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喝茶,秦临渊就习惯抽一会儿烟。
可是,抽烟到底比喝茶健康到哪去了啊?然而这是秦爷不能放弃的爱好,当年家庭医生絮絮叨叨的让他一定要戒掉的时候,一向配合医生的秦爷悍然从抽屉中掏出了一把枪对着他。
对于这个哥哥唯一的任性的习惯,秦羡鱼只能苦恼的揉了揉额头,让人找了清肺的中药配方,让佣人时时煮给他哥喝。
秦羡鱼是运动员,所以烟酒他是不沾的。他生来就是霸道的性子,而且,秦家的小少爷闻不惯烟味,谁又敢上前去触这个霉头?只是或许是因为秦临渊的烟味是他从小就闻习惯了的,此时倒是不觉得难受。
静静的等候秦临渊抽完烟,秦羡鱼低头摆弄着手机。
过了约莫十五分钟,秦临渊慢悠悠的熄灭了没有燃烧干净的烟叶,将手中的烟枪递给佣人收拾干净。站起来走了几步,秦临渊道:“下午有训练?”
“恩。”手指飞快的在手机上敲击了几下,秦羡鱼凑到秦临渊的身边,明明很高的青年却弯曲了腰身和脖颈,用一头硬硬的短发蹭着秦临渊的肩膀:“有一上午的时间和哥哥一起玩呐,几个月之前我和阿胜他们弄了个马场,哥哥要不要去看看?”
秦羡鱼对做生意并没有什么兴趣,但是身为秦家人,做生意并不是目的,敛财才是他们刻入骨血之中的本能。哪怕是秦羡鱼这种不沾商场的小公子,每年他哥给他的那么多分红他也不会任由它们放在银行发霉的。
——秦羡鱼看着不同俗务,眼高云顶,但实际上看人颇有几分眼光,结交的朋友和提拔的下属都不是平庸之辈,再加上他简直如同野兽一样的敏锐直觉,几场看着像是“玩票”一样的投资下来,倒是将他自己手里的那些数目恐怖的分红更翻了数倍。
阿胜姓安,安家在锦城的势力不能和秦家相比,然而在临近的海城倒是根基很深。安胜作为安家次子,在激烈的家族竞争之中急流勇退,不知怎的搭上了秦羡鱼这条线,两个人几年前弄出的星级酒店让安胜狠狠捞了一笔,如今这两人又开始在城郊的平地捣鼓马场。
锦城多纨绔,而不跑马,又算什么纨绔?
不得不说,秦羡鱼的眼光很准,也敢想敢做。
秦家当初培养子弟是按照君子的标准培养的,因为秦家的老爷子去的早,君子六艺,被秦临渊拉扯大的秦羡鱼没有学到多少,但是被秦家老爷子一直看到十六岁的秦临渊可是全部都学了。
跑马而已,根本就难不倒他。左右他上午无事,不愿意拂了弟弟的一片心意,秦临渊点了点头,应允了这件事。
秦爷已经点了头,管家自然不敢怠慢。不多时候,秦宅的管家就打点好了兄弟二人的骑装马具,也没有叫司机,秦羡鱼亲自开车往城郊的马场驶去。
秦宅在市中心,而马场在城郊。锦城地域广袤,幸而他们出发的很早,故而在九点多钟的时候,他们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安胜听说秦爷要来,赶忙抛下了怀中的温香软玉,亲自在马场入口等着他们。
虽然是因为利益而结交,但是秦羡鱼和安胜的关系倒是很好,也算是脾气相投。秦羡鱼的朋友,秦临渊自然是要给几分薄面的。
对安胜微微点了点头,秦临渊一向少有表情的脸上染上了三分笑意。
这样浅淡的笑意让安胜愣了愣神,直到秦羡鱼狠狠给了他后脑勺一下,他才如梦初醒一般的赶忙对秦临渊微微鞠了一躬,然后才亲自将人引进马场之内。没有人知道,只是那么一瞬间的怔忪,已经让反应过来的安胜惊出了一身冷汗。
“秦爷您挑,这些都是这个月才引入的荷兰温血。”倒是是人精儿似的人物,安胜轻飘飘的将自己方才的失神掩过,恭恭敬敬的伺候秦临渊挑选合适的马匹。
知道自家哥哥挑马的时候不喜欢有人聒噪,秦羡鱼拽着安胜的领子,将他拽出了马厩。
“吓死我了。”没等一脸怒色的秦羡鱼发作,安胜先是苦了脸色。这位秦小少爷是十足十的兄控,这是整个锦城的圈子里都知道的事情。虽然经过家族倾轧的安胜并不能够理解兄控这种属性,但是还是不要触及秦小少爷的底线比较好。
看到安胜却是苍白了脸色,裁剪精致贴身的修身衬衫也氤氲出一片汗迹,秦羡鱼才稍稍和缓了脸色。狠狠瞪了一眼安胜,秦羡鱼估摸着他哥差不多已经挑好了,才慢悠悠的回转。
“怪不得秦爷平时面无表情,这秦家的基因还真是挺可怕的。”低声的嘟囔着,安胜拨弄了一下被额头上的冷汗浸湿的碎发,耸了耸肩。和秦家惊人的财富一道,秦家另一件让人津津乐道的事情就是——秦家人好美色。
是好美色,而非好色。美丽仿佛是秦家人孜孜不倦的追求,历代秦家的主母都是当世绝色,一代一代的积累下来,如今秦家人的相貌可想而知。
秦羡鱼身量太足,身上有覆盖着虽然不夸张但是很饱满结实的肌肉,再加上常年训练而变成了蜜色的肌肤,很少有人能够把他和“美人”联系起来。
而秦临渊不同,早产让他比寻常男子要瘦弱几分,加上不怎么出门,肌肤总是带着几分抵至苍白的白皙。眉眼漆黑如墨,唇色浅淡然而唇形却很精致。他不笑的时候,眉眼的隽永总是隐藏在周身冷硬凌人的气质之下。可是秦临渊一旦笑起来——是寒冰乍破,是碎雪消融。
虽然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在作死,但是安胜心中的确就只剩下了一句话——一笑倾城天下醉。
好在安胜还算是理智,而且一个男人再漂亮也不会让一个直男发狂的。所以即使见过这样的倾城色,安胜还是生生被吓出了一层冷汗。
如果因为在秦爷面前失态而被他厌弃,那也基本宣判了他在锦城的死刑。想到要回到海城为了家业和兄弟叔伯拼个你死我活,安胜就整个人都不好了。
在安胜暗自为自己的失态而懊悔不已的时候,匆匆赶来的秘书覆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个消息。
秘书告诉他,方随来了。
安胜挑了挑眉,让秘书带人好好招待他。
对于方随的到来,安胜并不吃惊,因为这本就是他亲自邀请的。他和秦羡鱼的马场刚建立了不久,他本就有意邀请明星来拍几幅宣传照来炒热马场的名气。如今纵观整个娱乐圈,最炙手可热的,恐怕就是那位新晋影帝方随了,所以安胜自然就和方随的公司接洽了一下,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就敲定了这件事。
这是他们马场第一次宣传,如果一炮打响的话以后的工作自然容易推进许多。按说安胜自然是应当和方随见一面的,可是他来的太不巧了,秦爷和方随,只要智商正常,谁都应该知道孰轻孰重。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
可是,抽烟到底比喝茶健康到哪去了啊?然而这是秦爷不能放弃的爱好,当年家庭医生絮絮叨叨的让他一定要戒掉的时候,一向配合医生的秦爷悍然从抽屉中掏出了一把枪对着他。
对于这个哥哥唯一的任性的习惯,秦羡鱼只能苦恼的揉了揉额头,让人找了清肺的中药配方,让佣人时时煮给他哥喝。
秦羡鱼是运动员,所以烟酒他是不沾的。他生来就是霸道的性子,而且,秦家的小少爷闻不惯烟味,谁又敢上前去触这个霉头?只是或许是因为秦临渊的烟味是他从小就闻习惯了的,此时倒是不觉得难受。
静静的等候秦临渊抽完烟,秦羡鱼低头摆弄着手机。
过了约莫十五分钟,秦临渊慢悠悠的熄灭了没有燃烧干净的烟叶,将手中的烟枪递给佣人收拾干净。站起来走了几步,秦临渊道:“下午有训练?”
“恩。”手指飞快的在手机上敲击了几下,秦羡鱼凑到秦临渊的身边,明明很高的青年却弯曲了腰身和脖颈,用一头硬硬的短发蹭着秦临渊的肩膀:“有一上午的时间和哥哥一起玩呐,几个月之前我和阿胜他们弄了个马场,哥哥要不要去看看?”
秦羡鱼对做生意并没有什么兴趣,但是身为秦家人,做生意并不是目的,敛财才是他们刻入骨血之中的本能。哪怕是秦羡鱼这种不沾商场的小公子,每年他哥给他的那么多分红他也不会任由它们放在银行发霉的。
——秦羡鱼看着不同俗务,眼高云顶,但实际上看人颇有几分眼光,结交的朋友和提拔的下属都不是平庸之辈,再加上他简直如同野兽一样的敏锐直觉,几场看着像是“玩票”一样的投资下来,倒是将他自己手里的那些数目恐怖的分红更翻了数倍。
阿胜姓安,安家在锦城的势力不能和秦家相比,然而在临近的海城倒是根基很深。安胜作为安家次子,在激烈的家族竞争之中急流勇退,不知怎的搭上了秦羡鱼这条线,两个人几年前弄出的星级酒店让安胜狠狠捞了一笔,如今这两人又开始在城郊的平地捣鼓马场。
锦城多纨绔,而不跑马,又算什么纨绔?
不得不说,秦羡鱼的眼光很准,也敢想敢做。
秦家当初培养子弟是按照君子的标准培养的,因为秦家的老爷子去的早,君子六艺,被秦临渊拉扯大的秦羡鱼没有学到多少,但是被秦家老爷子一直看到十六岁的秦临渊可是全部都学了。
跑马而已,根本就难不倒他。左右他上午无事,不愿意拂了弟弟的一片心意,秦临渊点了点头,应允了这件事。
秦爷已经点了头,管家自然不敢怠慢。不多时候,秦宅的管家就打点好了兄弟二人的骑装马具,也没有叫司机,秦羡鱼亲自开车往城郊的马场驶去。
秦宅在市中心,而马场在城郊。锦城地域广袤,幸而他们出发的很早,故而在九点多钟的时候,他们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安胜听说秦爷要来,赶忙抛下了怀中的温香软玉,亲自在马场入口等着他们。
虽然是因为利益而结交,但是秦羡鱼和安胜的关系倒是很好,也算是脾气相投。秦羡鱼的朋友,秦临渊自然是要给几分薄面的。
对安胜微微点了点头,秦临渊一向少有表情的脸上染上了三分笑意。
这样浅淡的笑意让安胜愣了愣神,直到秦羡鱼狠狠给了他后脑勺一下,他才如梦初醒一般的赶忙对秦临渊微微鞠了一躬,然后才亲自将人引进马场之内。没有人知道,只是那么一瞬间的怔忪,已经让反应过来的安胜惊出了一身冷汗。
“秦爷您挑,这些都是这个月才引入的荷兰温血。”倒是是人精儿似的人物,安胜轻飘飘的将自己方才的失神掩过,恭恭敬敬的伺候秦临渊挑选合适的马匹。
知道自家哥哥挑马的时候不喜欢有人聒噪,秦羡鱼拽着安胜的领子,将他拽出了马厩。
“吓死我了。”没等一脸怒色的秦羡鱼发作,安胜先是苦了脸色。这位秦小少爷是十足十的兄控,这是整个锦城的圈子里都知道的事情。虽然经过家族倾轧的安胜并不能够理解兄控这种属性,但是还是不要触及秦小少爷的底线比较好。
看到安胜却是苍白了脸色,裁剪精致贴身的修身衬衫也氤氲出一片汗迹,秦羡鱼才稍稍和缓了脸色。狠狠瞪了一眼安胜,秦羡鱼估摸着他哥差不多已经挑好了,才慢悠悠的回转。
“怪不得秦爷平时面无表情,这秦家的基因还真是挺可怕的。”低声的嘟囔着,安胜拨弄了一下被额头上的冷汗浸湿的碎发,耸了耸肩。和秦家惊人的财富一道,秦家另一件让人津津乐道的事情就是——秦家人好美色。
是好美色,而非好色。美丽仿佛是秦家人孜孜不倦的追求,历代秦家的主母都是当世绝色,一代一代的积累下来,如今秦家人的相貌可想而知。
秦羡鱼身量太足,身上有覆盖着虽然不夸张但是很饱满结实的肌肉,再加上常年训练而变成了蜜色的肌肤,很少有人能够把他和“美人”联系起来。
而秦临渊不同,早产让他比寻常男子要瘦弱几分,加上不怎么出门,肌肤总是带着几分抵至苍白的白皙。眉眼漆黑如墨,唇色浅淡然而唇形却很精致。他不笑的时候,眉眼的隽永总是隐藏在周身冷硬凌人的气质之下。可是秦临渊一旦笑起来——是寒冰乍破,是碎雪消融。
虽然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在作死,但是安胜心中的确就只剩下了一句话——一笑倾城天下醉。
好在安胜还算是理智,而且一个男人再漂亮也不会让一个直男发狂的。所以即使见过这样的倾城色,安胜还是生生被吓出了一层冷汗。
如果因为在秦爷面前失态而被他厌弃,那也基本宣判了他在锦城的死刑。想到要回到海城为了家业和兄弟叔伯拼个你死我活,安胜就整个人都不好了。
在安胜暗自为自己的失态而懊悔不已的时候,匆匆赶来的秘书覆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个消息。
秘书告诉他,方随来了。
安胜挑了挑眉,让秘书带人好好招待他。
对于方随的到来,安胜并不吃惊,因为这本就是他亲自邀请的。他和秦羡鱼的马场刚建立了不久,他本就有意邀请明星来拍几幅宣传照来炒热马场的名气。如今纵观整个娱乐圈,最炙手可热的,恐怕就是那位新晋影帝方随了,所以安胜自然就和方随的公司接洽了一下,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就敲定了这件事。
这是他们马场第一次宣传,如果一炮打响的话以后的工作自然容易推进许多。按说安胜自然是应当和方随见一面的,可是他来的太不巧了,秦爷和方随,只要智商正常,谁都应该知道孰轻孰重。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