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时有余生 作者:森森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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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结果还是没有什么收获。

    大概是早上没吃饭的缘故,刚到十一点的时候余笙就感觉有些胃痛。打电话让人送了药又耐着性子看了一会报表才终于等到了下班。

    只是还没来得及起身就接到了许箫口中老爷子的电话,余笙知道老爷子是想问问自己有没有什么意见,虽然内心虽无奈但为了帮许箫也只能说最近工作太累想去换换心情,老爷子听了后高兴的直夸了几声‘好孩子’。

    絮絮叨叨又说了些许琐事之后余笙才有松口气的时间,起身走到窗边伸了个懒腰阳光反射的光映在脸上,让人忍不住有一瞬间的错乱。没多大一会许箫也打电话过来说要请他吃饭,想来老爷子已经下了命令,余笙也就没有推辞。

    两个人开车到了yc,许箫去停车余笙没等他直接走了进去,南面角落靠窗的地方已经有人占了,朝那边盯了许久终究只是皱了皱眉头准备换个位置。“砰”的一声,杯子碎掉的声音尤为的刺耳,只是余笙没有在意,随便寻了个地儿坐下了。

    “小笙,怎么现在过来了?”余笙进店的第一时间就有人向陈千与汇报,只见余笙捏着杯子幽幽的开口:“饿了。”

    “稍等一会,我已经安排过了。”陈千与本就爱宠着余笙和许箫自是一切都为两人准备妥当,话刚落许箫也已经过来了,软骨头一样爬在陈千与的背上哼哼着:“小叔叔,你就只顾着余美人,我呢?。”

    “好了,别闹了,快坐下喝口水。”陈千与揉了揉许箫的头发忍不住笑了起来,“说起来,你们俩今天怎么聚到一起了。”倒了杯水递给许箫,陈千与还是忍不住问了句,毕竟按照余笙那个忙起来不要命的性子,想在工作日见到他真是太难了。

    “哈哈哈,我们昨天还在一起呢。”许箫捧着杯子大笑,余笙面无表情的睨了他一眼:“他想放血,正好我穷。”

    “你们呀,真是两个人都不着调。”陈千与无奈的看着两人摇了摇头,又询问了两人的近况,没一会服务员便过来摆了饭菜,陈千与嘱咐了两人好好吃饭便离开了。

    许箫秉着大恩不言谢壮志豪情,一边给余笙夹菜一边谄媚:“余美人,老爷子刚刚给我打电话又把你夸了一番。”余笙斯斯文文的吃着,并不打算理会旁边的人。

    “美人,公司的事你和小叔联系了吗?”想到余笙这几年倾注的心血许箫也有些不好意思,只是这也算是给他家美人一个放松的机会不是。余笙没想到许箫还能考虑这事,不由得愣了:“这几天正在做资料整合,大概一周之后就能交给小叔了。”

    许箫想了想,依照余笙这一家子谨慎刻板的性子确实不用自己多操心,随即愉快的吃了起来。

    余笙回公司的时候已经将近两点半,员工大多数都已经开始忙碌了,回到办公室自己接了杯水便开始继续整理未完成的资料。这几年电子产业日渐兴起,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要想博出彩就要一直创新。幸好当初机智的拉了几个好友下水余笙才不至于累到猝死。

    方云华敲门进来的时候,余笙的工作正好告一段落。

    “交接是怎么回事?”径直的坐在余笙对面方云华询问到,余笙揉揉眼角有些无奈:“老爷子下的命令,去z大。”

    方云华撇了一眼对面的人:“许箫搞的鬼吧,毕竟认识那么多年说不了解那是假的,闻此余笙只是挑了挑眉:“一半一半,反正是母校,总归要去看看。”

    “也是,这几年忙成狗都没时间装逼的怀念一下。”方云华大大咧咧的瘫到座椅上,余笙食指轻点着桌子:“闲下来了。”

    方云华表示赞同,转念一想开口到:“是啊,有时间哥几个聚聚吧。”

    聚会什么的余笙不擅长却也不讨厌,想着几个人确实很久没有好好见过面了也就同意了他的提议,方云华见余笙点头立即回了自己办公室同那几个人商量时间了。

    第2章 在哪见过

    公司的交接很顺利的完成了,小叔这几天一直在余氏和余笙公司之间来回跑,期间竟然还托人在z大附近给余笙找了独立公寓,家具什么的一应俱全,听说房子的原主人是临时决定出国发展不得已才想着把房子出售的,虽然价格方面不算便宜但也确实省了余笙很大的麻烦。

    对于小叔板着一张脸却总是无限溺爱自己的行为余笙很早就习惯了,耐心接收了小叔细细碎碎的叮嘱后余笙把之前收拾的东西搬进新公寓,让助理帮忙买了衣服和简单的日常用品,等搬家的事情告一段落后距离z大开学就只还有两天的时间。

    这两天余笙一直把自己闷在房间里,毕竟离开学校许多年了很多习惯都与其中的环境脱离,短时间里余笙只能尽量的去适应。

    九月一到余笙就随着众多学子进了离别多年的母校,老爷子安排了学校相关的领导给余笙交代相应的教学任务以及讲解学校这些年的变动和其相应的政策改革,余笙随着他们在校园走了一周后就抱着资料同他们道了别。因着本就是从自己学校出去的优秀学生,以前也多次接触过,所以那些人也只交代了几句便去做别的工作了。

    余笙抱着资料沿着记忆中的路走着,不一会便到了z大实验楼,进了电梯,很快就到了十一楼,余笙试探着敲了最里面的房间门。

    “请进。”果然是熟悉的声音。

    “先生好。”推开门,余笙轻声打了招呼。

    “余笙?你怎么舍得回来。”轻哼了一声,被唤作先生的那人不满的皱了眉。

    莫子归是余笙大一时候的文学老师痴迷古典文学,并且上课从不按常理出牌。以历届学长学姐的说法就是‘上莫老师的课完全不用带书’因为带了你也不知道他讲到哪了。而且莫子归还是个脾气很怪的老师,尤其偏爱那些有想法有个性的学生,你越和他辩论他越高兴,当然该安静的时候如果你没有安静那他的眼神也能把人冻个半死。

    每节课必须记笔记,课下必须写感悟,下节课随即抽查,笔记两个月一交,四个月一评分,作为一门选修课却无人敢逃也能想象到他的威慑力。余笙一个理科生不仅没有撞枪口反而和他日渐熟络,当然不是因为余笙多天才有牛掰,而是余笙有个很牛掰的奶奶。

    余笙的奶奶退休前是a大中文系的教授也是有名的国学研究者,现在虽然退休了也会经常参加一些文学类的研讨会。有一次余笙趁着礼拜天去了郊区爷爷奶奶家,刚好赶上他们想去爬山却没人开车,余笙想了想背包里的作业顿时有了思量。带着他们走走停停玩了一天,回家后余笙抱上了奶奶的大腿。

    老人本宠孩子一般情况下是无原则的,研究学术的人也不例外,况且余笙奶奶也觉得现在还翻来覆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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