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诗级男友 作者:焚珂
分卷阅读70
杜清觞没有多问。
一来是少年清秀的外貌为他增添了几分说服力,二来是少年背后的两人实在眼熟,尤其是——“……lg洛非?”杜清觞情不自禁地念出对方的名字,随即就看到后者把本来就压低了的鸭舌帽更往下拉了一点。
杜清觞偶尔会看lol的比赛直播,令他惊讶的是对方一个打职业的为什么会出现在校园里……而且看这架势好像也跟姬辰关系匪浅。
他稍微联想了一下,猛地睁大了眼睛,一个朦朦胧胧的念头浮现上来,荒谬又大胆。
但那是最可能的猜测——而这个猜测,需要验证。
“他在寝室里,我带你们去。”
“杜妈妈你回来啦~我的红烧肉呢……”姬辰在听到钥匙插进门锁的那一瞬间就扑了上去,结果与门外的四个人来了个脸对脸。
杜清觞敏锐地感觉到气氛的僵硬,身前的人甚至在瞬间屏息。皱起了眉,发现事情可能并不简单:“外面有人找你,我带进来了,有什么问题吗?”
姬辰把憋住的那口气吐出来,尽可能的放平声音:“不,没有什么,只是故人相见罢了,”他顿了一下,发现自己实在做不出任何笑脸,干脆面无表情道,“王絮,好久不见。”
王絮从见了面开始就在神经质般啃噬着自己的指甲,闻言暮的停下,低下头从嗓子里挤出短促的气音来回应。
姬辰转向带着鸭舌帽努力减小存在感的某人:“你又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就由我来回答吧。”陌生的青年蓦然插进来,语调温和。
“初次见面,我叫许旭,王者荣耀epic战队的队长mr.x,此次前来有一事相求,冒昧之处还请多多原谅,”说罢,他看着满面冰霜的姬辰笑了笑,“不知姬先生可有加入我们打职业的考虑?”
姬辰毫不犹豫:“没有,滚。”
杜清觞自知之前做的事失水准,早就后悔的他听到这句话就开始着手驱散人群。
“……等一等,”有人突然出声,杜清觞下意识看过去,发现是那个一开始问路的少年,好像是叫王絮,“姬辰,我有话想对你说。”
姬辰随意点了一下头:“哦,可惜我不想听。”
洛非看不下去了,他猛地发力推开了杜清觞,揪着姬辰的衣领将他怼到了门板上。
“你他妈到底还要自我悲伤到什么时候?”
莫云轩笔尖一顿,纸上很快就晕染出墨色的污迹,一张写满字的上好宣纸就这么毁了。
他慢慢地将纸揉成一团,又铺开一张新的。
他不会写毛笔字,只能练硬笔。
从小被当做继承人培养其实不是一件幸事,外人能看见他是十项全能仿若天神的莫家公子,是乌衣巷里的王谢风流,其实也只是人罢了,不过是小时候苦吃多了点。
莫家枪杆子出身,当年太爷是跟着一起打过抗日,内战和抗美援朝的,枪林弹雨里来来去去才为后代子孙谋取了这么个可以安身的地方。莫家老太爷一辈子都活在战争里,大字不识几个的大老粗浑身挂着胆,从几把猎刀到一杆鸟枪换到飞机大炮,其实也很是吃了一番没文化的苦头,临终前都不忘告诫后辈要多读书。
可惜儿子跟他一样,也是个看到书就头疼的主,无奈之下只能寄希望于孙子身上,甚至不惜与当时势力低微的书香世家白家指腹为婚。而这被指婚个人,自然就是莫云轩的父亲莫问与。白家自是欢天喜地地应了,背地里却说了不少嫌弃鄙夷的话,一幅癞□□想吃天鹅肉的架势,那清高样子就像是莫家老爷子拿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逼他们应的。
可大概是白家的身体里真的天生流动着知识的血液,孩子落地就拥有读书的基因,莫云轩的确是比他只会摸枪打鸟的老子更加聪明。这下莫问与可来劲了,指天画地地要实现老爷子当初的遗愿,这莫家终于也要出一个文化人。
春夏秋冬,莫云轩要跪在地上,听着先生讲四书五经,时不时回答先生提出的问题,背不出来,抽三下手心,答不出来,罚抄原文注释十遍。起来的时候,小腿上全是密密麻麻印出来的花纹,虫鱼鸟兽,草木花卉——这是莫问与专门请人打造的雅室,地板是最清雅的青石。要练钢琴,五岁的孩童,手伸开都够不着琴键,却要完整的把练习曲弹下来。一天下来,弹得曲子七零八落,检查的时候手心被抽得肿的老高……
后来莫云轩回忆起来的时候,能记起来的,除了背不完的典籍和长得仿佛看不到尽头的八十八个黑白琴键,就只有那深深刻在记忆里的一把戒尺,钢制,光滑的尺身上没有一丝锈迹,以及它落下时耳边虎虎的风声。
……
莫云轩敛眉写下第一个字,姬。
笔力遒劲,铁画银钩,最后一划是竖,他用了毛笔的回溯写法,却硬生生的写出了框外。
他愣愣地看着这个字,就像是看着突破了束缚的自己。
……
小时候其实被逼练过毛笔字,小号狼毫,红白相间的米字格,横平竖直,一撇一捺,连一个点都有颇多讲究。不是没用功,也不是没成效,莫云轩写出来的毛笔字比大部分人写的都好,骨骼挺拔,尤其是楷书,一派张狂刚烈。只是教他的老师只看了一眼就摇摇头——“过刚易折,孩子,你太要强了,你的性格注定你不适合练毛笔字。”
莫问与知道后哼了一声,看着沉默不语的儿子和昨天才被他大加赞赏过的字,丢下一句故弄玄虚就不再理会此事了,只有莫云轩知道,那个老先生说的是对的。
他写不来毛笔字,那柔软的笔锋令他发疯,只能用坚硬的结构去把字撑起来,无形无意,无韵无味,只能是端正得差强人意。
一直以来,他习惯用最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每一件事都要做到最好。他不停地催眠自己,只有这样才符合自己的身份,才不负父母长辈的期望。一直以来,所有人都在跟他说,你是未来要继承家族的人,你必须在方方面面都做到完美。
他身边不乏酗酒飙车打架泡妹的官家子弟,可是他不行,他没有能顶住这个家的兄弟姐妹,也不能放纵自己沉溺欢愉逃脱职责。他每天规规矩矩地上学,学钢琴,背古籍,间或去国外学骑马和帆船。
他按部就班地做一个皇亲国戚,接受繁琐的教育直到他正式接手家族事务。
可是他遇到了姬辰。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是在现实中,而是在网上。
隔着手机里小小的屏幕,他默默的注视着他,在茫茫观众中就如同万千星辰里的其中一颗。所有人都在凝望天边的孤月,孤月却不会注意到渺小的星子。
游戏里的人物在那小小的花圈里腾转挪移,每一次跳跃都像是在锁链上舞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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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清觞没有多问。
一来是少年清秀的外貌为他增添了几分说服力,二来是少年背后的两人实在眼熟,尤其是——“……lg洛非?”杜清觞情不自禁地念出对方的名字,随即就看到后者把本来就压低了的鸭舌帽更往下拉了一点。
杜清觞偶尔会看lol的比赛直播,令他惊讶的是对方一个打职业的为什么会出现在校园里……而且看这架势好像也跟姬辰关系匪浅。
他稍微联想了一下,猛地睁大了眼睛,一个朦朦胧胧的念头浮现上来,荒谬又大胆。
但那是最可能的猜测——而这个猜测,需要验证。
“他在寝室里,我带你们去。”
“杜妈妈你回来啦~我的红烧肉呢……”姬辰在听到钥匙插进门锁的那一瞬间就扑了上去,结果与门外的四个人来了个脸对脸。
杜清觞敏锐地感觉到气氛的僵硬,身前的人甚至在瞬间屏息。皱起了眉,发现事情可能并不简单:“外面有人找你,我带进来了,有什么问题吗?”
姬辰把憋住的那口气吐出来,尽可能的放平声音:“不,没有什么,只是故人相见罢了,”他顿了一下,发现自己实在做不出任何笑脸,干脆面无表情道,“王絮,好久不见。”
王絮从见了面开始就在神经质般啃噬着自己的指甲,闻言暮的停下,低下头从嗓子里挤出短促的气音来回应。
姬辰转向带着鸭舌帽努力减小存在感的某人:“你又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就由我来回答吧。”陌生的青年蓦然插进来,语调温和。
“初次见面,我叫许旭,王者荣耀epic战队的队长mr.x,此次前来有一事相求,冒昧之处还请多多原谅,”说罢,他看着满面冰霜的姬辰笑了笑,“不知姬先生可有加入我们打职业的考虑?”
姬辰毫不犹豫:“没有,滚。”
杜清觞自知之前做的事失水准,早就后悔的他听到这句话就开始着手驱散人群。
“……等一等,”有人突然出声,杜清觞下意识看过去,发现是那个一开始问路的少年,好像是叫王絮,“姬辰,我有话想对你说。”
姬辰随意点了一下头:“哦,可惜我不想听。”
洛非看不下去了,他猛地发力推开了杜清觞,揪着姬辰的衣领将他怼到了门板上。
“你他妈到底还要自我悲伤到什么时候?”
莫云轩笔尖一顿,纸上很快就晕染出墨色的污迹,一张写满字的上好宣纸就这么毁了。
他慢慢地将纸揉成一团,又铺开一张新的。
他不会写毛笔字,只能练硬笔。
从小被当做继承人培养其实不是一件幸事,外人能看见他是十项全能仿若天神的莫家公子,是乌衣巷里的王谢风流,其实也只是人罢了,不过是小时候苦吃多了点。
莫家枪杆子出身,当年太爷是跟着一起打过抗日,内战和抗美援朝的,枪林弹雨里来来去去才为后代子孙谋取了这么个可以安身的地方。莫家老太爷一辈子都活在战争里,大字不识几个的大老粗浑身挂着胆,从几把猎刀到一杆鸟枪换到飞机大炮,其实也很是吃了一番没文化的苦头,临终前都不忘告诫后辈要多读书。
可惜儿子跟他一样,也是个看到书就头疼的主,无奈之下只能寄希望于孙子身上,甚至不惜与当时势力低微的书香世家白家指腹为婚。而这被指婚个人,自然就是莫云轩的父亲莫问与。白家自是欢天喜地地应了,背地里却说了不少嫌弃鄙夷的话,一幅癞□□想吃天鹅肉的架势,那清高样子就像是莫家老爷子拿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逼他们应的。
可大概是白家的身体里真的天生流动着知识的血液,孩子落地就拥有读书的基因,莫云轩的确是比他只会摸枪打鸟的老子更加聪明。这下莫问与可来劲了,指天画地地要实现老爷子当初的遗愿,这莫家终于也要出一个文化人。
春夏秋冬,莫云轩要跪在地上,听着先生讲四书五经,时不时回答先生提出的问题,背不出来,抽三下手心,答不出来,罚抄原文注释十遍。起来的时候,小腿上全是密密麻麻印出来的花纹,虫鱼鸟兽,草木花卉——这是莫问与专门请人打造的雅室,地板是最清雅的青石。要练钢琴,五岁的孩童,手伸开都够不着琴键,却要完整的把练习曲弹下来。一天下来,弹得曲子七零八落,检查的时候手心被抽得肿的老高……
后来莫云轩回忆起来的时候,能记起来的,除了背不完的典籍和长得仿佛看不到尽头的八十八个黑白琴键,就只有那深深刻在记忆里的一把戒尺,钢制,光滑的尺身上没有一丝锈迹,以及它落下时耳边虎虎的风声。
……
莫云轩敛眉写下第一个字,姬。
笔力遒劲,铁画银钩,最后一划是竖,他用了毛笔的回溯写法,却硬生生的写出了框外。
他愣愣地看着这个字,就像是看着突破了束缚的自己。
……
小时候其实被逼练过毛笔字,小号狼毫,红白相间的米字格,横平竖直,一撇一捺,连一个点都有颇多讲究。不是没用功,也不是没成效,莫云轩写出来的毛笔字比大部分人写的都好,骨骼挺拔,尤其是楷书,一派张狂刚烈。只是教他的老师只看了一眼就摇摇头——“过刚易折,孩子,你太要强了,你的性格注定你不适合练毛笔字。”
莫问与知道后哼了一声,看着沉默不语的儿子和昨天才被他大加赞赏过的字,丢下一句故弄玄虚就不再理会此事了,只有莫云轩知道,那个老先生说的是对的。
他写不来毛笔字,那柔软的笔锋令他发疯,只能用坚硬的结构去把字撑起来,无形无意,无韵无味,只能是端正得差强人意。
一直以来,他习惯用最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每一件事都要做到最好。他不停地催眠自己,只有这样才符合自己的身份,才不负父母长辈的期望。一直以来,所有人都在跟他说,你是未来要继承家族的人,你必须在方方面面都做到完美。
他身边不乏酗酒飙车打架泡妹的官家子弟,可是他不行,他没有能顶住这个家的兄弟姐妹,也不能放纵自己沉溺欢愉逃脱职责。他每天规规矩矩地上学,学钢琴,背古籍,间或去国外学骑马和帆船。
他按部就班地做一个皇亲国戚,接受繁琐的教育直到他正式接手家族事务。
可是他遇到了姬辰。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是在现实中,而是在网上。
隔着手机里小小的屏幕,他默默的注视着他,在茫茫观众中就如同万千星辰里的其中一颗。所有人都在凝望天边的孤月,孤月却不会注意到渺小的星子。
游戏里的人物在那小小的花圈里腾转挪移,每一次跳跃都像是在锁链上舞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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