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的野兽 作者:楚一一
分卷阅读98
脱。那是一种人类的血独有的腥味,是拿世界上其他任何事物的气息都没有办法做类比的,可能唯有当同类闻到同类的血的味道时,才会在心底里本能的升起那样一种几乎是潜意识的恐惧。这样的血腥味在不断不断的提醒你,唤醒着你所有的感官——因为你的身体知道,在看荧幕里的血腥一幕时,唯有你的眼睛是活着的。而此时,在一个真实的凶杀案现场,你所有的五感都被迫苏醒了过来,集体合力为你构建起一个生活的、立体的世界,层层叠叠的包裹着你,让你无论从哪一个层面都无法摆脱,让你最终不得不像个懦夫一样尖叫出声:“好了我相信了!我来到了一个真实的凶杀案现场!”它们才肯罢休一般。
这样的感觉,这样的恐惧,让狗哥这个也算是见惯了大场面的汉子,也忍不住冲到洗手间里吐了。这几天对饶朗的担心让他根本没有吃下什么东西,如果这时候上一台体重秤上面的数字应该会让致力于减肥的狗哥惊喜不已吧,不过让人难受的是吐的时候都没有什么东西可吐出来,狗哥觉得那一阵止不住的翻江倒海,让他几乎是把胆汁都给呕出来了吧。吐完以后,他觉得口里一阵阵的发苦,却也并不敢打开自来水管来漱一漱口,事实上,这所屋子里的任何东西他都不敢触碰,如果打开水龙头,他会觉得那看起来清澈的水中其实混杂着浓浓的血腥气,如果碰到肥皂,他会觉得上面不知哪里沾到了头颅中溅出的血液和那黏糊糊的液体。
行走在这样的一座屋子——狗哥也是直到自己亲身进来了,才有这样的实感,原来就好像在玩扫雷游戏一样,只觉得处处都是危险和不安,每走一步都要克服巨大的恐惧,简直是步步为营。在真正走进这栋房子以前,狗哥哪里会想到自己竟会这么怂呢?那时他的自信心膨胀得就好像嚷嚷着要主动去鬼屋实地探险的中二青少年一样,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为了饶朗自己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可以做得到。
直到进来了,狗哥才会愿意承认,来到真正的凶杀案现场的感觉,绝对跟你所想的完全不一样。
狗哥不敢漱口,只得一边勉强抬手把自己的嘴角擦一擦干净,一边走回凶杀案所发生的房间里去。
走进那个房间的时候,狗哥惊呆了。
他看到宋栗带上了一双看来是早已备好的手套——难怪从警局出来后她去了一趟旁边的超市,狗哥本来还以为他是去买士力架一类的食物补充能量了,毕竟宋栗和他一样这么多天都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这样看来,原来她当时是去买手套了。宋栗带着手套,开始在这个房间里不断的寻找着什么。
不过此时,让狗哥惊呆的原因还没有轮到宋栗到底在找什么这一问题,而是在于,宋栗到底是一个女孩子,平时也是生活在风平浪静的都市之中、从小到大被爸妈保护得好好的,这样血腥暴力的事情,也该是离她的生活无比遥远,也该是她完全无法想象和接受的。而且狗哥知道宋栗胆子小,狗哥听饶朗说起过,宋栗哪怕一个人大白天在停了电黑黢黢的楼道里行走,都会被自己脑洞大开联想到的鬼故事给吓得够呛,所以之前他们一起去山区做公益时,在得知宋栗一个人打着手电去寻找走失的那个小男孩,饶朗才会忙不迭的跟在她身后一同去了,因为他知道宋栗一定是害怕走夜路的。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怕鬼、怕黑、怕走夜路的胆小女孩子,在一座真实发生了残暴凶杀案的房子里,真实到狗哥这样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吐了,她却面不改色、镇定自若,没有任何胆怯、犹豫,甚至连任何的反应都没有,就像一个没有任何感知的机器人一样,径直的展开了她头脑中好似早已设定好的工作内容。
到了这时,狗哥才发现自己错了。
而且他特别甘愿的想要去承认自己错了,羞愧到了恨不得想要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他当时怎么会支持饶朗离开宋栗、头也不回的完全退出她的全世界呢?简直是大错特错啊。
到了这时,狗哥才意识到,看似大大咧咧、跟都市里的每一个爱耍贫嘴的大龄女青年没什么不同的宋栗,心里到底怀着怎样的深情。而那样的深情,都是对着饶朗一个人而起的。
狗哥冲口而出:“宋栗,我错了。我真错了。”
宋栗充耳不闻。好像她此时真的变做了一具机器人,脑子里只有设定好的程序,来帮助她完成一个既定的任务。世界上发生任何与这个任务无关的事情,哪怕是对着她而来的,她都是理解不了,也不会理会的。
然后狗哥才来得及吃惊于第二个问题:“你在找什么?”
还好,看来这个问题跟机器人宋栗头脑中设定的任务是相关的,所以宋栗从百忙之中抬起头来,回答了狗哥的这个问题:“找一根头发,找一块脱落的死皮,找什么都好。”
狗哥愣愣的看着宋栗。
宋栗继续低下头去,一寸一寸的仔细搜寻着,好像她一秒钟的时间都没有办法耽搁,一边寻找一边继续对狗哥解释道:“我不是要跟国外的警察比聪明,我是要跟他们比细心。”
作者有话要说: 才开始喜欢这文~ 就快要完结了~
☆、第74章
如果是在饶朗曾经游学所在的区域生活过的人,便会知道,这里的很多超市之中都会出售一种餐包,干干涩涩的两片小面包之间夹着一片薄薄的起司,无论如何也谈不上美味,但是在各个超市的销量都还不错,因为这附近有不少的学子,也聚集了不少从事it技术行业、每日里忙得昏天黑地的上班族,大家一旦忙碌了起来,或者是因为前一夜想要放松精神彻夜打了游戏、次日一早起得晚了根本来不及吃早餐,都会习惯性的冲进超市买上这样一个起司小餐包,拿在手里一边向着教室或者公司狂奔而去、一边大嚼特嚼,以美味来犒赏肚子里的馋虫是做不到了,但是填饱肚子是没问题,干干涩涩的小面包不会四处掉渣、在你狂奔的路上还要去在意管理自己的形象,而那一片薄薄的起司又能满足人体所需的热量,所以可以说是综合得分最高的上佳选择了。对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来说,这样的起司小餐包就是类似于日本的红豆包一样的存在,是平日里不会在意、生活里却其实不可或缺的东西。
不过,几乎从来没有人,会连续两天选择吃起司小餐包。因为它最大的问题就是——实在不好吃啊!一天这样委屈自己的胃也就算了,还能忍,但是吃进口里总觉得寡淡不堪,第二天是无论如何也要早起、或者暂时放一放手里的工作,去吃一顿像模像样的美食来犒赏自己,这样自己的胃才不至于在腹中像一只青蛙一样咕咕高唱着要闹造反。
这样的一个奇迹,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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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那是一种人类的血独有的腥味,是拿世界上其他任何事物的气息都没有办法做类比的,可能唯有当同类闻到同类的血的味道时,才会在心底里本能的升起那样一种几乎是潜意识的恐惧。这样的血腥味在不断不断的提醒你,唤醒着你所有的感官——因为你的身体知道,在看荧幕里的血腥一幕时,唯有你的眼睛是活着的。而此时,在一个真实的凶杀案现场,你所有的五感都被迫苏醒了过来,集体合力为你构建起一个生活的、立体的世界,层层叠叠的包裹着你,让你无论从哪一个层面都无法摆脱,让你最终不得不像个懦夫一样尖叫出声:“好了我相信了!我来到了一个真实的凶杀案现场!”它们才肯罢休一般。
这样的感觉,这样的恐惧,让狗哥这个也算是见惯了大场面的汉子,也忍不住冲到洗手间里吐了。这几天对饶朗的担心让他根本没有吃下什么东西,如果这时候上一台体重秤上面的数字应该会让致力于减肥的狗哥惊喜不已吧,不过让人难受的是吐的时候都没有什么东西可吐出来,狗哥觉得那一阵止不住的翻江倒海,让他几乎是把胆汁都给呕出来了吧。吐完以后,他觉得口里一阵阵的发苦,却也并不敢打开自来水管来漱一漱口,事实上,这所屋子里的任何东西他都不敢触碰,如果打开水龙头,他会觉得那看起来清澈的水中其实混杂着浓浓的血腥气,如果碰到肥皂,他会觉得上面不知哪里沾到了头颅中溅出的血液和那黏糊糊的液体。
行走在这样的一座屋子——狗哥也是直到自己亲身进来了,才有这样的实感,原来就好像在玩扫雷游戏一样,只觉得处处都是危险和不安,每走一步都要克服巨大的恐惧,简直是步步为营。在真正走进这栋房子以前,狗哥哪里会想到自己竟会这么怂呢?那时他的自信心膨胀得就好像嚷嚷着要主动去鬼屋实地探险的中二青少年一样,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为了饶朗自己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可以做得到。
直到进来了,狗哥才会愿意承认,来到真正的凶杀案现场的感觉,绝对跟你所想的完全不一样。
狗哥不敢漱口,只得一边勉强抬手把自己的嘴角擦一擦干净,一边走回凶杀案所发生的房间里去。
走进那个房间的时候,狗哥惊呆了。
他看到宋栗带上了一双看来是早已备好的手套——难怪从警局出来后她去了一趟旁边的超市,狗哥本来还以为他是去买士力架一类的食物补充能量了,毕竟宋栗和他一样这么多天都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这样看来,原来她当时是去买手套了。宋栗带着手套,开始在这个房间里不断的寻找着什么。
不过此时,让狗哥惊呆的原因还没有轮到宋栗到底在找什么这一问题,而是在于,宋栗到底是一个女孩子,平时也是生活在风平浪静的都市之中、从小到大被爸妈保护得好好的,这样血腥暴力的事情,也该是离她的生活无比遥远,也该是她完全无法想象和接受的。而且狗哥知道宋栗胆子小,狗哥听饶朗说起过,宋栗哪怕一个人大白天在停了电黑黢黢的楼道里行走,都会被自己脑洞大开联想到的鬼故事给吓得够呛,所以之前他们一起去山区做公益时,在得知宋栗一个人打着手电去寻找走失的那个小男孩,饶朗才会忙不迭的跟在她身后一同去了,因为他知道宋栗一定是害怕走夜路的。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怕鬼、怕黑、怕走夜路的胆小女孩子,在一座真实发生了残暴凶杀案的房子里,真实到狗哥这样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吐了,她却面不改色、镇定自若,没有任何胆怯、犹豫,甚至连任何的反应都没有,就像一个没有任何感知的机器人一样,径直的展开了她头脑中好似早已设定好的工作内容。
到了这时,狗哥才发现自己错了。
而且他特别甘愿的想要去承认自己错了,羞愧到了恨不得想要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他当时怎么会支持饶朗离开宋栗、头也不回的完全退出她的全世界呢?简直是大错特错啊。
到了这时,狗哥才意识到,看似大大咧咧、跟都市里的每一个爱耍贫嘴的大龄女青年没什么不同的宋栗,心里到底怀着怎样的深情。而那样的深情,都是对着饶朗一个人而起的。
狗哥冲口而出:“宋栗,我错了。我真错了。”
宋栗充耳不闻。好像她此时真的变做了一具机器人,脑子里只有设定好的程序,来帮助她完成一个既定的任务。世界上发生任何与这个任务无关的事情,哪怕是对着她而来的,她都是理解不了,也不会理会的。
然后狗哥才来得及吃惊于第二个问题:“你在找什么?”
还好,看来这个问题跟机器人宋栗头脑中设定的任务是相关的,所以宋栗从百忙之中抬起头来,回答了狗哥的这个问题:“找一根头发,找一块脱落的死皮,找什么都好。”
狗哥愣愣的看着宋栗。
宋栗继续低下头去,一寸一寸的仔细搜寻着,好像她一秒钟的时间都没有办法耽搁,一边寻找一边继续对狗哥解释道:“我不是要跟国外的警察比聪明,我是要跟他们比细心。”
作者有话要说: 才开始喜欢这文~ 就快要完结了~
☆、第74章
如果是在饶朗曾经游学所在的区域生活过的人,便会知道,这里的很多超市之中都会出售一种餐包,干干涩涩的两片小面包之间夹着一片薄薄的起司,无论如何也谈不上美味,但是在各个超市的销量都还不错,因为这附近有不少的学子,也聚集了不少从事it技术行业、每日里忙得昏天黑地的上班族,大家一旦忙碌了起来,或者是因为前一夜想要放松精神彻夜打了游戏、次日一早起得晚了根本来不及吃早餐,都会习惯性的冲进超市买上这样一个起司小餐包,拿在手里一边向着教室或者公司狂奔而去、一边大嚼特嚼,以美味来犒赏肚子里的馋虫是做不到了,但是填饱肚子是没问题,干干涩涩的小面包不会四处掉渣、在你狂奔的路上还要去在意管理自己的形象,而那一片薄薄的起司又能满足人体所需的热量,所以可以说是综合得分最高的上佳选择了。对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来说,这样的起司小餐包就是类似于日本的红豆包一样的存在,是平日里不会在意、生活里却其实不可或缺的东西。
不过,几乎从来没有人,会连续两天选择吃起司小餐包。因为它最大的问题就是——实在不好吃啊!一天这样委屈自己的胃也就算了,还能忍,但是吃进口里总觉得寡淡不堪,第二天是无论如何也要早起、或者暂时放一放手里的工作,去吃一顿像模像样的美食来犒赏自己,这样自己的胃才不至于在腹中像一只青蛙一样咕咕高唱着要闹造反。
这样的一个奇迹,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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