虐成狗。看他的书,就要做好感情被“玩弄”的准备。
六年的时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严锦跟林放交往了,陆明不再黏着丁司宇,反倒是喜欢缠着他以前很讨厌的陆久了。卢念入狱,曾仁吒失踪。
只有宋子夏,还是没有什么改变。
“我今天要去参加一个私人聚会,晚上你一个人吃吧。”丁司宇穿好鞋子,在门口给了宋子夏一个甜蜜的拥抱。
“能带家属不?”近日来宋子夏越发缠人了。
“不行。”丁司宇义正言辞地拒绝。
“好吧。”宋子夏遗憾地放开了丁司宇的腰。
今天晚上的聚会,是华夏发起的,他说想要见见自己的偶像,就邀请了丁司宇和浩明。
过了这么多年,终于能够见到穿越到这个世界的前辈,丁司宇也有点激动。兴奋的情绪一直维持到他见到华夏本人。
“童青黎?!”丁司宇震惊地瞪着自称华夏的家伙,沉浸于幻灭的情绪无法自拔。
“哟~好久不见啦。”童青黎亲切地拉过他身边的俊美青年,“他叫纪汀颜,笔名漆火,你还记得不?”
“……”丁司宇嘴角抽搐地点点头。
看着他们勾搭在一起的手,丁司宇觉得自己的记忆越来越不可靠了,这位不是被童青黎贴上了“冷酷无情、恬不知耻、丧尽天良、思维缜密、意志坚定、高度敏感”等诸多负面标签的编辑大人吗?
“要不是前些天你公布了真名,我都找不到你呢。”童青黎欢快地问他,“对了,大哥现在怎么样了?”
“大哥?”由于接收到的信息量过大,丁司宇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就是跟你一起去公园的那个冰山脸大哥啊。”童青黎天真无邪地解释道。
“他过得很好。”丁司宇心里无法克制地吐槽:这家伙还真的把陆久当他大哥了。
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陆久接任他上司的工作以后,整个人越来越腹黑了,明知道陆明对他的感情,还偏偏给他安排大量的工作,总是把他耍得团团转。
丁司宇很想知道陆久当年到底是怎样教导陆明的,可惜他们两个对此事都非常默契地守口如瓶。
“啊,丁司宇你这个混蛋!可找到了你了!”一个男人从丁司宇的后背突袭,丁司宇被他扑个正着。
丁司宇一边撕扯勾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一边艰难地开口:“你又是谁?”
“我是浩明啊。”男人一副社会精英的打扮,很难想象他也是一个写网络小说的宅男。
“不认识。”丁司宇冷静地道。
“忘了跟你说,我在南都南都小说网上的笔名叫大白鲨。”浩明小声地说。
丁司宇怔了一下,随即由衷地表示钦佩:“你简直就是码字机中的战斗机啊!”
“帮我保密呐,读者都还没有发现。”浩明摸着后脑勺憨笑。
童青黎惊奇:“你们还真的认识呀,我还以为这家伙骗我的。”
丁司宇托着下巴,幽幽地看他:“我更加关心的其实是你和纪汀颜是怎么发展成这样的关系的。”
童青黎哈哈大笑:“就是这家伙一直暗恋我崇拜我仰慕我,最后丧心病狂地做了我的责编,我们经历种种狗血的误会磨难,最终修成正果了。”
不愧是写小说的,编起故事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就是省略的有点多了。丁司宇心想,随即又暗道,不对,那些小说都还不算是他写的。
“童青黎。”丁司宇看了看眼前这笑得没心没肺的家伙,想了想,曾经的诸多疑问还是没有说出口。
童青黎疑惑地看着
这么继续下去,理想的发展是人格2完全吞噬了人格3之后,顺利恢复到正常状态,万事大吉。往坏的方向发展就是人格2将人格3蚕食完毕,更加崩坏。
宋子夏所认识的和熟知的,是丁司宇的人格1。但他也深爱着丁司宇的人格2和人格3。因为不管是表面上还是实际上,他们都是丁司宇。
要是丁司宇走向了毁灭,他的感情也不会改变。
宋子夏的感情和丁司宇掺杂了执着的感情不同,他对丁司宇的感情只有爱。他能够原谅丁司宇除了背叛以外的一切行为。
“好了,我该回家了。”丁司宇对终于安分下来的宋子夏道。
“今天陪我不好吗?”宋子夏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丁司宇。
纵然已经坦诚相待过,还做过更加深入的交流,丁司宇还是觉得非常害羞:“别这么盯着我看。”
宋子夏别扭地别过身,连看都不给看了?睡过以后就立马翻脸不认人,真过分。
丁司宇听到通讯器震动的声音,打开一看,是陆久发来消息,说他的假期提前结束了,让丁司宇最好在朋友家多住一段时间。
“……”丁司宇盯着短信无语凝噎。
宋子夏凑过来瞅了瞅,嘿嘿坏笑:“哎呀,真是天助我也,你直接在我这里住到开学也没有关系哟,我是不会介意的。”
我介意。丁司宇想要这么说,却提不起劲开口。
啊,感觉好累。这样真的好吗?
一直苦苦追寻、想要抓住的东西,如今被轻易地送到了他的面前,以至于他手足无措,根本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现在的局面。
宋子夏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要想太多了。就算现在觉得很迷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也没有关系。总有一天能够弄清楚的,你安心住下来就行了。”
对了,这就是丁司宇喜欢宋子夏的原因,因为这个人很聪明,能够仅从他的一个眼神就知道他在为什么而烦恼。丁司宇沉溺于这种被珍视的感觉而无法自拔。
丁司宇弄不明白的是,宋子夏、陆久和陆明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被他所吸引的。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做过什么特别的事,为什么会这么优秀的人喜欢呢?
啊,一不留神就又开始思考这种问题了。真拿现在的自己没有办法。
想要像应对过去的伤痛一样对法自己的软弱,但是眼前一片黑暗,无法继续前进。
如果能够把现在的自己杀掉就好了,活着真无趣。
可恶,曾仁吒到底给他注射了什么药,他的精神都快崩溃了。昨天那个强势的、目空一切的自己跑到哪里去了?赶快出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 跟你们讲一个鬼故事,存稿用完了。
☆、大结局
六年以后,丁司宇已经成为全球综合小说网的大神之一,是令众读者又爱又恨的一个存在。
爱他,是因为他更新稳定迅速,从来不坑;恨他,是因为他自《丛林求生》开始,每本小说写到一半就开始往诡异的方向发展。
有时候前面是治愈,后面成了致郁;也有前面甜到不行,后面把你虐成狗。看他的书,就要做好感情被“玩弄”的准备。
六年的时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严锦跟林放交往了,陆明不再黏着丁司宇,反倒是喜欢缠着他以前很讨厌的陆久了。卢念入狱,曾仁吒失踪。
只有宋子夏,还是没有什么改变。
“我今天要去参加一个私人聚会,晚上你一个人吃吧。”丁司宇穿好鞋子,在门口给了宋子夏一个甜蜜的拥抱。
“能带家属不?”近日来宋子夏越发缠人了。
“不行。”丁司宇义正言辞地拒绝。
“好吧。”宋子夏遗憾地放开了丁司宇的腰。
今天晚上的聚会,是华夏发起的,他说想要见见自己的偶像,就邀请了丁司宇和浩明。
过了这么多年,终于能够见到穿越到这个世界的前辈,丁司宇也有点激动。兴奋的情绪一直维持到他见到华夏本人。
“童青黎?!”丁司宇震惊地瞪着自称华夏的家伙,沉浸于幻灭的情绪无法自拔。
“哟~好久不见啦。”童青黎亲切地拉过他身边的俊美青年,“他叫纪汀颜,笔名漆火,你还记得不?”
“……”丁司宇嘴角抽搐地点点头。
看着他们勾搭在一起的手,丁司宇觉得自己的记忆越来越不可靠了,这位不是被童青黎贴上了“冷酷无情、恬不知耻、丧尽天良、思维缜密、意志坚定、高度敏感”等诸多负面标签的编辑大人吗?
“要不是前些天你公布了真名,我都找不到你呢。”童青黎欢快地问他,“对了,大哥现在怎么样了?”
“大哥?”由于接收到的信息量过大,丁司宇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就是跟你一起去公园的那个冰山脸大哥啊。”童青黎天真无邪地解释道。
“他过得很好。”丁司宇心里无法克制地吐槽:这家伙还真的把陆久当他大哥了。
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陆久接任他上司的工作以后,整个人越来越腹黑了,明知道陆明对他的感情,还偏偏给他安排大量的工作,总是把他耍得团团转。
丁司宇很想知道陆久当年到底是怎样教导陆明的,可惜他们两个对此事都非常默契地守口如瓶。
“啊,丁司宇你这个混蛋!可找到了你了!”一个男人从丁司宇的后背突袭,丁司宇被他扑个正着。
丁司宇一边撕扯勾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一边艰难地开口:“你又是谁?”
“我是浩明啊。”男人一副社会精英的打扮,很难想象他也是一个写网络小说的宅男。
“不认识。”丁司宇冷静地道。
“忘了跟你说,我在南都南都小说网上的笔名叫大白鲨。”浩明小声地说。
丁司宇怔了一下,随即由衷地表示钦佩:“你简直就是码字机中的战斗机啊!”
“帮我保密呐,读者都还没有发现。”浩明摸着后脑勺憨笑。
童青黎惊奇:“你们还真的认识呀,我还以为这家伙骗我的。”
丁司宇托着下巴,幽幽地看他:“我更加关心的其实是你和纪汀颜是怎么发展成这样的关系的。”
童青黎哈哈大笑:“就是这家伙一直暗恋我崇拜我仰慕我,最后丧心病狂地做了我的责编,我们经历种种狗血的误会磨难,最终修成正果了。”
不愧是写小说的,编起故事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就是省略的有点多了。丁司宇心想,随即又暗道,不对,那些小说都还不算是他写的。
“童青黎。”丁司宇看了看眼前这笑得没心没肺的家伙,想了想,曾经的诸多疑问还是没有说出口。
童青黎疑惑地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