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2
Fix定点 作者:Asherah/asherahd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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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的崖壁,好好享受开阔的风景。
山顶只听得到呼啦啦的声响——那是风刮过山石的声音。他们坐在群山之巅。脚下嶙峋的山脉宛如伏趴的巨人,恰好定格在即将站起来的瞬间。巨人的骨刺灰白,脊椎高拱,蜿蜒向下直至完全被绿色草甸包裹。羊群像是珍珠一样四散落在上面。在更远一点的地方,他们看到一条拦腰截断山脉的大河——鸿睿后来才知道那是分割岛屿的峡湾,湛蓝水面上映着一朵朵的白云,流向他们看不到的远方。
亚当棕色眼睛里的金光和和河流的粼光相互辉映,深红色的外套让他成为这画面中最引人注意的存在。
亚当吃完午饭后,有一下没一下地抖着腿,近乎懒散地靠着石头眯着眼睛晒太阳。鸿睿仔细地打量着亚当,他有些吃惊。只是些许阳光,亚当就看起来和平日如此不同。亚当鼻翼两边的雀斑更加淡了,颜色像是细碎的金箔。在正午的阳光照射下,他的皮肤几乎是半透明的,细小的绒毛上笼着一层光晕——像是一个吸饱了阳光雨露的精灵。
亚当眯了一会眼睛,睁眼笑着看向鸿睿说:“我最喜欢高处,那让我感觉自由。当然风景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哎,鸿睿,你觉得怎么样?”
“很漂亮。”鸿睿点点头,记下他所见到的亚当,想着哪一天可以画出来。这样仔细地去了解一个人,一点点地发掘另一个人的新奇有趣之处,这让他感觉生活中充满惊喜。和亚当在一起之后,他像是过上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他自觉自己过去十几年的日子都只能被称作生存。
到晚饭的时候,亚当在一个背风的山谷中选了一个靠水的地方扎营。他的动作很快,几下就打好桩子,支起帐篷后他又开始用煤气炉做饭。鸿睿本想帮忙,又觉得自己反而会拖慢亚当的进度,便坐在一边陪他聊天。
亚当说他曾经在野外打猎野兔,有的地方管理不如苏格兰这么严格,他可以生明火烤兔肉。有的时候也会剥树皮捡松枝放入篝火中增加烟熏的风味。在徒步的过程中他也会采集蘑菇和可食用的果子香料作为配菜。
亚当边说边做,很快就把他们的晚餐分装在两个盘子里,那是意大利面配功封鸭腿和羊肚菌。功封鸭腿是一道很家常的法式菜,并不难做,但非常耗时。鸭腿首先要在香料中腌制一夜,然后被完全浸泡在鸭油里低温烘烤一夜。做完了这些以后,鸭腿被封在鸭油中保存至少一个月才拿出来使用。每一个人都会在鸭油之中放签名般独特的香料,熟悉的厨师一吃就知道出自哪里。亚当喜欢用胡椒,迷迭香和蒜泥,而他把鸭肉做的非常好。
鸭腿肉质酥烂,不需要用刀,用叉子就可以把肉分开。长时间的浸泡让香料的香气完全渗入肉中,每一次咀嚼都有芬芳的气味冲入鼻子里。而鸭皮酥脆,油脂的厚重感被面条冲淡了。而面条又吸收了鸭油,配合着羊肚菌大地一样的气味——这并不是精致的味道,它们粗犷和原始,象征着能量。在这样寒冷的山里,吃上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让人舒服得只想眯着眼睛叹气。
这肯定不是亚当平常野营的配置,鸿睿想。亚当怕他吃不习惯,一直都在偷偷看他。他朝着亚当笑了笑,把那一大盘子的食物都吃得干干净净。
倒是他们晚上准备休息的时候出了一些变故。他们准备脱下靴子,进入帐篷。亚当解开了鞋带,又重新系好起身。
“怎么了?”鸿睿问。
亚当支支吾吾,没有说原因。他们两人交往了大半年,对彼此的身体都再了解不过,因此亚当此刻的样子反而不寻常。在鸿睿的逼问下,他才说出了原因,亚当出发前忘记剪脚趾甲,走了一天之后右脚嵌甲。一旦他脱下鞋子进入帐篷,那里面就会充满让人不快的异味,所以他想要去外面先洗脚再进来。
外面已经是3度,鸿睿当然不会让他在冰冷的溪水里洗脚,再光着脚走回来。更别提亚当脚上现在还有伤口。
“把鞋子和袜子脱了。”
亚当咬着下唇,脸涨得通红。他意识到他不可能违抗鸿睿,但他仍在试图拖延时间。鸿睿去溪边打水的时候,亚当趁机脱下了鞋袜,饶是如此,空气中仍然有一股特殊的酸味。
鸿睿就着头灯,用亚当做饭的煤气炉烧了一壶热水。他示意亚当坐近一些,用兑好的温水和肥皂清洁亚当的伤口。化脓的伤口通常都不会很好看,更别提还在脚上捂了一天。鸿睿毫不介意,他的脸贴的很近,戴着眼镜和头灯,把亚当右脚每一个趾头,每一个角落都洗得干干净净。
“鸿睿,你……你让我自己来,好吗?”亚当仍然在试图说服鸿睿。
鸿睿从自己的洗漱包里拿出一把剪刀和镊子,在火上烘烤消毒,他说:“你要是没处理干净就会恶化,我这样看的比较清楚。亚当,你既然记得提醒我剪脚趾甲,怎么自己反而会忘了?”没有回应。
他抬头看亚当,亚当正弓着身体,试图把自己蜷入黑暗里。而即使在这样的光线下他也看清楚了亚当发红的耳朵。鸿睿突然就明白了。他把亚当的脚掌搁在自己的膝盖上,心生爱怜,俯身吻了吻他的脚背说:“亚当,你的脚一直都很漂亮,现在你也仍然很可爱。”
他洗干净手,把长入肉里面的那块指甲用镊子提起来,剪去。血流了出来,亚当一声也没哼。鸿睿挤干脓血再次清洗。他用纱布擦干净伤口后,把剩下的脚趾甲也一并修剪好。
亚当一言不发地让鸿睿把他没受伤的左脚也给洗干净,修整趾甲。鸿睿对他顺从的样子很是满意,但鸿睿能感觉到亚当正凝视着他,亚当的眼里有种光芒,有种难驯的野性,又有一种幼鹿般天真无邪的力量。那股热力能隔着空气一直传到他的皮肤上。
所以他一直都知道亚当频繁的凝视。亚当看着他的目光里充满渴望和热切。他原本以为年轻人的热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最多三个月之后,亚当就会趋于平静。他们现在已经在一起大半年了,而亚当从未停止过凝视他。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仍然在吸引亚当那样看着他。
这个疑问终于在第二天得到了解答。
他们走过山谷,爬到另外一个山尖,对面是苏格兰延展开去的北部山脉。他们隔着山谷,面对着向南的山坡,之前站得远还不觉得,走进了一看才发现山脉上的植被并不是完全的绿色。阳光茂盛的地方长出了黄色秋草,其中还夹杂着紫色的石楠。山脉起伏,即使是同一个颜色也会因为地势变化呈现不同的色调。太阳高挂,下一秒钟,风把云吹过来遮住太阳。云朵在地表投下硕大的,持续移动的阴影。这是一副是精巧的,时时刻刻都在变化的艺术作品。
鸿睿站在风中,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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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的崖壁,好好享受开阔的风景。
山顶只听得到呼啦啦的声响——那是风刮过山石的声音。他们坐在群山之巅。脚下嶙峋的山脉宛如伏趴的巨人,恰好定格在即将站起来的瞬间。巨人的骨刺灰白,脊椎高拱,蜿蜒向下直至完全被绿色草甸包裹。羊群像是珍珠一样四散落在上面。在更远一点的地方,他们看到一条拦腰截断山脉的大河——鸿睿后来才知道那是分割岛屿的峡湾,湛蓝水面上映着一朵朵的白云,流向他们看不到的远方。
亚当棕色眼睛里的金光和和河流的粼光相互辉映,深红色的外套让他成为这画面中最引人注意的存在。
亚当吃完午饭后,有一下没一下地抖着腿,近乎懒散地靠着石头眯着眼睛晒太阳。鸿睿仔细地打量着亚当,他有些吃惊。只是些许阳光,亚当就看起来和平日如此不同。亚当鼻翼两边的雀斑更加淡了,颜色像是细碎的金箔。在正午的阳光照射下,他的皮肤几乎是半透明的,细小的绒毛上笼着一层光晕——像是一个吸饱了阳光雨露的精灵。
亚当眯了一会眼睛,睁眼笑着看向鸿睿说:“我最喜欢高处,那让我感觉自由。当然风景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哎,鸿睿,你觉得怎么样?”
“很漂亮。”鸿睿点点头,记下他所见到的亚当,想着哪一天可以画出来。这样仔细地去了解一个人,一点点地发掘另一个人的新奇有趣之处,这让他感觉生活中充满惊喜。和亚当在一起之后,他像是过上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他自觉自己过去十几年的日子都只能被称作生存。
到晚饭的时候,亚当在一个背风的山谷中选了一个靠水的地方扎营。他的动作很快,几下就打好桩子,支起帐篷后他又开始用煤气炉做饭。鸿睿本想帮忙,又觉得自己反而会拖慢亚当的进度,便坐在一边陪他聊天。
亚当说他曾经在野外打猎野兔,有的地方管理不如苏格兰这么严格,他可以生明火烤兔肉。有的时候也会剥树皮捡松枝放入篝火中增加烟熏的风味。在徒步的过程中他也会采集蘑菇和可食用的果子香料作为配菜。
亚当边说边做,很快就把他们的晚餐分装在两个盘子里,那是意大利面配功封鸭腿和羊肚菌。功封鸭腿是一道很家常的法式菜,并不难做,但非常耗时。鸭腿首先要在香料中腌制一夜,然后被完全浸泡在鸭油里低温烘烤一夜。做完了这些以后,鸭腿被封在鸭油中保存至少一个月才拿出来使用。每一个人都会在鸭油之中放签名般独特的香料,熟悉的厨师一吃就知道出自哪里。亚当喜欢用胡椒,迷迭香和蒜泥,而他把鸭肉做的非常好。
鸭腿肉质酥烂,不需要用刀,用叉子就可以把肉分开。长时间的浸泡让香料的香气完全渗入肉中,每一次咀嚼都有芬芳的气味冲入鼻子里。而鸭皮酥脆,油脂的厚重感被面条冲淡了。而面条又吸收了鸭油,配合着羊肚菌大地一样的气味——这并不是精致的味道,它们粗犷和原始,象征着能量。在这样寒冷的山里,吃上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让人舒服得只想眯着眼睛叹气。
这肯定不是亚当平常野营的配置,鸿睿想。亚当怕他吃不习惯,一直都在偷偷看他。他朝着亚当笑了笑,把那一大盘子的食物都吃得干干净净。
倒是他们晚上准备休息的时候出了一些变故。他们准备脱下靴子,进入帐篷。亚当解开了鞋带,又重新系好起身。
“怎么了?”鸿睿问。
亚当支支吾吾,没有说原因。他们两人交往了大半年,对彼此的身体都再了解不过,因此亚当此刻的样子反而不寻常。在鸿睿的逼问下,他才说出了原因,亚当出发前忘记剪脚趾甲,走了一天之后右脚嵌甲。一旦他脱下鞋子进入帐篷,那里面就会充满让人不快的异味,所以他想要去外面先洗脚再进来。
外面已经是3度,鸿睿当然不会让他在冰冷的溪水里洗脚,再光着脚走回来。更别提亚当脚上现在还有伤口。
“把鞋子和袜子脱了。”
亚当咬着下唇,脸涨得通红。他意识到他不可能违抗鸿睿,但他仍在试图拖延时间。鸿睿去溪边打水的时候,亚当趁机脱下了鞋袜,饶是如此,空气中仍然有一股特殊的酸味。
鸿睿就着头灯,用亚当做饭的煤气炉烧了一壶热水。他示意亚当坐近一些,用兑好的温水和肥皂清洁亚当的伤口。化脓的伤口通常都不会很好看,更别提还在脚上捂了一天。鸿睿毫不介意,他的脸贴的很近,戴着眼镜和头灯,把亚当右脚每一个趾头,每一个角落都洗得干干净净。
“鸿睿,你……你让我自己来,好吗?”亚当仍然在试图说服鸿睿。
鸿睿从自己的洗漱包里拿出一把剪刀和镊子,在火上烘烤消毒,他说:“你要是没处理干净就会恶化,我这样看的比较清楚。亚当,你既然记得提醒我剪脚趾甲,怎么自己反而会忘了?”没有回应。
他抬头看亚当,亚当正弓着身体,试图把自己蜷入黑暗里。而即使在这样的光线下他也看清楚了亚当发红的耳朵。鸿睿突然就明白了。他把亚当的脚掌搁在自己的膝盖上,心生爱怜,俯身吻了吻他的脚背说:“亚当,你的脚一直都很漂亮,现在你也仍然很可爱。”
他洗干净手,把长入肉里面的那块指甲用镊子提起来,剪去。血流了出来,亚当一声也没哼。鸿睿挤干脓血再次清洗。他用纱布擦干净伤口后,把剩下的脚趾甲也一并修剪好。
亚当一言不发地让鸿睿把他没受伤的左脚也给洗干净,修整趾甲。鸿睿对他顺从的样子很是满意,但鸿睿能感觉到亚当正凝视着他,亚当的眼里有种光芒,有种难驯的野性,又有一种幼鹿般天真无邪的力量。那股热力能隔着空气一直传到他的皮肤上。
所以他一直都知道亚当频繁的凝视。亚当看着他的目光里充满渴望和热切。他原本以为年轻人的热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最多三个月之后,亚当就会趋于平静。他们现在已经在一起大半年了,而亚当从未停止过凝视他。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仍然在吸引亚当那样看着他。
这个疑问终于在第二天得到了解答。
他们走过山谷,爬到另外一个山尖,对面是苏格兰延展开去的北部山脉。他们隔着山谷,面对着向南的山坡,之前站得远还不觉得,走进了一看才发现山脉上的植被并不是完全的绿色。阳光茂盛的地方长出了黄色秋草,其中还夹杂着紫色的石楠。山脉起伏,即使是同一个颜色也会因为地势变化呈现不同的色调。太阳高挂,下一秒钟,风把云吹过来遮住太阳。云朵在地表投下硕大的,持续移动的阴影。这是一副是精巧的,时时刻刻都在变化的艺术作品。
鸿睿站在风中,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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