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喜欢。”

    “不,我很喜欢。”

    “……”靠!有这么自恋的人吗!

    16

    在沈新语吐槽的当口,崔文继续说道:“只是你文下有不少读者,好像一时之间无法接受。”

    沈新语在客厅坐着,电脑在卧室,他说:“你等我去电脑桌边看看他们都说了什么。”

    “我报给你听吧,你继续吃。”好像知道沈新语在吃夜宵,崔文体贴的提出充当语音阅读器的要求。

    “太棒了,我正好不想动。”大黄和大黑,分别躺在沈新语的一只脚上,就像穿了一双ugg靴子,还是自带发热功能的那种,比泡脚还舒服!

    “靠!坑爹啊,馨宁才出场几次就挂了,有没有告诉啊坑大!!!”

    “我了个大槽,这是要搅基的节奏吗?”

    “‘世上竟有如此出尘绝艳的男子’坑大你最近是去看小笼包了吗?狐王难道是个胖纸?”

    “坑大你出来,我保证不打你!种马篇直接跳到搅基篇,你他妈脑子进水了吗?还是你去搅基了!”

    “作者绝壁是基佬!”

    “作者绝壁是基佬加一!”

    “……”

    “作者绝壁是基佬加七!”

    沈新语听着崔文用他特有的冷漠嗓音读这些颇有咆哮马上身的评论,还有那中规中矩的从一一直加到七的排队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作者绝壁是基佬这句话就像是句魔咒,沈新语闭上眼睛仿佛能够感觉到自己置身在一间不停回响这句话的房间里。

    沈新语是基佬没错,但这句话是由让沈新语春心荡漾的崔文读出来就不一样了。

    “打住打住!”沈新语迅速叫停,“这评论排到多少了?”

    “10086了。”

    “呃……我还是继续吃夜宵吧。”

    “你不要太介意。”崔文宽慰起沈新语来,“不就是被说是基佬吗,我也是基佬。”

    这突然转化成知心叔叔的角色是闹哪样啊!这是打算不仅用手指攻克我的肉体,还准备用攻心计攻克的我心灵吗?

    昨天失眠一晚上不是虚度光阴的,沈新语好歹想了很多琐碎事件。从两人在网上认识到崔文发现他就是不拖稿的坑,到崔文知道他去看泌尿科却故意等到检查完再认亲。

    崔文总喜欢盯着他看,有意无意中也说过几次类似表白的话,又是舔他手心,又是让他去他家住,还说不要房租!这样看来,崔文居心叵测啊,说不定按摩前列腺那次,就是他故意让自己爽到射出来,从而由离不开他的手指,再到爱上他这个人!

    沈新语小小的阴谋论一把,到头来发现对于崔文的“阴谋”他一点都不反感。看着在自己脚下玩得不亦乐乎的大黄和大黑,他甚至开始脑补带着这两条狗与崔文一起同居……啊不!是合租的日子。

    糟糕,做了二十五年单身狗,沈新语忽然发现,他有些想脱团了。只是……崔文真的如他推断的那样,喜欢他吗?

    17

    崔文等了好半天,都没能等到沈新语的回复。他自认为自己的套话技能已经点满,从沈新语那里成功套话也不是一两回,这一次他故意说“我也是基佬”,沈新语非但没有立刻作出回复,反而沉默了。

    沉默代表什么?

    代表他不是基佬吗?

    前列腺在收到刺激的情况下,不论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都有射精的可能,崔文不能仅靠这一点来判断沈新语的性向。

    崔文是通过文字与故事喜欢上沈新语的,两人从互不相识的读者和作者关系,发展到现实生活中成为朋友,对崔文来说已经是来之不易的了。如果老天爷让沈新语不仅是个gay,还让他对自己有一丁点儿的好感,别说旁人了,就是崔文自己都觉得老天爷太过眷恋自己。

    默默地在心里自我宽慰了许久,崔文感到好受一些。沈新语的性向如何,是否会喜欢上自己,这些问题都不急于一时。反正星期五以后他们就要开始合租生活了,自己有的是机会寻求到问题的答案,也有的是办法让沈新语慢慢爱上自己。

    信心满满的崔文主动把话题跳跃到搬家事宜上,神游天际的沈新语被他拽回来,呆呆地叫了一声,才说:“我没什么东西,除了衣服被子和电脑,还有大黄大黑,就没了。家具都是房东的,这两天我打包一下,星期五晚上直接拖走。”

    “嗯,我下班后去接你,然后一起吃饭吧。”

    “可以!我请客,庆祝我搬家。”

    两人就这样在电话里把搬家的事情定下,又各怀心事的挂断电话。

    星期五当天,沈新语请了半天假回家打包行李。崔文从医院赶过来的时候,他刚收拾完毕。

    虽然说沈新语只有衣物和一些零碎物品,可没想到竟也打出了七八个箱子来。他租的房子是多层,没电梯,好在住在三楼,他与崔文齐心协力跑上跑下几趟,就把箱子全部搬进车里去了。

    沈新语气喘吁吁地坐在副驾驶位上,看着大黄大黑不用主人下达任何命令,自动叼起自己的窝跳进崔文车里。他不可思议地拍打着崔文的胳膊:“这两条狗成精了吧。”

    “它们只是阅历丰富而已。”崔文面不改色,仿佛一直坐在车里没活动过。

    “哈哈哈,有着丰富的狗身经历吗?”沈新语笑得前仰后合,“先吃饭还是先搬家?今晚累死了,我们去吃自助!”

    “先搬家。”

    “对,吃饱了就懒得动了。”

    多亏崔文家有电梯,一趟就把所有的东西搬进去了。沈新语饿得前胸贴后背,根本无心开箱收拾,把两条适应能力极强的狗的食盆添满狗粮,拉着崔文就往外走。

    “快去饭店,我要饿死了!”

    吃饭的地方就在崔文家附近,两人没开车,步行十分钟就到了。饿得两眼冒金星的沈新语敞开怀大吃特吃,可算把本钱给吃回来了。

    崔文早早就放下筷子,坐在对面一边吃水果一边等沈新语。

    沈新语往自己嘴里塞了一筷子肉:“你吃饱了?”

    崔文吞下嘴里的水果说:“七八成了。”

    “那再吃点啊。”

    “晚上吃太多不好。”

    “你啊……这就是医生的毛病!”沈新语啧啧了两声,摇摇头继续开吃。

    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接触,沈新语对崔文的生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晚上十二点前必定关灯睡觉;每星期会有固定的两三天早起跑步;吃完遵循早上吃饱,晚上吃少;很少喝酒,就算偶尔喝一次,也不会喝多少……

    这间自助餐免费提供酒水,沈新语特别喜欢喝他们家的梅子酒,从吃饭到现在,200ml一瓶的果酒他都开始喝三瓶了,崔文桌上的连半瓶都没喝掉。

    第三瓶喝光,沈新语懒得起身去拿,指着崔文面前的梅子酒问:“你还喝吗?不喝我给。”

    “你少喝点。”

    “梅子酒没什么度数的,就是果汁。”沈新语顶着红扑扑的脸嘿嘿笑,一边伸手拿,一边偷瞄崔文,心道他这么健康的生活,也没比自己好到那里去嘛。就肩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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