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陆地巡洋舰在滚滚烟尘中驶离哈拉雷国际机场时,戈鸣偏过头眯起眼睛,避开了烈烈日光下纷扬起的细细沙粒。他朝向机场的警戒区,隔着密密麻麻的棘刺铁丝网,视野的尽头一架飞机正缓缓降落。

    那时他还不知道这是一架来自东南亚国家的专机,他只是漫不经心地看着巨大的银色铁鸟徐徐收起了起落架,然后平稳落地滑行,渐渐没入了他所不能看到的跑道另一头。

    他无所事事地看了会儿飞机才反应过来,阮成杰把车开走了,他该怎么回去?然而这个不是什么大事,暖暖的日光照下来,戈鸣心情颇为愉悦地踢开了一块小石子,双手插在兜里随便朝向了一个方向就慢悠悠走去。

    他这一年二十四岁,单眼皮,眼尾生着一颗非常小的浅褐色泪痣,这让他的娃娃脸看起来更为稚气。然而在密密长睫毛遮掩下,他的瞳孔是淬过火的冷兵器。阮成锋曾笑着揉过他短茸茸的发,说:“小狼崽子。”

    他当时的反应是冷哼了一声,说:“我六岁时就杀过狼。”

    阮成锋大笑,问他是在哪里杀的?儿童乐园?

    他呲了下牙,露出了白森森的犬齿,没有去刻意解释什么,非常无谓地任由这个刚救了自己性命的年轻男人笑了个够。

    毕竟,无论是什么人,面对着一个看上去简直是未成年的小孩,听他说在屁大的年纪就能手刃猛兽,只是一场大笑已经算是客气。

    他被阮成锋从贫民窟里捡到时十六岁,不过看起来最多十四,细长手脚,面孔稚嫩。在疟疾的多日侵染之下,一张脏污不堪的脸上,只剩下一双眼睛亮得吓人。

    救命恩人很快就知道了自己捡回来的确实不是小狼崽子,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戮者。

    那时阮家那帮富贵种才搬到哈拉雷没多久,在富人区边缘租了一处平层公寓,要是按照阮二和沈大小姐的意思,他们住不惯这么小的房子。但是阮成锋强迫他们搬了进去,因为必须留钱给阮云庭做康复,他们那时还心存侥幸,以为阮云庭业已开始萎缩的小腿肌肉能够得到恢复。

    无论如何女儿是亲生的,所以阮二他们也没纠结什么,只是对公寓周边的环境略有微词。阮成锋专门挑了一个深夜带了刀独自出去巡了一圈,除了撞见几个醉鬼也没遇到什么,于是便安慰父母说这一片治安还凑合,等他多赚点钱以后再想着住独栋吧。

    他突如其来的一点小善心捡回了戈鸣,让这小脏狗在储藏室里睡了几天,给了几顿饱饱的吃喝,眼看着瘦到皮包骨的小孩渐渐恢复了些气色,也没有再继续圣母上身,准备了一点钱,让他哪儿来哪儿去。

    戈鸣密而翘的细长睫毛掩了下眸光,说:“我不要钱。”

    然后就拎起一直没离身的皮质小口袋走了。

    阮成锋耸了下肩膀,看着那个单薄的背影走出了公寓,顺便还很有礼貌地轻轻阖上了门。

    他没把这个当回事,那阵子阮成锋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短平快地多挣点钱。以往两年他已经在哈博罗内攒了不少进可以高大上退可以不要脸的捞钱经验,甚至还挤出时间去学了一阵子当地土语。如果不看那张明显是东方人的漂亮脸蛋,光听他那满嘴俚俗不带磕巴的绍纳语,谁能想到这么个跟各色人种混在一起的痞子,不久之前还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爷。

    他从小运动神经就发达,在无忧无虑的童年少年时,阮二还曾专门送他去上过些拳击射箭之类的花式烧钱课,那些东西给了他黄金倒三角的完美身材,并且还无心插柳地,在初到非洲时很好地保护了父母和妹妹。毕竟那一对败家精嚣张惯了,无卡可刷时还要气派很大地逛名店、试新款。末了两手空空地坐在露天咖啡座喝咖啡,眼睛里仍然恋恋不舍地望着街对面橱窗里的一个包。

    阮成锋耐着性子陪爹妈转了一上午,他不放心他们单独出门。既怕他们掏空兜里仅剩的几个子儿乱买,又怕初来乍到会被什么人欺负。结果怕什么偏来什么,他不过是去丢了下垃圾,回来就看到两三个黑佬围着妈妈吹口哨。

    沈大小姐岂是好惹的,她正在脑海里用意念将心仪的包进行到第五个搭配,耳边莫名其妙就飘来一句腔调怪异的英语,饶舌音在反复念叨辣妹啊性感啊之类。她极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没做搭理,结果下一刻就有一只黑乎乎的手掌试图来拉她胳膊。

    她毫不犹豫一抬头,将才喝了一口的热咖啡照着那黑鬼的脸泼了上去。

    坐在旁边的阮二立马跳起来准备保护老婆,顷刻间就被另外一个人高马大的黑佬给制住了,养尊处优半辈子的这位爷知道自己不敌,但无论如何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老婆被人调戏,于是阮二先生奋力抬腿去踹那铁塔似的黑鬼,后者正在沈大小姐的尖叫中非常色迷迷地吹了一声口哨,手朝着她的胸伸了过去。

    那口哨只吹出了一半,猛然砸上他后脑的塑料座椅中止了这个调戏熊孩子妈妈的流氓行径。阮成锋此前在武馆里学的都是套路,所谓实战也是点到为止,然而直到亲眼目睹了父母被侮辱的场景,他才知道自己能够爆发出何等的残暴和狠辣。

    总之,那天他以一敌三,以浑身上下近七成的大小淤青和指骨骨裂,最终重伤一人,打跑了另外两个。被拘至警局做笔录时,黑警官都啧啧称奇,用不大熟练的英语说:“阮,你是我见过最有种的亚洲人。”

    阮成锋抽了抽淤肿的嘴角,非常装逼地来了一句:“我是中国人。”

    不过这一场街头大战到底让他意识到了套路与实战的差距,之后他学乖了,很少再去跟野蛮人种硬碰硬,毕竟受了伤的骨头和肉都是自己的,要花时间和钱去养,这两样他现在都不宽裕。

    非必要的情况下,他尽量避免动手,然而想要游走在贫民窟和富人区之间捞取真金白银,很多时候身不由己。

    阮成锋和贫民窟的某个黑人大佬做了笔药品交易,他凭借语言优势从德国把货弄了进来,以低于市场三成的价小小地垄断了一阵子,他只求赚快钱,不怎么顾忌这是否会触动到别人的利益。于是果不其然的,晦气找上门来。

    这一次不是街边的普通流氓,是肩扛ak来杀人的正经黑帮。

    那天直到午夜阮成锋才回家,他顺手又捞了笔小钱,想着能给爹妈妹子里外全新置办一身,心情一好,连之前喝下去的一点酒都生出了微醺的意味。他溜溜达达地从空寂无人的大街转进了小巷,两侧七八层高度的楼宇间夹着一条光线昏暗的道,月光很暗,和零星几个灯泡一起引领着阮成锋往黑洞洞的尽头去。

    他走出了十多米,莫名的第六感忽然疯狂叫嚣着扑上了后颈,他垂下眼皮不动声色地扫视了一圈目力所及的周遭,除了几个垃圾桶以及一处建筑夹角下的阴影,他没有地方可以躲藏,并且,他身上没有任何防身武器。

    不疾不徐的脚步声没停,他仍在往前走,快要走到那一排垃圾桶边时,阮成锋突然身形一纵,扑向了其中一个垃圾桶。就在直径七八十厘米的铁皮圆盖子罩住他大半身时,前方黑洞洞的尽头忽然吐出了一列耀眼的火舌。

    密集的枪声在这条窄巷里爆发出了巨大的回声,然而两侧住宅楼里一片死寂,甚至原本稀疏亮着的几点光亮也在瞬间熄灭。阮成锋提着一口气飞快地将那几个沉重污秽的垃圾桶踹了出去,然而他知道这最多也只能抵挡几秒钟,方才至少有一颗子弹击穿了他临时征用的盾牌,在高速子弹的攻击下,这薄薄一层铁皮只是张纸。

    他没有时间去考虑别的,事实上人在生死关头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活下去!尤其是他还肩负着另外三个人的安危存亡,以及心底深处那一重半生未遂的执念。在此情况下爆发出什么样的能量都不奇怪,阮成锋的身体本能先于意识地找到了最佳逃生路线——他要从两侧高于地面两三米的某一扇窗户里寻求生路,他在那一轮扫射后的点射间隙拔身而起,一伸手去抓那仅仅突出了几厘米的窗沿,然后在千分之一秒中翻身上去。

    阮成锋非常准确地实现了前半部分,然后被一枪击中了小腿,他并没有觉出痛,但身体的这一部分立即失去了控制,仅仅只差了那毫末可能,又一枪从他紧紧抓握的泛白指尖穿过,粉碎的砖末迸裂四溅,他相当狼狈地重重摔了下去。

    与之同时猛然坠地的是他那颗疯狂跳动的心脏,枪声在耳边引起了短暂失聪,他咬着牙爆出了一个脏字儿,然后忽然听到了一声嗡鸣。

    那一声是从他身后传来的,在窄巷晦暗不明的光线里,阮成锋依旧敏锐地捕捉到了一道转瞬而逝的光,那道凌厉光芒如流星般射向黑暗尽头,伴着一声沉闷嘶叫,枪声忽然止了一瞬。

    阮成锋心头猛然一跳,但随即子弹再度倾泻而来,这一次不是冲着他,而是直指他身后。他眼睁睁地看着一个肌肉虬结的壮汉端着枪从浓重黑暗里走了出来,冷冷的月光下那黑佬面色狰狞,仿佛是地狱里走出来收割人命的杀神。

    然而杀神没有能走出更远的距离,阮成锋这一次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抹流星。一把刃尖薄到近乎于无的飞刀从自己身后挟风而至,准确无误地钉进了那人的喉咙。最后几发子弹扫射向天,阮成锋在极度的惊讶之下向身后看了过去。

    身后的巷口没有人,在枪声过后的极长安静之后,阮成锋才试探着去摸了一下自己的小腿,痛到麻木的伤口处探到了满手鲜血。然后,余光里出现了一个细长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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