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地举起手。

    有什么比命更重要的呢,我至于和自己过不去。

    “我还没完整地自我介绍吧,我姓沈,叫沈翔。”

    居高临下的人淡淡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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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神经如果够大条,这时候应该幽默地来上一句,“真是巧啊,沈风也姓沈呢”,缓和缓和我目前的可怜状况。

    只不过我此时明显已经有些瞠目结舌,舌头没有听大脑使唤,很愚蠢地问他:

    “你是……什么意思?”

    sho皱眉看着我:

    “我们是兄弟。”

    我脑中陡然划过第一次对付公鸡时他口中那个“二公子”,心一下子便凉了半截。有了答案,我却依旧不肯相信,跟自己较真似地,又咬着舌头辩驳道:

    “沈风从来没提起你,他没说过他有弟弟……”

    “我们关系不好。”

    “你那个父亲也不姓沈……”

    “他用的艺名。”sho干脆地打断我。

    “……”

    我已经彻底无话可说,愣愣看着他。

    sho还是皱眉:

    “你不要再执迷不悟,你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眼神呆滞地,把自己从脚打量到头。

    这副样子怎么了,不就是邋遢了点,脏了点,好像是有些不堪入目呢,之前我们纠缠的时候你怎么就不嫌弃我,还是心里在嫌弃,嘴上没说而已。

    sho把脸转向一旁,似乎一眼都不愿多看我。

    “执迷不悟……”我笑了笑,自嘲地,“也对。”

    我是挺执迷不悟地。

    我唯一执迷不悟的地方,大概就是把他当了回事。

    已经老大不小,竟然会犯傻地迷上他这种年轻小子,早知道他这么不可靠,我肯定不会把他当回事。

    竟然还妄图用别人那里夺来的金钱权力留住他,以为这样他就能多在我身边久一点。

    大概没有比我更倒霉的,踢铁板踢得这么正中红心,什么人不好看上,偏偏看上他。

    他此时就站在我跟前,看到我被枪指着并没有防备,我在想我要不要干脆狠毒些,一不做二不休拉他一起殉情,反正我是没有活路了。

    在脑中情景模拟了好几遍,连他倒下的样子都幻想出来,我干笑了几声,然后心脏开始抽疼。

    我没有这么做不是因为我舍不得,我只是没力气。

    对,我好几天没吃东西了,所以没力气。

    倘若痴情可以令人动心,他现在至少应该为我心跳加速几把,抱住我说几句安慰的话也好,或者给我几秒钟时间,留个遗言总要的吧。

    只是别这么失望地看我,见到我被沈风的人拖走,也丝毫不出言阻拦。

    我以为我要死了,结果却没有,沈风没有杀我,只是对我重点照顾,亲自动手地对我“照料有加”。

    他不会一次性打我到咽气,始终让我蓄着一口气,然后隔一天再接着修理我,他打我的时候很毒,专挑不致命但能痛到死的地方,饶我是个大男人,也会疼到满头满脸的汗和泪,融在一起根本分不清。

    我现在知道他为什么不干脆解决我,因为他还没找到公鸡,他以为我知道公鸡在哪儿,所以故意留着我一条命。

    他搜遍所有能找的地方还是没能找到公鸡,又来逼问我,我用不知道回答他,换来的自然又是一顿足量的拳脚。

    我是确实不知道,如果沈风信我我也能解脱,偏偏他现在疑心重得可以,我说什么他都觉得是假的,愤怒之余也把气都出到我身上,我身上已经没一处好地方。

    这种慢吞吞的折磨其实比杀了我更让我受不了,我多少能体会公鸡为什么提到他就满脸痛苦,他跟个毒螳螂一样,换成我我也跑。

    同样是兄弟,性格怎么相差这么多,也难怪他们关系不和睦,不过果然还是弟弟比较好啊,性格温柔不说,也不会随便对人拳脚相向,脸上总带着笑,看到他心情便会很好。

    即使那笑容多半是演员的习性伪装出来的。

    沈风对于我不告诉他公鸡在哪里很是记恨,又变了花招折磨我,他不让我进食,然后让我空腹喝度数很高的烈酒,让我烧得在地上生不如死地打滚。

    几次下来,我只觉得身上器官都不是自己的,胃部跟要穿洞似地,事实上也快要穿洞了,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再撑过几天。

    估摸再这样下去真要挂了,我斟酌着要不要诈尸一次,也许能混乱弄把枪闯出去。

    这样做其实很有风险,一个不慎也许就中枪见了阎王,还不如留下来给沈风出气,说不定他哪天出完气,心情一好便放了我,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

    在我矛盾的当口,送酒的人却是换了,之前的男的换成沈风旁边的小姑娘,她把酒端到我跟前,乘周围没人偷偷在我耳边说,

    “别怕,兑过水的。”

    我倒是不知道自己还有迷惑小姑娘的能力,她竟然会冒险帮我,陡然觉得自己其实还是挺有魅力的,自信心也大幅度上涨。

    “竟然还有吃的。”太久没吃正式的东西,看到这些我口水都流了下来,“竟然还是我喜欢的,太感谢你了。”

    好几天未进食,我吃到这些只觉得味美得不行,啧啧感叹世间竟然能有如此好吃的东西,做出它们的巧手根本就是上帝的杰作嘛。

    狼吞虎咽着,我便看向那个上帝的杰作,发现上面包着几个创口贴,细瘦细瘦的,骨头微微凸着,心下一酸,口中的食物突然也就没那么美味了。

    我把嘴里的米饭咽了下去:

    “有机会走就别留这里,沈风没多少好脾气。”

    小姑娘木讷地点头,有些不懂我为什么突然说这些。

    “这里钱拿的多呢,吃点苦没什么。”

    哎,都是钱惹的祸。

    接下来几天我好过许多,有人偷偷给我开小灶,我没有之前那么难捱,只觉得人生又燃起希望。

    受多这个小姑娘恩惠,我越发觉得她不错。

    我觉得我应该放低些要求,以前总是追逐千惠和沈翔那种外貌条件出色的,弄得自己一身伤,吃力又不讨好,最后还没办法抱得美人归,何必呢。

    这种平凡女孩儿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性格还挺好的,很听话,又懂得照顾人,娶来当老婆正合适。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些。”我高兴地大口吞咽着滚热的肉饺,皮有些烫,一进胃里立刻疼得跟什么一样,我沉住气咬了咬牙,一点没变脸色。

    在小姑娘前面也不能失态啊,搞不好她正崇拜我呢。

    “这个这个……”她看着地面嗫嚅起来,手指掰着衣角。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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