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你漂亮人还傻 作者:十四行诗
分卷阅读82
是小学的操场。笔划稚嫩笨拙,连电线杆都歪歪斜斜的。
我慢慢往下翻,每一张都这样丑,翻到最后几页,是一张熟悉的,被我画丑了许多的脸。
我看了半天,又把相框扶起来对比,没忍住笑了。
笑着笑着,眼前又开始模糊。
抽了张纸巾覆在脸上,任它慢慢把过多的水分吸走。
往下翻的时候余光扫过一片浅灰的印记,倒回去仔细看,才发现角落里写着一行铅灰的小字。
“我哪有这么丑呀……”
字迹清秀挺拔,是真的字如其人。
我以前从来都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他什么时候偷偷写上去的。
一页一页往下看,基本每本每一张他都留了字。
“那时候我在想,你画画的表情真好看,画出来怎么就这么丑呢?”
……
“我穿着校服怎么看起来这么傻气呀。ps:你穿校服特别帅。”
……
“沙滩上的这个小黑点是背着我的你吗?”
……
“真想留在草原上不回来了,就我们俩。”
……
“脸红.jpg。下次不要画裸`体啦,有点奇怪。”
……
“还想和你多跳一支舞。”
……
“我喜欢你。”
……
“我看你的眼神有这么温柔么?”
……
“咩咩这么调皮,和你小时候一定很像。”
……
“我好爱你。”
……
“你是不是不会回来了?”
……
最后一张没有画完,画面上他趴在沙发上逗猫儿玩,偏着头朝我笑得十分灿烂。只粗粗打了底稿,没来得及细修。
写着字迹的那块纸张有些皱了,像是打湿过,又晾干了。
手指从那行字上掠过,又抚过纸上小丘灿烂的笑容,我轻轻扯了扯嘴角,试图回他一个微笑,却只听到喉咙里低低一声呜咽。
我静静坐了片刻,把泪意压下,才把画本合起来,一本一本慢慢放回去。
一张小纸条从最后一本画册的缝隙里掉出来,落在我脚边。
我弯腰捡起,展开后是一行歪歪斜斜的字:把愿望写下来,欢欢哥帮你实现。
笔迹稚拙,纸条也有些发黄了,是九年前被我放在一个红色的小锦囊里,拿来哄他的小玩意儿。
那会儿他特别爱哭,总是眼睛红红的,像只小兔子。
纸条上比起几年前多了几个字。清秀的字体端端正正的写在空白的地方,是他的笔迹——
“沈丘想和顾欢永远在一起。”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第59章
晚饭照例是一片静默。
三个人沉默不语的吃着饭,除了咀嚼声和筷子偶尔磕碰在碗边的清脆声响,家里安静得能清楚的听到隔壁屋热闹的电视声。
我分出些心神仔细听了听,依稀是很熟悉的旋律,不多时便想起是高一那年热播的偶像剧。
我在后来日子里很少再看这些充斥着青春荷尔蒙和粉红恋爱气息的电视剧。准确来说,以前也不怎么看,也就那年寒假和小丘在家窝着没事做,陪我妈看了大半部,是以印象十分深刻,时隔近五年还能回想起来。
“……顾欢?”我妈稍微提高了音量,“听到了吗?”
我回过神来,实在没注意她刚刚说了些什么,茫然道:“啊?”
“明天中午出去吃饭,见个朋友,你妈让你穿正式点。”我爸接过话茬,淡淡的扫了我一眼,用的是命令的口吻。
我爸在家存在感并不强,大多时候都表情温和,上门玩的朋友都觉得我们家是严母慈父,但其实不是这样的。比起我妈,我更怂我爸。
我犹豫了一下,不想和他起争执,于是点了点头:“没问题。”
原本我是打算明天上午早点回去,顺便去旧货市场淘几个顺眼的花盆拿去种花的。
小丘走之后,我花了不少功夫才争取到他房子的使用权——倒不是已经离开的房主不愿意,而是我妈不允许我搬出去住。她好不容易才在这场战争中取得战略性优势,一听人都走了我还不肯死心,登时又引发了地震。
闹到最后我进医院躺了半个月,她这才无可奈何的对我放任自流。
我回去的时候把咩咩也重新带了回去,起码还有个伴儿。以前觉得它十分的讨人嫌,现在却成了我唯一的精神寄托。
除去家具和比较大件的装饰品,很多我们一起买的东西包括我的画本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我不知道是我妈的手笔还是小丘带走了一部分,问她也只得到淡淡一句:“扔了。”
后来我就不问了。慢慢攒钱,再去市场上买一模一样的替代品摆在原来的位置,按照记忆慢慢复原。
零零总总一年多时间,终于补上最后一个花瓶时,我都忍不住要佩服自己的耐心和好记性了。只是再好的记忆,也终究只是记忆。别人看不出,我却知道,再相似也不是从前那个,内里的芯子已经换过了。
就好像,无论我再怎么努力,都没办法从过去把小丘带回来。
一个人的日子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渐渐的也就习惯了。
只是偶尔的梦到他,惊醒之后运气好的话天亮前还能再睡着。有时候家里洗手间门被风带关了,会恍惚间觉得他还在。还有一回在超市买菜,路过奶制品区,走了会神,结果结账的时候发现推车里多了几瓶他爱喝的酸奶,没好意思退掉,于是不得不多花了几十块钱。好在我一个星期也就去两趟超市,不至于因此破产。
就是想他。淡淡的想,并不很浓烈,却十分漫长,跗骨之蛆一般从每个呼吸的间隔里冒出来,缓慢凌迟着我的心脏。
于是我开始主动找些事情干,譬如好好学习,譬如学了许多奇奇怪怪的菜式,譬如最近有些想养花,本来打算这个周末去挑花盆的。
等他回来的时候看到这些,一定会喜欢的。
我不清楚他为什么三年来杳无音信,无数条发出去的消息也仿佛石沉大海。我试过了所有能联系到他的方式,可电话变成了空号,微信永远是未读,qq头像再也没亮起过。
高三毕业那年我第一次去英格兰的那个小岛,沿着照片里他走过的地方重新走了一遍。我还记得他举着手机录视频,带我参观这些地方,那时候阳光很好,和后来我路过的时候一样的好。满地都是零星的树影,颜色鲜亮的巴士在路边慢悠悠的停下载客,风也温柔,海水咸腥的气息扑面而来,带着某种不可名状的生机勃然。
可还是没能找到他。古人不是说,有缘千里来相会么,我就不信跨了万里还找不到他。
每年放长假我都会去岛上一趟,抱着那么一点点渺茫的希望,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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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学的操场。笔划稚嫩笨拙,连电线杆都歪歪斜斜的。
我慢慢往下翻,每一张都这样丑,翻到最后几页,是一张熟悉的,被我画丑了许多的脸。
我看了半天,又把相框扶起来对比,没忍住笑了。
笑着笑着,眼前又开始模糊。
抽了张纸巾覆在脸上,任它慢慢把过多的水分吸走。
往下翻的时候余光扫过一片浅灰的印记,倒回去仔细看,才发现角落里写着一行铅灰的小字。
“我哪有这么丑呀……”
字迹清秀挺拔,是真的字如其人。
我以前从来都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他什么时候偷偷写上去的。
一页一页往下看,基本每本每一张他都留了字。
“那时候我在想,你画画的表情真好看,画出来怎么就这么丑呢?”
……
“我穿着校服怎么看起来这么傻气呀。ps:你穿校服特别帅。”
……
“沙滩上的这个小黑点是背着我的你吗?”
……
“真想留在草原上不回来了,就我们俩。”
……
“脸红.jpg。下次不要画裸`体啦,有点奇怪。”
……
“还想和你多跳一支舞。”
……
“我喜欢你。”
……
“我看你的眼神有这么温柔么?”
……
“咩咩这么调皮,和你小时候一定很像。”
……
“我好爱你。”
……
“你是不是不会回来了?”
……
最后一张没有画完,画面上他趴在沙发上逗猫儿玩,偏着头朝我笑得十分灿烂。只粗粗打了底稿,没来得及细修。
写着字迹的那块纸张有些皱了,像是打湿过,又晾干了。
手指从那行字上掠过,又抚过纸上小丘灿烂的笑容,我轻轻扯了扯嘴角,试图回他一个微笑,却只听到喉咙里低低一声呜咽。
我静静坐了片刻,把泪意压下,才把画本合起来,一本一本慢慢放回去。
一张小纸条从最后一本画册的缝隙里掉出来,落在我脚边。
我弯腰捡起,展开后是一行歪歪斜斜的字:把愿望写下来,欢欢哥帮你实现。
笔迹稚拙,纸条也有些发黄了,是九年前被我放在一个红色的小锦囊里,拿来哄他的小玩意儿。
那会儿他特别爱哭,总是眼睛红红的,像只小兔子。
纸条上比起几年前多了几个字。清秀的字体端端正正的写在空白的地方,是他的笔迹——
“沈丘想和顾欢永远在一起。”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第59章
晚饭照例是一片静默。
三个人沉默不语的吃着饭,除了咀嚼声和筷子偶尔磕碰在碗边的清脆声响,家里安静得能清楚的听到隔壁屋热闹的电视声。
我分出些心神仔细听了听,依稀是很熟悉的旋律,不多时便想起是高一那年热播的偶像剧。
我在后来日子里很少再看这些充斥着青春荷尔蒙和粉红恋爱气息的电视剧。准确来说,以前也不怎么看,也就那年寒假和小丘在家窝着没事做,陪我妈看了大半部,是以印象十分深刻,时隔近五年还能回想起来。
“……顾欢?”我妈稍微提高了音量,“听到了吗?”
我回过神来,实在没注意她刚刚说了些什么,茫然道:“啊?”
“明天中午出去吃饭,见个朋友,你妈让你穿正式点。”我爸接过话茬,淡淡的扫了我一眼,用的是命令的口吻。
我爸在家存在感并不强,大多时候都表情温和,上门玩的朋友都觉得我们家是严母慈父,但其实不是这样的。比起我妈,我更怂我爸。
我犹豫了一下,不想和他起争执,于是点了点头:“没问题。”
原本我是打算明天上午早点回去,顺便去旧货市场淘几个顺眼的花盆拿去种花的。
小丘走之后,我花了不少功夫才争取到他房子的使用权——倒不是已经离开的房主不愿意,而是我妈不允许我搬出去住。她好不容易才在这场战争中取得战略性优势,一听人都走了我还不肯死心,登时又引发了地震。
闹到最后我进医院躺了半个月,她这才无可奈何的对我放任自流。
我回去的时候把咩咩也重新带了回去,起码还有个伴儿。以前觉得它十分的讨人嫌,现在却成了我唯一的精神寄托。
除去家具和比较大件的装饰品,很多我们一起买的东西包括我的画本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我不知道是我妈的手笔还是小丘带走了一部分,问她也只得到淡淡一句:“扔了。”
后来我就不问了。慢慢攒钱,再去市场上买一模一样的替代品摆在原来的位置,按照记忆慢慢复原。
零零总总一年多时间,终于补上最后一个花瓶时,我都忍不住要佩服自己的耐心和好记性了。只是再好的记忆,也终究只是记忆。别人看不出,我却知道,再相似也不是从前那个,内里的芯子已经换过了。
就好像,无论我再怎么努力,都没办法从过去把小丘带回来。
一个人的日子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渐渐的也就习惯了。
只是偶尔的梦到他,惊醒之后运气好的话天亮前还能再睡着。有时候家里洗手间门被风带关了,会恍惚间觉得他还在。还有一回在超市买菜,路过奶制品区,走了会神,结果结账的时候发现推车里多了几瓶他爱喝的酸奶,没好意思退掉,于是不得不多花了几十块钱。好在我一个星期也就去两趟超市,不至于因此破产。
就是想他。淡淡的想,并不很浓烈,却十分漫长,跗骨之蛆一般从每个呼吸的间隔里冒出来,缓慢凌迟着我的心脏。
于是我开始主动找些事情干,譬如好好学习,譬如学了许多奇奇怪怪的菜式,譬如最近有些想养花,本来打算这个周末去挑花盆的。
等他回来的时候看到这些,一定会喜欢的。
我不清楚他为什么三年来杳无音信,无数条发出去的消息也仿佛石沉大海。我试过了所有能联系到他的方式,可电话变成了空号,微信永远是未读,qq头像再也没亮起过。
高三毕业那年我第一次去英格兰的那个小岛,沿着照片里他走过的地方重新走了一遍。我还记得他举着手机录视频,带我参观这些地方,那时候阳光很好,和后来我路过的时候一样的好。满地都是零星的树影,颜色鲜亮的巴士在路边慢悠悠的停下载客,风也温柔,海水咸腥的气息扑面而来,带着某种不可名状的生机勃然。
可还是没能找到他。古人不是说,有缘千里来相会么,我就不信跨了万里还找不到他。
每年放长假我都会去岛上一趟,抱着那么一点点渺茫的希望,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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