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咱们出去了,再顺着这个天丝坊查,当务之急,还是先想办法出去,或者是求救的好,我们一起,把这个架子,搬到那个出风口那里,试试看能不能爬出去。”
    高银芳仰着头,看了那个小小的出风口。
    她同闵惟思都不胖,指不定还真能够行得通。
    今儿个这是什么命啊,先钻了狗洞,如今又要再钻一次洞。
    “不过有一个问题,这个出风口太高了,咱们钻出去的话,会不会跳断腿,而且就算是安全落地了,也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情况。”
    高银芳一边说着,一边把靠着出口风最近的一个架子上的布匹搬了下来。
    不然的话,架子太重,他们两个人挪不动。
    闵惟思摇了摇头,指了指那一堆布匹,“咱们选一匹结实的布,编成绳,然后滑下去,不会摔着的。”
    “没问题,选布的事情交给我。”
    闵惟思一愣,看了高银芳一眼,耳根子一红。
    高银芳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怎么不搬了,手疼?”
    “没事,接着搬。”
    两人手脚麻利,不一会儿,就把架子搬好了,布绳子也编成了粗粗的绳子。
    “你先上去,我托着你,但是你不要着急下去,等我也上去了,咱们看看情况,然后我先下去。再在下面接住你。不要害怕,咱们一定可以逃出去的。”
    高银芳点了点头,只不过,托,要怎么托?
    高银芳想着,脸微微有些发烫。
    她偷偷的看了一下闵惟思的眼睛,在黑暗之中,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清澈得像是一汪清泉。
    京城里的人都说,闵惟思就是个花心浪子,年纪轻轻的,便整出了一个庶长子来,乃是绝对不能托付终身的渣男。
    高银芳也一直认为是这样的,可是今日有了些许的改观。
    高银芳深吸了一口气,朝着架子爬去,闵惟思努力的托着她,以防她掉了下来。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巨响,那被铁链子锁住的门,倒了下来,扬起了一地的灰,屋子里顿时亮堂了起来。
    闵惟思回过头去,就瞧见大门口闵惟学那犹如铁塔一般的身影,尤其是他的一只脚还高抬着,来不及放下去。
    在他的身边,站着的面无表情的高达。
    闵惟思有些汗颜,他们武国公府的人,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不管是他阿爹也好,还是长兄也罢,甚至连小妹,都是一遇到事情,二话不说,先用脚踹了再说。
    闵惟学收回了脚,叉着腰骂道,“你这个臭小子,还不把人家姑娘放下来,等回去了,看阿娘不抽死你!”
    被闵惟思托着的高银芳,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虽然被救了很开心,但是这个场景实在是有些不美啊!
    “快放我下来。”
    闵惟思手忙脚乱的松开了手,高银芳心中骂了一句奶奶个腿,直接往后倒去。
    完了,今日的形象,彻底的全毁掉了!若是让她知道是谁绑了他们,绝对要把他们整得哭爹喊娘的!
    高银芳眼睛一闭,只感觉一阵风吹过,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站在了地上。
    小叔父厉害!
    高银芳松了一口气。
    先前站在门口的高达,在眨眼间,已经到了高银芳身边,将她一转,带到了一旁。
    闵惟思伸在半空中的手快速的缩了回来,他感觉自己的脸有些僵,惟秀啊,再不济大兄啊,快来救我啊,我感觉高将军正在考虑,是把我的手红烧了,还是油炸了。
    第六百零一章 自投罗网的绑匪
    “多谢叔父。叔父你们是怎么这么快找到我的?”高银芳打破了这个尴尬。
    一见到小叔父,她觉得自己个便又自然而然的变回了那个滴水不漏的高银芳。
    高达上下打量了闵惟思一眼,这才转过头来,对着高银芳说道,“信。”
    高银芳恍然大悟,虽然高达同武国公府的势力很大,但是他们两个人,是从樊楼的狗洞出来的,又走了暗巷,那里根本就没有人经过,被绑了之后,又大隐隐于市,一时半会的,不应该这么快找得到才对。
    按照高达说的,那就难怪了。
    但是高家门前无活口,哪里有人敢上前去送信,八成是……高银芳想着,看向了门口的闵惟学。
    “有人送信去了武国公府,说我们被抓到这里来了?他们想抓的是闵惟思,而我只是被殃及的池鱼。武国公府得了信,便立马通知了叔父。”
    高达点了点头。
    闵惟思的嘴巴简直可以直接吞下一个鸡蛋了,他敢肯定,高银芳绝对是拥有读心能力的。
    不然的话,她是怎么从一个信字里,知道这么多的!
    难道就不能是直觉相信你就在这里……
    不对,野兽的直觉什么的,应该是他们武国公府惯用的大招。毕竟也没有那个脑子去分析。
    “不是,绑我们的人,难不成是吃多了么?为何绑了之后,又告诉你们我在这里……”闵惟思说道一般,面色突然古怪起来。
    该不会是闵惟秀为了撮合他同高银芳,所以才故意整了这么一出,让他们患难见真情,同生共死然后喜结连理吧?
    虽然他感觉,这个目的已经达成了一般,但是……
    闵惟秀你以为你当了皇后,兄长就不敢教训你了么?
    说话间,路丙押着一个人,走了进来,“官家担心你们的安危,特意派我来瞧瞧。这个人同门口的守卫吵了起来,非说自己个就是绑了你们的歹徒,我瞧着古怪,便抓进来了。”
    “是你!”闵惟思惊讶的指向了那人,这个人,他见过。
    这不就是他同高银芳准备钻狗洞的时候,那个抢先一步,还被他踹了一脚的胖子吗?
    这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他还以为是惟秀同姜砚之的恶作剧,不用怀疑,虽然他们两个人一个是皇后一个是皇帝,但他们绝对做得出这种奇葩的事情。
    可眼前明显不是……
    但是这个事情也太荒诞了,绑了他们,然后自投罗网说自己个是歹徒?难不成是穷到吃不起饭了,觉得去牢里蹲着好歹饿不死?
    可这个胖子穿着绫罗绸缎,戴着比他送给福星的还要粗壮的金链子,还在樊楼吃喝,绝对是不差钱的人?那他是为何?
    那胖子拍了拍胸脯,激动的说道,“没有错,没有错,我叫马学凉,我绑了国舅,绑了高将军府的贵女,快把我送到官家面前定罪去,我是死罪啊,死罪!”
    现在的人都莫名其妙起来,这个人怕不是疯了吧?
    路丙到底跟在姜砚之身边久了,一瞧这阵仗,心中隐隐有了一个猜测,“你有案子在身,所以想要借此见官家?你有冤,为何不去开封府击鼓鸣冤?官家以前在开封府还有大理寺任职,为何也不见你来寻?”
    那马学凉一听,眼眶一红,趴在地上,对着路丙砰砰砰的磕起头来,“大官人神机妙算,小人有罪。小人原本是那天丝坊的东家,祖传的织锦手艺,曾经也算是小富一方。可人一旦富了,便惹人眼红。就在八年之前,有人绑了我儿子马山同儿媳张锦……”
    马学凉说着,指了指这仓库,“就是这样的,一模一样。我收到了小叫花子送的信,叫我准备纹银三万两,来赎人。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哪能不上心,可是我们做生意的,银子都投入了进去,身上的现银不多。”
    “我当时低价把铺子全都急盘了出去,还寻亲家拿了大笔银钱,才勉强凑够了数。那歹人说,若是我敢报官,他就杀了我儿子儿媳妇。我们两家都不敢报官,按照歹人说的,把银钱扔到了一个枯井里。便又收到了小叫花子的第二封信。”
    “那信上告诉我们,说我儿子儿媳妇,就在我们家在仓库里。一样的,那里同这个仓库是一模一样的。我们赶了过去,却发现,仓库着了火,可怜我儿子儿媳妇,都死了。”
    “我们都不是开封本地人士,那仓库也不在开封府地界内。去开封府报官,大官人让我们去仓库所在地告,去了仓库所在的地方,那里的推官倒是接了案子,可是查了很久,也没有查出一个结果来。”
    “我心灰意冷,带着我家娘子,一起去了岭南。这不官家登基之后,在无意之间瞧见了《三大王洗冤录》,这才急急忙忙的往京城赶。我年纪已经不小了,也不知道还能够活多少年,只希望能够找到当年,害死我儿子的凶手。不然的话,做父亲的,实在是没有颜面,去阴曹地府里,见到他。”
    “我同娘子担心,这个案子过去了太多年,什么线索都没有了。当初开封府就不受理,如今更加不用说了,我们便是去开封府敲鼓,也是没有结果的。我们人微言轻,不过是一介商贾,也见不着官家。”
    “实在是不得已了,才出此下策,想着官家看重皇后娘娘,我们若是绑了国舅,一定会天家震怒,指不定就能够见到官家了。”马学凉说着,砰砰砰的磕起了头。
    “小人知道,官家日理万机,这种案子,原不该他来管。可是小人愿意拿自己的这一条命,换官家看过来一眼……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体谅一个苦命的老父亲……”
    高银芳吸了吸鼻子,叹了口气,可怜天下父母心。
    她同闵惟思两个人都没有定亲,父母都想尽办法,就为了寻个合适的人家,更何况是这种,痛失孩子的人呢。
    她想着,看向了路丙,“我觉得,若是官家同皇后知道了这个事情,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路侍卫,不如你通报一声?”
    路丙点了点头,看向了马学凉,“我们官家,是最好的官家,不管你是普通的百姓也好,还是达官贵人也罢,在他眼中,都是大陈的子民。你压根儿不需要绑人,现在的开封府,早就不是八年前的开封府了。”
    第六百零二章 凶手就是他
    马学凉偷偷的打量站在桌案后头的那个人,传说官家双目有重瞳,能断阴阳,脚下有七星,能行八卦,背上有翅膀,能直冲云霄,身后有尾巴,傲视群龙。
    传说多半都是假的罢。
    这只不过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平凡少年郎,若比物,有点儿像春日的蝉宝宝,若比人,那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马学凉不知道自己是该喜还是该悲。
    “你儿子儿媳,当年是如何不见的?”姜砚之问道。
    马学凉当年已经告过一次官,虽然已经过去了好些年,但是一字一句的,像是刻在了他的脑子里一样,永生难忘。
    “那时候也是夏日,天气特别的热。我们的天丝锦,体感冰凉,夏日才是最赚钱的时候。那日中午,儿媳瞧着天热,便提了冰镇桂花酸梅汤,前去铺子里,给他解暑。”
    “我儿用完了之后,便同铺子里的掌柜说,说他先送我儿媳妇回去,用了午食,再回来。因为我家离铺头近,他们并没有坐马车,乃是步行。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来了。”
    “汴京乃是不夜城,我们铺子夜里才打烊。我回到家中,才发现他们两个人不见了。第二日一大早,便有一个小叫花子登门,送来了一封信。叫我们准备钱。”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变卖家产,刚好凑够了那个数?货仓的钥匙,地点,有哪些人知晓?仓库平日里没有人看守?”
    马学凉一愣,点了点头,“连我家娘子的嫁妆都掏空了,铺子也折价卖掉了,恰好凑够。”
    “我们天丝坊,天丝锦乃是祖传之秘,我们在京城里设了染布坊,还有织锦坊。平日里都是我自己个亲自管着的,在城中,有一个专门的库房,只放天丝锦。另外其他的绸缎,都是我阿弟马学昆负责从南地置办而来。”
    “我在那里有一处农庄,当做是库房。恰好阿弟娶了那个小镇上的蔡氏女,于是他便住在那里了,顺便请蔡家人,帮忙守着。”
    “他收的布,就放到那个库房里。然后根据铺子里的需要,掌柜的张挺会领着我儿子前去点布。那个库房的钥匙,三个人有。一个是我,另外一个是我阿弟马学昆,第三个,便是我儿。”
    “可是官家,歹徒进门,哪里需要什么钥匙?”马学凉犹疑着,还是把心里话问了出来。
    先前那个武国公府的少将军,不就是一脚把大门都踹开了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绑架案多半都是熟人作案。尤其是你儿子的案子,尤其明显。首先,歹徒对你的家底,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才能够报出一个,你恰好能够凑足的赎金。”
    “其次,你家儿媳妇,乃是家中独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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