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你站出来 作者:初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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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恨不得狠狠捂住两耳。

    还在国学院时,明霄会抱住他,宽慰他“室长已经去了天堂,再也不会痛了”,但如今他把明霄弄丢了,没有人再在他痛苦至极时借他一个怀抱。

    他不敢跟顾章羡提“可不可以帮我找找明霄”,就像他不敢说“我不想上学”。

    怕被厌烦,怕被赶走。

    那天他紧紧攥着拳头,指甲抠破了掌心。他想:我还可以再努力一点,早些与同学打成一片。

    这种尝试,其实是非常痛苦的事。

    新的一周,辰又开始主动和同学说话,下课后哪里人多,他就往哪里走,拼命扯出笑,直到满头大汗。

    没人发现,他走的每一步,腿脚都是颤抖的。

    大家只知道,他笑得好丑。

    怎么会有人笑起来像哭一样?怎么会有人一笑就满脸是汗?

    童言无忌,同学们闹着起哄:那个新来的莫不是有什么病。

    辰又听到了,紧张与难受一并冲了上来。他胃中翻腾,还未来得及跑出教室,就“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刚才还围着他笑的小孩儿迅速散开,有人尖声喊道:“他真的有病!电视里说只有得了要死的传染病才会呕吐!”

    老师闻讯赶来时,辰又脸色惨白地缩在墙角,浑身抽搐。

    顾章羡将他送去心理诊所,他绝望地牵着顾章羡的衣角,小声哀求:“您不要送我走,我会听话的!”

    医生说,辰又目前的情况不适合上学。现在上小学其实还算好,一旦上了初中,同学处在一知半解的年龄段,知道国学院事件后难免对辰又指手画脚。建议暂时让辰又去国外生活,配合系统的心理辅导,待彻底摆脱过去的阴影再回国。

    顾章羡有过犹豫,也与辰又谈过心。辰又心中“被抛弃”、“被伤害”的恐惧已经达到顶点,年纪也小,离开亲人去国外生活不算上策。

    好在顾章羡的二儿子常年在国外,能够照顾辰又,不至于让辰又感到又被抛弃了。

    辰又在国内待了大半年,没再去上学,一边调养身子一边接受心理辅导,状态转好之后才被送去国外。

    相隔万里,11岁的男孩始终守护着心中的光亮,还有那个“小神仙”的誓言。

    ——长大之后,如果你想当演员,我就是你的小神仙。

    光阴荏苒,16岁时,辰又已经恢复得与正常少年无异,开朗、自信、聪明,酷爱运动,近乎偏执地练腹肌,还跟着专业人士学过武术与格斗,在一帮外国孩子里人气极高。

    当年不敢向长辈提的要求,如今也终于敢提了——18岁生日,辰又头一次回国,拜托亲人帮忙寻找明霄。

    机缘巧合,也是冥冥中注定,明霄来了仲城,并被星寰的星探相中。

    其实那时候,辰又就看到明霄了。

    他的霄霄哥已经成年,身高腿长,五官张开,比小时候更加夺目。

    当时,他穿着季先生送的手工西装,在明霄匆匆赶向片场时,以极轻的声音喊了声“霄霄哥”。明霄也许听见了,也许没听见,只是回头扫了一眼,目光未在他脸上聚焦,而后转过身,步履匆忙地离开。

    季先生问:“要叫他回来吗?”

    辰又摇摇头,“下次吧。”

    下次,我带着礼物来找你。

    下次,你会看到我。

    《眼见》从3年前开始写作。不得不说,辰又继承了他那懦弱父亲的某些才华,写起小说来行云流水,一字一句好像早就存在于脑海,只需顺理成章地敲出来便好。

    《眼见》寓意“眼见不一定为实”,暗喻当年国学院院长瞒天过海的阴毒行径,但通篇小说没有一处提到了类似国学院的机构,因为辰又不愿意明霄回顾那段不堪的往事。

    花非鸣这个角色是为明霄量身定做的,两人的经历虽全然不同,内里却毫无二致——身在地狱,心若赤子。

    21岁,辰又带着“礼物”与自己归来。原以为只要将“礼物”送给明霄便好,岂知重逢的一眼,已让他难以自持。

    明霄不知道,那天辰又从电梯里出去,冲进季先生的办公室时高兴成了什么样子。21岁的男人激动得跟个小男孩似的,又跳又蹦,一身力气没处使,办公室里的其他东西不能乱动,只好抱着懒人沙发搬来搬去。

    季先生道:“你适可而止。”

    辰又说:“明霄看到我了!”

    季先生又道:“别在我跟前晃。”

    辰又还是说:“明霄看到我了!”

    那一下午,不管季先生说什么,辰又都只自言自语地念叨:“明霄看到我了!”

    那么漫长的想念,终于换来了那一眼。

    往事像个梦。

    次日,辰又收拾好心情,精神抖擞赶去星寰。从今天起,他不仅是明霄的健身教练,还是“御用”摄影师了。

    明霄没去22楼,直接到了健身中心,一身休闲装,肩上挂着一个运动专用包。推门而入时,辰又刚换好宽松的背心,正举着手机对准他。他愣了一下,半是因为突然被框入镜头,半是因为辰又的衣着。

    前阵子是春天,气温已经上来了,但时不时还会冷一下。今天艳阳高照,走在街上似乎都能闻到夏天的气息。辰又大约也是因为热,才将一身行头换成了最轻薄的背心短裤。

    阳光穿过落地窗,披洒在辰又身上。

    辰又扬着唇角,手指轻轻一动,按了快门,笑道:“霄哥早上好啊!先拍一张,一会儿再拍,晚上咱们一起选选,哪张最好发哪张。”

    明霄一边走一边拉开背包的拉链,拿出一瓶矿泉水抛了过去:“接着。”

    辰又拧开后没有马上喝,“这儿有矿泉水,背着多重啊。”

    “你喝一口?”明霄将包往桌上一放,准备换衣服。

    不就是农夫山泉吗?辰又灌了一口,才知道是兑得很淡的蜂蜜水。

    明霄笑起来:“找不到水壶,只好将就了。我包里还有一瓶,喝完了自己来拿。”

    说完拿着衣服去更衣室。

    辰又对明霄的包相当有兴趣,以前就想看看里面装着什么宝贝,这回终于有了机会。

    包拉开之后就没合上,里面有点乱,手机钱包充电器剧本,还有一本书。

    是《眼见》原著。

    辰又把书拿起来,莫名有点紧张。这是他以“小神仙”之名送给明霄的那一本,如今又到了自己手上,翻至扉页,看到写在上面的那一行字时,居然觉得有些羞耻,也有些高兴。

    没想到明霄会把书带在身上。

    身后传来脚步声,辰又连忙将书放回去。不过明霄已经看到了,对他的冒犯似乎毫不在意,只说:“马上要试镜了,光看剧本不够,还是得看看原作。”

    “我陪你看吧。”辰又脱口而出。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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