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了初恋情人的孙子 作者:迷之鹿
分卷阅读103
迷雾的眼眸中还有明显的醉意,他笑了笑又说,“但有句老话是祸从口出,说任何话之前还是三思才行,可能下次你就遇不到我们这么好说话的人了。”
胖女人气得够呛,可惜她说不过伶牙俐齿的云清,于是瞪向秦歌彦:“你看看你爱人喝了酒都说了些什么胡话?”
“不是胡话,是实话。”秦歌彦平静开口,冷淡的视线在胖女人身上徘徊了一圈,补充道,“包括胖。”
胖女人一口老血哽在喉咙里,正要破口大骂的时候,听到动静声的杨帆夫妇及时赶来,简单打听了一下事情的起因和结果,杨帆脸一拉,直接把矛头扔在身后的胖女人头上:“哎张姐,不是我要责怪你,刚刚你那么说确实有点过了,哪有总是揪着别人孩子不放的道理?你也是个当妈的人了,总该体谅一下别人的心情吧?”
既然主人家都这么说了,其他吃瓜群众便跟风附和:“张姐,你向他们道个歉吧,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胖女人心有不甘,可所有人的箭头都指向她,让她不得不顺着台阶往下走,铁青着脸在原地站了半晌,才用蚊子般细小的声音给云清说了声对不起。
在胖女人负气离开后没多久,云清和秦歌彦也告了辞。
可能是醒酒茶起了点效果,云清感觉他的脑袋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痛了,只是迟钝得很,跟胖女人吵的那架似乎花光了他的力气,他步履飘忽,好几次差一点栽到草丛里,吓得抱着云笑跟在后面的秦歌彦连忙上前把云清拉到身边,再也没放开过。
秦歌彦左手抱着云笑右手搂着云清,两边都沉甸甸的,他心窝里却甜到发腻,整个人仿佛泡在蜜罐里一样。
这一刻的幸福对秦歌彦来说实在太珍贵太来之不易了,云笑和云清就是他的全世界,沉重得他每一个动作都要小心翼翼的,他每一秒都在怀疑这是不是幻觉,生怕一醒来梦碎了,而他还在遥远的国内独自面对寂寥的夜晚。
回到家时云笑趴在秦歌彦怀里睡着了,秦歌彦把她放在婴儿床里,用热毛巾小心擦拭了她的脸和手脚,然后秦歌彦发现云笑好像又长胖了些,那张小圆脸都比他刚来时大了一圈,歪着小脑袋睡觉时,脸颊上的肉挤得她眯着的眼睛缝儿都变了形。
秦歌彦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云笑的脸颊,指头陷了进去,小婴儿的脸又嫩又软,秦歌彦觉得自己犹如戳在了棉花糖上。
此时秦歌彦心里是既欣喜又纠结,他很高兴自己的宝贝女儿能每天吃吃喝喝生活得这么快乐,可他担心云笑这么胖下去会影响到身体健康,而且女孩子太胖了的确不好看,他可不想以后有人嘲笑云笑是个小胖子,再说他和云清都不胖,云笑到底是怎么胖起来的?
在婴儿房里呆了不到半个小时,秦歌彦已然制定出了一套婴儿减肥计划。
秦歌彦打算和云清商量一下给云笑减肥的事情,到了客厅没看到原本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的云清,秦歌彦跑到二楼找了一圈,最后发现云清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跑到卧室里躺着了,他身上全是酒味,两只腿放在床外,脚上还搭在拖鞋。
进了卧室后秦歌彦没敢开灯,凭着记忆摸索到床头,打开记忆中的那盏小台灯。
搬进来后秦歌彦就一直住在他四年前住的那间客房里,未曾踏入云清的书房或卧室一步,这里的装潢与摆设和四年前一模一样,就连床头有点老旧的台灯也没有换过。
秦歌彦知道云清不是个念旧的人,也许只是犯懒了不想去更换这些而已,可在秦歌彦眼中,这里每一件熟悉的物品上都留有四年前他和云清一起生活的痕迹,回忆的过程就是一条漫漫无止境的路,而秦歌彦那条道路上全是云清踩过的脚印,永远抹消不掉。
秦歌彦还记得四年前他想方设法蹭住进来只是想接近云清罢了,那时他天真的以为自己在替死去的母亲报仇,甚至以身犯险踏入敌方的巢穴,曾经被忽略的细节在经过时间的磨砺后变得愈发清晰起来,尽管当初的秦歌彦极其不愿意承认,可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已经爱上了云清,不过是借着报复的心理满足自己的小私心。
暖黄色的灯光洒在木质地板上,把秦歌彦的身影拉得很长,他单膝跪在地上,替云清脱了拖鞋和外套。
云清侧着头,一半脸埋于阴影之中,另一半脸在灯光的照耀下呈现出淡淡的酡红色,他微微蹙眉,似乎梦到了什么,睫毛颤抖得厉害。
“清哥。”秦歌彦试探着喊了声,见云清没有丝毫反应,他大着胆子缓缓凑过去,他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狂跳不已的心脏仿佛下一秒就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秦歌彦小心翼翼将嘴唇贴在云清的脸颊上,有些冰凉,那触感传达到秦歌彦心田里却是暖洋洋的,他这么渴望太久了,以至于愿望实现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人总是贪婪的,理智告诉秦歌彦应该停止了,但他潜意识里不想就此离开,哪怕多停留一秒也好,这么想着的时候,他已经亲吻在了云清的双唇上。
秦歌彦含着云清的唇,心里忽然酸酸涩涩的,他有太多的话不敢对云清说,就连亲昵也只能在云清没有意识时,就像一只永远见不到天日的老鼠。
可是能怎么办呢?
他太喜欢云清了,失去了云清的人生连呼吸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认识云清之前,秦歌彦对爱情是嗤之以鼻的,他也不相信自己会爱到如此卑微的地步,而现在他想,卑微就卑微吧,他连自尊都可以不要了,只要能留在云清身边就够了,只要云清还能接受他,哪怕一无所有,哪怕是爬他也要爬到云清脚边。
就在这时云清冷不丁动了一下,秦歌彦身体一僵,做贼心虚的欲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余光中忽然看到云清睁开的双眼,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醒的,悄无声息的,一瞬不瞬注视着秦歌彦,看得他浑身汗毛都竖立起来了。
“对不起,清哥。”秦歌彦立即直起身子,他太害怕被云清厌恶,也开始后悔起刚才那么冲动。
云清抿了抿唇,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坐起来靠在床头。
秦歌彦慌不择路站起来,难受得好像都听不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了,他握紧双拳,懦弱地低着头不敢去看云清的反应:“那我先出去了,你好好休息,晚安。”
还没走到门口,云清沙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么急着走?”
秦歌彦脚步一顿:“不是,我……”
“过来。”
秦歌彦转身看去,云清还慢悠悠抬起手对他招了招,犹如在召唤一只宠物狗,秦歌彦既是惊喜万分又是忐忑不安,他快步走到床边,走过的每一步都像在踩一个未知的格子,他垂眸看着神色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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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的眼眸中还有明显的醉意,他笑了笑又说,“但有句老话是祸从口出,说任何话之前还是三思才行,可能下次你就遇不到我们这么好说话的人了。”
胖女人气得够呛,可惜她说不过伶牙俐齿的云清,于是瞪向秦歌彦:“你看看你爱人喝了酒都说了些什么胡话?”
“不是胡话,是实话。”秦歌彦平静开口,冷淡的视线在胖女人身上徘徊了一圈,补充道,“包括胖。”
胖女人一口老血哽在喉咙里,正要破口大骂的时候,听到动静声的杨帆夫妇及时赶来,简单打听了一下事情的起因和结果,杨帆脸一拉,直接把矛头扔在身后的胖女人头上:“哎张姐,不是我要责怪你,刚刚你那么说确实有点过了,哪有总是揪着别人孩子不放的道理?你也是个当妈的人了,总该体谅一下别人的心情吧?”
既然主人家都这么说了,其他吃瓜群众便跟风附和:“张姐,你向他们道个歉吧,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胖女人心有不甘,可所有人的箭头都指向她,让她不得不顺着台阶往下走,铁青着脸在原地站了半晌,才用蚊子般细小的声音给云清说了声对不起。
在胖女人负气离开后没多久,云清和秦歌彦也告了辞。
可能是醒酒茶起了点效果,云清感觉他的脑袋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痛了,只是迟钝得很,跟胖女人吵的那架似乎花光了他的力气,他步履飘忽,好几次差一点栽到草丛里,吓得抱着云笑跟在后面的秦歌彦连忙上前把云清拉到身边,再也没放开过。
秦歌彦左手抱着云笑右手搂着云清,两边都沉甸甸的,他心窝里却甜到发腻,整个人仿佛泡在蜜罐里一样。
这一刻的幸福对秦歌彦来说实在太珍贵太来之不易了,云笑和云清就是他的全世界,沉重得他每一个动作都要小心翼翼的,他每一秒都在怀疑这是不是幻觉,生怕一醒来梦碎了,而他还在遥远的国内独自面对寂寥的夜晚。
回到家时云笑趴在秦歌彦怀里睡着了,秦歌彦把她放在婴儿床里,用热毛巾小心擦拭了她的脸和手脚,然后秦歌彦发现云笑好像又长胖了些,那张小圆脸都比他刚来时大了一圈,歪着小脑袋睡觉时,脸颊上的肉挤得她眯着的眼睛缝儿都变了形。
秦歌彦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云笑的脸颊,指头陷了进去,小婴儿的脸又嫩又软,秦歌彦觉得自己犹如戳在了棉花糖上。
此时秦歌彦心里是既欣喜又纠结,他很高兴自己的宝贝女儿能每天吃吃喝喝生活得这么快乐,可他担心云笑这么胖下去会影响到身体健康,而且女孩子太胖了的确不好看,他可不想以后有人嘲笑云笑是个小胖子,再说他和云清都不胖,云笑到底是怎么胖起来的?
在婴儿房里呆了不到半个小时,秦歌彦已然制定出了一套婴儿减肥计划。
秦歌彦打算和云清商量一下给云笑减肥的事情,到了客厅没看到原本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的云清,秦歌彦跑到二楼找了一圈,最后发现云清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跑到卧室里躺着了,他身上全是酒味,两只腿放在床外,脚上还搭在拖鞋。
进了卧室后秦歌彦没敢开灯,凭着记忆摸索到床头,打开记忆中的那盏小台灯。
搬进来后秦歌彦就一直住在他四年前住的那间客房里,未曾踏入云清的书房或卧室一步,这里的装潢与摆设和四年前一模一样,就连床头有点老旧的台灯也没有换过。
秦歌彦知道云清不是个念旧的人,也许只是犯懒了不想去更换这些而已,可在秦歌彦眼中,这里每一件熟悉的物品上都留有四年前他和云清一起生活的痕迹,回忆的过程就是一条漫漫无止境的路,而秦歌彦那条道路上全是云清踩过的脚印,永远抹消不掉。
秦歌彦还记得四年前他想方设法蹭住进来只是想接近云清罢了,那时他天真的以为自己在替死去的母亲报仇,甚至以身犯险踏入敌方的巢穴,曾经被忽略的细节在经过时间的磨砺后变得愈发清晰起来,尽管当初的秦歌彦极其不愿意承认,可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已经爱上了云清,不过是借着报复的心理满足自己的小私心。
暖黄色的灯光洒在木质地板上,把秦歌彦的身影拉得很长,他单膝跪在地上,替云清脱了拖鞋和外套。
云清侧着头,一半脸埋于阴影之中,另一半脸在灯光的照耀下呈现出淡淡的酡红色,他微微蹙眉,似乎梦到了什么,睫毛颤抖得厉害。
“清哥。”秦歌彦试探着喊了声,见云清没有丝毫反应,他大着胆子缓缓凑过去,他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狂跳不已的心脏仿佛下一秒就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秦歌彦小心翼翼将嘴唇贴在云清的脸颊上,有些冰凉,那触感传达到秦歌彦心田里却是暖洋洋的,他这么渴望太久了,以至于愿望实现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人总是贪婪的,理智告诉秦歌彦应该停止了,但他潜意识里不想就此离开,哪怕多停留一秒也好,这么想着的时候,他已经亲吻在了云清的双唇上。
秦歌彦含着云清的唇,心里忽然酸酸涩涩的,他有太多的话不敢对云清说,就连亲昵也只能在云清没有意识时,就像一只永远见不到天日的老鼠。
可是能怎么办呢?
他太喜欢云清了,失去了云清的人生连呼吸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认识云清之前,秦歌彦对爱情是嗤之以鼻的,他也不相信自己会爱到如此卑微的地步,而现在他想,卑微就卑微吧,他连自尊都可以不要了,只要能留在云清身边就够了,只要云清还能接受他,哪怕一无所有,哪怕是爬他也要爬到云清脚边。
就在这时云清冷不丁动了一下,秦歌彦身体一僵,做贼心虚的欲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余光中忽然看到云清睁开的双眼,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醒的,悄无声息的,一瞬不瞬注视着秦歌彦,看得他浑身汗毛都竖立起来了。
“对不起,清哥。”秦歌彦立即直起身子,他太害怕被云清厌恶,也开始后悔起刚才那么冲动。
云清抿了抿唇,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坐起来靠在床头。
秦歌彦慌不择路站起来,难受得好像都听不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了,他握紧双拳,懦弱地低着头不敢去看云清的反应:“那我先出去了,你好好休息,晚安。”
还没走到门口,云清沙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么急着走?”
秦歌彦脚步一顿:“不是,我……”
“过来。”
秦歌彦转身看去,云清还慢悠悠抬起手对他招了招,犹如在召唤一只宠物狗,秦歌彦既是惊喜万分又是忐忑不安,他快步走到床边,走过的每一步都像在踩一个未知的格子,他垂眸看着神色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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