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胭脂店[重生] 作者:丹若灼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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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继唐正跟陆明夷在茶楼听大鼓书。

    要说唱大鼓也属于外八行之一, 乃是“金皮彩挂评团调柳”下的评门。因语系不同, 上海听评弹昆曲居多,大鼓书是不常见的,所以陆明夷颇感兴趣。

    今日唱的是《博望坡》, 说的是诸葛孔明大败夏侯惇的故事。台上一身紧身红衣的大鼓娘身段窈窕,嗓门又高又清亮:“实指望恢复旧业重整大汉, 奈将寡兵微势力孤单。我按下玄德暂且在新野县, 再表表曹操在许昌专权。罢三公之职以为丞相,挟天子令诸侯位压百官。满朝的诸文武曹党大半, 陟罚封赏全是自专……”

    就着三弦的调子,盛继唐把那封信看完了, 表情倒是淡定得很:“邵洵美的组阁计划把叶秉章踢出了局,金存仁闭门不出, 梅义城自身难保,贺劲风另投新主,上上下下竟然没半个人替他说话。”

    这一堆名字里头,明夷有印象的惟有一个金存仁,这位已经卸甲归田的国务总理曾经是陆益谦的老师。也正因为这样,陆家才跟叶秉章扯上了关系。

    一边啃着串比她手臂还长的夹沙糖葫芦,陆明夷有些不解:“不是说你叔叔跟他走得近么,没替他出头?”

    盛永江那样势利的家伙,锦上添花还可以,凭什么替个丧家之犬出头呢,盛继唐唇角勾出一丝轻蔑的笑:“他如今还肯跟叶秉章来往,就算是叶秉章的能耐了。”

    没有人愿意从高处跌落,特别是叶秉章这样出身贫寒,花了数十年才爬上去的人,就更恐惧失去的滋味。这种时候,不论是天使,还是恶魔,只要能助他夺回失去的东西,漫说国家领土,只怕连自己的灵魂都会一并出卖。

    一个满心想巩固地位的人,一个想攀上权力顶峰的人,再加上一群早就垂涎三尺的恶狼,事态正如前世那样,正在逐渐向着不可挽回的局面堕落。

    那些死去的人,其实同陆明夷并没有什么关系。但只要一想起那些尸横遍野的画面,想到他们也是有父母有妻儿,是活生生的一条命,明夷就觉得口中的豆沙都变得苦涩了起来。

    “这大鼓不及昨天的戏法好看,回饭店去罢!”丢下吃了一半的糖葫芦,明夷径直走出了茶馆。

    在她身后,大鼓娘仍翘着手指,在咿咿呀呀地唱着:“这一回孔明派兵在新野县,在博望坡只烧得夏侯惇他是弃甲丟盔胆战心寒。”

    虽是早春,天津的街头仍有几分寒意。明夷一身绿色巴黎绸洋装,漂亮是漂亮,冷风一过,就叫人打起了寒颤。盛继唐把外套脱下给她搭在肩头:“叫你穿上斗篷,非不听话。带你出来本就冒了很大风险,要是再瘦了病了,你父母非把我列为府上的拒绝往来户不可。”

    “是吗?”明夷把脸在大衣领子上的水獭毛上蹭了蹭,斜了他一眼:“我怎么不觉得?你一说要带我来北平拜望亲戚,他们立刻就同意了,简直恨不得把我打包送出门去才好。”

    盛继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一手把未婚妻揽在怀里:“是借口找得好,要是我说带你来北平完婚,那恐怕就没那么容易带得走人了!”

    把那只手拨开,明夷抬起下巴故作嫌弃道:“我说结婚那也是借口,不过是给你找个机会回北平而已,还真以为我多想嫁给你?”

    女孩子脸皮薄,这本是句很寻常的玩笑话,谁料盛继唐还真做出了一副深思的模样来:“不嫁也好……但这个社会对于女子毕竟还是严苛些。我们又是正经摆过酒,昭告了整个上海滩的,比起口头约定有所不同。一旦悔婚,不管是谁的过失,你总会被人说闲话。要不然还是我先闹出几条寻花问柳的新闻来,届时……”

    这是什么意思,还没娶过门就反悔了吗?陆明夷越听越不对劲,当即打断了他:“等等,你要跟我取消婚约?为什么?”

    不能结婚的理由当然很多,比如新郎另有了新欢,或是得了失心疯,或是别有隐情。要说新欢,时常在他们身边出现的也就只有魏五了,失心疯更加不可能。

    联系到盛公子之前的种种异常,明夷没有等他解释,抢先用两根指头封住了他的口:“你先别跟我说些连不连累的话,我又不傻,这些日子看你行事,也知道你并不是个纨绔子弟那么简单。”

    他的背后站着一个庞大的势力,他从始至终考虑的也不仅仅是向叔叔和嫡母报仇。看着盛继唐含着歉意的眼神,明夷忽然笑了起来:“其实,我一直都是个格局很小的女子,什么国仇家恨、民族大义,在我看来都不如亲人在侧,能吃饱穿暖来得重要。但我不能因为自己的狭隘,就阻止你去做想做的事情。”

    “明夷,”盛继唐轻抚着她的手,将她按入怀中:“你一向很聪明,就算我什么都不说,你也猜到了。其实你想得没错,你本就是陆家的千金。应该得父母疼爱,有夫君怜惜,闲时调脂弄粉,赏花观鸟,这样富贵闲适的日子才是你应该过的。战争、政治,这些不是你该操心的。我已经把你领到了漩涡的边缘,不能再把你往下带了。”

    男子的叹息在她耳边回荡,如此的悠长。陆明夷扣紧了拥着他的手:“你说得不对,没有遇到你时,我也过不来什么富贵闲适的日子。有的只是屈辱,艰辛,死于非命……遇见你是我的幸运,你一直在帮我,揭开了陷害我家的真凶,保全了我的家人。但也许你不该遇见我,如果没有跟我订婚,你叔叔也许不会征召你入伍,你也不会知道这场战役的结果,不必为此烦心。有时候先知先觉是一种不幸,特别是人力无法改变结局的时候。”

    曾经,陆明夷自以为洞悉一切,便可以无所不能。但这一切在面对真正的浩劫时,毫无用处。

    “不管你肩负了怎样的使命,要做怎么样的亡命之举,我只求你一件事。”明夷把头埋在他的耳侧,轻轻说道:“带上我!”

    “我这辈子是白赚回来的,重活一世,我拥有了太多上辈子没有得到的东西。有家人,爱人,朋友,还完成了开店的夙愿……够本了,就算现在老天爷想收回这条命,我也觉得很值得。所以,别想着怎么样能摆脱我,是你先招惹我的,这辈子你都逃不掉了。”

    说着说着,陆明夷霸道护食的本性又发作了。她死死地抱着那个人,她两辈子所爱过的唯一一个男人。直到可以清楚感受彼此的体温,直到呼吸都变成一种奢侈。

    “你再抱紧一点,我就快被你勒死了……”男人温热的鼻息拂过头顶,带着些许无奈。“算我倒霉,偏偏遇到了你,还能逃到哪里去。”

    明夷满含怀疑地抬头:“你说真的?真地不会丢下我,一个人去找盛永江和叶秉章拼命?你发誓!”

    “没事发什么誓!”盛继唐没好气地拍了一下她的头:“我有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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