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
会庇护安与弦。
他已可以预计到安与弦的下场。
你想怎么做?
什么都不做。
是的,就是什么都不做。
他到要看看,没有他的庇护,安与弦要怎样在赞格威尔家继续生存下去。
他很期待,安与弦发现,他非但不得到曾经觊觎的一切,还要失去曾经一切后的反应。
那一定很有趣吧!
我呢?你打算怎么办?
你?你是你,他是他。如愿以偿的狠狠揉搓起安与于来。
我知道了。
亚当斯眼中无法掩饰的喜爱之色,让安与于了然于心。
不是因为安与弦的关系,才不得不照顾他,而是发自内心的想要照顾他,成为他可以依靠的长辈吗?
既然如此,他愿投以他木瓜,他同样愿报之以琼琚。
他愿付出真心。
他同样愿回予其真心。
心中隔阂,因亚当斯可见的真心烟消云散,安与于唇角边的微笑,也不在像先前那般只流于表面。
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安与于的改变,亚当斯更加心痒难耐的揉搓起安与于来。
这孩子可比他哥通透多,也可爱多了。
这孩子怎么能这么的可爱?
真是喜欢死他了。
第12章
自从那日后,亚当斯与安与于的关系,可谓是一日千里,哪怕最迟钝的佣人都可以发现,亚当斯对安与于的宠爱。
被震傻的佣人们十分懊恼前段时间,他们对安与于的冷淡与疏远,可他们却也知道,哪怕此时他们想要挽回,却也为时晚矣,
并不是真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因为亚当斯的宠溺便恃宠而骄,安与于依如往常那般,按照自己的步调生活着。反到是亚当斯,因为安与于的包容,还有温柔,变得更加肆无忌惮,更加喜欢撒娇,还有黏人起来。
躺在安与于膝盖上,享受着安与于温柔的抚摸,还有这悠闲的午后时光,亚当斯觉得以前他都白活了,这样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
不过
你不觉得哪里不对吗?
比如说,你们的角色反了,或者这样做更适合情侣之类的?
要去花园散散步吗?这样的姿势虽好,却不想安与于因此累到,亚当斯爬起的同时,心痒难耐的揉了揉安与于的头发,还有脸蛋儿。
也好。
花开四季不败,每个季节都会有花凋零,有花盛开,即使是这不被人重视的后花园,四季园景也美不胜收。
漫步于金色,绯色繁花之中,带有一丝秋意的繁花,让缓步而来的秋季,染上抹丰收的色彩。
这种浓重的秋日色彩,让人变得懒洋洋,也暖洋洋的。
没走几步,便被亚当斯给抱了起来,亚当斯这好似患了皮肤饥渴症般的举动,并未对安与于造成多大影响,因为他早已习惯。
要去赞格威尔家吗?把头埋在安与于颈窝处蹭了蹭,亚当斯心满意足的轻叹道。
不了。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也不会觉得尴尬为难,安与于神色依旧的摇头道。
在安与于看来,亚当斯这撒娇的举动,与他曾养的那只奥尔丁顿狼没有任何不同。
当然,如果亚当斯能够拥有一身漂亮的皮毛就更好了。
嗯~?
他不需要我,即使我去也无济于事。
先不说,他那位兄长是不是还记得他。
即使记得,以他对他那位兄长的了解,此时他那位兄长也不想看到他吧!
毕竟他不会给其带来任何帮助,也没有任何利用价值。
甚至在他那位兄长的眼中,他还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所以他去不去又有何关系?
哈哈哈哈,与于宝贝,你怎么这么讨人喜欢呢?抱紧安与于又用力的蹭了蹭,亚当斯大笑道。
他最喜欢的便是宝贝的这份通透。
宝贝的动作的确很萌人,但仅凭几个卖萌的动作,他怎么可能就把宝贝,当成宝贝来宠爱?
如果说宝贝,在网络中对他们的帮助是因的话,那么宝贝通透的性子,便是让他由心喜欢的果了。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宝贝还真是讨人喜欢啊!
又呆了五六日后便离开了,而后每隔一段时间,亚当斯便会回来几日,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秋妇退去,冬媪降临大地。
窝在暖室中,隔着窗户,望向窗外枝头迎着寒风绽放的繁花,安与于手捧着茶杯,轻缓的把杯中带有一丝暖意的茶水送入腹中。
就知道你会在这里。大门碰的一声被推开,一个声音随之传入进来,伴随着这个声音的落下,亚当斯大步走入屋内。
与于宝贝,这么久没见,你有没有想我?脱下大衣,随手把大衣往椅子上一扔,亚当斯挤到安与于身边,一把夺过其手中的茶杯,猛把杯中茶水灌入腹中。
很久吗?任由亚当斯夺过自己手中的茶杯,安与于还好脾气的拿起茶壶,又为亚当斯满上一杯。
当然很久了,这次我已有两个月没有见到与于宝贝你,你说久不久?又一口饮尽杯中茶水,摇手示意安与于不用再续杯的亚当斯,一把抱起安与于,用力的蹭了蹭。
这么久?歪头眼露迷茫道。
唉,就知道你没什么时间观念,没想到竟这么没时间观念。把头埋在安与于颈窝处,亚当斯长叹一声道。
而后他口中吐出的湿热之气,也让安与于下意识的缩了缩肩膀。
呵。像是找到了什么乐趣般,亚当斯再次吹向安与于颈窝处。
别闹。又缩了缩肩膀,安与于这次没有姑息,他把亚当斯的头向外推去。
好吧,好吧。不再闹安与于,亚当斯用脸蹭了蹭他头发,表示自己不会再做。
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侧头看向亚当斯道。
还不是那些事情。亚当斯一脸无趣道。
嗯?
虫族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每年虫族都会蠢蠢欲动几次,他们都习惯了,这算不了什么大事。
原来如此。
通过网络,对人类的死敌虫族,安与于还是略知一二的,他同样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虫族虽多,繁殖虽快,就如其名字般,在安与于眼中,它们就是一群小虫子,随时随地都可以碾死的小虫子。
呆了五六日后,便又离开了,亚当斯这一走又是两个月的时间。
向来不是什么黏人的性子,亚当斯在与不在对安与于来说,没有任何区别,他依如自己步调生活着。
上学,喝茶,看书,休息,散步,除了在网络中已很少再遇到凶猛杀死你他们外,安与于此时的生活与以前没有任何不同。
至于凶猛杀死你他们的不在,他也已由亚当斯那里猜到原因虫族。
每个这个时候,都是佣兵们最忙碌的时候,凶猛杀死你他们不在也情有可原
他已可以预计到安与弦的下场。
你想怎么做?
什么都不做。
是的,就是什么都不做。
他到要看看,没有他的庇护,安与弦要怎样在赞格威尔家继续生存下去。
他很期待,安与弦发现,他非但不得到曾经觊觎的一切,还要失去曾经一切后的反应。
那一定很有趣吧!
我呢?你打算怎么办?
你?你是你,他是他。如愿以偿的狠狠揉搓起安与于来。
我知道了。
亚当斯眼中无法掩饰的喜爱之色,让安与于了然于心。
不是因为安与弦的关系,才不得不照顾他,而是发自内心的想要照顾他,成为他可以依靠的长辈吗?
既然如此,他愿投以他木瓜,他同样愿报之以琼琚。
他愿付出真心。
他同样愿回予其真心。
心中隔阂,因亚当斯可见的真心烟消云散,安与于唇角边的微笑,也不在像先前那般只流于表面。
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安与于的改变,亚当斯更加心痒难耐的揉搓起安与于来。
这孩子可比他哥通透多,也可爱多了。
这孩子怎么能这么的可爱?
真是喜欢死他了。
第12章
自从那日后,亚当斯与安与于的关系,可谓是一日千里,哪怕最迟钝的佣人都可以发现,亚当斯对安与于的宠爱。
被震傻的佣人们十分懊恼前段时间,他们对安与于的冷淡与疏远,可他们却也知道,哪怕此时他们想要挽回,却也为时晚矣,
并不是真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因为亚当斯的宠溺便恃宠而骄,安与于依如往常那般,按照自己的步调生活着。反到是亚当斯,因为安与于的包容,还有温柔,变得更加肆无忌惮,更加喜欢撒娇,还有黏人起来。
躺在安与于膝盖上,享受着安与于温柔的抚摸,还有这悠闲的午后时光,亚当斯觉得以前他都白活了,这样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
不过
你不觉得哪里不对吗?
比如说,你们的角色反了,或者这样做更适合情侣之类的?
要去花园散散步吗?这样的姿势虽好,却不想安与于因此累到,亚当斯爬起的同时,心痒难耐的揉了揉安与于的头发,还有脸蛋儿。
也好。
花开四季不败,每个季节都会有花凋零,有花盛开,即使是这不被人重视的后花园,四季园景也美不胜收。
漫步于金色,绯色繁花之中,带有一丝秋意的繁花,让缓步而来的秋季,染上抹丰收的色彩。
这种浓重的秋日色彩,让人变得懒洋洋,也暖洋洋的。
没走几步,便被亚当斯给抱了起来,亚当斯这好似患了皮肤饥渴症般的举动,并未对安与于造成多大影响,因为他早已习惯。
要去赞格威尔家吗?把头埋在安与于颈窝处蹭了蹭,亚当斯心满意足的轻叹道。
不了。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也不会觉得尴尬为难,安与于神色依旧的摇头道。
在安与于看来,亚当斯这撒娇的举动,与他曾养的那只奥尔丁顿狼没有任何不同。
当然,如果亚当斯能够拥有一身漂亮的皮毛就更好了。
嗯~?
他不需要我,即使我去也无济于事。
先不说,他那位兄长是不是还记得他。
即使记得,以他对他那位兄长的了解,此时他那位兄长也不想看到他吧!
毕竟他不会给其带来任何帮助,也没有任何利用价值。
甚至在他那位兄长的眼中,他还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所以他去不去又有何关系?
哈哈哈哈,与于宝贝,你怎么这么讨人喜欢呢?抱紧安与于又用力的蹭了蹭,亚当斯大笑道。
他最喜欢的便是宝贝的这份通透。
宝贝的动作的确很萌人,但仅凭几个卖萌的动作,他怎么可能就把宝贝,当成宝贝来宠爱?
如果说宝贝,在网络中对他们的帮助是因的话,那么宝贝通透的性子,便是让他由心喜欢的果了。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宝贝还真是讨人喜欢啊!
又呆了五六日后便离开了,而后每隔一段时间,亚当斯便会回来几日,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秋妇退去,冬媪降临大地。
窝在暖室中,隔着窗户,望向窗外枝头迎着寒风绽放的繁花,安与于手捧着茶杯,轻缓的把杯中带有一丝暖意的茶水送入腹中。
就知道你会在这里。大门碰的一声被推开,一个声音随之传入进来,伴随着这个声音的落下,亚当斯大步走入屋内。
与于宝贝,这么久没见,你有没有想我?脱下大衣,随手把大衣往椅子上一扔,亚当斯挤到安与于身边,一把夺过其手中的茶杯,猛把杯中茶水灌入腹中。
很久吗?任由亚当斯夺过自己手中的茶杯,安与于还好脾气的拿起茶壶,又为亚当斯满上一杯。
当然很久了,这次我已有两个月没有见到与于宝贝你,你说久不久?又一口饮尽杯中茶水,摇手示意安与于不用再续杯的亚当斯,一把抱起安与于,用力的蹭了蹭。
这么久?歪头眼露迷茫道。
唉,就知道你没什么时间观念,没想到竟这么没时间观念。把头埋在安与于颈窝处,亚当斯长叹一声道。
而后他口中吐出的湿热之气,也让安与于下意识的缩了缩肩膀。
呵。像是找到了什么乐趣般,亚当斯再次吹向安与于颈窝处。
别闹。又缩了缩肩膀,安与于这次没有姑息,他把亚当斯的头向外推去。
好吧,好吧。不再闹安与于,亚当斯用脸蹭了蹭他头发,表示自己不会再做。
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侧头看向亚当斯道。
还不是那些事情。亚当斯一脸无趣道。
嗯?
虫族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每年虫族都会蠢蠢欲动几次,他们都习惯了,这算不了什么大事。
原来如此。
通过网络,对人类的死敌虫族,安与于还是略知一二的,他同样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虫族虽多,繁殖虽快,就如其名字般,在安与于眼中,它们就是一群小虫子,随时随地都可以碾死的小虫子。
呆了五六日后,便又离开了,亚当斯这一走又是两个月的时间。
向来不是什么黏人的性子,亚当斯在与不在对安与于来说,没有任何区别,他依如自己步调生活着。
上学,喝茶,看书,休息,散步,除了在网络中已很少再遇到凶猛杀死你他们外,安与于此时的生活与以前没有任何不同。
至于凶猛杀死你他们的不在,他也已由亚当斯那里猜到原因虫族。
每个这个时候,都是佣兵们最忙碌的时候,凶猛杀死你他们不在也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