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4
草茉莉 作者:Ashitaka
分卷阅读94
草茉莉 作者:Ashitaka
“那倒没有,不过人是实践出真知,不比专业的次。”郑斯琦朝乔奉天比了个眼色,轻轻笑,“你去给老爷子莅临指导一下呗,我去给你找顶草帽去。”
乔奉天转头呲了下牙,不动声色地朝他比口型――坑我。
郑斯琦慢吞吞地眨了下眼――哪儿敢。
郑寒翁的虎皮兰长势尤其不好,叶子蔫吧着恨不能打起卷儿来,看着倒是油亮可色泽不佳,绿里隐了一层衰萎的浅淡黄。乔奉天猜老爷子一准从花市买回来的时候没破土,三下五除二就挖坑进地了,为省成本,里头包准被贩子包进了块热塑料;虎皮兰又素来喜阳好光,植在毛竹荫下,自然打黄。
乔奉天手脚勤快地帮着破了土,将掘出的虎皮兰原地前移。这玩意儿跟人似的也娇贵,应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还不能一时手快给直接拖到阳光底下。用锡皮壶盛了桶里澄着的白水,调了点营养素进去,摇匀浇上。
约摸是错觉,这么一摆弄,郑寒翁掸眼瞧着是比刚才恹恹的模样,显得娇艳活泼不少。
乔奉天洗净了手心里沾上的泥土,进了书房。
“完了?”郑斯琦把手里的书塞回郑寒翁满当当的书架,把手边的水杯端起来递过去,“先喝点儿水,我的杯子。”
乔奉天抬着两手走过去,在他面前一弹十指,溅了郑斯琦一脸的水星子,躲都来不及躲。
“嗬。”郑斯琦闭眼摘了眼镜,一抹湿润的鼻尖,“进嘴了都。”
乔奉天忍住不笑,“凉快么?”
“岂止,心飞扬了都。”郑斯琦把眼镜架回鼻梁,伸手把人往身边一拽,“我看你是要学坏了。”
乔奉天拍开他环上来的手,“你还以为我多乖巧呢?我要真放飞自我,人设早就在你面前崩个稀巴烂了。”
“烂成水我都喜欢。”郑斯琦脸不红心不跳,不死心地继续伸手环。
乔奉天端着杯子抿了口水,在他怀里恶意地打了个寒颤。
要不怎么说是父子呢,明里暗里,总有地方是心照不宣地相似的。郑寒翁书房里的布局,风格,乃至玄之又玄的所谓气质,和郑斯琦的都堪称一致。冷峻的主色里有温暖的辅光,四平八稳的空间格局里又有秩序之外的跳脱摆设。
乔奉天环视一周,最先被墙上两幅装裱过的书法吸引去了注意力。
一幅行楷,写着“梅子黄时雨”,一幅隶书,写着“残虹收度雨”。相较之下,隶书难练,讲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分外考验人腕间运笔的功夫;可行楷则更有随意性,写起来灵且肆意,平静之中求动,婉若游龙翩若惊鸿,更符合大众审美。
都写得好看,却又都没有落款私印。
天花上一定老式的铁质三叶吊扇嗡嗡地转,书房里弥漫着一股墨混着紫檀香的气味儿,一楼潮气重,闻起来则稍微显得苦而湿滞。乔奉天是被郑寒翁先头叫进来纳凉的,他人还在院儿一阵打理意痢
郑斯琦把五指穿进乔奉天的五指里,“你觉得哪副好看?”
说不上来,不懂。乔奉天琢磨了一阵儿,如实摇头,“说不上,反正都好看,我写一辈子都写不出来。”
“非让你选一个呢。”郑斯琦继续追问,“里头有一个是我写的。”
“真的啊?”乔奉天侧过头看他,“我要没选中你写的那个你不生气吧?”
“生,我肯定生。”郑斯琦笃定点头,“你这辈子只能当我的无脑吹,捧别的谁我都不高兴。”
“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儿?”乔奉天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撇嘴望回墙上的两幅字,佯装正经地一摸下巴,“我觉得……梅子黄时雨好看。”
“怎么说?”
“你要问我笔法还是结字墨韵什么的,我一点儿都说不上来。”乔奉天盯着那个走势悠游的“雨”字的最后一笔,“但我觉得这个不一板一眼,循规蹈矩,很……随意,但其实又有我看不出来的方法次序,看起来气定神闲的,和你这个人还挺像,看着特舒服。”
郑斯琦笑了,“你夸人还挺专业,字儿夸了人也夸了,两边都不耽误。”
“那你就说我选的对不对?”
“对。”郑斯琦点头,抬手勾了一下他的下巴,“恭喜你押重宝了,捧对地方了。”
郑斯琦没说实话,两幅其实都是他写的。隶书写于十岁,郑寒翁立在背后提着条花岗岩,硬逼着郑斯琦习的,心思稍微毛躁一点儿,一板子就落屁股上了;行楷写于十七,郑斯琦第一次高考失败之后,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满心的怅惘迷茫。
相较而言,乔奉天喜欢的这一幅,郑斯琦确实将心境意绪揉了进去,每一笔都是他彼时看不清前路,又执意想往前走的稀声短叹。
那时候,几乎就把郑斯琦一辈子的冲劲儿与偏执给用光了。拒绝走专科,拒绝郑寒翁托人给找的博物馆的工作,拒绝北上实习,一腔孤勇。那时候有挂在眼前的胡萝卜似的目标,后来就又凭空没了。抽筋剥骨,攒着的一口气儿,也就幽幽懈了。
乔奉天是他的另一根胡萝卜,长成了一挂葡萄的样子,更酸甜水灵,更教他喜欢。求而所得以后,又第一次想把这些籽儿珍重地埋进土里,期待明年今日,长久长久,往后往后。
“老爷子跟你说什么?”
郑斯琦把乔奉天抱在怀里,在他后脑勺上一下一下的摸着。书房里拉了层遮光帘,里看不清外,外看不到里。
“也没什么,就问我干什么的,多大了,怎么认识你的,巴拉巴拉,都是些闲话。郑叔叔人……挺好挺热情的,跟我想象的不一样。”
“那说明他还挺喜欢你。”郑斯琦在他耳边乐,“你没看他以前追着我院子里打的时候,更热情,更跟你想象的不一样。”
“那有什么。”乔奉天不敢抱他太紧,就怕万一一个冷不丁,分开都来不及,“我阿妈追着我和我哥打的时候,也差多一个样子。”
“咱们真惨,净给摧残着长大。”
可惜的是我不如你。我避世装深沉,没你那么坚强,咬牙看遍了雨打风吹。
“……可能这件事要说,我也不能告诉老爷子。他心肺功能都不好,我不能因为这个让他承担风险,可以么?”
“恩。”乔奉天没想就点了头。
“你觉得委屈么?”
“一点都没有。”乔奉天又摇头。
“奉天。”郑斯琦短暂地叹了一下,把胳膊收紧,弓腰把自己的下巴搭在郑斯琦的肩上,“要是别人都知道你的好,理解的不能理解的,我觉得他们都能理解了。”
说的像句绕口令,但乔奉天听得很明白。
他想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种东西,你清楚就够了,不必给别人看。
第112章
郑斯仪进门的时候总是很热闹,按形容王熙凤的话来说,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好家伙这热的!”郑斯仪牵着郑,把满当当的塑料袋往脚边一个,掏钥匙开门,“今年这天儿热的就不正常!”
乔奉天听了门口动静,倏然站直,一把推开了郑斯琦。
“你姐回来了。”
郑斯琦被搡了个冷不丁,顶了下眼镜出房门,想想不乐意,刚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一截儿,低头在乔奉天嘴上咬了一下,“你耳朵真好。”
“爸爸!”郑两天没见郑斯琦,想得不行,屁股还没挨着沙发,斜眼见人从书房里出来,一迳蹦着过来往他怀里一扑。郑斯琦忙蹲下一接,把人原地抱起。
郑见乔奉天也在,乐得更开,“爸爸和小乔叔叔一起接我诶!”
无论接还是送,郑斯琦对郑一向竭力温柔体贴,无微不至,可始终只能是一个人。如今一下子多了一个角色,一下子就让郑觉得欣喜完满。有一个空缺得以完美嵌入,填补。
“哟。”郑斯仪换了鞋,抬头看着郑斯琦背后的乔奉天笑了一下,“是你啊,上次的。”
相较于郑斯琦的父亲,乔奉天有所隐瞒,更惮于和郑斯琦的姐姐相处。郑斯琦告诉过他,他的妈妈走的颇早,在整个家庭里,郑斯仪充当的是母亲的角色。生活里林林总总,零敲碎打的小事儿总要她拿主意拍板儿,严厉泼辣与仁慈温柔并济,竭力将一个男多女少的小家运转起来。
乔奉天觉得她和林双玉有相似之处,不是性格更不是外貌,而是生活角色赋予个体本身,成熟强大的女性气质。
一旦说开,她同意,那则是郑斯琦最大的驱动力;她不同意,则是郑斯琦往后最大的阻力。
乔奉天帮郑斯仪剥着一袋鲜毛豆。
“你放着我剥就行啊小乔,去客厅喝喝水。”郑斯琦在水槽边儿洗干净两杆玉葱,甩了甩水,“回头弄一手毛,痒的慌。”
“没事儿,待着我也是待着。”乔奉天把一把毛豆米搁进一旁的碟子里,“正好替您打打下手。”
郑斯仪看他确实手下利索,也没再多拦着不让了。
“多大今年?上回你走的匆匆忙忙的,没跟你讲上话都。”郑斯仪给他递过去一颗洗干净的黄杏,“菜场买的,我吃着j甜,等等你手洗了尝一个。”
“年底三十,勉强还能说自己二十九。”
“我的乖乖。”郑斯仪一脸的难以置信,来回把乔奉天看了个遍,“怎么长得这么不显岁数的?天生娃娃脸是吧?你这说出去没几个人能信吧?”
“也可能是因为个儿矮,个儿矮的人就容易显小。”
“那倒是,我上次还当你是他学生呢,这小模小样儿的。”
乔奉天笑了一下没接话。
“今天领枣儿去买菜。”郑斯仪拨了下头发,捉了一把毛豆过来剥,“听枣儿无意说的,说家里借住了个小叔叔,是你吧?”
乔奉天愣了一记,从指头缝里漏了颗毛豆米。
“哎,我不是打探你俩的事儿啊。”郑斯仪在一旁笑,“斯琦三十多了,处事交际我管不着那么多,我就这么顺口一问,你别介意。”
今晚不更
从厨房里出来,乔奉天显出了在思索的神色。况且乔奉天的眉头稍看起来紧凑了些,郑斯琦便看得出来,他又有烦忧。
郑斯琦在替郑将她做不出来的几项作业,是眼看着乔奉天跟着郑斯仪进厨房的。他不是放心乔奉天和郑斯仪独处,更不是希望经由乔奉天之口把话说明,他无非是想顺其自然,坦白也好,隐瞒也好,不要那么矫枉过正。
他应允郑留在郑寒翁这儿过周末,私下里几乎就想过郑会有意无意间把一些事实情况抖露出来。他既没教过郑,在旁人面前不能乱说,也没教过她,自己和小乔叔叔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事实在旁人看来会有什么不寻常之处。
他有点儿私心,他几乎希望在郑斯仪在了解情况后兴师动众的来找他质问。他便得到了一个可以坦白的契机,总比在对方以为他诸事顺遂,前路坦荡的基础之上,突然冷不丁地告诉她――我可能要爱一个男人了。
要好得多。
在对方怒不可遏的前提下,回嘴辩驳是有无名底气的;可在别人眉开眼笑的时候兜头泼一瓢冷水
恋耽美
分卷阅读94
分卷阅读94
草茉莉 作者:Ashitaka
“那倒没有,不过人是实践出真知,不比专业的次。”郑斯琦朝乔奉天比了个眼色,轻轻笑,“你去给老爷子莅临指导一下呗,我去给你找顶草帽去。”
乔奉天转头呲了下牙,不动声色地朝他比口型――坑我。
郑斯琦慢吞吞地眨了下眼――哪儿敢。
郑寒翁的虎皮兰长势尤其不好,叶子蔫吧着恨不能打起卷儿来,看着倒是油亮可色泽不佳,绿里隐了一层衰萎的浅淡黄。乔奉天猜老爷子一准从花市买回来的时候没破土,三下五除二就挖坑进地了,为省成本,里头包准被贩子包进了块热塑料;虎皮兰又素来喜阳好光,植在毛竹荫下,自然打黄。
乔奉天手脚勤快地帮着破了土,将掘出的虎皮兰原地前移。这玩意儿跟人似的也娇贵,应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还不能一时手快给直接拖到阳光底下。用锡皮壶盛了桶里澄着的白水,调了点营养素进去,摇匀浇上。
约摸是错觉,这么一摆弄,郑寒翁掸眼瞧着是比刚才恹恹的模样,显得娇艳活泼不少。
乔奉天洗净了手心里沾上的泥土,进了书房。
“完了?”郑斯琦把手里的书塞回郑寒翁满当当的书架,把手边的水杯端起来递过去,“先喝点儿水,我的杯子。”
乔奉天抬着两手走过去,在他面前一弹十指,溅了郑斯琦一脸的水星子,躲都来不及躲。
“嗬。”郑斯琦闭眼摘了眼镜,一抹湿润的鼻尖,“进嘴了都。”
乔奉天忍住不笑,“凉快么?”
“岂止,心飞扬了都。”郑斯琦把眼镜架回鼻梁,伸手把人往身边一拽,“我看你是要学坏了。”
乔奉天拍开他环上来的手,“你还以为我多乖巧呢?我要真放飞自我,人设早就在你面前崩个稀巴烂了。”
“烂成水我都喜欢。”郑斯琦脸不红心不跳,不死心地继续伸手环。
乔奉天端着杯子抿了口水,在他怀里恶意地打了个寒颤。
要不怎么说是父子呢,明里暗里,总有地方是心照不宣地相似的。郑寒翁书房里的布局,风格,乃至玄之又玄的所谓气质,和郑斯琦的都堪称一致。冷峻的主色里有温暖的辅光,四平八稳的空间格局里又有秩序之外的跳脱摆设。
乔奉天环视一周,最先被墙上两幅装裱过的书法吸引去了注意力。
一幅行楷,写着“梅子黄时雨”,一幅隶书,写着“残虹收度雨”。相较之下,隶书难练,讲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分外考验人腕间运笔的功夫;可行楷则更有随意性,写起来灵且肆意,平静之中求动,婉若游龙翩若惊鸿,更符合大众审美。
都写得好看,却又都没有落款私印。
天花上一定老式的铁质三叶吊扇嗡嗡地转,书房里弥漫着一股墨混着紫檀香的气味儿,一楼潮气重,闻起来则稍微显得苦而湿滞。乔奉天是被郑寒翁先头叫进来纳凉的,他人还在院儿一阵打理意痢
郑斯琦把五指穿进乔奉天的五指里,“你觉得哪副好看?”
说不上来,不懂。乔奉天琢磨了一阵儿,如实摇头,“说不上,反正都好看,我写一辈子都写不出来。”
“非让你选一个呢。”郑斯琦继续追问,“里头有一个是我写的。”
“真的啊?”乔奉天侧过头看他,“我要没选中你写的那个你不生气吧?”
“生,我肯定生。”郑斯琦笃定点头,“你这辈子只能当我的无脑吹,捧别的谁我都不高兴。”
“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儿?”乔奉天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撇嘴望回墙上的两幅字,佯装正经地一摸下巴,“我觉得……梅子黄时雨好看。”
“怎么说?”
“你要问我笔法还是结字墨韵什么的,我一点儿都说不上来。”乔奉天盯着那个走势悠游的“雨”字的最后一笔,“但我觉得这个不一板一眼,循规蹈矩,很……随意,但其实又有我看不出来的方法次序,看起来气定神闲的,和你这个人还挺像,看着特舒服。”
郑斯琦笑了,“你夸人还挺专业,字儿夸了人也夸了,两边都不耽误。”
“那你就说我选的对不对?”
“对。”郑斯琦点头,抬手勾了一下他的下巴,“恭喜你押重宝了,捧对地方了。”
郑斯琦没说实话,两幅其实都是他写的。隶书写于十岁,郑寒翁立在背后提着条花岗岩,硬逼着郑斯琦习的,心思稍微毛躁一点儿,一板子就落屁股上了;行楷写于十七,郑斯琦第一次高考失败之后,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满心的怅惘迷茫。
相较而言,乔奉天喜欢的这一幅,郑斯琦确实将心境意绪揉了进去,每一笔都是他彼时看不清前路,又执意想往前走的稀声短叹。
那时候,几乎就把郑斯琦一辈子的冲劲儿与偏执给用光了。拒绝走专科,拒绝郑寒翁托人给找的博物馆的工作,拒绝北上实习,一腔孤勇。那时候有挂在眼前的胡萝卜似的目标,后来就又凭空没了。抽筋剥骨,攒着的一口气儿,也就幽幽懈了。
乔奉天是他的另一根胡萝卜,长成了一挂葡萄的样子,更酸甜水灵,更教他喜欢。求而所得以后,又第一次想把这些籽儿珍重地埋进土里,期待明年今日,长久长久,往后往后。
“老爷子跟你说什么?”
郑斯琦把乔奉天抱在怀里,在他后脑勺上一下一下的摸着。书房里拉了层遮光帘,里看不清外,外看不到里。
“也没什么,就问我干什么的,多大了,怎么认识你的,巴拉巴拉,都是些闲话。郑叔叔人……挺好挺热情的,跟我想象的不一样。”
“那说明他还挺喜欢你。”郑斯琦在他耳边乐,“你没看他以前追着我院子里打的时候,更热情,更跟你想象的不一样。”
“那有什么。”乔奉天不敢抱他太紧,就怕万一一个冷不丁,分开都来不及,“我阿妈追着我和我哥打的时候,也差多一个样子。”
“咱们真惨,净给摧残着长大。”
可惜的是我不如你。我避世装深沉,没你那么坚强,咬牙看遍了雨打风吹。
“……可能这件事要说,我也不能告诉老爷子。他心肺功能都不好,我不能因为这个让他承担风险,可以么?”
“恩。”乔奉天没想就点了头。
“你觉得委屈么?”
“一点都没有。”乔奉天又摇头。
“奉天。”郑斯琦短暂地叹了一下,把胳膊收紧,弓腰把自己的下巴搭在郑斯琦的肩上,“要是别人都知道你的好,理解的不能理解的,我觉得他们都能理解了。”
说的像句绕口令,但乔奉天听得很明白。
他想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种东西,你清楚就够了,不必给别人看。
第112章
郑斯仪进门的时候总是很热闹,按形容王熙凤的话来说,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好家伙这热的!”郑斯仪牵着郑,把满当当的塑料袋往脚边一个,掏钥匙开门,“今年这天儿热的就不正常!”
乔奉天听了门口动静,倏然站直,一把推开了郑斯琦。
“你姐回来了。”
郑斯琦被搡了个冷不丁,顶了下眼镜出房门,想想不乐意,刚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一截儿,低头在乔奉天嘴上咬了一下,“你耳朵真好。”
“爸爸!”郑两天没见郑斯琦,想得不行,屁股还没挨着沙发,斜眼见人从书房里出来,一迳蹦着过来往他怀里一扑。郑斯琦忙蹲下一接,把人原地抱起。
郑见乔奉天也在,乐得更开,“爸爸和小乔叔叔一起接我诶!”
无论接还是送,郑斯琦对郑一向竭力温柔体贴,无微不至,可始终只能是一个人。如今一下子多了一个角色,一下子就让郑觉得欣喜完满。有一个空缺得以完美嵌入,填补。
“哟。”郑斯仪换了鞋,抬头看着郑斯琦背后的乔奉天笑了一下,“是你啊,上次的。”
相较于郑斯琦的父亲,乔奉天有所隐瞒,更惮于和郑斯琦的姐姐相处。郑斯琦告诉过他,他的妈妈走的颇早,在整个家庭里,郑斯仪充当的是母亲的角色。生活里林林总总,零敲碎打的小事儿总要她拿主意拍板儿,严厉泼辣与仁慈温柔并济,竭力将一个男多女少的小家运转起来。
乔奉天觉得她和林双玉有相似之处,不是性格更不是外貌,而是生活角色赋予个体本身,成熟强大的女性气质。
一旦说开,她同意,那则是郑斯琦最大的驱动力;她不同意,则是郑斯琦往后最大的阻力。
乔奉天帮郑斯仪剥着一袋鲜毛豆。
“你放着我剥就行啊小乔,去客厅喝喝水。”郑斯琦在水槽边儿洗干净两杆玉葱,甩了甩水,“回头弄一手毛,痒的慌。”
“没事儿,待着我也是待着。”乔奉天把一把毛豆米搁进一旁的碟子里,“正好替您打打下手。”
郑斯仪看他确实手下利索,也没再多拦着不让了。
“多大今年?上回你走的匆匆忙忙的,没跟你讲上话都。”郑斯仪给他递过去一颗洗干净的黄杏,“菜场买的,我吃着j甜,等等你手洗了尝一个。”
“年底三十,勉强还能说自己二十九。”
“我的乖乖。”郑斯仪一脸的难以置信,来回把乔奉天看了个遍,“怎么长得这么不显岁数的?天生娃娃脸是吧?你这说出去没几个人能信吧?”
“也可能是因为个儿矮,个儿矮的人就容易显小。”
“那倒是,我上次还当你是他学生呢,这小模小样儿的。”
乔奉天笑了一下没接话。
“今天领枣儿去买菜。”郑斯仪拨了下头发,捉了一把毛豆过来剥,“听枣儿无意说的,说家里借住了个小叔叔,是你吧?”
乔奉天愣了一记,从指头缝里漏了颗毛豆米。
“哎,我不是打探你俩的事儿啊。”郑斯仪在一旁笑,“斯琦三十多了,处事交际我管不着那么多,我就这么顺口一问,你别介意。”
今晚不更
从厨房里出来,乔奉天显出了在思索的神色。况且乔奉天的眉头稍看起来紧凑了些,郑斯琦便看得出来,他又有烦忧。
郑斯琦在替郑将她做不出来的几项作业,是眼看着乔奉天跟着郑斯仪进厨房的。他不是放心乔奉天和郑斯仪独处,更不是希望经由乔奉天之口把话说明,他无非是想顺其自然,坦白也好,隐瞒也好,不要那么矫枉过正。
他应允郑留在郑寒翁这儿过周末,私下里几乎就想过郑会有意无意间把一些事实情况抖露出来。他既没教过郑,在旁人面前不能乱说,也没教过她,自己和小乔叔叔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事实在旁人看来会有什么不寻常之处。
他有点儿私心,他几乎希望在郑斯仪在了解情况后兴师动众的来找他质问。他便得到了一个可以坦白的契机,总比在对方以为他诸事顺遂,前路坦荡的基础之上,突然冷不丁地告诉她――我可能要爱一个男人了。
要好得多。
在对方怒不可遏的前提下,回嘴辩驳是有无名底气的;可在别人眉开眼笑的时候兜头泼一瓢冷水
恋耽美
分卷阅读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