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 作者:杯莫亭
分卷阅读98
,说:“算是吧。”
张池想叹气,最后却只耸了耸肩,故作无所谓道:“反正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
陆重忽然笑了,“我知道,别担心。”
“我担心你个香蕉屁!被切了卖了也不关我的事!”说完“砰”一下关上门。
也不知道被什么戳中笑点,陆重笑得不可自抑,钥匙插了好几次才插进钥孔。
第七十八章
陆重种的西红柿最近大丰收,几天就冒出来一茬,正常消耗根本吃不完。
是以林锦这天刚进门嘴里就被塞了个西红柿,陆重自己也正啃着一个,含糊不清道:“多吃几个,降血脂。”
林锦只吃过圣女果,从来没有像啃苹果一样啃过西红柿,小心翼翼咬了一口,味道有点奇怪,但还可以接受。
陆重在厨房给西红柿去皮,准备熬番茄酱,林锦洗了手来帮忙,一边学着陆重的动作在西红柿屁股上划十字刀,一边状若无意地问:“你之前送给我的那双筷子,现在还在吗?”
陆重手上微不可查的一顿,随即漫不经心地回答:“之间搬家不知道扔哪儿了。”
林锦轻轻“哦”了一声,最后的气息拖了长长的调子,充满惆怅的意味。
今天中午吃饭时,他随意点开了个视频网站,首页正好推送某地的纪录片,他记得陆重的家乡就在那边,所以打开看了看。
才知道,那双筷子原来有那么深刻的意义。
霎时,他脸上的表情几近失魂落魄。
认真说起来,林锦和陆重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周末陆重要管安乐,平时两个人又都很忙,特别是林锦,虽然已经尽量提前结束工作,但大多数时候回家都过了八点。
不过再晚只要有机会林锦都还是会去见一见陆重,所以他们95%的约会地点都是陆重家里,剩下的4.5%在滨河小道散步,特别特别偶尔,周末安乐有其他安排时陆重早上会去他家待上半天,中午再去上班。
林锦有时掰着指头算,在陆重心里如果按重要程度排序,第一肯定是安乐,第二第三反正张池和余风看怎么排,还有那个在养老院的阿姨,他怎么算自己进前五都有点勉强,还幸亏陆重不养猫不养狗,否则他的名次还得往后靠。
一想真让人泄气。
而且这个事情最操蛋的地方在于,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责怪,一定要怪,只能怪自己傻逼。
有句歌词是“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林锦觉得他是“我曾是前三,想到就心酸”。
这周六安乐要跟同学去玩,陆重去山庄转了一圈儿没什么事儿,就答应中午过后去找林锦。林锦早早做好了准备,让芳姨提前熬了一锅红烧牛肉,打电话叫跑腿公司取了送过来,又在网上订了一堆菜,准备自己做饭。
陆重到的时候不到两点,林锦去门口接他,进屋看到中岛台上摆了一大推菜吓一跳。
“还有谁要来吗?”
林锦莫名其妙,“没有啊,就我们两个人。”
“这么多菜,八个人吃都够了吧!”
这么一看,林锦发现好像是有点多。
陆重深深地看他一眼,然后帮他把各种菜分类装到冰箱里,顺便还整理了下冰箱。
一边装一边念叨:“调味品和饮料这种不易腐烂的放到门后收纳架,这里温度偏高,绿叶蔬菜放到零度保鲜区保鲜的时间比较久,鸡蛋和乳制品要放到中间的收纳层,肉和虾放到冷冻室,你这上边有日期就不用写了,要是没有的话要在保鲜袋上写清楚日期,放太久的就不能吃了。”
林锦在一旁乖乖听了一堂“生活百事通”课。
好不容易整理完,林锦牵着陆重上楼去书房。
对他来说,书房跟卧室、车一样都是特别重要又私密的地方,所以他把二楼最大的一间房设计成了书房,布局跟大学时住的那栋房子很像,临窗是一张书桌,一旁挨着墙摆着一个米色沙发,铺着深卡其色花纹的地毯,地毯上扔着一蓝一绿两个巨型懒人沙发,比普通懒人沙发大一倍,另一面墙全是书架,架子上摆满书,除了这么多年他自己的买的以外,还有部分他爸留下来的。
献宝似的给陆重看:“我把我之前的所有书都搬过来了,你可以随便看。”
陆重却一下被地上的懒人沙发吸引,他以前就很喜欢林锦书房里那个像一坨球一样的沙发,之前好几次想买看到的尺寸都没那么大,只好作罢。现在一看,幸亏没买到,他家根本放不下。
正好这时林锦接了个电话,陆重让自己呈大字型整个人陷在懒人沙发里,阳光正好撒在脚边,屋里开着冷气,暖洋洋又不至于热,他伸了个懒腰,闭上眼睛,等林锦打完电话回了个邮件,回来一看,居然睡着了。
他失笑,不算他白费功夫,也挨着陆重躺在另一个沙发上。
翻了两页书,林锦没忍住转过脸去看陆重。
这人跟之前一样,沾枕头就睡着,好多次他还在说话没听到回应,仔细一看怀里的人已经睡得七荤八素,人家都说心里没事儿睡的香,他深以为然。
陆重跟以前变化不大,五官一点没变,只是壮了点,以前是抽条的柳枝,现在是茁壮的树干。
其实,这么多年林锦并没有刻意等什么,只是一不注意就到了这个时候。因为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工作占据了他太多的精力,剩下为数不多的时间都分予了仅有的几个家人和朋友。从好几年前开始,他就再没有结识新的人的欲望,甚至感觉麻烦和负担,有时候孙媛媛催得急,他也想过以后要跟怎样的人共度一生,但想来想去都想不清楚,身边的位置只觉面目模糊。
所以兜兜转转又重新遇到陆重,那种宿命一般的意味让他不受控制地激动和喜悦,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跟他携手共度每一轮朝光暮色,好像就应该是陆重这个样子,多一分少一分都不对。
这个念头越久越是清晰。
他想要弥补对陆重的伤害,想要弥补自己的遗憾,想要跟陆重一起做很多以前没做过的事情,去看很多还没一起看过的风景。
林锦过去跟陆重躺在一块,虽然那个懒人沙发格外大,但是对于两个成年男人来说还是拥挤,陆重睡得正香被打扰,嘟哝两声,不耐地侧过身躲开,林锦拥着陆重,因为狭窄一半身体滑到了地毯上也没管,没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太阳渐渐向西,投射到地上的光影拉得越来越长。
睁眼已是黄昏。
陆重迷迷糊糊坐起,林锦挨得太近他热出一身细汗,林锦也被吵醒,两个人都有点睡懵了。
“几点了?”林锦问,舔了舔干涩的唇。
陆重的手机在地毯上,他伸手拿起来,回道:“四点多了。”
林锦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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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算是吧。”
张池想叹气,最后却只耸了耸肩,故作无所谓道:“反正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
陆重忽然笑了,“我知道,别担心。”
“我担心你个香蕉屁!被切了卖了也不关我的事!”说完“砰”一下关上门。
也不知道被什么戳中笑点,陆重笑得不可自抑,钥匙插了好几次才插进钥孔。
第七十八章
陆重种的西红柿最近大丰收,几天就冒出来一茬,正常消耗根本吃不完。
是以林锦这天刚进门嘴里就被塞了个西红柿,陆重自己也正啃着一个,含糊不清道:“多吃几个,降血脂。”
林锦只吃过圣女果,从来没有像啃苹果一样啃过西红柿,小心翼翼咬了一口,味道有点奇怪,但还可以接受。
陆重在厨房给西红柿去皮,准备熬番茄酱,林锦洗了手来帮忙,一边学着陆重的动作在西红柿屁股上划十字刀,一边状若无意地问:“你之前送给我的那双筷子,现在还在吗?”
陆重手上微不可查的一顿,随即漫不经心地回答:“之间搬家不知道扔哪儿了。”
林锦轻轻“哦”了一声,最后的气息拖了长长的调子,充满惆怅的意味。
今天中午吃饭时,他随意点开了个视频网站,首页正好推送某地的纪录片,他记得陆重的家乡就在那边,所以打开看了看。
才知道,那双筷子原来有那么深刻的意义。
霎时,他脸上的表情几近失魂落魄。
认真说起来,林锦和陆重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周末陆重要管安乐,平时两个人又都很忙,特别是林锦,虽然已经尽量提前结束工作,但大多数时候回家都过了八点。
不过再晚只要有机会林锦都还是会去见一见陆重,所以他们95%的约会地点都是陆重家里,剩下的4.5%在滨河小道散步,特别特别偶尔,周末安乐有其他安排时陆重早上会去他家待上半天,中午再去上班。
林锦有时掰着指头算,在陆重心里如果按重要程度排序,第一肯定是安乐,第二第三反正张池和余风看怎么排,还有那个在养老院的阿姨,他怎么算自己进前五都有点勉强,还幸亏陆重不养猫不养狗,否则他的名次还得往后靠。
一想真让人泄气。
而且这个事情最操蛋的地方在于,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责怪,一定要怪,只能怪自己傻逼。
有句歌词是“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林锦觉得他是“我曾是前三,想到就心酸”。
这周六安乐要跟同学去玩,陆重去山庄转了一圈儿没什么事儿,就答应中午过后去找林锦。林锦早早做好了准备,让芳姨提前熬了一锅红烧牛肉,打电话叫跑腿公司取了送过来,又在网上订了一堆菜,准备自己做饭。
陆重到的时候不到两点,林锦去门口接他,进屋看到中岛台上摆了一大推菜吓一跳。
“还有谁要来吗?”
林锦莫名其妙,“没有啊,就我们两个人。”
“这么多菜,八个人吃都够了吧!”
这么一看,林锦发现好像是有点多。
陆重深深地看他一眼,然后帮他把各种菜分类装到冰箱里,顺便还整理了下冰箱。
一边装一边念叨:“调味品和饮料这种不易腐烂的放到门后收纳架,这里温度偏高,绿叶蔬菜放到零度保鲜区保鲜的时间比较久,鸡蛋和乳制品要放到中间的收纳层,肉和虾放到冷冻室,你这上边有日期就不用写了,要是没有的话要在保鲜袋上写清楚日期,放太久的就不能吃了。”
林锦在一旁乖乖听了一堂“生活百事通”课。
好不容易整理完,林锦牵着陆重上楼去书房。
对他来说,书房跟卧室、车一样都是特别重要又私密的地方,所以他把二楼最大的一间房设计成了书房,布局跟大学时住的那栋房子很像,临窗是一张书桌,一旁挨着墙摆着一个米色沙发,铺着深卡其色花纹的地毯,地毯上扔着一蓝一绿两个巨型懒人沙发,比普通懒人沙发大一倍,另一面墙全是书架,架子上摆满书,除了这么多年他自己的买的以外,还有部分他爸留下来的。
献宝似的给陆重看:“我把我之前的所有书都搬过来了,你可以随便看。”
陆重却一下被地上的懒人沙发吸引,他以前就很喜欢林锦书房里那个像一坨球一样的沙发,之前好几次想买看到的尺寸都没那么大,只好作罢。现在一看,幸亏没买到,他家根本放不下。
正好这时林锦接了个电话,陆重让自己呈大字型整个人陷在懒人沙发里,阳光正好撒在脚边,屋里开着冷气,暖洋洋又不至于热,他伸了个懒腰,闭上眼睛,等林锦打完电话回了个邮件,回来一看,居然睡着了。
他失笑,不算他白费功夫,也挨着陆重躺在另一个沙发上。
翻了两页书,林锦没忍住转过脸去看陆重。
这人跟之前一样,沾枕头就睡着,好多次他还在说话没听到回应,仔细一看怀里的人已经睡得七荤八素,人家都说心里没事儿睡的香,他深以为然。
陆重跟以前变化不大,五官一点没变,只是壮了点,以前是抽条的柳枝,现在是茁壮的树干。
其实,这么多年林锦并没有刻意等什么,只是一不注意就到了这个时候。因为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工作占据了他太多的精力,剩下为数不多的时间都分予了仅有的几个家人和朋友。从好几年前开始,他就再没有结识新的人的欲望,甚至感觉麻烦和负担,有时候孙媛媛催得急,他也想过以后要跟怎样的人共度一生,但想来想去都想不清楚,身边的位置只觉面目模糊。
所以兜兜转转又重新遇到陆重,那种宿命一般的意味让他不受控制地激动和喜悦,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跟他携手共度每一轮朝光暮色,好像就应该是陆重这个样子,多一分少一分都不对。
这个念头越久越是清晰。
他想要弥补对陆重的伤害,想要弥补自己的遗憾,想要跟陆重一起做很多以前没做过的事情,去看很多还没一起看过的风景。
林锦过去跟陆重躺在一块,虽然那个懒人沙发格外大,但是对于两个成年男人来说还是拥挤,陆重睡得正香被打扰,嘟哝两声,不耐地侧过身躲开,林锦拥着陆重,因为狭窄一半身体滑到了地毯上也没管,没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太阳渐渐向西,投射到地上的光影拉得越来越长。
睁眼已是黄昏。
陆重迷迷糊糊坐起,林锦挨得太近他热出一身细汗,林锦也被吵醒,两个人都有点睡懵了。
“几点了?”林锦问,舔了舔干涩的唇。
陆重的手机在地毯上,他伸手拿起来,回道:“四点多了。”
林锦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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