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8
不要你的钱,如果你真的过意不去的话,那么就帮我做一件事吧。
我问他是什么事,他却不说。
他只是笑:我想好了再告诉你,一定不会让你很为难的。
然后十多年过去,他孤身千里来投奔我。
他赤着脚在我的公寓中乱逛,一边逛一边赞叹:真是了不得啊,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公寓,打扫起来很辛苦吧。
我回答:不会,有家政会定时过来清扫。
那很贵的吧。他又问。
我想了想,答:不,那点钱微不足道。
他微笑:你果真成了大人物呢。在学校的时候就觉得你同其他人不一样,走路都目不斜视,对喜欢你的女生也很冷酷。
我不记得有这种事。我说。
我不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也没记得有女生喜欢我。
你啊,果然很无情。
他走到我身边,一手撑着桌角,微微弯下腰,在我耳边轻声的这样说。
陌生而温热的气息喷在我的耳侧,让我有种领地被侵犯的警惕感,我身体向后,拉开与他距离。
他却忽然说:我们做吧?
我惊愕,看向他。
我问:你在说什么?
他却一脸无所谓的说:做爱啊,这个你不会不明白吧。
好像在笑我过分大惊小怪。
我皱起眉头:我是个男人。
我知道啊。
他笑,将身体附过来,双臂缠上我的身体。
他的手指轻轻略过我的皮肤,隔着一层薄薄的睡衣,仿佛有电流流窜而过。
他轻轻舔了我的耳朵一下,声音低沉而蛊惑:你没有试过吧,其实男人之间也可以做的。
我或许被他引诱。
我没有推开他。
他用牙齿咬住镜片脱下我的眼镜,然后用舌头卷过我睫毛。我闭上眼睛,在黑暗中感觉那濡湿而温热的感觉。
中学时候的我是一个孤僻的人,很少笑,也很少说话。
他或许算得上我唯一的朋友。
伤好之后,他就以我的朋友自诩,开始接近我。并不吵闹,也不过分纠缠。
放学的时候,他会在门口等我,背靠着墙,百无聊赖的样子。
看见我出来,立即笑嘻嘻的迎上来。
只是这样而已。
回家时穿过一条小路,僻静无人,路两旁长满野草,夏天时一片深浓浅淡的绿。他走在我前面,嘴巴里叼着一根狗尾草,嘴里哼着歌。
我们就这样一路走回去。
高中毕业时,我们没有考入同一间大学。
最后那一天,所有人忙着离别忙着欢庆忙着狂热,他把我从人群中拉出来,一言不发的往外走。
我从没有见过他这么安静的表情。
他什么也没做。
我们只是像从前那样,沉默的,一前一后的,再一次走完了那条无人的小路。
他并未多说什么,而我也没有开口。
那时草薰风暖,夏日正长。
茂盛的狗尾草在风中发出沙沙的声音,像遥远的低语。
他转身凝视我,轻声说: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这样一起走了吧。
我点点头。
毕竟已经毕业了,我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吧。我说。
他低头笑,说我:你可真是个无情的家伙,难道你一点都不留恋我吗?
我疑惑的看着他。
他却忽然又问:你还记得你答应为我做一件事吗?
我点头,说:记得。你想好要我做什么了吗?
我……
他想说什么,但不知为何又闭上了嘴巴。
他说:算了,还是让你欠着我吧。
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他笑着这样说。
我想,他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我一直搞不懂他。
我醒过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了人。
偌大的房间里静悄悄的,仿佛一切不过是个梦。
我拾起地上的裤子穿上,像他那样赤着脚走出卧室。
清晨的光微微有点冷意,从百叶窗的缝隙中漏出来,我环视四周,属于他的一切痕迹都消失。
我没有喊他的名字。
我知道我并不会得到回应。
他死了。
据说是得罪了很厉害的人,整个人扔进江水中,尸体没有能够找到。
但是没有人认为他还有生还的机会。
他沉入江水时有没有想起我?
这是发生在不久前的事情。
不知道他走了多远的路才终于找到我。
来进行这一场告别。
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学校组织课外活动,参观一间寺庙。
寺院中鸟语花香,香火鼎盛,佛祖像前跪着许多人,双手合十,神情虔诚。
他在我身边,笑着问我:你有没有什么愿望希望佛祖帮你实现?
我想了片刻,摇头。
那是并没有想到什么希望实现的。
现在想起来的话,我的确是有一个愿望。
渺小的,微不足道的愿望。
我希望再回到那一年的盛夏。
有那样一条路,长长长长,路边长满繁茂的狗尾巴草,有风吹过,轻轻摇曳。
你走在我的前面,背影挺拔。
你不必回头,不必说话。
少年的我远远的跟在你身后。
一切都尚未发生,我还未曾察觉。
你无须多看我一眼,也不要多说一句话。
只要我们慢慢走,永远不要走到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仍然是篇he文
he的部分被我吃掉了
☆、六千七百万年前
姚家谦这个人,我第一次见,是在父亲的聚会上。
他独自站在角落里,端一杯酒,脸色很平淡,仿佛要遗繁华于外的样子。
在一群大腹便便、猥琐庸俗的中年老头子里,他显得格外显眼。
他可能有三十岁?短发梳得整齐利落,两鬓略有灰白,眉梢很长,嘴唇很薄,总之是很有味道的一个男人。
我问身边的堂姐:“那是谁?”
堂姐百无聊间抽空帮我看了一眼,说:“哦,那是姚家谦。”
这年我十八岁有余,正是神憎鬼厌的年纪,整天无事生非,胡作妄为。我因为与小明星打得火热,被父母禁足在家,停掉所有零花钱,每天都过得乏味至极。
所以立志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好让父母知道希望我安分守己是多么愚不可及的一件事。
然后我就看见了姚家谦。
姚家谦并不是个商人,他在大学当讲师,教地理还是地质那之类的东西。但是他继承大笔财产,身家十分可观。
我想,他真是个异类,如果我有那么一大笔钱可以自由支配,早已经跑去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但是他跑到国外念书,回来在大学教书。
我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两转。
我问他是什么事,他却不说。
他只是笑:我想好了再告诉你,一定不会让你很为难的。
然后十多年过去,他孤身千里来投奔我。
他赤着脚在我的公寓中乱逛,一边逛一边赞叹:真是了不得啊,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公寓,打扫起来很辛苦吧。
我回答:不会,有家政会定时过来清扫。
那很贵的吧。他又问。
我想了想,答:不,那点钱微不足道。
他微笑:你果真成了大人物呢。在学校的时候就觉得你同其他人不一样,走路都目不斜视,对喜欢你的女生也很冷酷。
我不记得有这种事。我说。
我不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也没记得有女生喜欢我。
你啊,果然很无情。
他走到我身边,一手撑着桌角,微微弯下腰,在我耳边轻声的这样说。
陌生而温热的气息喷在我的耳侧,让我有种领地被侵犯的警惕感,我身体向后,拉开与他距离。
他却忽然说:我们做吧?
我惊愕,看向他。
我问:你在说什么?
他却一脸无所谓的说:做爱啊,这个你不会不明白吧。
好像在笑我过分大惊小怪。
我皱起眉头:我是个男人。
我知道啊。
他笑,将身体附过来,双臂缠上我的身体。
他的手指轻轻略过我的皮肤,隔着一层薄薄的睡衣,仿佛有电流流窜而过。
他轻轻舔了我的耳朵一下,声音低沉而蛊惑:你没有试过吧,其实男人之间也可以做的。
我或许被他引诱。
我没有推开他。
他用牙齿咬住镜片脱下我的眼镜,然后用舌头卷过我睫毛。我闭上眼睛,在黑暗中感觉那濡湿而温热的感觉。
中学时候的我是一个孤僻的人,很少笑,也很少说话。
他或许算得上我唯一的朋友。
伤好之后,他就以我的朋友自诩,开始接近我。并不吵闹,也不过分纠缠。
放学的时候,他会在门口等我,背靠着墙,百无聊赖的样子。
看见我出来,立即笑嘻嘻的迎上来。
只是这样而已。
回家时穿过一条小路,僻静无人,路两旁长满野草,夏天时一片深浓浅淡的绿。他走在我前面,嘴巴里叼着一根狗尾草,嘴里哼着歌。
我们就这样一路走回去。
高中毕业时,我们没有考入同一间大学。
最后那一天,所有人忙着离别忙着欢庆忙着狂热,他把我从人群中拉出来,一言不发的往外走。
我从没有见过他这么安静的表情。
他什么也没做。
我们只是像从前那样,沉默的,一前一后的,再一次走完了那条无人的小路。
他并未多说什么,而我也没有开口。
那时草薰风暖,夏日正长。
茂盛的狗尾草在风中发出沙沙的声音,像遥远的低语。
他转身凝视我,轻声说: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这样一起走了吧。
我点点头。
毕竟已经毕业了,我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吧。我说。
他低头笑,说我:你可真是个无情的家伙,难道你一点都不留恋我吗?
我疑惑的看着他。
他却忽然又问:你还记得你答应为我做一件事吗?
我点头,说:记得。你想好要我做什么了吗?
我……
他想说什么,但不知为何又闭上了嘴巴。
他说:算了,还是让你欠着我吧。
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他笑着这样说。
我想,他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我一直搞不懂他。
我醒过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了人。
偌大的房间里静悄悄的,仿佛一切不过是个梦。
我拾起地上的裤子穿上,像他那样赤着脚走出卧室。
清晨的光微微有点冷意,从百叶窗的缝隙中漏出来,我环视四周,属于他的一切痕迹都消失。
我没有喊他的名字。
我知道我并不会得到回应。
他死了。
据说是得罪了很厉害的人,整个人扔进江水中,尸体没有能够找到。
但是没有人认为他还有生还的机会。
他沉入江水时有没有想起我?
这是发生在不久前的事情。
不知道他走了多远的路才终于找到我。
来进行这一场告别。
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学校组织课外活动,参观一间寺庙。
寺院中鸟语花香,香火鼎盛,佛祖像前跪着许多人,双手合十,神情虔诚。
他在我身边,笑着问我:你有没有什么愿望希望佛祖帮你实现?
我想了片刻,摇头。
那是并没有想到什么希望实现的。
现在想起来的话,我的确是有一个愿望。
渺小的,微不足道的愿望。
我希望再回到那一年的盛夏。
有那样一条路,长长长长,路边长满繁茂的狗尾巴草,有风吹过,轻轻摇曳。
你走在我的前面,背影挺拔。
你不必回头,不必说话。
少年的我远远的跟在你身后。
一切都尚未发生,我还未曾察觉。
你无须多看我一眼,也不要多说一句话。
只要我们慢慢走,永远不要走到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仍然是篇he文
he的部分被我吃掉了
☆、六千七百万年前
姚家谦这个人,我第一次见,是在父亲的聚会上。
他独自站在角落里,端一杯酒,脸色很平淡,仿佛要遗繁华于外的样子。
在一群大腹便便、猥琐庸俗的中年老头子里,他显得格外显眼。
他可能有三十岁?短发梳得整齐利落,两鬓略有灰白,眉梢很长,嘴唇很薄,总之是很有味道的一个男人。
我问身边的堂姐:“那是谁?”
堂姐百无聊间抽空帮我看了一眼,说:“哦,那是姚家谦。”
这年我十八岁有余,正是神憎鬼厌的年纪,整天无事生非,胡作妄为。我因为与小明星打得火热,被父母禁足在家,停掉所有零花钱,每天都过得乏味至极。
所以立志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好让父母知道希望我安分守己是多么愚不可及的一件事。
然后我就看见了姚家谦。
姚家谦并不是个商人,他在大学当讲师,教地理还是地质那之类的东西。但是他继承大笔财产,身家十分可观。
我想,他真是个异类,如果我有那么一大笔钱可以自由支配,早已经跑去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但是他跑到国外念书,回来在大学教书。
我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两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