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凉风习习。
    醒醒小朋友即将成为一名光荣的幼儿园小一班学生,为了庆祝她的入学,全家上下比过年还高兴。
    其中最高兴的人,自然要属津津。
    为此,他特地在饭桌上将事先准备好的发言稿拿了出来。
    当然了,遇到不会写的字,只能用拼音标注。
    “首先,醒醒你上幼儿园了,你是一个大孩子了,要懂事。其次,你长得漂亮,肯定会有小男孩整天缠着你,不要怕,告诉哥哥,哥哥帮你打他……”
    听到这里,正在一旁涂果酱的何斯迦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打断了他。
    “我觉得打人是不对的。”
    她发表个人意见。
    “妈妈,你不应该给我泼凉水,你应该支持我。”
    津津一脸失望地看着何斯迦。
    完了,妈妈的脑子果然是坏掉了呢,都开始跟他对着干了!
    爸爸说的是真的,自己以后必须要让着她,照顾她才行。
    “人人皆有爱美之心,如果别人因为醒醒长得漂亮可爱就愿意跟她在一起,你却动手打人,不是太不讲理了吗?”
    何斯迦把手里的吐司递给津津,然后一拍脑袋,有些尴尬地说道:“不好意思,儿子,妈妈记错了,你不吃果酱,你要蛋黄酱。没事没事,我再来涂一片给你!”
    然后,她七手八脚地又去拿蛋黄酱了。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一直没有说话的傅锦行从报纸后面探出脑袋,呵斥道:“别让我老婆整天为你们服务!”
    话音刚落,两小只急忙往嘴里塞食物,那叫一个动作迅速。
    刚吃完早饭,外面就传来了汽车喇叭声。
    背着小书包的醒醒一跃而起,高兴地大声喊道:“阿远哥哥来接我了!”
    傅锦行扶额:“叫阿远叔叔行不行?”
    “阿远哥哥那么帅。”
    醒醒咬着手指头,一脸不解:“景同叔叔没有他帅,所以是叔叔。”
    “你也太没有良心了,景同叔叔平时对你那么好,你却背地里说他不帅。”
    这一次,就连津津都听不下去了,摇了摇头。
    “就是。”
    何斯迦在一旁煽风点火:“等我去告诉他,你们再也别想去他家了,也别想跟乖乖宝玩了。”
    乖乖宝才刚满百天,正是一团肉的时候,可爱极了。
    所以,津津和醒醒目前属于一有空就往曹景同家里跑的状态,争相去玩小宝宝。
    “不要嘛。”
    醒醒认输,她好不容易才摆脱最小的身份,现在乖乖宝是最小的。
    “他们两口子都要去公司,正好我闲着没事,我打算把乖乖宝接到家里来。反正,津津基本上算是在人家家里长大的,醒醒也在阿远那里,有个小家伙,家里热闹一点。”
    何斯迦压低了声音,一边帮傅锦行穿外套,一边跟他商量着。
    从国外回来之后,她就停止了一切工作。
    这是傅锦行的意思,何斯迦也拗不过,再说,她的身体确实元气大伤,需要好好休养。
    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
    七百多个日日夜夜,他们一家人一直战战兢兢地生活着,如今才算刚有起色。
    “嗯,我没意见,曹景同那边忙得不可开交,小芙也急着回公司,你和萍姐一起带,帮帮他们。”
    只要是何斯迦想要做的事情,傅锦行几乎没有反对意见。
    “不过,你不能逞强,注意身体。”
    他不忘俯身在她的脸颊上印下一吻。
    “啧啧,一大早就黏黏糊糊的,也不管两个孩子还在旁边,要不要脸了?”
    一个讥诮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带着吊儿郎当的味道。
    两个人一起扭头,看到了明锐远。
    他的手上抓着一串车钥匙,晃来晃去。
    “我来接大美妞去幼儿园,今天是第一天,坚决不能迟到。走,咱们出发,不看这些少儿不宜的画面,真是的,也不注意影响……”
    明锐远伸手拉扯着醒醒,一脸不屑,嘴里还嘟嘟囔囔,说个不停。
    “你懂什么,父母恩爱,对孩子能够起到正面影响。”
    一手搂着何斯迦的腰,傅锦行反唇相讥:“也是,一个单身狗,能知道这些知识吗?你要是再这么毒舌下去,小心以后我女儿都嫁出去了,你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明锐远气得跳脚:“你再说一遍!”
    哪知道,醒醒忽然开口说道:“没人嫁阿远哥哥,我来嫁阿远哥哥。阿远哥哥,不上心,哦?”
    傅锦行怒目圆睁:“你敢!”
    明锐远感动得两大泡眼泪挂在脸上,顺势把鼻涕也擦在傅家的桌布上:“真不愧是我的大宝贝!”
    何斯迦觉得自己快要晕过去了:“人渣,放开我女儿!”
    津津一脸发懵:“我就上楼取了一下书包,我妹妹的终身大事都决定了?等等,敢靠近我妹妹,我要和你决一死战!”
    阳光灿烂,天气晴朗。
    假如忽视从傅家传来的乒乒乓乓的声音,可真是一个美好的早上啊……
    中海市郊,监狱外,中巴站。
    傅锦添的手上拎着一个帆布环保袋,里面装着自己入狱之前的随身物品。
    半个小时之前,他从狱警那里领到了这些私人物品。
    然后,在“好好做人”的告别声中,傅锦添一步一步地走出了那扇大门。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在心中感叹着,真是一个好天气。
    时至今日,傅锦添还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自己做出来的那些发明,居然真的帮他减刑了?
    一开始,傅锦添也只是想要给自己找一点事做做,打发无聊的时间。
    直到他做出来的东西经过层层申报,最后拿了大奖,上面还特地派了领导来颁奖,又是拍照,又是做采访,成了典型。
    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无论傅锦添提出申请,想要什么材料,监狱领导都很通融,表现出了极大的支持。
    就这样,才两年而已,傅锦添就拿了好几个专利,并且成功地帮助中海地区的整个监狱系统重新升级了内部系统。
    在上个月,他的减刑审批过了。
    “滴滴!”
    一辆城际中巴开了过来,不等停稳,司机就大声喊道:“快上快上!去市区就这一趟车!”
    傅锦添上前一步,有些迟疑地往另一个方向看了看。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着什么。
    “快上来啊!上午一班车,下午一班车,你要是不上,想回市区就得等下午了,还有三个小时呢!”
    司机口沫横飞地催促道。
    然而,傅锦添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又把脚给收了回来。
    “我不上了。”
    他摆摆手。
    “神经!”
    司机啐了一口,很快又开车离开。
    中巴站,很快就只有傅锦添一个人了。
    他站了大概半小时,果然连一辆车都看不到了。
    日头越来越毒,已经九月了,但日间气温还是会超过三十度,明晃晃的大太阳晒得人口干舌燥,皮肤冒烟。
    傅锦添默默地从袋子里掏出了一瓶水,他一口气喝了半瓶才解渴。
    收起瓶子,他看见袋子里还有一条丝巾。
    几年过去了,丝巾依旧叠得整整齐齐。
    傅锦添掏出丝巾,抖开,看着它迎风招展。
    最后,他把它缠在手腕上,然后又把剩余的半瓶水都浇在头上。
    甩掉头上的水珠,傅锦添朝着市区的方向,开始跑步前进。
    一次跑上十几公里,对于现在的傅锦添来说,并不吃力。
    在监狱的时候,他每天除了看书,做实验,就是锻炼身体,硬是练出来了一身的肌肉。
    远远的,迎面出现了一辆红色跑车。
    傅锦添一开始没有理会,直到那辆红色跑车在前方不远处停了下来。
    刹车的声音很大,一大片尘土飞扬。
    车顶徐徐打开,一个穿着风衣的女人探出头来。
    她摘下墨镜,语气嘲讽地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是女司机。”
    傅锦添不说话,他只是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眯眼看向面前的女人。
    看到他手腕上的丝巾,白海棠一愣。
    “审美不错。”
    她扬起下巴,骄傲极了。
    “那是。”
    傅锦添走了过去,靠在车门上,慢慢地调整着呼吸。
    “我叫白海棠,医生,接下来要去国外培训半年,正在寻找一个能帮我遛狗的人。”
    他低下头,轻轻地笑了起来。
    “我叫傅锦添,待业,愿意做一个铲屎官。”
    出狱之后,他不打算再回傅氏了。
    有些事情一旦发生了,就不可能假装没有发生过。
    所以,傅锦添想要换一个环境,重新开始。
    他还年轻,还有无数种可能。
    “事先说好,我的狗性格不好,万一它咬你,我也没办法。”
    白海棠摘下墨镜,在手里把玩着。
    从得知傅锦添提前出狱那天起,白海棠就在不断地折磨自己。
    她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再一次顺从内心。
    “不会,动物都很喜欢我,我小时候养过各种各样的小动物。”
    说完,傅锦添闭上眼睛,他展开双臂,狠狠地吸了一大口气。
    这是自由的味道。
    “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冷不防,手腕上传来一股力道,白海棠扯走了那条丝巾。
    但傅锦添的动作更快,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半年吗?很快,这一次,换我等你。”
    因为错过一次,所以,就不想再错了。
    假如你不走,假如我还在,哪怕朝着不同的方向,在人生的圆圈上,我们总会相遇。(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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