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前额,强逼我抬头,正色道:

    「康言,我事成后会一直把你留在身旁,把你当亲生弟弟般疼。」

    他掌心的温度从我的额头传递到深处,好暖好暖。

    噢

    我把垮下的嘴角硬是提起,把他放在我额上的手强行掰下来,

    「可是,我不稀罕啊。」

    「boss,我根本没打算留下来。」

    说罢,我霍地站了起来。

    把小熊小花、苹果香橙、家里钥匙、碎花被子一股脑儿堆积到他的面前,我擦擦汗,对他说:

    「这就是全部了。」

    男神手足无措地看著我,以及下方一大堆熟悉的物件。

    说难过,其实也不是太难过。

    说失望的话也许有几分。

    至少还没有到要哭的地步。要不是真的变成了八点档狗血剧了啊。我不切边际地想。

    想说几句话来逗乐自己,可是这不是好时机,眼珠转了几圈脑袋依旧空荡荡的。

    也许到了明天,一切便会好过来。

    「这个家,你喜欢往到什麼时候,便留到何时。」

    「爸爸那边你跟他说,如果他不叫那个男人帮你,我就永远不原谅他。应该就ok了。」

    我一直维持著表情套上大衣,走的时候只捡了钱包。

    真的觉得,这出闹剧还蛮好笑的。

    不这样的话,要做出什麼表情呢。

    像所有偶像剧般,我踏出门槛的那一步,他从后方紧紧拉住我的手臂。

    我抿紧嘴唇。

    「我把所有东西都给了你啊。」

    所有。

    头也不回,脱口而出:

    「让我走吧。」

    放我离开,好不好啊。

    23.

    「阿言、阿言!收钱了。发什麼呆!」

    我「哦、哦」了两声,一瞄显示屏里的价钱,对头发染成鹦鹉色的小孩儿说:

    「三十六块半。」

    小孩儿掏了三十七块扔在收银台,嘴角朝天一副不可一世的嘴脸。我找续五毛钱给他时,对他语重心长道:

    「小子,这麼晚了,快回家吧。」

    他用看精神病的表情盯著我,骂骂咧咧提著东西走了。

    店长凑到收银处,也不怪我,只是调侃:

    「康社工,又在训孩子啊?常叫人回家,是不是有生意都不干了啊?」

    我摇摇头,悲壮地对店长说:

    「店长,这麼晚了,你也回家吧。我自己一个撑得住整所便利店的。」

    店长哈哈大笑,赏了我一个爆栗:

    「看你这阵子下班后不赶著回家麼,要不要转当全职啊?」

    我想也不想就拒绝:

    「别留我,我可是要皈依佛门的人。」

    下班后,我在小巴站候车,踢著路边的石子,拉紧毛茸茸的围巾冷得直哆嗦。

    从口袋中掏出手机一瞧,关机了。

    从那日离家后已过了五天,boss第一天平均每小时打一次电话来,堪称夺命追魂call。

    结果我直接关闭手机电源,跑到邻区的旧屋租了个小单位。

    洗手间是每层共用的,卫生条件比较差。但是独自一人住得安稳,这点倒是出乎意料。

    在这楼价比海鲜价浮动得还要厉害的这个时代,我心中算了算银行里的存款与支出,恐怕也捱不了多久。

    向来与文艺八竿子打不著的我在这个夜里,脑海中的灯泡一闪一闪,忽然想到四个字。

    还君明珠。

    小巴从黑夜的远方极速驶过来,扬起地上滚滚沙尘。

    冻僵了的嘴里哼著:

    「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绕天涯」

    在司机诡异的眼神中,我自若找了个窗口位置,颠颠倒倒唱著历代还珠格格的主题曲。

    24.

    在便利店中碰到大学同学时,已是离家后的两周。

    老大一身军装,比我还高挑的身材显得英气逼人。我在他的背后东张西望,找准时机猛地扑过去。

    正在杜蕾斯货架拣拣挑挑的他明显被我吓了一跳,我朝他促狭地挤眉弄眼:

    「你用还是对方用的啊?」

    他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明智地绕过这个话题:

    「整整三个月没联络了,上个星期大学聚会也不来。你这小子死到哪儿去啦?」

    我谄媚地捶捶他肩膀:

    「我说来话长了。老大,别生气哈!」

    老大霸气并且火爆的性格依然没变,闻言他皱皱眉,拉著笑眯眯的我往外走。临行前还不忘朝店长大吼:

    「今天康言被我承包了!」

    「」

    待我回过神时,我已坐在不远处的大排档里,穿了短裙等於没穿的啤酒女郎甜笑著放下半打啤酒。

    老大熟练地用牙「扑」一声开瓶,粗鲁地拍拍我的头:

    「说来话长,那便慢慢说。有我罩你。」

    他是我为数不多得知我喜欢男人的人,记得那时也是相似的情况。

    那年大一,我刚向妈妈出柜。妈妈冷冷道了一句:

    「我就知道。你的眼神,跟你那爸一个德性。」

    老大在楼下公园找到我时,我哭得哗啦哗啦,然后他说:

    「怕什麼,有我罩你。」

    那天晚上我哭完以后,与他肩并肩唱著「朋友一生一起走」摇摇晃晃回到他的宿舍。他收留了我很长的一段日子。

    物是人非,他却向我说了同一番话。

    我灌了一口啤酒,像当时一样对他说:

    「老大,如果我喜欢的是你,就好啦。」

    他也像当年一样,笑出一口白牙:

    「说什麼傻话。」

    25.

    霹雳啪啦似倒垃圾般把话语倒出来,喝了不少酒的我说得颠三倒四还不时傻笑。

    老大听完后,只一针见血问:

    「简单点来讲,你现在有什麼打算?」

    我晕呼呼举起两根指头,口齿不清地说:

    「两个选择。」

    「一、是我现在就去剃发为啊不,去静修。」

    「二、就是我重新开手机待他东山再起之日,跑去当和尚。」

    老大表情震惊:

    「意思是,我下次看到你时,你铁定会成了光头?」

    他大概以为我喝胡涂了说浑话,遗憾地揉揉我这一头乱发:

    「多可惜啊,手感那麼好。」

    摸了一会儿,又用哄小孩的语气说:

    「唐言,我还不清楚你的个性吗。既然作了决定,为什麼还犹豫不决啊。」

    我茫然眨眨眼,小声自言自语:

    「想走,可是不放心。想留下,可是不甘心。」

    明明说了「让我走吧」这种话呢。

    明明应该已经把一切都放下。

    练过功夫的老大以猛虎之势一把在口袋中掏出我的手机,按下开机键。

    「你boss平均每一小时发一个讯息给你,好有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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