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季水草丰美,马羊开始诞育新的后代,一切看起来都非常美好。狄国南北分成两半,耶律昊那边提防了一整个冬天,总觉得耶律衍会挥兵南下、烧杀抢掠。以前狄国都是这样度过冬天的。
然而整个冬季过去,北边却毫无动静,据细作回报,耶律衍似乎在拿更北边的人开宰,一时之间草原上人人自危,有些胆小的已经双手把过冬的存粮送上;而有些胆大的还是打不过耶律衍,只能效仿耶律衍的做法,抢掠更弱小的游牧人。
草原上的逐鹿之战,随着粮食短缺越发激烈了。许多游牧人不得不往北迁往西迁,西夏北临狄国,边境遭了点殃。闲得长毛的燕冲兴致来了,带着强兵杀了回去,掳回不少养马人让他们回来帮自己养马。当然,把战马交给敌人去养不太明智,他们是准备养些牛马输回国内,用来耕地和运输。草原人天生就是养马人,有他们在牛马的成活率会高很多。
由冬转春,西夏境内——啊不,现在该称之为西北行省,一片欢欣鼓舞。从前西夏就是一块肉,狄国没事啃一口,吐番没事啃一口,它想去啃大庆一口回回本,总是咬碎了一口牙,满嘴都是腥味儿,哪里讨得了好。
如今大庆军队驻扎在边境,他们的生活前所未有的安稳!有饭有肉,有衣有田,还能公平地考取文官武官,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所有人心里甚至有一种盲目的信心,觉得北边那些家伙俯首称臣也是迟早的事。
因此在北边的草原人打过来时,百姓人还怡然地生活在离战场数里之近的地方。有不死心的草原人悄悄潜入袭击他们,结果乡勇按照保甲法迅速组织好“民兵”,毫不留情地反杀回去,甚至还从对方身上抢下了武器和衣物。
他们只是满意目前的生活才放下弓箭和刀枪而已,又不是谁来了他们都会忘记骨子里的凶悍血性!
别把老虎当兔子。
燕冲活动完筋骨,心情非常愉快,拿了酒去找谢晖夫妇,喝了个痛快。谢晖遥遥知道京中的情况,心中宽慰,连喝了三杯,最后被谢夫人制止才停杯和燕冲谈论时局:“腾霄,你也该回去了。”
燕冲说道:“是该回去了。”赵崇昭和谢则安已经三番两次来试探。军权当然要抓在自己人手里才能放心,当初赵英还在世就着意把他放到赵崇昭身边,如今赵崇昭登基多年,正要操刀对军队进行改革,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燕冲。
燕冲望着窗外凄凉之中带着些许生机的景色,笑着说:“说实话,在十年之前,我怎么都想不到会有如今的局面。”他们的刀尖甚至没有真正被血浸透,一切就已成定局。虽说现在总觉得有点闷,但怎么都比不停地流血牺牲来得好。
谁都不会想到,这不可思议的好年景居然有着一个半大少年的功劳。在许多人眼里,那个少年只是个会吃会玩、亲民近民,文章写得好、事情做得好的好官儿,除此之外的沙场烽烟、时势变幻,似乎与他全无关联。
燕冲忍不住说:“我也想回去看看,我们的陛下和我们的三郎,现在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儿。”他望向谢晖,“您和珊姨要一起回去吗?”
谢晖说道:“我们就不回去了。”
“死而复生”本来就是偷来的新生,他们年纪渐高,经不得舟车劳顿,这草原风光他们都非常喜欢,若是可以的话,身老此处,身死此处,似乎是极好的选择。他像是个要依赖硝烟的气味来活着的人,要他像其他人一样安安稳稳地在京城度日未免有些煎熬。
只是苦了妻子。
谢夫人和谢晖相视一笑。
她当然看得见谢晖眼底的愧疚,但谢晖能回来已经是天底下最大的好事了,她不会再强求更多。这样的日子,她也很喜欢。
在所有人几乎都有了个圆满的时候,草原上的落日依然苍茫得让人心中惘然。
耶律衍登上山顶,遥遥南望。草原上的驱并看着凶险,对他而言却不算什么,只是每每到了冬雪消融之际,他便格外想念南方,想念身在南方的人。由于一次次地翻出来重温,过去的每一个细节都前所未有地清晰,那双手曾经是怎么样环上他的腰、抱住他的脖子、按在他的肩膀,给予他这世上最大的信任。那是他们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快乐,在遇到彼此之前他们都是没有童年、没有朋友、没有自己想法的人;在遇到彼此之后,他们第一次有了自己想要争取的东西……
在那个冰雪渐渐融化的春天,是他们一生之中最快活的日子。他们做了许多从来不会去想的蠢事,甚至还曾经什么都不想,牵着对方的手在街上慢悠悠地往前走,仿佛岁月也随之变得悠长又悠长。
然而他们之间也只有那么一小段的快活。再往后,就是漫长的分离、误会、伤害……
耶律衍在手腕上用力咬下一个牙印。
“阿凌,假如这次我回来了,我就去找你。”
不管你愿不愿意见我。
草长莺飞二月天。
边境久无战事,居住在附近的百姓渐渐安定下来。端王正与谭无求在江堤上散步,忽然有个风筝从远处飞来,直直地坠在他们面前。
端王一怔,俯身把风筝捡起来。风筝上画着只燕子,一看就是出自于小孩子的手,并不是特别漂亮的那种,涂得歪歪扭扭的颜色平添了几分趣味。不一会儿,一群孩童快步跑来,见风筝在端王手里,怯生生地问:“大哥哥,你能把风筝给回我们吗?”
端王笑了起来,递了过去。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被人叫哥哥,看来他还挺年轻的。他目送孩童们跑到不远处,齐手齐脚地把风筝重新绑好,在草地上快步奔走,凭借风力把它送回辽阔的天穹。
谭无求见他看得入神,不由想起了从前的事:“以前你也喜欢这个……”
端王转头望向谭无求。
谭无求说:“第一次见到你时,你的风筝掉到我院子里挂着,你都快哭了,央求你身边的人帮你拿下来。你身边那人也是有趣,小小年纪地,说话特别老成,借机让你好好锻炼,否则连个风筝都奈何不了。那时候你们感情极好,可惜他随着我去了战场,再也没能回来……”说完他叹了一口气,“没有护住他,是我对不住你。”
端王顿了顿,第一次和谢则安以外的人说出了实情:“他没有死。”
谭无求抬眼和端王对视。
端王说:“他还活着。”
电光火石之间,谭无求把所有事连了起来。他说道:“难道他是耶律衍?”要是这样的话,耶律衍掳走端王的事情就说得通了。
端王稍稍出了神。等意识到谭无求还在等待自己的答案,他才缓缓点了点头:“是他。”
谭无求怔住。
他本就不擅长这种事,要
春季水草丰美,马羊开始诞育新的后代,一切看起来都非常美好。狄国南北分成两半,耶律昊那边提防了一整个冬天,总觉得耶律衍会挥兵南下、烧杀抢掠。以前狄国都是这样度过冬天的。
然而整个冬季过去,北边却毫无动静,据细作回报,耶律衍似乎在拿更北边的人开宰,一时之间草原上人人自危,有些胆小的已经双手把过冬的存粮送上;而有些胆大的还是打不过耶律衍,只能效仿耶律衍的做法,抢掠更弱小的游牧人。
草原上的逐鹿之战,随着粮食短缺越发激烈了。许多游牧人不得不往北迁往西迁,西夏北临狄国,边境遭了点殃。闲得长毛的燕冲兴致来了,带着强兵杀了回去,掳回不少养马人让他们回来帮自己养马。当然,把战马交给敌人去养不太明智,他们是准备养些牛马输回国内,用来耕地和运输。草原人天生就是养马人,有他们在牛马的成活率会高很多。
由冬转春,西夏境内——啊不,现在该称之为西北行省,一片欢欣鼓舞。从前西夏就是一块肉,狄国没事啃一口,吐番没事啃一口,它想去啃大庆一口回回本,总是咬碎了一口牙,满嘴都是腥味儿,哪里讨得了好。
如今大庆军队驻扎在边境,他们的生活前所未有的安稳!有饭有肉,有衣有田,还能公平地考取文官武官,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所有人心里甚至有一种盲目的信心,觉得北边那些家伙俯首称臣也是迟早的事。
因此在北边的草原人打过来时,百姓人还怡然地生活在离战场数里之近的地方。有不死心的草原人悄悄潜入袭击他们,结果乡勇按照保甲法迅速组织好“民兵”,毫不留情地反杀回去,甚至还从对方身上抢下了武器和衣物。
他们只是满意目前的生活才放下弓箭和刀枪而已,又不是谁来了他们都会忘记骨子里的凶悍血性!
别把老虎当兔子。
燕冲活动完筋骨,心情非常愉快,拿了酒去找谢晖夫妇,喝了个痛快。谢晖遥遥知道京中的情况,心中宽慰,连喝了三杯,最后被谢夫人制止才停杯和燕冲谈论时局:“腾霄,你也该回去了。”
燕冲说道:“是该回去了。”赵崇昭和谢则安已经三番两次来试探。军权当然要抓在自己人手里才能放心,当初赵英还在世就着意把他放到赵崇昭身边,如今赵崇昭登基多年,正要操刀对军队进行改革,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燕冲。
燕冲望着窗外凄凉之中带着些许生机的景色,笑着说:“说实话,在十年之前,我怎么都想不到会有如今的局面。”他们的刀尖甚至没有真正被血浸透,一切就已成定局。虽说现在总觉得有点闷,但怎么都比不停地流血牺牲来得好。
谁都不会想到,这不可思议的好年景居然有着一个半大少年的功劳。在许多人眼里,那个少年只是个会吃会玩、亲民近民,文章写得好、事情做得好的好官儿,除此之外的沙场烽烟、时势变幻,似乎与他全无关联。
燕冲忍不住说:“我也想回去看看,我们的陛下和我们的三郎,现在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儿。”他望向谢晖,“您和珊姨要一起回去吗?”
谢晖说道:“我们就不回去了。”
“死而复生”本来就是偷来的新生,他们年纪渐高,经不得舟车劳顿,这草原风光他们都非常喜欢,若是可以的话,身老此处,身死此处,似乎是极好的选择。他像是个要依赖硝烟的气味来活着的人,要他像其他人一样安安稳稳地在京城度日未免有些煎熬。
只是苦了妻子。
谢夫人和谢晖相视一笑。
她当然看得见谢晖眼底的愧疚,但谢晖能回来已经是天底下最大的好事了,她不会再强求更多。这样的日子,她也很喜欢。
在所有人几乎都有了个圆满的时候,草原上的落日依然苍茫得让人心中惘然。
耶律衍登上山顶,遥遥南望。草原上的驱并看着凶险,对他而言却不算什么,只是每每到了冬雪消融之际,他便格外想念南方,想念身在南方的人。由于一次次地翻出来重温,过去的每一个细节都前所未有地清晰,那双手曾经是怎么样环上他的腰、抱住他的脖子、按在他的肩膀,给予他这世上最大的信任。那是他们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快乐,在遇到彼此之前他们都是没有童年、没有朋友、没有自己想法的人;在遇到彼此之后,他们第一次有了自己想要争取的东西……
在那个冰雪渐渐融化的春天,是他们一生之中最快活的日子。他们做了许多从来不会去想的蠢事,甚至还曾经什么都不想,牵着对方的手在街上慢悠悠地往前走,仿佛岁月也随之变得悠长又悠长。
然而他们之间也只有那么一小段的快活。再往后,就是漫长的分离、误会、伤害……
耶律衍在手腕上用力咬下一个牙印。
“阿凌,假如这次我回来了,我就去找你。”
不管你愿不愿意见我。
草长莺飞二月天。
边境久无战事,居住在附近的百姓渐渐安定下来。端王正与谭无求在江堤上散步,忽然有个风筝从远处飞来,直直地坠在他们面前。
端王一怔,俯身把风筝捡起来。风筝上画着只燕子,一看就是出自于小孩子的手,并不是特别漂亮的那种,涂得歪歪扭扭的颜色平添了几分趣味。不一会儿,一群孩童快步跑来,见风筝在端王手里,怯生生地问:“大哥哥,你能把风筝给回我们吗?”
端王笑了起来,递了过去。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被人叫哥哥,看来他还挺年轻的。他目送孩童们跑到不远处,齐手齐脚地把风筝重新绑好,在草地上快步奔走,凭借风力把它送回辽阔的天穹。
谭无求见他看得入神,不由想起了从前的事:“以前你也喜欢这个……”
端王转头望向谭无求。
谭无求说:“第一次见到你时,你的风筝掉到我院子里挂着,你都快哭了,央求你身边的人帮你拿下来。你身边那人也是有趣,小小年纪地,说话特别老成,借机让你好好锻炼,否则连个风筝都奈何不了。那时候你们感情极好,可惜他随着我去了战场,再也没能回来……”说完他叹了一口气,“没有护住他,是我对不住你。”
端王顿了顿,第一次和谢则安以外的人说出了实情:“他没有死。”
谭无求抬眼和端王对视。
端王说:“他还活着。”
电光火石之间,谭无求把所有事连了起来。他说道:“难道他是耶律衍?”要是这样的话,耶律衍掳走端王的事情就说得通了。
端王稍稍出了神。等意识到谭无求还在等待自己的答案,他才缓缓点了点头:“是他。”
谭无求怔住。
他本就不擅长这种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