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殊仿佛听见了一个很荒谬的问题。
    他说道:“为什么你会这么问?答案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宋风时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正面的回应。但这却是符合金兰殊一贯风格的回答。金兰殊表现得好像在蔑视对方的智商一样,但事实上他是害羞。就好像他无法坦然地说出“喜欢你”“不能没有你”之类的话一样,对别人表达出自己感情的需求,对于金兰殊而言是一种几乎等同于认输的示弱的表达。他没有办法做到——起码没有办法在寻常平静的状况上做到。
    宋风时也不忍心过于的折磨他、逼他这样“认输”。大概是宋风时已经了解了金兰殊这个奇怪的个性。更重要的是宋风时不仅仅是“了解了”,而且还是“理解了”。现在的他欣赏着金兰殊的坏处,就好像欣赏玫瑰的时候同时也欣赏那荆棘一样的、颇有美感的花刺。
    宋风时便说:“你总是很清楚自己的决定、坚定地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无论这个世界怎么反对,你都不会有一丝的犹豫的……我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问你这么一个问题……我的意思是说,尽管我不支持也不会阻碍到你的决定,因为你就是金兰殊。”
    金兰殊被他这么一说,竟也无法反驳。
    因为宋风时确实足够了解金兰殊,所以宋风时这个判断也是正确无误的。
    金兰殊只得点头,说道:“没错,就算全世界反对,我都会这么走下去——但是我希望你站在我这边。”
    这句话,在宋风时听来就如同一句甜蜜的情话了。宋风时觉得舌尖上都是砂糖一样的甜味儿。宋风时便含笑答:“就是这样。”
    金兰殊没有听明白,问道:“就是这样?就是怎样?”
    宋风时深深地看进了金兰殊那双美丽的眼睛里面,道:“就是你说的那样,尽管全世界反对你,你都会这么走下去,而我都站在你这边。”
    这对于金兰殊而言也是同样的如同甜蜜的一句情话,砂糖一样的安慰。
    金兰殊展开了双臂,拥抱了宋风时,说:“干吗?”
    如此,他们又度过了一个良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总裁还是得通勤。
    金兰殊从温暖的床铺上起来,回头又对宋风时说:“天哪……”
    金兰殊的表情看起来好像是搞砸了什么一样,像是下一秒就要说“糟糕了”、“要死人了”。
    看着金兰殊这样的表情,宋风时也不禁紧张了起来:“怎么了吗?”
    金兰殊拍了一下自己的后脑门,懊恼地说道:“我昨晚光顾着感动和开干了,竟然忘了告诉你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如果金兰殊这样目空一切、对什么都仿佛满不在乎的人都说很重要,那这件事情可能就真是千钧一发、生死攸关了。
    宋风时便说:“多重要?是什么事情?”宋风时倒抽一口凉气,,又问:“和钱有关系不?”
    “钱,你就想着钱!”金兰殊不高兴地说,顿了顿,又说,“还真和钱有关系。”
    一听到跟钱有关系,宋风时也整个紧张起来:“是什么事情?”
    金兰殊很郑重地说:“我听到了一些风声,是跟刘修斯有关系的……我打算‘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宋风时听到“搏一搏”三个字,心便像弓箭的弦一样紧绷起来:“你还要‘搏一搏’?你拿什么来搏了?”
    金兰殊深吸一口气,握紧了宋风时的肩膀,说:“我把这些年挣到的钱都拿出来搏了。”
    宋风时听到几乎要晕过去。
    金兰殊虽然不是什么大富豪,但这些年一直身居要职,用钱的地方看起来也不多,连投资创业都没怎么花过自己的钱,攒下来的资金大概不少。宋风时尽管不知道金兰殊的银行户头里面的确切数字,但他也可以想象那应该是自己一辈子都挣不到的数目。
    “你把钱——全——部——都拿出来了?”宋风时还特意强调了“全部”这两个字。
    金兰殊回答:“没错,都拿出来了。”
    宋风时脸色变得煞白,说:“拿来干什么?这些钱拿去哪儿了?”
    金兰殊说:“拿去股票市场了。”
    宋风时觉得自己腿好软啊,下巴都没力气了,软乎乎地说:“你一句话说的我腿软了……你、你的意思是你把全副身家拿去炒股票了吗?”
    金兰殊想了一想,说:“这件事被你用这种语气来说听起来……好像真的挺不理智。”
    “是,”宋风时说,“岂止是不理智?简直是失了智!”
    金兰殊说:“你可能是不太了解股票的市场。真的是‘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宋风时说:“股票市场?我就听过‘搏一搏,拿起乞丐钵’!”
    金兰殊摇摇头,说:“你也不要这样乌鸦嘴,我是有策略的。”
    宋风时瞪大眼睛:“那你来说说,是什么策略?”
    金兰殊问道:“你听说过杠杆吗?”
    宋风时差点就一口气上不来背过去了:“你他妈还去玩杠杆!”
    这还真是金兰殊第一次听到宋风时骂脏话。
    “你先冷静一点,”金兰殊说,“其实我主要是做空。”
    宋风时也强自镇定下来,便问道:“做空?你要做空谁呀?”
    金兰殊回答:“自然是‘霓裳’。”
    宋风时略略思考了一下,问道:“你刚刚说听到了刘修斯那边有动静……难道你觉得刘修斯要搞垮‘霓裳’,是来报复周翊翊?”
    金兰殊重重地点头:“我一直让欧文去盯着刘修斯的助理archie。”
    “archie?”宋风时问,“那是什么人?”
    金兰殊跟他解释:“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和刘修斯约见午餐,修斯身边跟着一个男助理吗?那个助理就是archie。”
    宋风时说:“所以呢?你为什么要派人跟那个助理?”
    金兰殊回答:“上次会面,刘修斯应该会猜得到我们的来意,却选择带来了一个助理,就证明跟这件事情相关的事情都很可能会交托给这个助理来操办。所以,如果我们想要知道刘修斯的动作,通过观察这个助理就是最简单的方法。”
    宋风时却疑惑起来:“那你为什么不索性找人盯刘修斯?”
    金兰殊说:“你傻了吧?你还记得你之前想要找他拉投资,被他的安保系统拒之门外的事情吗?他每年帮自己做的安保花几百万,我们除非找到专业间谍去盯他,不然肯定会被发现的。”
    宋风时又说:“那么,那个助理做了什么事情让你觉得有机可趁?”
    金兰殊便说:“那个助理最近行踪相当诡秘,一时也不知道他去做了什么,只知道他见了好几个人,好像其中他还见了一个是‘霓裳’财务部门的人。还有,他也掏了几十万去买跌‘霓裳’了。”
    宋风时皱起眉头一颗心悬在了半空之中:“难道你就凭这些没头没脑的蛛丝马迹去判断‘霓裳’的股票,会震荡?”
    金兰殊说:“我不觉得这是没头没脑的,觉得这是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这是‘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人人知之’。”
    宋风时却不言语,显然是没有被说服。
    金兰殊也看出宋风时此刻的焦虑与忐忑,又说:“我们这种小人物要扳倒周翊翊,只能借势。要是不抓紧机会,这辈子可能就过去了……”
    宋风时的内心充满了忧虑:“就算如此,也不必冒险。我们隔山观虎斗,看着‘霓裳’被大鳄搞死,我们也能高兴高兴啊。要是我们猜错了,也不损失什么,你这样把整副身家投进去,要是出了差错,岂不是……”
    “这你就不懂了,我要的是最大化的复仇!这个壳公司本来是我的,我要抢回来。”金兰殊咬牙回答。
    宋风时仍认为金兰殊没有必要兵行险着。
    “你知道如果这次我做空成功了,我们会瞬间暴富吗?”
    宋风时便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知道富贵险中求,但是,其实我真的从来都没有想过我这辈子是可以富贵的,我只求平平稳稳、稳打稳扎。”
    金兰殊便说:“可是你既然跟我在一起了,富贵是免不了的。”
    宋风时听到金兰殊这么一句没头脑的话,却笑出来了:真是金兰殊会说的话啊……
    宋风时微微一笑,说:“好吧,我昨天不是已经说了吗?我是会站在你这边的,就算我们今天过后就吃不上饭,我也不后悔。”
    金兰殊说:“不至于让你吃不上饭的,只要有我在。”
    他们的气氛不像刚刚那么的僵硬,却其实也无法真正的轻松活跃起来。
    因为他们之中谁都知道这件事情里面有非常大的风险。
    无论金兰殊多么的自信、看起来多么的成竹在胸,但是谁都没有办法确定这件事里面藏着多少的不确定性。
    “他会做事情的。”金兰殊说道。
    在金兰殊和宋风时坐着电梯一层一层的往“云想”总裁办公层升起时,在那逼仄的电梯里面金兰殊又说了一次:“这是一定会成功的。”
    这听起来与其说是安抚不安的,胆小的宋风时,却又更像是金兰殊自己给自己打气。
    宋风时紧闭双眼,明明是在平稳上升的电梯间里,却总觉得自己身处急速下坠的跳楼机。他的心几乎没有办法承受这样的刺激。
    电梯的门在刹那之间“叮咚”打开了。
    宋风时和金兰殊从电梯里走出来,就看到欧文一脸喜色的跑了过来。欧文兴奋地说道:“今天一早,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人就去了‘霓裳’,让周翊翊等人去协助调查。消息一出,‘霓裳’的股票已经跳水了!”
    宋风时以为自己听到这样的消息会感觉安稳,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宋风时胸腔里的心脏跳动得更剧烈了,他的脸庞也因为激动而发红,好像准备盛开的桃花一般。
    反观金兰殊,他看起来好像不为所动,仿佛一切都是他预计之内的事情一样。
    金兰殊便如此轻轻的看了欧文一眼,说道:“知道了,回去干活吧。”
    说完,金兰殊如同往常一样,指挥众人继续干活,就好像这真的就是平常的一个工作日。
    金兰殊步伐平稳,沉着冷静的走进了总裁办公室,关上了门之后,见身边无人,才对着落地窗跳了起来,一蹦三丈高还喊yeah,活像考得了100分的小学生。
    他高兴得很,立即打了电话给通讯录上叫做玛丽安的人:“是的,上次你说镇店之宝的那个钻石……我要了,做成订婚钻戒。”
    玛丽安也高兴得一蹦三丈高,说:“好的,金总。那请问新娘子的戒指尺寸是?”
    “啊?什么……”金兰殊懵了,“这个要看尺寸的吗?”
    这居然要尺寸?
    那么电视剧里那些人莫名其妙掏出钻戒来求婚的剧情是怎么来的?
    作者有话说:有读者朋友反应这两章文字有点糙,我猜是因为这两章都是语音输入法写的 主要是我患上了颈椎病,键盘码字比较劳累,才这么样做的。因为身体原因,以后应该还是会以语音输入为主,但也会花更多的时间去修改、润色,希望呈现出更好的作品给大家 非常抱歉!我会加油的。明天完结~
    第一百零一章
    关于手指的尺寸的这个概念,金兰殊真的觉得相当陌生。虽然说金兰殊也是一个精致的男孩、又身处在时尚这个行业,但他从来没有使用过戒指这一装饰品。戒指对他而言相当的累赘,而且也不知道哪儿好看。
    但是,他觉得宋风时可能会想要这么一个没有意义又价格昂贵的小东西。
    听说有一种鸟,在求偶的时候,会飞到山的另一头用它的喙去叼形状特殊的树枝送给对方,以此获得对方的回应。似乎人类亦是如此——要表达对伴侣的渴求,非要鼓捣一些不能吃不能喝平常也用不上的东西,方才显得精心用心、富有诚意。
    人类就是喜欢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若非如此,金兰殊也无法从奢侈品行业中获取那么多的财富。
    金兰殊并不是一个特别追求浪漫的人,他也从来没有要求过伴侣给他任何类似于从千里之外的地方叼树枝之类的——对他而言,这是种无意义的活动。然而他觉得宋风时可能会喜欢。因为他送的香水、他送的花都让宋风时感觉很愉快,那么金兰殊就突然觉得这样的行为还是有意义的。
    金兰殊如此的想着、如此的惦记着。
    所以手指尺寸的事情一定要解决。
    当然,现在也有其他的事情占据着金兰殊以及宋风时的精神跟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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