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包间挺好的,连厕所都有,我在里面待多久都行,又是中央空调,气温调得正正好。我拉开圆桌前的椅子坐了下来,打开随身的挎包,拿了颗糖放到嘴里。糖是我新买的牌子,以前都没吃过,尝试没尝试过的东西,是我的癖好,好在很好吃,当时我吃的还挺高兴的。要是难吃,说不定我能哭出来,哭了说不定说的话也可信一些。不会的,要是那不会自己穿衣服的变态也哭了起来,围观者们肯定一致认为他的眼泪更宝贵。像我们这种眼泪泡大的女人的眼泪,那有眼泪重来不轻弹的男人的眼泪值钱呢。我吃着糖,玩着手机,等着我朋友的到来,门口的拍门声就没停过,不用我闹事情就闹大了,是件好事。
    我在手机上找了个以前就起过心想看,却因为没时间一直没看的书,书挺不错的,那天瞄了一眼介绍我就想看了。我看书除开是为了赚钱,别的时候都不会为难自己,只看到我想看的书,不论是名气多大,有多少人夸,只要我看不进去,就不勉强自己看,所以直到现在我都挺喜欢看书的,因为没有被倒了胃口。自己喜欢的书看的就是专心,还有我本来就有别人越着急,我越是能找到乐趣的毛病,直到收到那条恶心的短信,我一直看得很入迷。
    那个字都不认识的变态是从哪里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他竟然有脸给我发短信,我看着门,那变态还在门外。外面很安静,他竟然以为一条恶心的短信,就能让我把门打开吗?做梦!饭店的人都去哪里了?就放那说话喷臭口水的变态一个人在外面!那些陌生人为什么这么确信一个满口谎话的男人嘴里的话,男人说的话都好听一些吗?
    宋丝丝来了!我还记得她的声音。宋丝丝是我给她取得假名字,我当然不会把她的真名写出来。她是个看起来很有能耐的女人,什么事都敢揽上身,什么人都想交个朋友。她长的很单薄,不看脸很有红颜薄命的调调,看了脸惜花的人也能惜的下去,风情大于长相,是个雾蒙蒙的浑身都是毛边的女人。我和她认识是在一个破酒吧,我刚毕业还喜欢逞能,看一个男人灌她酒,灌的很难看,就帮她挡了一轮酒,把自己醉趴在了卡座上,最后是她给我在酒店开了个房间,她还一个人把我扛了过去,可见她根本不需要我逞能。我们没有从此成为朋友,交换了联系方式,这是我第一次给她打电话,但我知道她会来,我看人还是准的。
    一听到宋丝丝的声音,我就走到了门边,她三言两语打发了那衣服从来不换洗的变态,还站在门口拿着菜单加了几个菜,才敲门叫我。我开门放她进来,还是依原样反锁了门,谁知道那个鞋子上都是泥巴的臭虫走远了没有。可我一锁门,门就被敲响了,我犹豫要不要开门,宋丝丝走过来,把我推到了桌子前坐下,自己去开门,把给我们送菜的服务员放了进来,我先点的菜早就做好了。
    我忍住自己想要去锁门的冲动,一边用手扯着前面的桌布,一边感谢她,“谢谢你。”我不知道怎么称呼她,我们没有熟悉到我能开口叫她“丝丝”,她刚刚为了我这么个陌生人专门跑一趟来解我的危难,我还叫不出那声“宋小姐”。
    “你叫我小宋,我叫你小林。”她混人世混久了成了精的,她接着说道:“小林,你这是碰到了口香糖了……”
    口香糖!这么说太侮辱口香糖了。我不习惯和人谈论我的事,说话声音都比平时要小,“我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的,他应该精神有问题。”
    “这就更不好办了,精神病谁都不管。你打算怎么办?”
    “我出去躲两天。”我垮下身子靠在椅子靠背上,话里都透着一丝委屈,她真是个神奇的女人,我多少年没在人前委屈了,我是觉得她能帮我吗?
    “出去几天也好,换换心情。”她开始吃菜,我也开始吃菜,就像两个寒暄完废话的新亲家一样,谁都想把本钱吃回来,吃得都是一副只占便宜不吃亏的样子。
    其实,我边吃还在边揣摩,才吃得这么傻,我想着:她是想帮我悄悄地把事情解决了吗?她那话说的怎么这么平实呢,里面像是藏着几重故事和计谋。我肯定是想多了,人就是随便搭句话,根本没别的意思。可是,我一个电话她就来了,说明她是不怕事的,不怕事不就是可以解决事吗?谁说不怕事就能解决事,还有那不怕死的,她和我无亲无故的,难道会为我去死……
    我胡乱地想着,胡乱地吃着,根本都没注意宋丝丝的动静,她突然说话还吓了我一跳,“好啦!你别想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找人打他一顿,这种人胆子小的很,也就敢欺负你这种小姑娘。”
    我还算小姑娘?我看着也不是软弱的人,那变态敢惹我,不像是胆子小的人,我放下筷子摇着手说道:“不用,不用。为这种人脏了你的手不值得,我多躲几天就好了。”我虽然想要靠她,但我不会靠她,做个吃饭喝酒的朋友是可以的,但我不能欠宋丝丝这个人情,这种人情欠着是会上瘾的,戒断不死也会脱层皮,我突然有点后悔找了她,她那个世界不是我想涉及的世界。
    “躲也不是办法。你现在最重要的是找个男朋友,要是能结婚就更好了,以你的条件肯定找个家里有实力的,他看到你有主了肯定就不会纠缠你了。”
    我知道她是一片好意,这主意出得也是又正又好,既能体现人情世故,又能体现社会规则。但我听着就是觉得腻味的很,连我刚吃进的东西我都能腻味地呕出来,我要真被这么个从小到大连生理健康都没学过的文盲逼的随便结了婚,我还不如自己去死。可能我的脸色不太好,今天发挥比较失常,竟然把不满摆到了脸上,她的脸色也变得淡淡的,我赶紧说道:“好,我会考虑的,找也没那么快,等我回来后再说。”
    她看起来要说话,我怕她要给我介绍男朋友,我赶紧接着诚恳地说道:“今天真是谢谢你了,你为了我肯定耽误了很多事。我准备今天回去就收拾行李出发,等我回来了我再来好好谢你,今天这顿饭,你可要赏脸让我请你吃啊!”我马上招来服务员结账,自己表演完了一整套请客吃饭,没给她出场的机会。
    我结完账,就说要送她,强硬地把她拉上了车。我这里主要还是为了我自己,要是那吃鼻涕的变态还没走,有宋丝丝在我就有了胆子,她虽然说话不中我的听,但她是个勇敢的好人,而我,是个阴险的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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