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谩骂鄙视,他早已司空见惯。而且他也颇有自知之明,二人并未完全说错,在那位大人眼中,自己的确只是个精于杀人的狗罢了。在这里,他甚至没有名字,只有一个代号,四号。

    “哇,好可爱的小兔子,谢谢你,小木头。”

    见到抱着小兔子的小乞儿,芳芳高兴得欢呼雀跃。

    小乞儿早已忘却自己充满屈辱的真名,除了四号这个杀手的代号外,他又多了一个不像名字的名字“小木头”。

    那是芳芳给他起的,因为他们之前一起玩耍的时候,沉默寡言的小乞儿很像一块木头,芳芳问他名字的时候,他竟然无言以对,于是芳芳顺口叫他“小木头。”

    听到芳芳亲切的称呼,小乞儿挠头憨憨一笑,笑得像个天真的孩子,身上冷冽杀气早已荡然无存。

    每次芳芳叫他“小木头”时,他都会笑。

    “来,咱们一起喂小兔兔吃草。”天真烂漫的芳芳拉着小乞儿去树下玩耍。

    看着芳芳毫无戒备,小乞儿心中歉疚不已。行动那天他把芳芳骗到了这里,还伤了她的父亲秦义。接到这个命令时,他也曾犹豫不决,他不想伤害芳芳,但若是违抗命令,他就得死,而芳芳也会死得更快,那些杀手可不会对一个孩子心生怜悯。

    “哇,小木头好厉害呀!”两人又在玩抓石子,看着石子在小乞儿手中巧妙地排成各种形状,引得芳芳拍手赞叹,小乞儿脸上的笑容也肆意绽放。

    自打出生时候,小乞儿笑的次数寥寥无几,与芳芳认识的日子并不算漫长,可在这段时间里,他笑的次数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多。

    他从未想过自己也会如孩子一般欢笑,也从未想过有人会赞扬欣赏自己,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芳芳。

    “小木头,咱们什么时候能回去呀?我想爹爹了。”玩得有点倦意的芳芳无意问了一句。

    “快了。”小乞儿有些心虚,言辞闪烁。

    他知晓秦义阿一和沈夜玫的武功,也更清楚那位大人的冷漠无情,组织里像他这样的杀手多如牛毛,初九就是行动日期,此次行动计划周密,无论怎么看,秦义等人都是个被一网打尽的结局。而以那位大人的手段,想让他事后放过眼前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无异于痴人说梦。

    小乞儿对此不抱任何希望。有时他想偷偷放走芳芳,但这个想法一闪而逝,他知道即便如此行事也是徒劳无功,最后还得搭上自己的性命。

    他对自己的杀人手法非常自信,但他不会天真地认为仅凭一己之力就能与组织抗衡周旋。

    想到芳芳似已注定的下场,小乞儿陷入深深忧虑。

    芳芳并未觉察到小乞儿的心事,还在他耳边说起了悄悄话,“小木头,外面那两个大人似乎不是好人,你要小心哦!”

    小乞儿拍着胸口,像个小男子汉,“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

    “真的吗?”

    “当然,你要是不信的话咱们拉勾勾。”

    “好,拉了勾勾,就要说话算话。”

    两根细小的手指紧紧勾住。

    似乎是玩累了,芳芳慢慢睡去,酣睡时还迷迷糊糊说着:“唔,芳芳,小兔兔,还有小木头,要永远一起。”

    她的手指勾着他的手指。

    小乞儿眼中隐约有泪。

    此时心中更加坚定,他一定要保护她。

    一定。

    ☆、营救

    “给我好好照顾,若是稍有差池则决不轻饶。”丢下这句话,小乞儿暂时离开。

    他已打算营救芳芳,但自己势孤力单,若是没有万全之策,怕是毫无胜算。他准备回到住处仔细谋划一番再作打算。

    “四号!”

    身后一个声音叫住了小乞儿,来人是五号。五号也是组织中的杀手之一,此人身材瘦小,肤色白皙,英俊脸庞上的桃花眼略带轻佻,整个人显得阳刚不足而阴气有余。

    作为四号杀手的小乞儿从来都不敢小觑这个有点娘娘腔的同僚,五号睚眦必报的性子在组织中是出了名的,以前有许多人都没有将他放在眼里,不过后来都无一例外的身死其手,个个死得异常凄惨,手段残忍变态得令人发指,曾经有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不过对他说了一句“好漂亮”,结果第二天便被剥皮喂狗。

    五号似乎是特意来找小乞儿的,“四号,大人命你去一趟。”

    小乞儿点点头,一言不发。

    “哟,还是这样冷冷冰冰,真让人讨厌!”

    五号声音高扬,桃花眼娇媚一瞥,言语中还带着女人特有的嗲声嗲气,令小乞儿毛骨悚然,他强忍着恶心,依旧默不作声。

    “嘁,无趣。”五号转身离开,此时那娇媚的桃花眼中含着一丝让人难以觉察的冷冽杀机。组织中的代号不仅仅是数字,还象征着身份地位。一直以来,被一个不足三尺的畸形矮子压在头上,这让素来自视甚高的五号引以为耻。若非组织严令不可自相残杀,他早就将这个窝囊丑陋的畸形矮子剥皮喂狗。

    小乞儿跟在五号身后,五号的心思他焉能不知,不过他可没有闲工夫和这个变态恶毒的娘娘腔玩这种勾心斗角的游戏,他现今所想的只是营救芳芳,大人突如其来的命令让他有点茫然无措,若是组织将他调离,他将再也没有机会下手了。不过此时他也无可奈何,只得静观其变。

    幽静的阁楼,有一等人高的玉座。常傲轻轻啜了口茶,坐于玉座之上。小乞儿和五号则收敛心性,唯唯诺诺立于人下,态度恭敬谦卑。因为座上之人正是那位大人。

    常傲很喜欢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就仿佛自己是一个君临天下的君王。

    他还记得“剑有傲骨”四个字,这是堂主程万里对他的评价,他深以为然。

    但他的人比剑更为高傲,他仿佛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傲视众生睥睨天下的傲气。

    所以他几乎没有朋友,而且也不需要。

    在他看来,有资格成为朋友的只有两个,堂主程万里算一个,淮海公子也算一个;一个是他的上级,而另一个,却是他的主人。

    像他这样高傲的人本不应该有主人。

    他虽傲气,却并不愚蠢。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实在算不上江湖第一人。

    所以暂时看来,他得有个主人,而最终,他的主人只有他自己。

    他也很少在乎别人的想法,就像现在,四号和五号作为组织里数一数二的杀手,且在江湖中足以令人闻风丧胆,这样非比寻常的两人竟然如同奴仆一般谦卑地站在这里,并随时任人差遣,这在别人看来简直不可想象。

    但常傲不在乎,他若让他们去死,他们就得死。

    不过现在找他们来当然不是让他们去死。

    “四号,这两天我暂时离开一趟,接下来的计划就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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