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宁爱与憎 作者:月之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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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恋爱是我们生命中能自主建立的最亲密的关系。只论亲密度,亲子关系一点不比恋爱关系逊色。但是,亲子关系是“天赐”的,好父母也罢坏父母也罢,我们没得选择,只能接受,而恋爱关系却是我们自己选择的。”

    “也就是,人在这个世界上,孤独是永恒的。”苏芳幽幽地说。

    “没错,我们不寂寞,但我们孤独。”所以,人际关系学上会有距离产生美之说。

    不知不觉,我们都沉默不语。

    “我有些明白你和孔少爷他们之间的关系了。”苏芳突然说。

    “是吗?”我笑了笑。

    此时,日出的曙光,就在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从这章开始,我决定每章都写到3000-5000字

    第45章 巧遇

    “吁”,苏芳驾着的马车停了下来,原本睡着的我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喝声惊醒。

    “怎么了?”我轻声的问道。

    “这位公子,在下本无意惊扰。只想共乘马车直至碧水国都,车资在此。”声色朗朗,有股豪气其间。

    我挑帘下车,看了眼他手中的夜明珠,便收了下来请他上车。

    来人稍长于我,肤色偏黑,长相俊朗,气势生威,金色长发,偏是黝黑的瞳彩。看来是和我一样用了变色蛊,这人我在大典上见过,是金沙国的武王。武王作为皇帝的亲弟弟,同为皇后所生,两者相差10岁。

    金沙国皇帝向雪奈妈妈求婚,雪家即刻应允,也不知她过得可好。我一直想不通,那皇帝为何娶她,雪奈大他5岁啊!雪家确实为皇朝七大世家之一,实力不容小觑,可是……

    看来,要和这小子搞好关系,我还要靠他进金沙皇宫呢。

    “你知道碧水国的风俗习惯吗?”他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虽然有些烦人,却是个活跃而可爱的男孩。我记得,他是13岁吧。

    “我只知道一条,绝对不能无故污染任意的水源!”我轻描淡写的回了他。

    “你来自绯月皇朝吧。”他睁大眼睛望着我。

    看来是因为我的回答,再加上我的肤色白皙,继而推断的。

    “就如你是金沙国的人一样显而易见。”我并不想反驳。西之大陆的人,是绝不允许登陆来此的。

    “我才从绯月皇朝出来。”他笑着说。他的笑容很可爱,眼睛弯的如月牙。

    我也很奇怪,他怎么没随金沙国的护卫队回去。他不是金沙国代表皇帝派来的特使吗?难道说,在观览了本皇朝后,想去一窥碧水国的国情?

    无所谓,在这块大陆上想要开战可能性太小。这里的人对战争的觉悟性不可思议的高,知道战争的口号再怎么响亮悦耳,也不过是人类肮脏欲望所带来的毁灭。以武力结束的战争,只能带来几十年的和平。只有不断发展经济来满足人们舒适安逸的生活,才是解决之道。

    这恐怕也是幽冥之主为我们选择这块大陆的一个因素吧。或者说,通往幽冥之路的通道就在这里……

    “哎,你在想什么?”他在我眼前上下挥手。

    “没什么,想到这么久我们都还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对方,为我们的警戒心有点感触罢了。”我收回心神,对着他浅浅一笑。现在我的样貌最多是清秀,比起他的姿色是差远了。等下要打桩住店的小镇,是著名的人贩子区域,也是碧水与金沙国为数不多的交壤地带之一--迷踪镇。根据孔雀的情报组织“碎语轩”提供的线报,它的存在完全是仰仗金沙国的蓝家,为蓝家提供养蛊、试蛊的试验品以及美人。这家伙,还真是不错的选择。

    “哦,这个啊,你早说嘛!我以为你不感兴趣,不想知道。我叫晞,你呢?”他双手举起,交叠于脑后,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我是不想知道啊,我早就知道了,我为自己找的借口感到无力。“樱。”我望着窗外,低声说。

    “很美的名字。就是那种粉红色、小小的、长在树上的花啊,开花不久就会随风飘逝。缤纷的落英洒落一地,就像烟花一般短暂而绝美,却没有烟花消逝的完全。这样才更凄绝吧,虽然掉落在地上的花瓣很美,可是总有腐烂的时候,把最丑陋的一面也展示出来了,会让人逐渐忘记曾经的绚烂舞姿。”

    “那是它的宿命,又不是为了给你看的!”就像人们在吃橘子时,总抱怨那些橘子不够甜一样。那些橘肉是为了能让果核更好的生长,在落地时改良一立方厘米的土壤而存在的养料。又不是为了给人类吃才存在的,人类有什么资格去评价它的味道!我最讨厌这种人,好像世界上的一切只为他存在,他可以任意的评论世上万物!

    “抱歉,你说得对。”他竟然面露愧色,神情低落。

    气氛僵硬……

    “对了,马上就要到迷踪镇了,你要小心。那是蓝家的爪牙。”他紧皱着眉头,警觉地说。

    蓝家,被誉为沙漠的贵族,以蛊毒称雄。据我手里掌握的情报看来,现任第13代蛊王蓝采熙,和蓝采冰是双胞胎兄弟,其母曾嫁于金沙国先皇,封为贵妃。因受不了后宫的纷争,遂在怀胎数月后暗中离宫回族,诞下双子。皇族曾试图找回,均败。

    也正是因此,蓝家在金沙国的地位越发超然,以至于就是出现迷踪镇这样地方,也只好默认它的存在。太敏感的地方,总是黑暗和绝望的滋生地。世上恐怕还是有不少人喜欢这里吧,毕竟是整个大陆唯一可以买卖人口的地方。

    有猜测说,前代蛊王即采冰的外公,培养蓝采熙成为蛊王是为了给予皇族报复。因此民间才会流传说“熙冰之采不羡旭晞”。

    哼,无聊的兄弟间的残杀!幸亏采冰被秘密送往我朝,不然这种孽缘他怎么消受得了?好久没见他了,也不知他过得好不?

    “不用担心我。”我随口说。

    “为什么?”他惊讶的问。

    “因为你长得比我好看,比我壮实!”这还用问?作为试验品要正当青壮年,身体结实;作为玩物,只要年轻、美就行,不管是什么类型的!

    “真的吗?你觉得我好看?”他兴奋地说。

    “嗯。”我是在凭良心说话啊!不过,你既然不担心自己的安慰,那就说明你很强咯,那接下来就靠你了!反正苏芳也易容成一般人了,就算出手也不算暴露身份吧。

    这家伙,不会是为了剿灭这伙人贩子吧。是的话,就他一个人也太乱来了。真是搞不懂这家伙,看起来那么单纯、活泼,还是说人不可貌相?

    “你虽然看起来柔弱,但是你的眼睛告诉我,接下来的事情,就算再无耻卑劣、惨无人道你也受得了!你是故意不走公道的吧,不然绝不会经过迷踪镇。如果说你是迷路的话,就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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