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
养犬有风险,爱狗需谨慎 作者:螽斯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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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好伤好好休息。”
“说出来你得要气死,是场务把后面一幕的枪拿错了,窝草,他是猴子派来的逗比么?不过他没承认,还有那个小东,平时看着还蛮能干踏实的,出了这么大事人竟然不见了!回头就把他还回去。”
当时选杨欧做孙秋宇的经纪人当然不是因为他跟我一个姓,他足够精明圆滑,但没有唯利是图的市侩,跟孙秋宇一样,是个有点天真气的好孩子。
我听他一路说着,来到了车库,孙秋宇的车就等在电梯口,我手机嗡嗡地颤了两下,我侧过头一眼就看到唐阁的车停在角落。
“杨欧,我们分开走,你带秋宇先回去。”
孙秋宇疑惑道:“小曦?”
我抱歉地笑道:“我可是逃了公司的会议出来的,你先回家,我去收个尾。”
他一向不掺和打扰我工作上的事,很理解地点头:“好,我在家等你。”
送走他们后,车库角落一辆黑色的吉普车也开了出去,我口袋里的手机又颤了两下,我开着自己的车,跟着吉普车朝着渐渐落下的夜幕开去。
10.
那位能干踏实却不知道跑哪儿去的助理,现在被蒙着眼睛和嘴,粗粝的绳子反绑着手,因为恐惧而剧烈地喘息着。
开车永远四平八稳,遵守交通规则,限60码的道绝不开61码的司机唐阁,平凡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如何忽略他白手套上的血迹的话,这就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中年大叔而已。
我松了松领带,“查出来什么了么?”
“没有,脾气很硬,什么都没说。”
我皱眉看着痛苦地蜷缩在地上,神情扭曲的男人,“怎么回事?”
“不太老实,受了点苦。”唐阁脱下手套,换上一旁的保镖拿上来的黑色皮手套,“血会溅到您,先生请在一旁稍等。”
我制住他,“我亲自问,松开他。”
唐阁愣住:“可是……”
“松开!”
唐阁知道分寸,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伤痕,他很年轻,五官清秀,看到我的时候脸上是不加掩饰的惊讶。
“是你?!”
“看来你认识我,正好不用自我介绍了,当然,你也不用自我介绍,我也认识你。那就不浪费时间了,现在的状况你应该很明白,不说真话是没命出去的。”
吴东恐惧得瞳孔缩小,但依旧没有开口。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果然是脾气很硬呢。
“唐阁。”
“是。”
“把俄国那批货带过来。”
“是。”
娱乐圈很脏,但那不过是一个鲜为人知的世界的阴影一角。
人总想往上走,以为越往上越能看到世界的真实,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真实是残酷的,是鲜血淋漓,是弱肉强食的。
金钱、权利、美人……当你以为你拥有了一切,惘然环顾,恭喜你,你已经到了地狱。
枪口抵着男人的额心,我提醒道:“这可不剧组闹着玩的玩具枪哦,德国hkp7手枪,这么近的距离,我打个喷嚏,你脑袋就碎了。”
映在年轻助理眼睛里带着残忍笑意的男人,很可怕。
“说吧,你是谁的人?”
很可怕
那是我。
那就是不断用谎言一层一层包裹起来的,如今真正的杨曦。
【杨曦视角完,接下来是小狗视角了~ 】
1.
我并不是去俄罗斯工作的,结束了一个愚蠢的真人秀的录制,我得到了一周的休息时间。
小曦去俄罗斯出差已经一个半月了,因为时差的关系平时聊天也很少,他那么怕冷,在极北的那片大陆不知有多可怜。
只是远远地看一眼,不会打扰他的工作吧。
这么想着,我已经买了最近的机票,来到了圣彼得堡,之前小曦到酒店就给我了发过定位,我很轻松地找到了他住的地方,离斯莫尔尼宫很近的一栋红瓦洋楼。
他包了下来。
嘛,不知道在他心里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设定,他的伪装和谎言错漏百出,但他对自己的演技有着蜜汁自信,从来都不会怀疑我会怀疑他。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我会怀疑他,当然,也没什么可怀疑的,我的爱人,我一生的伴侣,为了不破坏他在我心里美好的一面,“圈养”了我,又无法消弭自己的罪恶感,偷偷地宠溺着我。
非常可爱。
他其实大可不必这样,但真正的忠犬,不就是对主人言听计从么?他希望我是被蒙在鼓里单纯无害的家犬,我就藏起自己的牙齿和利爪,假装就是。
这很简单。
只是他不该离开我这么久的。
第一次见到小曦的那天,我被一群泥巴崽围在角落勒索钱包,保镖就在不远处的电线杆后或者随便哪处房子的阴影后,只要我下个命令,他们就会出现,第二天下游都会出现这几个人被河水泡涨的尸体。
但是很无聊啊,这种死法,要么丢到后山被野狗咬死吧。
我看着明晃晃的阳光,还没构想出一个完美的谋杀案,一个黑头发的瘦小的小孩从一旁高高的围墙跳了下来,举着一把粗糙的木剑。
“住手!不许欺负人!”
很潇洒很大侠,如果忽略他狗啃泥的落地姿势的话。
那些面容模糊的人毫不留情地大笑起来,几下就把小孩揍翻在地,但很快他们就为嘲笑付出了代价,瘦弱的小孩不会打架,但嗓子很大。
“救命啦啦啦啦!抢劫啦!!!杀人啦啦啦啦啦!”
但不得不说,很有效,在大人们赶来之前,他们全跑了。
“哇!你是阿黄么?!” 浑身泥的小孩凑到我面前来,摸着我的头发。
我到中国没几个月,中文说得磕磕绊绊,“阿…黄是谁?”
他看着我的眼睛,很遗憾地说,“阿黄是黑眼珠子,哎呀,也没这么胖。”
所以,阿黄到底是谁……
阿黄是他小时候养过的一条金毛串串,当然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第一次见面我就被他当成了小狗成了精,对这个“行侠仗义”的小侠很有好感,主动握了他的手,“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还好最近一直在看中国的武侠剧,这句话说得特别顺溜。
他黑白分明的眼睛弯成月牙,“客气客气,萍水相逢,来者是客。”
我中文不好,没听明白。
他抹了把鼻血,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对了,刚刚你学会了么,小胖子,遇见高年级就要大声喊救命,可不能这样怂得喊都喊不出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咱们长大了,再打回去!”
他自觉说得很有道理,又学着大侠的模样抱了抱拳,“那么,就此别出。”
他大概是想说“就此别过”。
我拉住他的手,他的手很脏,但是很小很软,他整个人都很小很软,如果我抱住他的话,可以把他完全圈起来。
“我叫阿尔布莱希特……”
他迷茫地看着我。
我只好用了母亲为我取的名字,“我中文名是……秋宇,姓孙。”
“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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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你得要气死,是场务把后面一幕的枪拿错了,窝草,他是猴子派来的逗比么?不过他没承认,还有那个小东,平时看着还蛮能干踏实的,出了这么大事人竟然不见了!回头就把他还回去。”
当时选杨欧做孙秋宇的经纪人当然不是因为他跟我一个姓,他足够精明圆滑,但没有唯利是图的市侩,跟孙秋宇一样,是个有点天真气的好孩子。
我听他一路说着,来到了车库,孙秋宇的车就等在电梯口,我手机嗡嗡地颤了两下,我侧过头一眼就看到唐阁的车停在角落。
“杨欧,我们分开走,你带秋宇先回去。”
孙秋宇疑惑道:“小曦?”
我抱歉地笑道:“我可是逃了公司的会议出来的,你先回家,我去收个尾。”
他一向不掺和打扰我工作上的事,很理解地点头:“好,我在家等你。”
送走他们后,车库角落一辆黑色的吉普车也开了出去,我口袋里的手机又颤了两下,我开着自己的车,跟着吉普车朝着渐渐落下的夜幕开去。
10.
那位能干踏实却不知道跑哪儿去的助理,现在被蒙着眼睛和嘴,粗粝的绳子反绑着手,因为恐惧而剧烈地喘息着。
开车永远四平八稳,遵守交通规则,限60码的道绝不开61码的司机唐阁,平凡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如何忽略他白手套上的血迹的话,这就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中年大叔而已。
我松了松领带,“查出来什么了么?”
“没有,脾气很硬,什么都没说。”
我皱眉看着痛苦地蜷缩在地上,神情扭曲的男人,“怎么回事?”
“不太老实,受了点苦。”唐阁脱下手套,换上一旁的保镖拿上来的黑色皮手套,“血会溅到您,先生请在一旁稍等。”
我制住他,“我亲自问,松开他。”
唐阁愣住:“可是……”
“松开!”
唐阁知道分寸,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伤痕,他很年轻,五官清秀,看到我的时候脸上是不加掩饰的惊讶。
“是你?!”
“看来你认识我,正好不用自我介绍了,当然,你也不用自我介绍,我也认识你。那就不浪费时间了,现在的状况你应该很明白,不说真话是没命出去的。”
吴东恐惧得瞳孔缩小,但依旧没有开口。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果然是脾气很硬呢。
“唐阁。”
“是。”
“把俄国那批货带过来。”
“是。”
娱乐圈很脏,但那不过是一个鲜为人知的世界的阴影一角。
人总想往上走,以为越往上越能看到世界的真实,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真实是残酷的,是鲜血淋漓,是弱肉强食的。
金钱、权利、美人……当你以为你拥有了一切,惘然环顾,恭喜你,你已经到了地狱。
枪口抵着男人的额心,我提醒道:“这可不剧组闹着玩的玩具枪哦,德国hkp7手枪,这么近的距离,我打个喷嚏,你脑袋就碎了。”
映在年轻助理眼睛里带着残忍笑意的男人,很可怕。
“说吧,你是谁的人?”
很可怕
那是我。
那就是不断用谎言一层一层包裹起来的,如今真正的杨曦。
【杨曦视角完,接下来是小狗视角了~ 】
1.
我并不是去俄罗斯工作的,结束了一个愚蠢的真人秀的录制,我得到了一周的休息时间。
小曦去俄罗斯出差已经一个半月了,因为时差的关系平时聊天也很少,他那么怕冷,在极北的那片大陆不知有多可怜。
只是远远地看一眼,不会打扰他的工作吧。
这么想着,我已经买了最近的机票,来到了圣彼得堡,之前小曦到酒店就给我了发过定位,我很轻松地找到了他住的地方,离斯莫尔尼宫很近的一栋红瓦洋楼。
他包了下来。
嘛,不知道在他心里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设定,他的伪装和谎言错漏百出,但他对自己的演技有着蜜汁自信,从来都不会怀疑我会怀疑他。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我会怀疑他,当然,也没什么可怀疑的,我的爱人,我一生的伴侣,为了不破坏他在我心里美好的一面,“圈养”了我,又无法消弭自己的罪恶感,偷偷地宠溺着我。
非常可爱。
他其实大可不必这样,但真正的忠犬,不就是对主人言听计从么?他希望我是被蒙在鼓里单纯无害的家犬,我就藏起自己的牙齿和利爪,假装就是。
这很简单。
只是他不该离开我这么久的。
第一次见到小曦的那天,我被一群泥巴崽围在角落勒索钱包,保镖就在不远处的电线杆后或者随便哪处房子的阴影后,只要我下个命令,他们就会出现,第二天下游都会出现这几个人被河水泡涨的尸体。
但是很无聊啊,这种死法,要么丢到后山被野狗咬死吧。
我看着明晃晃的阳光,还没构想出一个完美的谋杀案,一个黑头发的瘦小的小孩从一旁高高的围墙跳了下来,举着一把粗糙的木剑。
“住手!不许欺负人!”
很潇洒很大侠,如果忽略他狗啃泥的落地姿势的话。
那些面容模糊的人毫不留情地大笑起来,几下就把小孩揍翻在地,但很快他们就为嘲笑付出了代价,瘦弱的小孩不会打架,但嗓子很大。
“救命啦啦啦啦!抢劫啦!!!杀人啦啦啦啦啦!”
但不得不说,很有效,在大人们赶来之前,他们全跑了。
“哇!你是阿黄么?!” 浑身泥的小孩凑到我面前来,摸着我的头发。
我到中国没几个月,中文说得磕磕绊绊,“阿…黄是谁?”
他看着我的眼睛,很遗憾地说,“阿黄是黑眼珠子,哎呀,也没这么胖。”
所以,阿黄到底是谁……
阿黄是他小时候养过的一条金毛串串,当然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第一次见面我就被他当成了小狗成了精,对这个“行侠仗义”的小侠很有好感,主动握了他的手,“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还好最近一直在看中国的武侠剧,这句话说得特别顺溜。
他黑白分明的眼睛弯成月牙,“客气客气,萍水相逢,来者是客。”
我中文不好,没听明白。
他抹了把鼻血,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对了,刚刚你学会了么,小胖子,遇见高年级就要大声喊救命,可不能这样怂得喊都喊不出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咱们长大了,再打回去!”
他自觉说得很有道理,又学着大侠的模样抱了抱拳,“那么,就此别出。”
他大概是想说“就此别过”。
我拉住他的手,他的手很脏,但是很小很软,他整个人都很小很软,如果我抱住他的话,可以把他完全圈起来。
“我叫阿尔布莱希特……”
他迷茫地看着我。
我只好用了母亲为我取的名字,“我中文名是……秋宇,姓孙。”
“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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