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 作者: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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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声息地落在地上。

    我作为助教,接待新锐作家里格尔先生到校园里作小型讲座。

    他的作品,全都是描写边缘的、禁忌的爱情。

    期间有学生问他相不相信现实中有比他所描写的故事更夸张的爱,他微微一笑,“如果世间只有书中描述的爱情形式,那不是太寂寞了么?”

    “那您能接受那样的爱吗?”

    “哈哈哈,当然可以,只要给我一瓶伏特加。”里格尔先生幽默回应。

    全场哄笑。

    讲座结束后,里格尔先生笑着问我同样问题,“你能接受吗?”

    在接待期间,我与他相处甚欢,他如朋友一般问我想法。

    我笑而不语。

    “不能?”

    “里格尔先生,如果世间的问题只有能与不能这样的答案,不会太寂寞了么?”我回应。

    “哈哈哈!真是个聪明的小伙子!”

    而事实上,我并不知道自己的答案。

    我来美两年间,野火乐队逐渐成为各大颁奖典礼的得奖大户。

    池又鳞理了个板寸头,额上那道疤痕因无遮无掩而被放大,配合他那张脸呈现一种野性难驯的凌厉感。

    在一次慈善赈灾拍卖中,池又鳞捐出自己的画作——正是他后背观自在佛像的手绘稿。

    佛像每一只手的手势细腻优美,佩饰繁复精致。

    众人惊异。

    听说他的粉丝数量成几何级数增长。

    又一年。

    美国这边已放冬假。

    但学业吃紧的我们这群留学生,留了下来。

    野火乐队蝉联本年度金曲大奖的最佳乐队。池又鳞获封最佳词作人。

    他在为儿童癌症基金募捐的篮球赛上通杀四方,大放异彩。

    他在偶像的路上逐渐封神。

    同年,野火乐队难得地在年末出了一首单曲——《回家的路》。

    开场是一段马头琴独奏。

    “若我已走不动,满身是伤,

    请把我埋入朝西的土里,

    让我一直在回家的路上。”

    结尾是男声低声哼吟。

    这首歌,让作词作曲的池又鳞真正跨越年龄身份等等界限,成为全民偶像。

    细雪纷飞。过年前,我们这群留学生难得聚在一起,吃饭唱k。

    唱着唱着,忽然有人清唱了一句《回家的路》,接着不少人陆续加入唱团。

    顿时就有人哽咽。

    有人大声念起了《满江红》。

    是要以悲切的家国情怀才能掩盖此刻思乡的儿女情长。

    有姑娘哭了,“家正好在西边……”

    我从包厢出来。

    深吸一口凛冽的空气,呼出白雾。

    母亲上个月才随访问团来美看望我,她特地借了友人的厨房,给我做了一顿家常菜。

    但我此刻还是不受控地想家。

    无论走多远,它都紧紧牵绊我。

    唱k结束后。

    我背着一个住处在我附近的女同学,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

    女孩喝醉了,细细地啜泣,呼唤着某个我不认识的名字,“……等我,我跟你结婚……为什么不等我……”

    她的舍友出来把她接了进去。

    而我站在原处街灯下发呆。

    小雪逐渐变大,雪片儿在灯下清晰可见。

    直至那女孩的眼泪在我脖子边上结成薄薄的冰,冻得我有点痛,我才往住的地方迈起步子。

    母亲从国内给我捎来了新的宣纸。

    我仔细摊开纸,毛笔蘸墨,往上面默写心经。

    我要为自己想了有的没的责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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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硬是咬咬牙,提前完成了学业要求。

    来美四年半,我获得了博士学位,以荣誉生身份毕业。

    跆拳道我也在坚持,通过了绿蓝带的测试。

    毕业前,有两家出版社愿意给我工作,里格尔先生的工作室也向我抛出橄榄枝。我的导师希望我可以留校,跟着他继续做研究。

    但我都婉拒了。

    我想回家。

    奶奶和父母已订好行程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

    典礼前一晚,夏鸥送了我一大束鲜花,到时拍照用。

    夏鸥,就是那晚我背着回来的女孩子。

    第二天,她酒醒了,来向我道谢。

    “我……没乱说什么吧?”她不好意思地问。

    我微笑摇头。谁没有一点心里藏着的事,何须摆在白日下。

    道别后,夏鸥走出几步,忽然又跑回来,再次朝我道谢,“谢谢你。”

    我不解。

    “室友说,接过我时,我还在念叨前男友的名字。我一定是对你说了傻话。”她感激地看我,“真是给你添麻烦了。”

    我不晓得此时该说什么,只说,“没事。”

    “你是我们这群留学生中的高冷男神,但其实,人挺好的。”夏鸥笑着说。

    这我就更不知道要怎么回应了。

    之后她常常拉我一起活动,逐渐熟络。

    “可惜我明天有考试,不能参加典礼。我争取半年后毕业,到时回国找你玩!”夏鸥送我花时说到。

    “好。”我与她约定。

    典礼上。

    我怎么都料想不到,池又鳞出现了。

    他一身最普通的便服,戴着棒球帽、大墨镜,跟在父母身后。

    妈妈与我拥抱,兴奋地说,弟弟是最后一刻赶到机场的,一路贵宾待遇才能快速办好手续赶上飞机启程的时间。

    四年半,我第一次看见他真人。

    本来只比我高半个头,现在好像高出了一个头,小麦肤色,身板很结实。当明星的这些年让他的气质愈发与众不同。

    “弟弟,赶紧跟哥哥来张合照。”奶奶朝池又鳞招招手。

    池又鳞不声不响地走近我,脱下帽子和墨镜。

    “你们两个走近点。”摆弄相机的父亲看着镜头,指挥道。

    我浑身不自在,能摆出个笑容就不错了。

    未等我动身子,忽然一股力道推着我的肩,用力将我往里带。

    我反应过来,池又鳞的手正搂住我的肩膀。隔着衣物,我能感受到来自他身上的薄薄热力。

    “好!一、二……”

    父亲开始倒数,我收了收心神,看着镜头,挤出微笑。

    结果拍出来的效果还不错。

    池又鳞戴回帽子和墨镜,继续不声不响。

    我带他们游览校园,参观校舍。奶奶年纪大,需要休息,母亲便叫我带池又鳞到大学周围走走。

    “难得弟弟来了,你就带他好好逛一逛。”母亲盼着兄友弟恭的情景。

    我把博士袍换下,领着池又鳞出门。

    其实游览校园中途,便有不少留学生偷偷盯着池又鳞看。

    他们都不敢确定他的身份。

    我带池又鳞进去常光顾的咖啡店时,终于有人鼓起勇气问,“请问您……是池又鳞吗?”

    池又鳞很淡定,摇了摇头。

    我心里不安,想着赶紧买了咖啡走人。

    我们前脚刚走,不知是谁喊了一句,“是池又鳞!”

    池又鳞便如脱兔般跑起来。

    难为他还记得我,抓起我的手腕往前跑。

    咖啡厅追出来好几个人。

    池又鳞跑在我前面,对于方向毫不犹豫,左拐右拐,我被他拉着跑,根本还没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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