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秋正好有期末考试,没能去参加秦戎的毕业典礼,在答题完毕,确认无误后,她就提前交了卷子,骑了自行车往秦戎的学校里去,想要给他一个小惊喜。
    即将离开学习四年的母校,难免伤怀不舍,即便往日有些许龃龉,此时也大都尽释前嫌,依依惜别。
    当然,也有人四年时光都没好意思、没胆量做的事情,在即将分别各奔东西之际,突然有了勇气。
    这会儿照相机虽然仍旧少见,但并不难借,何况秦戎早早就和同学们打过招呼,将自己的相机拿了过来,他们班还有一名女生也带了相机过来,足够同学们满足在校园里留影纪念的愿望了。
    临近分别,男生女生也暂时搁下平常的羞涩拘谨,难得的凑在一起照相,说话聊天,每一张脸上都挂着笑,但心底却满是离愁和不舍。
    小秋熟门熟路地骑车进了校园,顺着人流,很轻松地在湖边找到三五成群照相的毕业生们。
    隔着一段距离,她将自行车停下,漫步走了过去。
    人比较多,一群一伙的,小秋沿着湖畔的小树林慢慢走着,一边在人群中寻找秦戎的身影。
    “哎,王小秋!”一个男声从她侧后方传过来,小秋转身一看,原来是秦戎同班同宿舍的一个姓张的哥们儿。
    张同学很有些自来熟地跑过来,脸颊上的几颗痘红彤彤的,不只是天气热还是太激动的缘故。
    “你是来找戎子的吧?那啥,他的摄影技术好,被几个女生抓了壮丁,刚刚我看见他跟着几个女生往图书馆那边去了。走!我带你去……”
    小秋对秦戎学校的布局还是比较熟悉的,可没容她开口拒绝,张同学就麻利地转身往图书馆那边走了,一边还回头笑道:“你不用跟我客气,我也正想过去呢。”
    小秋提提眉,并没有戳穿对方刚才去的方向明明相反,道了一声谢,跟在张同学身后往图书馆去。
    走着路,张同学找了话题和小秋聊天,小秋也随意地回应着,基本还保持着陌生人的距离,没有特别熟稔,也没有太过冷漠。
    走了没多会儿,两人就来到刚刚落成的新图书馆大楼下面。这栋大楼是半年前刚刚落成的,是校园内最新最气派的建筑,自然吸引了不少毕业学生在此拍照留念。
    虽然都穿着同样的学士服,但小秋还是透过熙攘的人群,看到了阶梯上正举着照相机给同学拍照的秦戎,长身玉立,挺直的脊背,还有浓黑茂密的带一点点自然卷曲的头发……不知何时,秦戎的身影早已经如刻在了她的心中一般,不论多少人,不论何时何地,她都能一眼看到他。
    白底淡绿色小碎花的连衣裙,花色并不特别,款式也只是简介大方,但穿在小秋身上,偏偏自带了十二分的仙气儿,那么不疾不徐地走过来,生生如凌波仙子降临。明明是张同学走在她前面,却被几乎所有人自觉不自觉地忽略。
    小秋没有立刻走上前,而是在人群的边沿停住了脚步。秦戎正忙着,她并不急于上前,以免打扰。毕竟,这是他毕业前,仅剩不多与同学们的共处时光。
    张同学倒是很热情周到,或者因为带了美女来颇为自豪,也不管那么多人,穿过人群一直往里走,并大声招呼着:“秦戎,你看谁来了。”
    秦戎恰好看着照相机取景器,口中喊着:“笑一笑……好了!”
    按下快门,他才转身看过来,没有回应一脸兴奋的张同学,目光越过人群,径直落在人群外那道仿佛遗世独立的身影上,目光凝住,眼角眉梢都禁不住透出一抹欢喜来。
    “正好,你帮她们几个照相,我去看看!”秦戎随手将照相机塞进张同学手中,然后,长腿迈下台阶,直接朝着小秋的方向走过去。
    “秦戎!”有一位女同学叫了一声,没有得到秦戎的回应,目光顺着秦戎的方向看过去,毫无悬念地看到了人群外边的小秋。
    “那就是秦戎的女朋友啊,好漂亮!”
    “听说是医学院那边的高材生,据说大一就被教授看中,提前三年就确定保研的……”
    “哎,也太瘦了吧?那身条儿能站了手术台?而且,瘦成芦柴棒也不好看吧?”
    “也没有太瘦……你不觉得她美的超凡脱俗吗?”
    “嘿,还超凡脱俗?你以为是看呢?谁不是十里红尘打滚,油盐酱醋地过日子,她还能不吃不喝,餐风饮露嘛!”
    张同学难得被委以重任,兴奋的不行,但很快就发现,刚刚还特别专心致志拍照的女同学们,却一个个都关注到那一对人身上,好像都忘记了她们还要拍照。
    “喂,你们不拍照了?图书馆二楼大平台很好啊,我看很多人在那边照相,咱们也去那边……”他努力大声地招呼,却无奈一群女生根本没人听到他说的话,更没有人理会他,他说着说着,就说不下去了。
    秦戎已经来到小秋身边,看着身着学士服的秦戎,小秋的嘴角也禁不住拉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嗯,这身衣服……还挺好看的!”
    “……你今天也特别好看。”秦戎意外被赞,愣了一下,才想起来回应,却一不留神,将心里话说了出来。说完,自己先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笑了。
    小秋拍晒,本来就站在一株大柳树下边,秦戎过来,两个人就一起站在了树下,柳枝低垂,随风摇曳,一对漂亮优秀的男女相对而立,简简单单的,就构成了一副美丽的画面。
    咔嚓,快门声在不远处响起,秦戎和小秋同时警觉回头,然后,是接连几道快门按下的声音。
    张同学一张脸笑得像花儿,大声道:“哈哈哈,你们别动啊,我给你们拍几张!”
    第一千一十四章
    秦戎脱去学士服,只穿了自己的衣服,白衬衫石墨蓝长裤,衬衫袖子整整齐齐挽起半截儿,露出一截瘦削却有力的手臂。
    张同学的举动勾起了秦戎的兴致,他拉着小秋来到湖畔、长廊,留下一帧帧或坐或站、或轻松漫步、或低声交谈、或相视一瞬的合影。
    匆匆走过来的高个儿青年,额角鼻尖上挂了一层汗珠子,甚至土黄色的军用衬衫后背也湿了一片。他似乎迟到了,脚步迈得又大又急,但步伐和手臂摆动却仍旧习惯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和韵律,看起来充满了力量,又虎虎生风,与校园里大多数偏散漫、放松的学子风范形成鲜明的对比。
    与众不同的气质,加上出众的容貌,这样出色的男人自然吸引了众多的目光,特别是无数女生的齐齐瞩目,感叹、惊艳,甚至有人因为太过激动连手都有些发抖。
    那人却对周边的种种浑不在意,只匆匆地走过去,一边还四下里打量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人。
    终于,他的目光停在了长廊下坐着的一对男女身上,甚至,连他匆匆的脚步也随之停止。
    他的双脚像是一下子被钉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好像之前着急匆忙的人不是他。
    盛夏时节,木槿花开得满枝满树,热热闹闹,一团锦簇。
    木槿花树旁的少女淡色的连衣裙,甚至稍显疏淡的眉眼,并不惊艳,却清丽灵秀,淡雅出尘,生生将身旁锦簇簇的花树比成尘泥。
    湖畔堆叠了许多大石,刚刚小秋只顾着看景,后退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脚踝,丝袜刮破了一个大洞不提,还眼瞅着红肿起一块。
    秦戎听到她哎呀一声低呼,连忙伸手将她扶住,又蹲下去查看,眼看着红肿起来,还沁出一层细小的血珠子,禁不住心疼道:“我背你去医院……”
    小秋抬手止住他的动作,有些好笑道:“不用啊,就是碰了一下,也就破了层油皮儿,几天就好了。”
    秦戎到底不放心,抬头看向小秋,用目光再一次确定。
    小秋也看着他,笑着点头:“相信我吧。”
    学了那么多年医术,连自己受伤轻重也无法判断,她还不如直接跳到湖里去!
    这一幕,看在众人眼中是赤果果地秀恩爱、撒狗粮,看在匆匆赶来的吴戈眼中,就是深深地刺痛,刺眼、戳心!
    他强按下转身就走的念头,深吸了一口气,眼看着那边秦戎站起身,扶着小秋走了两步,这才放下心来……吴戈这才重新抬脚走了过去。
    “我没来晚吧?!”他开口打招呼的同时,脸上的阴霾和眼底的刺痛已经被整理妥当,一脸笑,灿烂地看不出半点儿勉强。
    秦戎抬头看见吴戈,也扬起一片笑来回应:“吃饭正好,其他的,你本来也没打算参加吧!”
    说着话,扶着小秋的手松开,垂到身侧,笑着招呼。
    吴戈似乎没注意到秦戎的小动作,目光一转落在小秋身上,关切道:“怎么着,崴脚了?”
    小秋不想再提这事儿,笑着摇摇头就算回答了,转而道:“你来晚了,就罚你中午请客,不许找理由推脱。”
    吴戈目光微微一闪,随即畅快一笑,道:“我来都来了,哪能不吃了饭就走。说吧,想去哪里吃。”
    小秋微微一笑,转眼看向秦戎,将问题抛给了他去回答。
    秦戎就笑着说了校门口附近的一家饭馆儿,目光一转,看着拎着相机站在旁边的张同学,还有之前照相的五六个女生,也站在几步外,没有离开,于是开口邀请:“到了吃饭点儿,大家伙儿一起去吃。我今天抓了大头,你们不用怕我花钱,都去,都去,见者有份儿。”
    话虽这么说,不熟的人没有好意思真过来的,最后张同学招呼了他们班的两个男生,还有六名女生一起,也凑了十几个人,饭馆儿不大,摆了六七张桌子,他们一大帮子人一张桌子根本坐不下,干脆拼了两张桌子才坐下。
    虽说有吴戈和小秋两个‘生人’在,但毕竟年龄相仿,也都是大学生,三两句话也就熟悉了,没有谁拘束,一顿饭有酒有肉,吃吃喝喝,倒是还算尽兴。
    张同学和另外两名男生喝得有点儿多,吐了一个,另外两个走路也直趔趄,秦戎送他们回去,下午学校也还有事情处理,于是,小秋只能交给吴戈送回去。
    眼看着秦戎扶着同学走远,小秋收回目光,“我骑车子过来的,你不用管我,尽管去忙。”
    “车子在哪儿?”吴戈没有废话,开口就问。
    小秋挑着眉头叹口气,拧不过眼前这位,只得回答了。于是,吴戈带着小秋进校门,转两转,将她塞进一辆军用越野车里,上车打火,去取了小秋的自行车,然后才一起离开。
    一路上,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倒也不至于冷场。
    吴戈把小秋一直送到学校大门,小秋没让他送进门,就推了自行车,挥挥手回去了。
    吴戈坐在车里,看着小秋骑车进了大门看不见了,又默默地坐了好一会儿,看着人来人往的校门口,满目怅然。直到门卫人员上前询问,这才打火离开。
    隔了一天,秦戎与小秋说起一件事:“……学校今年有西部援建的任务,成江他们系有十个名额的任务,校领导已经开过了动员会,明后两天,政策大概就能传达到院级了。一切顺利,十二月底前,人员就会离京……”
    “几年期限?”小秋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他问。
    “三年,包括实习期。”
    “三年……选云贵川渝,去高原都行,不去西北……风沙太大。”
    三年,刚刚好,风波过去,调回来安排,之后十数年都还算平稳,没有大的风波。
    第一千一十五章
    没多久,成江也回来了,小秋把事情向成江一提,成江就笑了:“我也正有这个意思,准备回来和你们商量一下呢。”
    知道二哥的想法与自己相合,小秋没有意外,像这种短期的援建工作,虽说免不得要吃点儿苦,遭点儿罪,但对于他们这些没有背景没有依仗的人,却不失为一个积攒政治资本的一个方法,肯吃苦、肯用心,就会是个非常好的开端。
    当然,小秋也说出自己的担心:“乔西那边……”
    成江和乔西的婚事是两家家长通过的,这几年来关系稳定,感情越来越深厚,若没有这档子事儿,两个人大学毕业不久,大概就会考虑结婚了。但若是成江去援建,一去三年,婚事少不得要耽搁了。
    成江并不担心,笑呵呵道:“小西不是那种不懂事的人……等我和她商议商议。”或者,他还能带着乔西一起去援建。
    不论西北,还是西南,若是两人一起,似乎苦中也能带出一分甜了。
    这事儿既然二哥已经有所考量,小秋也就不再多操心,就此丢开手。只是就自己了解的三瓜俩枣,提前布置下去,公司办公室和各个厂子里的安保工作都强调起来,日夜巡逻制度必须坚决执行到位,本公司、本厂员工进出佩戴醒目的身份标识,非本司本厂的员工到访,统统登记在册,并有专人负责引领到规定的场合,不得随意走动……
    亏得公司和各厂本来就有比较完善的安保制度,如今出个加强版也没有引起太大反响。这几年公司厂里的效益都特别好,职工待遇比市民的平均收入高出一大截,一个个颇为自豪,而且多多少少都有些危机感,就怕犯了什么错、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丢了这份待遇优惠的工作。
    不得不说成江是个心里有成算的,去边疆援建这么大的事,他与乔西一商量,居然很顺利就妥了。虽说乔西要晚一年才毕业,但大家都知道,援建这种比较大的政策,只要做开头,以后就会形成惯例的。
    秦戎的单位很快也落实了,不出意外地留在了京城,就是之前他实习的部委单位。这个出发点不可谓不高了,若是顺顺当当干上两三年,提个组长都相当于科级了,到时候下去挂职提半格就是副县级,几年后,升个县级,或者副厅回来……大部分从政的子弟走得都是这条路。
    秦戎上了班,眼瞅着没有了寒暑二假,甚至晚上、周末也有很多时候不得空闲了,但总得来说,过来陪小秋的时间并不算太少,两个人基本上每天都能见面,不见面,至少也能通电话,谁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一晃眼,小夏来到京城读书一年了,学习成绩比较稳定,而且,之前比较欠缺的英语口语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知识面也广了许多,虽说,身上并没有太多艳丽的装饰,衣服也仍旧是简介清爽,整个人的气质,却与初入京城时,有了比较明显的不同。少了份怯弱,多了份大方,却不死板,活泼乐观,积极向上。
    放了假,小秋没让小夏死学习,而是给她找了一份临工,让她每天去公司里工作半天,尽管已经暗中交待过了,不会出现太严重的欺负,但第一次去打工,小丫头显然还是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第二天就红着眼回来了。还好,她自己没向小秋哭诉,更没有打退堂鼓,一声不吭地继续去上工,小秋也之装作看不见……冷眼旁观着,这丫头打工之后,回到家学习的注意力更集中了,自己的时间安排上也更精打细算了。
    也不知文帧栎和郑秋实怎么沟通的,放了暑假,郑秋实竟然很大度地让她兼顾两头,郑秋实上门诊,小秋跟着坐诊。文帧栎教授那边有手术,她也会一场不落地跟着,甚至赖师兄的一些手术,也安排她跟着观摩学习。
    没事儿就被文教授丢进实验室里,和大体老师作伴,小秋早就磨得心硬如铁了,上手术适应很快,适应期短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与她柔柔弱弱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赖师兄作为教授主任医师,身边自然少不了实习的学生,如今在医院实习的最小的也是比小秋高两级的师兄师姐,还有几名研究生,最小的也比小秋大四五岁……
    就这,小秋每每被赖师兄拿出来做榜样,“……还不个小孩儿,不脸红吗?!”
    害得小秋经常要顶着师兄师姐们不友好的眼神,暗暗叹气:师兄拉得一手好仇恨,就这么想看她被人套麻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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