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7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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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思了。一旁的程树冲那个孩子大大方方地笑了一下,对他妈妈说:“没关系。”
等他们走远了,对话的声音还时不时传来。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妈妈?”
“因为那个阿姨很喜欢那个叔叔呀。”
“所以要咬他么?”
“……是啊。”
“所以,那个叔叔不喜欢那个阿姨吗?”
“当然也喜欢呀。”
“所以妈妈!我喜欢佳佳,我能咬她吗?”
“……当然不行。”
“可是明明是你刚才说的……”
“佳佳喜欢你吗?”他妈妈打断他。
“嗯嗯嗯。”
“可是她喜欢你有你喜欢她那么喜欢吗?”
“……”
“只有她喜欢你和你喜欢她一样喜欢,她同意你咬,你才能咬!”女人拼命憋住笑。
“好吧。”小孩子的声音嫩嫩的,充满沮丧。
谭临见程树也忍不住轻笑了一下,看出她对小孩子的友善,随口问了一句:“喜欢小孩?”
“嗯?”程树转眼看他,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不。”
她顿了顿,又郑重重复一遍,“我不喜欢小孩。”
谭临看着她,没说话。
远处一波一波的海浪声音传来,程树也转头看他:“走吧?”
“嗯。”
回到北海市区,才刚刚过了午饭时间。谭临想带程树到处走走,沿途问人,一路走到了老街。
老街有一百多年历史,沿街全是中西合璧骑楼式建筑。沿街骑楼上卷拱雕塑精美,线条流畅,遮蔽夏天烈日,带来一点可贵的清凉。
从前,老街的中段卖的是来自苏杭的绸缎,东段卖晒干海货,西段靠近外沙港口,多的是渔网船钉。
北海现在发展衰败,只旅游业撑着,老街便和云南山西的古镇一样,渐渐多了些千篇一律的小店,卖南海珍珠和越南红木,还有一些特色小吃。
到底还是有些不同的。
谭临给程树买了个虾饼,她破天荒地吃了大半个。等经过一家糖水铺,她又提出想进去喝一碗红豆糖水。
这里的红豆和他们平常吃的都不一样。很大颗,有点像赤豆,又甜又糯,和哇哈哈八宝粥里头的一样。
程树吃了一颗,把碗推到谭临面前。
“你也吃一口。”
“你先吃好我再……”
“不。”程树抬着眼睛看他,催促道,“你快吃。”
在今天之前,谭临是万万不可能想到程树谈恋爱的时候竟然是这样的。
女人的眼睛亮亮的,偶然露出的天真神色把一切阴郁的东西都驱散得一干二净。他说不出拒绝的话,只能乖乖照做。
等他吃了一口,程树又把碗拉了过去,自己又舀了一口。
两人就这样你来我往,腻腻歪歪地吃完一碗红豆汤。
谭临和阮颖谈恋爱的时候从来没做过这种事情。他也不知道,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们坐在糖水铺靠门的位子上,门外骑楼下的长廊里坐着一个摆摊的老头,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左顾右盼。两人吃糖水吃得久,他视线扫得多,便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他们。
那老头的摊子不过是一个手编的竹篓,上面倒扣一个平竹箕,摆放了一些小玩意儿。程树向来敏感,注意到他的目光,也回视了过去。
看到竹箕上的什么东西,她拍了拍谭临的手腕:“哎,看那边。”
谭临依言转头:“什么?”
“他竟然卖红豆手链。”程树说,“我总是想买,但总是遇不到。”
虽然全国好多地方都有卖,可是她总是遇不到。
谭临一挑眉:“我去帮你买一对来。”
“不用了。”程树按住他的手腕,摇摇头道,“算了。”
谭临就没动。
程树说:“我曾经有一对。”
“嗯?”
“很久之前买给我和谁的……我已经忘了。我当时天天带,天天带,穿裙子带,穿羽绒服也带,下暴雨骑车的时候带,大晴天也带。后来你猜怎么了?”
谭临自然不知道。
“我们分手了,那天我洗澡就把红豆摘了下来,扔在抽屉最里面。等过了梅雨季节,有次我无意间翻出来才发现,红豆都已经发霉得不成样子了。”
程树绕着手腕比划了一圈。
“你能想象吗。我用水也洗不掉,上面都是霉斑,特别特别恶心。”她看了一眼老头竹篓上的红豆手链,“新鲜的时候多好看啊,多可爱啊,变质以后,让人看都不想再看第二眼。我把它扔了,后来,就再也买不到了。”
谭临沉默着,将最后一口糖水留给程树。
“还想吃什么吗?”他问。
程树摇头。
吃完糖水,她上楼上厕所。下楼的时候,谭临已经买好单,正襟危坐地坐在桌子旁等他。
他面前的桌面上,摆着两串颜色鲜艳的红豆手链。
程树有些愕然:“你怎么……”
“我问过了,放心吧。”谭临笑了笑,“只要不沾水,天天戴,红豆就不会发霉。”
程树愣在原地。
他的神色近乎温柔。这种神色在他沉默的脸上极少出现。
“我向你保证:我会天天戴着它的。所以,我的红豆不会发霉。”
“我不能保证永远。但起码是,有生之年。”
☆、永远
“永远”是陈北及很喜欢说的一个词。
他喜欢抱着她,拉着她一起抽烟,然后在她耳边喃喃重复“永远”这个词。
什么“就算是去死也要永远陪着你”,“你最特别,我会永远爱你”,“希望我们永远不分开”之类的,在尼古丁的刺激下,一个人会很轻易地信以为真。
她也确实相信了很久。
在陈北及之前,她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让她染上了烟瘾,也让她看见了拍纪录片的无限可能性,他身上藏了太多艺术的激情,很容易让人痴迷到无可自拔。
她甚至以为他们真的就会这样,一直相爱到死。争吵时有发生,激烈时她会想过跳楼去死,她的抑郁病症时轻时重,但她从未想过离开他。
直到她发现陈北及劈腿的那一天。
这不是她第一次经历劈腿,却从未这样绝望过。
陈北及是特别的,所以他被发现劈腿之后,并不像她那些平庸的前男友那样或趁机分手,或乞求她的原谅。
他依然是那副让她迷恋的样子,邪气又放纵,对她淡淡道,
“阿树,我不过让你明白一个事实:这一切或早或晚,都会发生的。男人都是这样的。你恨我,你骂我,都可以,但是,你也选择和我继续生活下去。”
他的话说得温和,落在程树心里却全是刺。
她知道他在激她,是是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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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思了。一旁的程树冲那个孩子大大方方地笑了一下,对他妈妈说:“没关系。”
等他们走远了,对话的声音还时不时传来。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妈妈?”
“因为那个阿姨很喜欢那个叔叔呀。”
“所以要咬他么?”
“……是啊。”
“所以,那个叔叔不喜欢那个阿姨吗?”
“当然也喜欢呀。”
“所以妈妈!我喜欢佳佳,我能咬她吗?”
“……当然不行。”
“可是明明是你刚才说的……”
“佳佳喜欢你吗?”他妈妈打断他。
“嗯嗯嗯。”
“可是她喜欢你有你喜欢她那么喜欢吗?”
“……”
“只有她喜欢你和你喜欢她一样喜欢,她同意你咬,你才能咬!”女人拼命憋住笑。
“好吧。”小孩子的声音嫩嫩的,充满沮丧。
谭临见程树也忍不住轻笑了一下,看出她对小孩子的友善,随口问了一句:“喜欢小孩?”
“嗯?”程树转眼看他,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不。”
她顿了顿,又郑重重复一遍,“我不喜欢小孩。”
谭临看着她,没说话。
远处一波一波的海浪声音传来,程树也转头看他:“走吧?”
“嗯。”
回到北海市区,才刚刚过了午饭时间。谭临想带程树到处走走,沿途问人,一路走到了老街。
老街有一百多年历史,沿街全是中西合璧骑楼式建筑。沿街骑楼上卷拱雕塑精美,线条流畅,遮蔽夏天烈日,带来一点可贵的清凉。
从前,老街的中段卖的是来自苏杭的绸缎,东段卖晒干海货,西段靠近外沙港口,多的是渔网船钉。
北海现在发展衰败,只旅游业撑着,老街便和云南山西的古镇一样,渐渐多了些千篇一律的小店,卖南海珍珠和越南红木,还有一些特色小吃。
到底还是有些不同的。
谭临给程树买了个虾饼,她破天荒地吃了大半个。等经过一家糖水铺,她又提出想进去喝一碗红豆糖水。
这里的红豆和他们平常吃的都不一样。很大颗,有点像赤豆,又甜又糯,和哇哈哈八宝粥里头的一样。
程树吃了一颗,把碗推到谭临面前。
“你也吃一口。”
“你先吃好我再……”
“不。”程树抬着眼睛看他,催促道,“你快吃。”
在今天之前,谭临是万万不可能想到程树谈恋爱的时候竟然是这样的。
女人的眼睛亮亮的,偶然露出的天真神色把一切阴郁的东西都驱散得一干二净。他说不出拒绝的话,只能乖乖照做。
等他吃了一口,程树又把碗拉了过去,自己又舀了一口。
两人就这样你来我往,腻腻歪歪地吃完一碗红豆汤。
谭临和阮颖谈恋爱的时候从来没做过这种事情。他也不知道,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们坐在糖水铺靠门的位子上,门外骑楼下的长廊里坐着一个摆摊的老头,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左顾右盼。两人吃糖水吃得久,他视线扫得多,便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他们。
那老头的摊子不过是一个手编的竹篓,上面倒扣一个平竹箕,摆放了一些小玩意儿。程树向来敏感,注意到他的目光,也回视了过去。
看到竹箕上的什么东西,她拍了拍谭临的手腕:“哎,看那边。”
谭临依言转头:“什么?”
“他竟然卖红豆手链。”程树说,“我总是想买,但总是遇不到。”
虽然全国好多地方都有卖,可是她总是遇不到。
谭临一挑眉:“我去帮你买一对来。”
“不用了。”程树按住他的手腕,摇摇头道,“算了。”
谭临就没动。
程树说:“我曾经有一对。”
“嗯?”
“很久之前买给我和谁的……我已经忘了。我当时天天带,天天带,穿裙子带,穿羽绒服也带,下暴雨骑车的时候带,大晴天也带。后来你猜怎么了?”
谭临自然不知道。
“我们分手了,那天我洗澡就把红豆摘了下来,扔在抽屉最里面。等过了梅雨季节,有次我无意间翻出来才发现,红豆都已经发霉得不成样子了。”
程树绕着手腕比划了一圈。
“你能想象吗。我用水也洗不掉,上面都是霉斑,特别特别恶心。”她看了一眼老头竹篓上的红豆手链,“新鲜的时候多好看啊,多可爱啊,变质以后,让人看都不想再看第二眼。我把它扔了,后来,就再也买不到了。”
谭临沉默着,将最后一口糖水留给程树。
“还想吃什么吗?”他问。
程树摇头。
吃完糖水,她上楼上厕所。下楼的时候,谭临已经买好单,正襟危坐地坐在桌子旁等他。
他面前的桌面上,摆着两串颜色鲜艳的红豆手链。
程树有些愕然:“你怎么……”
“我问过了,放心吧。”谭临笑了笑,“只要不沾水,天天戴,红豆就不会发霉。”
程树愣在原地。
他的神色近乎温柔。这种神色在他沉默的脸上极少出现。
“我向你保证:我会天天戴着它的。所以,我的红豆不会发霉。”
“我不能保证永远。但起码是,有生之年。”
☆、永远
“永远”是陈北及很喜欢说的一个词。
他喜欢抱着她,拉着她一起抽烟,然后在她耳边喃喃重复“永远”这个词。
什么“就算是去死也要永远陪着你”,“你最特别,我会永远爱你”,“希望我们永远不分开”之类的,在尼古丁的刺激下,一个人会很轻易地信以为真。
她也确实相信了很久。
在陈北及之前,她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让她染上了烟瘾,也让她看见了拍纪录片的无限可能性,他身上藏了太多艺术的激情,很容易让人痴迷到无可自拔。
她甚至以为他们真的就会这样,一直相爱到死。争吵时有发生,激烈时她会想过跳楼去死,她的抑郁病症时轻时重,但她从未想过离开他。
直到她发现陈北及劈腿的那一天。
这不是她第一次经历劈腿,却从未这样绝望过。
陈北及是特别的,所以他被发现劈腿之后,并不像她那些平庸的前男友那样或趁机分手,或乞求她的原谅。
他依然是那副让她迷恋的样子,邪气又放纵,对她淡淡道,
“阿树,我不过让你明白一个事实:这一切或早或晚,都会发生的。男人都是这样的。你恨我,你骂我,都可以,但是,你也选择和我继续生活下去。”
他的话说得温和,落在程树心里却全是刺。
她知道他在激她,是是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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