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又回来啦 作者:长乐思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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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的时候,他又想,果然如此。

    果然,他就天生适合做个孤家寡人,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都没有什么好东西,一个个的只是嘴上说的好听,私下里背叛他的事情却做得熟练得很。

    燕于歌气消了大半,语气却还是硬邦邦地:“凭什么让我退下,我辛辛苦苦地赶回来,就是为了能够早日见到陛下,可陛下呢,却如此的狠心,还要把我赶出去,这天底下,哪有这般道理?”

    燕秦不可置信地瞪圆了眼睛,显然没有想到摄政王是如此无耻之徒:“燕于歌,孤告诉你,你不要得寸进尺!你当孤眼睛是瞎的,孤亲眼看见,那个女人的肚子是浑圆的。”

    那女子的皮肤白皙,肤色红润,除了肚子之外,没有什么地方是不对劲的,人家一张小巧的瓜子脸,胳膊细,腿也细,非要解释说,是因为那女人长得胖,肚子才胖了些,那是在强行欺骗自己。

    燕秦是个实诚人,不想这么委屈自己。

    燕于歌说:“那女子肚子里确实是燕家的种,不过不是我家的,是大燕皇室的。”

    听到前半句的时候,燕秦神色十分讽刺,听到后半句的时候,那个讽刺的笑容凝固在了他的脸上。

    他先前一步,狠狠地拧了一下摄政王的手背,摄政王脸上毫无动容之色,他叹了口气:“看来孤是在做梦。”

    燕于歌举起自己的手来,上头非常清晰一个红印子:“我不喊疼,不代表不疼,陛下欺负臣有意思吗?”

    当然很有意思,摄政王皮糙肉厚的,掐一下也不要紧,燕秦哼了一声,背过手去,来回踱步几圈,又说:“你方才那话,是什么意思?”

    他可没有在外头乱搞什么女人,而且他的祖父早就死了,先皇也没了,不可能和外头的女子搞出来什么遗腹子。

    燕于歌便叹了口气:“那女子,是先皇遗落在外的明珠,她肚子里的孩子,和陛下是一脉相承。”

    如今的皇室宗亲,已经和燕秦没有什么干系了,便是抱养个孩子来,也和燕秦干系不大。但若是先皇明珠,生下来的孩子,那也是燕家血脉,只要皇帝愿意,冠上燕姓,一样可以向地底下躺着的先皇和列祖列宗交代。

    怪不得那女子和自己的模样有几分相似,摄政王没有必要拿这种事情骗自己,听到这里的时候,燕秦已经信了八成,但他还有很多疑虑。

    皇帝连珠炮一般地发问:“你怎么知道她就是先帝明珠,这世界上长得相似却无血缘之人也不是没有。再说了,她的丈夫呢,会同意自己的孩子过继给别人?还有若是她真的是公主,你要孤怎么办?把她认回来?”

    “陛下您且先歇口气,这些问题,待臣一个个回答,可否?”

    燕于歌梳理了一番,又道:“先皇素来风流,数次微服私访,几乎每次都要成几段风月之事,虽然大燕皇室子嗣单薄,但也不是不可能有流落在外的龙种。”

    大户人家,都有些没找回来的私生子呢,更何况先皇这种风流人物,皮囊好,风度又翩翩,做皇子的时候简直是个花花公子,薄情又多情,肯定骗了不少小姑娘。

    “这人也不是突然蹦出来的,而是臣在和陛下在一起后,一直命人搜寻,近日才有了消息。人的容貌,时间,还有信物,都能对的上,只是这寻回皇室血脉一事毕竟兹事体大,臣也不敢担保,百分百就一定没有人在后头做手脚,为了能够确定,我才要求前往邺城,查探一番。”

    “你的意思是,这女子是从邺城找到的,那种蛮荒之所……”

    邺城虽然地处南方,但经济并不发达,远远比不得地动前的山溪都郡繁华,准确一点说,就是个小县城。

    燕于歌便道:“穷的地方,山清水秀,容易出美人。邺城的女子单纯,未见都市的繁华,便更加好骗。”

    燕秦皱起眉来:“你这话说的,怎么好像在说先皇是个无耻至极的大骗子。”

    可不就是大骗子吗,燕于歌又说:“陛下可知,臣是如何寻到这沧海明珠的?”

    “你不是说叫底下的人去查?”

    “燕都之大,人海茫茫中,人何其多也。臣命人翻阅卷宗,查出了先皇数次下江南去的路线,又找来曾经服侍先皇的老人,问清楚了所有,一路寻过去,一年多,才找到这么一颗明珠……”

    他把这女子的身世都悉数道来,二十年前,先帝下江南,因为意外,和侍卫失散,养伤期间,在这邺城,邂逅了一名山野间的年轻女子。

    他隐瞒身份,以翩翩公子的身份,和容貌清秀的农家女子几夜风流,先皇在女子的肚子里播了一颗龙种,但他是天子,当然不会为了这女子驻足,又不忍心把这么一朵空谷幽兰带入宫中,让它染上世俗的颜色,变得面目可憎,便同那农家女成了亲,然后在侍卫寻来后死盾。

    农家女一夜之间,便成了寡妇,更在操持丈夫婚事的时候,因为太过伤心晕倒,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几个月后,便生了个女婴。

    女子家中还有父兄,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漂亮的女儿就这么蹉跎一辈子,把女儿嫁给了村中不嫌弃女子和孩子的屠夫做续弦。

    后来,那农家女又给屠夫生了个儿子,日子也算过得和美,但因为继承了父母的优点,那女婴出落得越来越水灵。

    邺城是个小地方,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免被有心人盯上,在女婴长到十八岁之后,她便被嫁给了邺城一个地头蛇的儿子。

    因为心不甘情不愿的,那儿子又有别的美妾哄着,刚开始还有几分兴致,后来就对女子失了兴致。又因为这女子还霸占着正室夫人的名头,那小妾就使了一条毒计,污蔑女子偷男人。

    正好女子又怀了孩子,本来是少爷的孩子,也成了孽种,燕于歌安排的人查出来的时候,这天家的明珠的人已经被人沉了塘,花了大力气才把人救了出来。

    当时随行的御医说了,晚来一步,这女子可能就死了,而且这女人也没有什么求生的欲望,得亏编了个生父的故事,才唤醒了女子的一点求生欲,把人给救了出来。

    得亏邺城是在江南,秋日里的池水还不算特别的寒凉,孩子顽强,没有流掉,不过胎儿也不算稳。孕妇不能轻易奔波,御医为她开了药方,又花了大价钱买了药,她吃了许多安胎的灵药,才得以保住孩子。

    邺城山高皇帝远,燕于歌安排的人是厉害,也不能整日守着对方还要瞒下消息,最好不和当地的官府接触,孕妇又不能整日闷在屋子里,可出去走动,小地方,难免有人会发现,久待在邺城也不算安全,最后等女子的胎息稳后,人就被接到燕都来。

    这女子和燕如歌情况不大一样,一个是皇室遗落在外的明珠,一个在名义上是他的妹妹,后者可以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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