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为臣 作者:楚云暮
分卷阅读160
骖。
魏长生成名后颇为富裕,但他一生淡泊钱财,至他身死之日,已无多少余资。《啸亭杂录》记:“贫无以殓,受其惠者,为董其事,始得归柩于里。”死后,仅由其徒陈银官一人素车白马送回四川金堂,安葬在绣水河大石桥畔,民众称之为“皇姑坟”。
其二:
和珅死时,曾有一首绝命诗,流传如下:
五十年来梦幻真,今朝撒手谢红尘。他日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惜与本文不合故而未以援用,更有“转世慈禧”一说,更为无稽之谈,博君一叹哉。
第五十六章 番外《蝶恋花》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不过八九岁的年纪,尤记得一双凝脂柔荑伸过来,在我周身上下拍了一遍。
「转一圈。」我听见那个略为沙哑的、不似寻常伶人的声音轻道。
我还在懵懂,便被四姑婶强拧着转过半圈,赔笑道:「魏老板,我家这娃子可是个吃开口饭的料,您看看这模样,这身段,莫说这十里八乡的,就是西安省城,也找不出个这样顶尖儿的。」
分明是夸赞的话,身後的母亲却「哇」地一声哭了,偏又不敢放声,抽搐蜷缩在那儿,可怜见的。
那只手又伸了过来,这一次却是捏着我的下巴,指甲掐进我的脸颊,疼得我龇牙咧嘴:「模样儿倒是还行,就是骨头太硬年纪也大,怕是不好琢磨——可是想好了入这行?签的可是死契。」後半话却是对我母亲说的,冷冷冰冰,淡淡漠漠。
我那兼职人牙子的四姑婶飞快地应了:「想好了想好了。」拿了文书给母亲,「大妹子,横竖是要画押的,你也想给孩子大哥讨门媳妇吧?」
母亲忽然推开她,扑到我身前,搂着我大作悲声。我木然地任她哭闹,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母亲今天早上破天荒地煮了个鸡蛋,为我穿了一身只有六个补丁的新衣,是因为以後她再也见不到我了,我要为我那个已经二十五岁的大哥换回一个媳妇。
也好吧……我从小瘦弱做不得多少农活,手脚也笨比不得姐姐们还能缝补浆洗,除了吃喝撒拉对家里毫无助益,卖了我,是唯一的选择罢。
堂上一直坐着的人起来了,他很好看,连走路都带着种别人没有的风姿,他走到母亲面前,递过一个银锞子,却是语带讥诮:「既然都将人当畜生一样地卖了,还哭什麽。」
我呆了一下,才反应到他说的畜生是我,母亲气怔了,却噎得说不出一句话,最终还是在四姑婶的劝说下被拉走了,手里自然是紧紧地抓着我的卖身钱。
然後男人漠然地看着我:「你叫什麽?」「狗剩子。」我还记恨他叫我畜生,没想告诉他真话,反正我知道打入了这门,叫什麽便也不重要了。他居然也点了点头,「好,狗剩子,从今後银货两讫,你与你家便断了干系,你入我门来,我之於你,便如师,如父,如主,一生不改,可听好了?」
我忽然有点气闷,那时候太小,还不明白那种感觉便叫做心酸——我从此後,便是无父无母、天厌地弃的「狗剩子」了。
我後来知道,买我的人叫做魏长生,乃是这西安城中头一号的名角儿,他的秦腔,在八百里秦川都如雷贯耳。我不知道该不该诧异他能买下我,因为我的的确确,不是个学戏的料子。
打入门来,师父便辞了小厮,我寅时便得起床,伺候他净面抹脸穿戴齐整後便得开始练功、习字,酉时造饭,伺候师父吃完了,洗碗擦地洗衣铺床叠被才能吃饭,吃完吊嗓一个时辰,亥时方能入睡,天天如是。
其实在我第一日开口後,师父便皱着眉让我以後先不必唱了,於是练身段;在我捏着兰花指走了一圈後,师父便望了望天让我以後也不必走了;再然後甩下一副木跷,道:「练。」
我瞪着那个不到三寸已磨得光滑的硬跷,忽然打了个寒颤。他居高临下:「穿进去。」我战战兢兢地套了下,刚进了脚趾便卡住了,他捏着我的脚踝用力向下扳,几乎垂直着硬塞了进去,骨折一般地疼。
「起来,走。」
我怕我惹他不高兴,他会向母亲要回那点银子,我唯一的好处也不过在「能忍」二字而已。於是强忍着眼泪刚走了一步,便如踩在刀尖子上一般,那一点微末点地的脚趾根本承受不了身体的重压,我轰然倒下。
他的声音便远在天边一般:「起来,走。」
我咬牙,挣紮着爬起来,再摔。
「起来,走。」
「起来。走!」
「起来!走!」
我摔得鼻青脸肿,脚面已经火烧火燎地疼,实在撑不住了。他蹲下身子,看着死狗一样瘫在地上的我:「起来……」
我摇头,我宁可断了这双腿。
他忽然一掌刮到我脸上,随即左右开工连打了三十几下——他平日在台上素来婀娜娇弱,谁承想有这般大的气力。
「不会唱,没身资,那是天不赏你这口饭,但是这跷功却是你能练得了的,只要你用心!天亡你不怕,己亡你才是这世上最窝囊的事!没走十圈,不准吃饭!」
我紫胀着脸皮,「呸」地吐出一颗带血牙齿,第一次开始恨一个人。
我知道这跷功是他的独创,为的是在台上踩出步步生莲的美感。我不懂欣赏不想欣赏,但为了赌一口气,强撑着每天穿跷走路,饿得头晕眼花一摇三晃,磨得脚背燎起水泡、脚趾新起硬茧,才总算摇摇晃晃地走下一圈。每天上床睡觉的时候,看着自己那团已不能叫脚的血肉,心里便有那麽一点点开始想念不知何处的母亲。
忽然帘子打开,师父走进来,我忙把自己的脚掖进被子里,不想再被他嘲笑。他却看见了,道:「伸出来。」
我低着头,直到顶上传来压抑的闷声:「伸出来。」伺候他久了,我知道这是他发怒的前奏,只好不甘不愿地伸出脚来。
「很好,快烂光了。你很快便可以不用练功,做一辈子的小厮,正好如你的意!」
我看了他一眼,不做辩驳,只是滑下炕拿血淋淋的一双脚又往木跷里塞,他喝了声:「作死麽你!」一直背在身後的手丢出个药包,「泡着,看了怪腌臜的。」
我愣了下,他干脆到门口端了木盆进来,药粉泡开了,抓着我的脚就往里浸,我哆嗦了一下,死死地咬住下唇,还是忍不住惨叫半声,全身筛子似地抖。
他看了我一眼,将脚提起来,拿布轻轻按去血沫,再一次浸了进去,如此反复数次,我已经精疲力竭痛得快昏厥过去了,他一边上药一边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都这麽过来的……」我恍恍惚惚地听见,才惊觉已经不自禁地泪流满面,觉得有些丢脸,便咬着牙偏过头去,不想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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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长生成名后颇为富裕,但他一生淡泊钱财,至他身死之日,已无多少余资。《啸亭杂录》记:“贫无以殓,受其惠者,为董其事,始得归柩于里。”死后,仅由其徒陈银官一人素车白马送回四川金堂,安葬在绣水河大石桥畔,民众称之为“皇姑坟”。
其二:
和珅死时,曾有一首绝命诗,流传如下:
五十年来梦幻真,今朝撒手谢红尘。他日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惜与本文不合故而未以援用,更有“转世慈禧”一说,更为无稽之谈,博君一叹哉。
第五十六章 番外《蝶恋花》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不过八九岁的年纪,尤记得一双凝脂柔荑伸过来,在我周身上下拍了一遍。
「转一圈。」我听见那个略为沙哑的、不似寻常伶人的声音轻道。
我还在懵懂,便被四姑婶强拧着转过半圈,赔笑道:「魏老板,我家这娃子可是个吃开口饭的料,您看看这模样,这身段,莫说这十里八乡的,就是西安省城,也找不出个这样顶尖儿的。」
分明是夸赞的话,身後的母亲却「哇」地一声哭了,偏又不敢放声,抽搐蜷缩在那儿,可怜见的。
那只手又伸了过来,这一次却是捏着我的下巴,指甲掐进我的脸颊,疼得我龇牙咧嘴:「模样儿倒是还行,就是骨头太硬年纪也大,怕是不好琢磨——可是想好了入这行?签的可是死契。」後半话却是对我母亲说的,冷冷冰冰,淡淡漠漠。
我那兼职人牙子的四姑婶飞快地应了:「想好了想好了。」拿了文书给母亲,「大妹子,横竖是要画押的,你也想给孩子大哥讨门媳妇吧?」
母亲忽然推开她,扑到我身前,搂着我大作悲声。我木然地任她哭闹,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母亲今天早上破天荒地煮了个鸡蛋,为我穿了一身只有六个补丁的新衣,是因为以後她再也见不到我了,我要为我那个已经二十五岁的大哥换回一个媳妇。
也好吧……我从小瘦弱做不得多少农活,手脚也笨比不得姐姐们还能缝补浆洗,除了吃喝撒拉对家里毫无助益,卖了我,是唯一的选择罢。
堂上一直坐着的人起来了,他很好看,连走路都带着种别人没有的风姿,他走到母亲面前,递过一个银锞子,却是语带讥诮:「既然都将人当畜生一样地卖了,还哭什麽。」
我呆了一下,才反应到他说的畜生是我,母亲气怔了,却噎得说不出一句话,最终还是在四姑婶的劝说下被拉走了,手里自然是紧紧地抓着我的卖身钱。
然後男人漠然地看着我:「你叫什麽?」「狗剩子。」我还记恨他叫我畜生,没想告诉他真话,反正我知道打入了这门,叫什麽便也不重要了。他居然也点了点头,「好,狗剩子,从今後银货两讫,你与你家便断了干系,你入我门来,我之於你,便如师,如父,如主,一生不改,可听好了?」
我忽然有点气闷,那时候太小,还不明白那种感觉便叫做心酸——我从此後,便是无父无母、天厌地弃的「狗剩子」了。
我後来知道,买我的人叫做魏长生,乃是这西安城中头一号的名角儿,他的秦腔,在八百里秦川都如雷贯耳。我不知道该不该诧异他能买下我,因为我的的确确,不是个学戏的料子。
打入门来,师父便辞了小厮,我寅时便得起床,伺候他净面抹脸穿戴齐整後便得开始练功、习字,酉时造饭,伺候师父吃完了,洗碗擦地洗衣铺床叠被才能吃饭,吃完吊嗓一个时辰,亥时方能入睡,天天如是。
其实在我第一日开口後,师父便皱着眉让我以後先不必唱了,於是练身段;在我捏着兰花指走了一圈後,师父便望了望天让我以後也不必走了;再然後甩下一副木跷,道:「练。」
我瞪着那个不到三寸已磨得光滑的硬跷,忽然打了个寒颤。他居高临下:「穿进去。」我战战兢兢地套了下,刚进了脚趾便卡住了,他捏着我的脚踝用力向下扳,几乎垂直着硬塞了进去,骨折一般地疼。
「起来,走。」
我怕我惹他不高兴,他会向母亲要回那点银子,我唯一的好处也不过在「能忍」二字而已。於是强忍着眼泪刚走了一步,便如踩在刀尖子上一般,那一点微末点地的脚趾根本承受不了身体的重压,我轰然倒下。
他的声音便远在天边一般:「起来,走。」
我咬牙,挣紮着爬起来,再摔。
「起来,走。」
「起来。走!」
「起来!走!」
我摔得鼻青脸肿,脚面已经火烧火燎地疼,实在撑不住了。他蹲下身子,看着死狗一样瘫在地上的我:「起来……」
我摇头,我宁可断了这双腿。
他忽然一掌刮到我脸上,随即左右开工连打了三十几下——他平日在台上素来婀娜娇弱,谁承想有这般大的气力。
「不会唱,没身资,那是天不赏你这口饭,但是这跷功却是你能练得了的,只要你用心!天亡你不怕,己亡你才是这世上最窝囊的事!没走十圈,不准吃饭!」
我紫胀着脸皮,「呸」地吐出一颗带血牙齿,第一次开始恨一个人。
我知道这跷功是他的独创,为的是在台上踩出步步生莲的美感。我不懂欣赏不想欣赏,但为了赌一口气,强撑着每天穿跷走路,饿得头晕眼花一摇三晃,磨得脚背燎起水泡、脚趾新起硬茧,才总算摇摇晃晃地走下一圈。每天上床睡觉的时候,看着自己那团已不能叫脚的血肉,心里便有那麽一点点开始想念不知何处的母亲。
忽然帘子打开,师父走进来,我忙把自己的脚掖进被子里,不想再被他嘲笑。他却看见了,道:「伸出来。」
我低着头,直到顶上传来压抑的闷声:「伸出来。」伺候他久了,我知道这是他发怒的前奏,只好不甘不愿地伸出脚来。
「很好,快烂光了。你很快便可以不用练功,做一辈子的小厮,正好如你的意!」
我看了他一眼,不做辩驳,只是滑下炕拿血淋淋的一双脚又往木跷里塞,他喝了声:「作死麽你!」一直背在身後的手丢出个药包,「泡着,看了怪腌臜的。」
我愣了下,他干脆到门口端了木盆进来,药粉泡开了,抓着我的脚就往里浸,我哆嗦了一下,死死地咬住下唇,还是忍不住惨叫半声,全身筛子似地抖。
他看了我一眼,将脚提起来,拿布轻轻按去血沫,再一次浸了进去,如此反复数次,我已经精疲力竭痛得快昏厥过去了,他一边上药一边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都这麽过来的……」我恍恍惚惚地听见,才惊觉已经不自禁地泪流满面,觉得有些丢脸,便咬着牙偏过头去,不想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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