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做恍然大悟状,“我又不是王妃,那我做什么要受这份闲气呀?”

    高姑姑的唇抿成一道直线,瘦削的面上颧骨微突,竟像是被气出两团红晕来。“姑娘若不好好学,只怕永远也成不了定王妃。”

    “姑姑费心了,”顾春站起来舒展了一下筋骨,懒懒笑着隐了个呵欠,“成不了就成不了吧,我都不急的事,姑姑也别着急上火了。”

    高姑姑被她噎得死死的,一时竟接不上话来。

    顾春低头掸了掸裙摆褶皱,云淡风轻地笑道:“若姑姑坚持要拿着这戒尺说话,那咱们就到此为止吧,反正,最后若是御前失仪……陛下一定知道,我的规矩是姑姑教的。”

    这高姑姑入宫多年,教习过不少新晋妃嫔,也受命整肃过一些顽劣的世家贵女,很受皇后倚重,也是陛下信得过的人。此前高姑姑便是领皇后懿旨前来宜州,协助整肃定王府规矩的。

    定王府中没什么女眷,德叔作为定王府的大总管,又奉李崇琰之命不让她插手管束府中侍者的事,她便一连被闲置数月,本就满心窝火。好不容易来了个顾春……

    却没想到,竟是个路子野成这样的。

    她一时不愿退让,又不知该怎么接这话,只好干瞪着眼。

    顾春见她固执,便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那我先去书房,待姑姑再斟酌斟酌,等您愿意将戒尺收起来的时候,我再过来。”

    高姑姑终于讪讪收起那戒尺,顾春这才收了脚步,笑得跟没事人似的接着学。

    经此一役,高姑姑对顾春多少有些忌惮,气氛便友好许多了。

    第77章

    十月初八,宜订盟、纳彩、祭祀、祈福、嫁娶。

    晨起时有小雪, 细细碎碎如裂絮, 簌簌而下。

    这场雪持续了大半日。

    直到申时, 雪霁,有偏西红日乍现,夕阳金晖影透珠帘,铺金洒玉,敬贺新婚。

    因无封妃婚旨, 这场婚礼反倒少了许多皇家典仪中琐碎的流程, 干脆利落的照了团山人执着沿袭数百年的古礼。

    顾春的嫁衣是缠花云锦的马面裙,与中原婚俗中婉约柔美的嫁衣截然不同。

    猎猎红裳上绣缀描金花枝, 身移影动间是满目蓬勃生机,飞扬、洒脱, 于明丽热烈中不失缱绻雅意。

    顾春望着铜镜中艳艳丽色的女子,笑意有些恍惚。

    凤鸾铜镜中映出的那个红衣佳人, 乌云秀发挽做髻, 唇上点了胭脂, 眉间绘了半莲, 耳中玉明月,发间金步摇。

    或许,这便是世间为何有那样多的姑娘,对“婚礼”这件事充满希冀与憧憬的缘由吧。

    芸芸众生中有百媚千娇,今日却惟一枝颜色独芳。

    团山古礼婚俗是“黄昏迎亲,入夜宴客”, 是以申时过半后,充当小喜娘的花芫便来替顾春戴上半遮眉眼的金丝流苏婚冠,领她前往叶家家庙,在叶逊及叶家宗亲长辈面前庄重行礼。

    因顾春父母皆已亡故,今日便由家主叶逊端坐高堂承她拜礼。

    半个时辰后,顾春拜辞礼毕,叶逊便在叶行络与叶盛淮的随行下来到自家门口迎新婿。

    李崇琰自是早已候在门外。

    他今日束爵弁冠并一身玄端吉服,腰佩玄玉,手执马缰,肩头有残雪微粒正渐消融,显已久候多时。

    或许是戎马多年养成的习惯,他在马背上虽已端坐许久,姿仪却半点不散,腰身挺拔,背脊修直;眸心烁烁澄明无一丝疲态,盛满毫不遮掩的喜悦之情。

    少年风华,意气飞扬,磊落昭昭。

    见叶逊的身影迎出正门,他当即将马缰一振,依礼绕地三圈后,才跃身下马,整冠理服,自随行恭立在旁的德叔手中接过做礼的大雁,徐徐行至叶逊面前。

    婿以雁做贽礼。彼此揖让登堂,女婿再拜。

    行礼既毕,他见叶逊含笑不动,不禁稍稍蹙了眉头。

    叶逊的目光越过他,徐徐环视了门前一众定王府随行迎亲的仪仗,笑得颇有深意地侧身让了让。

    他这一让后,便成了李崇琰与叶盛淮与叶行络相向而立。

    兄妹两对视一眼,双双挑眉,不约而同的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笑来。

    李崇琰心中咯噔了一下,面上却力持镇定浅笑,低声道:“别胡闹。”

    在之前的练兵中,叶盛淮没少吃他苦头,今日正是耀武扬威报小人之怨的时机,哪里肯轻易放过?

    于是叶盛淮假模假样地清了清嗓子,笑得极为斯文:“既今日既是照团山的古礼,那便没有殿下,只有妹婿。可对?”

    这世间没有在迎亲时殴打大舅哥的道理,李崇琰自然只能忍气吞声、咬牙假笑:“正是。请……兄长,指教。”

    叶盛淮眉梢轻挑,斜斜向叶行络递出个眼色去,叶行络当即心领神会地击掌三声,内里立时有卫钊与江瑶同端了长长一只条案出来。

    那条案的长度险些都要与门同宽,上面满满当当摆了二十只酒碗。

    卫钊与江瑶各执条案一头行出来,步履平稳,滴酒未洒。

    李崇琰有些想翻白眼,又有些想打人。

    卫钊笑道:“殿下勿怪,团山的规矩,迎亲要先喝拦门酒……”

    他原本还要说什么,却被江瑶扬声打断,笑着吆喝起来:“虽说您是殿下,可若您不喝,照样抱不走媳妇儿的。”

    “各位,山水有相逢,”李崇琰自条案中端起一碗酒来,目光淡淡扫过四人,冷然轻笑,“多谢关照。”

    叶盛淮被他那冷冷的笑眸扫了个寒噤,立刻狗腿凑上前去,小声道:“每碗喝一口,剩下的让迎亲仪仗分了就行,钊哥当年就这么干的。”

    他话音刚落,就得到了伙伴们来自四面八方的鄙视目光。众人七嘴八舌的低声嘲笑着,更有人直接就动手往他身上招呼了。

    叶盛淮这没骨气的叛徒!

    年轻人们无伤大雅地笑闹片刻,很快便收敛了。

    为了避免出现“抱不走媳妇儿”的惨剧,李崇琰只能认命地一碗接一碗端起来喝过。

    虽说每碗只喝一口,可拢共二十碗喝下来,也是不少了。

    接着李崇琰振臂一挥,身后的迎亲仪仗众人蜂拥而上,没多会就替他将那些酒全部解决。

    喝过拦门酒,李崇琰便虽叶逊入了家庙,拜谢叶家先祖牌位及各位宗亲。

    之后,叶逊便将顾春领到李崇琰的面前,亲手在二人腕间系了同心绳,又讲了一些祝福之词。

    顾春垂眸,见那红绳绕在自己细白的腕上,只觉胸臆之间如有冰炭置热血,心中有百般滋味此起彼伏。

    此刻的种种滋味,与她曾在话本子上写过的那些,似乎有所不同。

    有甜蜜与羞涩交织,却也有忐忑与庆幸混杂,又加之莫名的憧憬与豪情,心动怦然,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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