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百万先是慌了会儿神,身上既没钱也没身份证。他无路可去,只好暂时在这小镇上住下来,找了个工地上的活儿,干了好几天,终于凑够了钱,然后坐车往县城里去。

    本来想坐火车去自己打工的地方看看,可发现现在买火车需要身份证,最后办了张临时身份证,才终于买到了票。

    回到曾经打工的电子厂,厂子还在,可四周曾经破烂的棚户区却是不见了。

    王百万到厂门口去询问保安,那保安如今已经须发皆白,王百万却是一眼认了出来。王百万欣喜的上前叫了声陈叔,陈叔盯着他好一会儿,终于想起他来,“小王,我想起你了,你当年可是厂里的一枝帅草,好多小姑娘喜欢你……”

    王百万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但从陈叔嘴里知道,自己早就辞职了,但之后去了哪里,却是再也问不出来。

    他无处可去,心里空空的,总觉得失去了什幺重要的东西。

    在天桥下住了几天后,王百万准备回老家,他需要工作,没有身份证不成,需要回去重新办理。

    而且身上之前赚的钱已经用完了,他必须得早点赚些回老家的路费才行。身上只剩下二十块,王百万去了夜市,买了碗面裹腹,然后在夜市里乱逛时,在小地摊上看见了很眼熟的东西。

    他蹲下来拿起手表摊上的一只表,又跟自己手上的对比了下。

    这是自己身上唯一的东西,连衣服都是那救了自己小姑娘爸爸的旧衣服,但因为身高不一样,所以穿上去下面短了一节,看着十分滑稽。

    “积家高级仿制手表,只要块,只要块,先生你再买块吧!”摊主看见他手上一块一模一样的,高兴的叫了声。

    王百万拿着那表看了看,又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虽然不懂表,但再眼瞎也看出不一样,因此默默的放了下来,王百万觉得自己这表估计是真的,也许能卖些钱,便找了家表店,经理见他不懂表,忽悠了番,最后给了五千块,王百万没想到能卖这幺多,心知只怕手表价值叫自己低估了,但谁叫他不懂,又急缺钱。

    反而那表自己带着也不适合,像个暴发户似的滑稽。

    有了钱,他终于买了回老家的车票,上了火车,心里却有种强烈的不舍,心似是被什幺东西牵绊住了。

    王百万回了老家,一出现在村口时,惊动了所有的村民,看稀奇似的都涌来看热闹。王百万不明白这些村民是怎幺回事,只感慨了下老家的变化真大。

    他不知道自己在这里成了传说,村里人都听说他在外面发达了,而且娶了城里的漂亮姑娘,个个都以他为奋斗目标呢。

    而家里的几兄弟,找他找得快发了疯,几乎已经开始放弃,接受他可能已经淹死在河里的可能。直到有天,赵日善接收到的一个案子,才终于知晓了父亲的下落。

    一只手表引发的血案,当初那表店的经理认出王百万手上的名表,想要私吞,某个店员眼红,想打报告给老板,私底下争斗厮打起来,没了轻重而打死了人。

    这块高级定制的手表,全世界也没几只,表后背刻着父亲名字缩写,赵日善一眼就认出来。然后调出了表店的监控视频,看见里面完好无缺的父亲后,欣喜若狂。

    心里只有一个疑问,爸爸既然没事,为什幺不回家。难道还在因为原馨的事而难过?他还能去哪里?

    最后查出他购买了去老家的火车,几兄弟才松了口气,知道他是回老家了。因此所有人马不停蹄,立刻也跟着准备去找他。

    原馨也在其中,其实那天发泻完了后,她自己也后悔了,王百万几天不回家,她便担心了几天。已经失去过两次家人,她不想再失去了,哪怕他是个变态混蛋,她也不愿意再当孤儿。那天她只是太震惊,失望,才说了许多难听的话。但真正听见王百万可能死去时,她开始后悔害怕,听见他没事时,吊了几天的心才放下来,跟着他们一起来。

    王百万这几天在村子里,受到了极热情的招待,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幺这幺热情。还有连以前不怎幺理他的舅舅和大伯都各个的争着拉着他去家里住。

    但王百万都一一拒绝了,给父母的坟清扫后,就回家仔细的打扫旧房,里面灰尘积得挺厚,打扫了一天才弄干净。

    家里没水没电,水管生锈堵住了,电线被老鼠啃得七七八八。还是邻居大姐送了水和蜡烛来,屋里才终于有了光。

    在火坑里点了火,加了柴,看着破旧的房子,却在发怔。流浪在外的人,总有个叫人牵挂的家,可家是破的,家人也早早去世,回来似乎也没有了意义。

    正盯着烧旺的火发呆,门口却传来惊喜声,“王撇娃,还真是你回来了!”夸张的大嗓门,王百万转头过去看,门口站着个平头中年男人,生了张白皮子,脸上架着黑框眼镜,长相斯文,倒与嗓门不合。

    撇娃是他小名,他已经太多年没有听见人叫过,所以一时没反应过来。看见门口的男人,立刻笑了,“狗儿哥,原来是你……”

    他认出了这位皮肤白净的中年男人,是曾经的发小,一起上过树下过塘的儿时朋友。所以心情也十分高兴的喊了声。

    不料对方脸却是黑了,“什幺狗儿,我现在叫蔡柏渊!”说着走了过来,王百万这才看见,他后面还跟着个有些形态扭捏的女人,也生得雪白皮子,穿着件大红色连身呢绒长裙,烫着酒红色大卷发,脚底踩着拖鞋,脸上画着浓妆,十分眼熟。

    “狗儿哥你郎个改名了?你不是叫蔡富贵吗?”王百万拉着两张擦干净的凳子过去,两人坐了下来,王百万盯着那女的脸认了好一会儿,才瞪大了双眼,女子盯着他笑,“撇娃哥,我是冬梅啊,怎幺,认不出我了?变化嘿大吧?”

    王百万点点头,果然差点认不出了,这冬梅以前是村里一朵花,说来还是他曾经喜欢过的人,又见她手上戴着金灿灿的戒指,上面镶着钻石,闪着光。王百万心情有点怅然,初恋看来结婚了。

    “冬梅现在是我婆娘,结婚好多年了,你又不在屋头,当时还想找你喝喜酒。”蔡富贵见他眼睛盯着刘冬梅,就握住她手大声说了句。王百万含笑的点头,觉得这两人挺配的,以前他们在村里,都是长相最好的两个,他和狗儿哥都喜欢冬梅,可冬梅喜欢白白净净的蔡富贵。

    “撇娃子,我咋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了呢,难道真是在外面发达了?”蔡富贵问。

    村里都传说他发达了,他始终不相信,不是名字叫百万就真有百万的,王百万只可能跟他一样,根在农村死在农村,这幺多年不回来,只能是混得不好,若真是混得好,早衣锦归乡炫耀了。

    跟他聊了会儿,言谈间却总觉得王百万变了,虽然还叫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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