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情浓处薄 作者:莫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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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苏钦怎么转性成了奉献的圣人了,可现在的苏钦,反驳起来却是振振有词。花上大价钱来让愉悦自己,或是一掷千金博一时的乐子,或者买下宝物收藏,这些举动,和想要欣赏景言的笑容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想要得到美,而他现在正能从欣赏这非凡的美中得到不同以往的快.感,这种美还是永远看不厌,极其珍稀的美,苏钦还体味出欣赏中掺杂着另外一种体验起来酸酸涩涩的极奇妙的心情,所以苏钦才不是那么的无私,他在讨好景言的过程中,已经收获了许多。

    在苏钦傻傻愣愣胡思乱想又努力维持着表面上的温良如玉时,景言已经做好了第二只兔子。第二只兔子是纯黑色的兔子,体型更要矫健,眼睛的位置,被景言按上了两颗洁白的海珍珠。

    这只黑兔子被景言一扔,扔到了哑奴的怀里。

    这下轮到哑奴露出来傻乎乎的感动表情,也轮到苏钦不屑地想,至于么,那表情好蠢。

    景言先做出来的两只兔子把在场的两个人都打发掉了,接下来他才开始做打算卖的兔子。今天做兔子做得格外有灵感,景言的手动得飞快,各种颜色,各种体型,各种动作的兔子一个个从他手尖跑出,又被他一个个摆放整齐,组成了一个兔子军队。布料慢慢用完,各种珍贵的宝石也逐渐变成了兔子的眼睛,直到剩下最后一小块布料。这是块边角料,嫩蓝色的,只有景言的半个巴掌大小,景言在手上比划了一下,正想把布料放下,突然想起来,他还没有给自己送兔子呢。

    那,这一块就送给自己吧!

    虽然布料只有半个巴掌大小,但是做兔子玩偶也用不到很复杂的技艺,就算有,也难不倒景言。很快,他的手心上就端坐着一只嫩蓝色的兔子玩偶,被棉花填充得十分饱满,憨态可掬,袖珍到只有拇指大的体型让它更加可爱。景言低下头,在放着宝石的盒子里扒拉半天,没有找到能和嫩蓝色相配的小宝石,那些宝石都太大了,如果放到这只小兔子上,只会让兔子变成妖怪。

    苏钦看到景言为难,暗怪自己考虑太不周到。他看到盒子里还有两颗大珍珠,拿起放在手心中慢慢一搓,手中便洒下一些珍珠粉末,珍珠竟然被他磨小了。苏钦拿了软布细细的把磨小了的珍珠擦干净,露出饱满圆润的小珍珠,再递给景言。这珍珠的大小正好和袖珍的兔子相匹配,景言就把珍珠缝到自己的兔子上。他再看看自己先前做的兔子军团,再看看属于自己的这只小兔子,很偏心地觉得这小兔子才是最好看的,便编了一根红绳,把小兔子挂到自己的胸前。

    这兔子虽然小,可里面也填了棉花,是立体的,被景言挂在脖子上衣服里后,衣服前就多了一个凸起,景言照了照镜子觉得好怪,又把兔子摘下,在手上缠了几道挂在手腕下面,这样在宽大的袖子遮掩下,就看不出来了。

    景言越看越觉得这只小兔子可爱,把材料包往外一推,就不断地掀起袖子自我欣赏,后来又觉得袖子碍事,干脆把袖子往上一撩,卷了三道,撑起手目不转睛地看,时不时用手去捏一捏,摸摸它的眼睛和长耳朵。他遇到感兴趣的时,能一连做几个时辰都不腻的,于是就这个看和摸的动作,他硬是保持了一个时辰,时不时脸上就露出愉悦的微笑来。

    也没人赶苏钦走,苏钦得以坐一个小时看景言,一会儿看看他的脸和时不时的微笑,一会儿看看他连手指甲都充满着艺术感的手,心里想,这材料包送对了,真是好值!

    看了一个时辰,景言想着来日方长,总算把袖子撸下去了。他学着之前苏钦替他整理时的样子,把兔子玩偶军团放到篮子里,塞得很紧实,正好满满一篮子。不知道为什么,景言在整理自己的手工品的时候,心里却冒出来一道道菜来——碳烤兔子,红烧兔子,盐焗兔子,手撕兔肉……

    他突然很怀念何袖的丫鬟小溪,她做的兔子可真好吃!

    景言撸出一只兔子,眼巴巴地看着哑奴,舔了舔嘴角。

    哑奴传话问苏钦:“有兔子么?他想吃。”

    苏钦一跃而起:“有!”

    没有也能现变出来!

    夜幕降临的时候,景言吃到一顿兔肉大餐。因为厨房准备的时间很紧,来不及做需要时间的胭脂,所以只能拼技艺和调料了。主菜是干锅兔肉,兔子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去掉了膻腥味,被慢火炖得熟烂,里面还放了胡萝卜、莴苣、青笋、土豆等配菜,兔肉被翻炒得金灿灿的,蔬菜也吸饱了肉汁,焖煮出了香甜的味道,此外还有景言心里念的红烧兔子、盐焗兔子,加上几个清热的小菜,让景言吃得十分满意,心里又升起那个拐带个厨师游玩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萧铭的地雷!

    景言的“人人爱我”金手指中有一个分类就是“为我服务是你的荣耀”,所以景言不会遇到求而不得、得不到回应而心理不平衡做出这种那种事情的变态。

    如果有修罗场,那画风只能是这样的:

    我对景言很好!

    我对景言更好!

    我对景言比你们对他更好!

    ——所以修罗场不是景言的修罗场,他只是个吃瓜群众。

    昨天晚上还想再写一章来着,结果手机掉到开水锅里了,手机没事,我手被烫伤了qaq

    第五十三章

    景言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匆匆吃完早饭, 今天早饭是他还没吃腻的大包子,照以前,他吃这可以吮吸的包子时,他都会慢慢享受, 慢吞吞地享受着汤汁流过喉咙, 余味久久不散的美妙口感,可今天他三口两口就咽了下去, 滚烫的汤汁并没有给他带来困扰。包子吃完,他又去漱漱口, 接着提着自己的一篮子兔子,就要出去。

    他身上穿着的是苏钦送来的大批衣服中的一件,随手拽来穿的, 苏钦给他送来衣服的颜色都是浅色系,颜色很嫩,加上他脸上那种不知世事的神色, 显得他比实际年龄少上不少。今天他随手拿来的衣服是淡白色上绣着青花图案的长衫,手上提着一个光泽温润的草编篮子, 篮子里装着各色圆滚滚的兔子玩偶, 他在期待、激动中神色飞扬, 像是一直困在家里的小孩, 终于得以出去放风似得。

    哑奴无奈地跟着他身后,心想景言这样出去肯定要惹来人群轰动。这么出众,独一份的相貌,只要一出这苏府, 恐怕就会被传遍江湖吧。哑奴再看看景言的篮子,里面有两只兔子的脸朝上的,这些兔子的眼睛都是宝石做的,哑奴虽然不知道他们具体价值几何,可它们价值不菲却是确定的,还有那布也是流光溢彩,熠熠生辉,这一只兔子,说不定都能买一栋小屋呢。

    拿这样的东西出去卖,怎么能好卖?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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